消费者公民:概念与责任

2022-11-14 08:12:20
活力 2022年15期
关键词:法律义务消费行为义务

李 颖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合肥 230601)

消费行为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公民消费能力的提高,部分消费者产生了许多不合理的消费现象,奢侈性消费、攀比性消费、浪费性消费和炫耀性消费十分普遍,不利于良好社会关系的养成。法国学者让·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在《消费社会》一书中提出了消费社会的概念。他指出消费社会是一个被物质所包围的社会,消费成为生活的中心,人们的欲望不断被激发,通过消费物品的“符号”价值来表达自己的身份地位,从而获得社会认可。在消费社会中,消费不仅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会改变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身份观。根据消费社会的特征来看,部分学者指出我国社会已经呈现出一些消费社会的特点,整个社会被丰盛的物质所包围,物品高度商品化,部分人人崇拜商品并疯狂购买,一些商家不断刺激着人们无法得到满足的消费欲望,一些人的物品被丢弃不是因为损坏,而是因为过时。鉴于此,引导人们在消费社会中理性消费、重新认识消费、承担起作为消费者及公民需履行的义务是非常重要的,消费者需在满足自身消费需求的基础上,认识到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政治责任及法律义务,这对个人价值观的塑造、幸福感的提升及整个社会的良性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消费者公民的含义

“消费者公民”一词在外文期刊中比较常见,英文为“the citizen-consumer”,用来解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承担起公民义务的现象。消费者公民的出现与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有很大的联系。资本主义社会一直将自由视为其基本原则之一,西方社会在20世纪70年代陷入“停滞性通货膨胀,凯恩斯主义失灵,古典自由主义以新的面貌——新自由主义,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流,其观念对社会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新自由主义倡导个人自由,只有个人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力,社会才能进步,应尊重个人在市场当中的自由选择。这一理念在消费领域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消费者在自由购物的过程中充分地享受着自由的感觉,这一点在公民们中是普遍产生共鸣的。但是,由于新自由主义强调完全自由的竞争、自由的消费,倡导个人主义,通过消费表达自我个性,满足个人欲望,产生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恶性循环,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觉醒,一些公民会在消费的时候考虑生态环境,不再以个人需求为绝对的中心。董玲将消费主义划分为三种类型,其中她所提到的政治消费主义是指消费者从私人生活的领域转向公共领域,以消费者公民的身份参与政治事务,表达个人立场与价值取向。政治消费主义的内涵与消费者公民相近,消费者公民这一混合概念是“消费主义”和“公民身份”两种意识形态的结合。消费者背后体现着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以个人的利益为价值取向,强调体面的消费,强调消费是为了满足个人需求、渴求物质享受与消遣。公民一词背后内含着公民身份的意识形态,以集体的利益为价值取向,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个人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同时应该兼顾着社会、社会中其他成员及生态环境的利益。总而言之,消费者公民是指消费者具有公民意识,在消费的过程中不仅满足了个人的需求,追求了个人利益,也能够体现出个人对社会、对他人和对环境的关照与责任。

二、消费者公民的义务与责任

在我国,消费者权利由国家法律直接保障,当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的时候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但是对消费者所应承担的义务并不像对消费者权利那样重视。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选择产品—使用—后期处置)中是有负外部性的,会对自身以外的部分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对于消费的负外部性,消费者(公民)理应承担起应该承担的义务。王宁指出消费具有外部性,不仅会满足个人需要,也会对个人或家庭以外的他人和环境造成好或者坏的影响,可以通过教育和制度内外两个层面来促成消费者形成公民意识,减少消费的负外部性。我们日常的消费行为既会考虑到自身的经济实力,又会受社会文化所影响,也就是在消费过程中“能不能”的经济考量和“该不该”的文化考量两种理念的统一,随着社会的转型升级,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是否愿意消费”取代“能否消费得起”成了消费者主要考虑的问题,因此,引导责任性的消费理念就有了更多的必要。我们需要提倡的是理性与德性并重的消费理念,拒绝过度消费,不浪费社会公共资源;摒弃炫耀性消费,不追求奢靡攀比;不过分注重物质消费,也要追求提高智力性、发展性的消费。每个公民都应该肩负起自身的社会责任,践行利己(理性)利他(德性)并重的消费行为。

(一)消费者公民的社会责任

1.追求绿色低碳,进行适度消费

当前,中国人口已经增长至十四亿,巨大的人口规模所产生的消费能力对中国的资源和环境都有着极大的挑战。在此背景之下,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理性消费模式对中国,乃至世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资源稀有与环境危机的压力下,中国需要探索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借鉴其他国家的消费理念,推动消费文明化,鼓励消费但注重节约,避免浪费。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节俭的美德,《左传·桓公二年》中就提到过“夫德,俭而有度”。适度节俭的消费是有德性的,是一种美德。到了现代社会,先进的工业生产成就了物质的极大丰富,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传统的价值观,因此现代人们需要重新审视社会中的消费价值观,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遵守适度消费的原则。适度消费最重要的是如何把握“度”,“度”本身就包含了唯物辩证法的内涵。从国家层面而言,适度消费意味着既要提倡消费,依靠消费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从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要提倡节俭的美德,不能崇尚奢靡之风。从个人的层面而言,适度消费把满足生活的基本需要作为标准,意味着消费者不能只追求个人的物质享受,忽视精神追求和对自己日后更有益的发展型消费,不能只追求自我的消费而占用社会中他人的资源和后代人也该享有的资源。适度消费是当下社会环境所需要的消费模式,也能提升个人的幸福感,避免陷入疯狂消费的漩涡,因此需要引导公民消费,提倡适度消费,避免浪费。

2.摒弃炫耀性消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消费结构正在慢慢转型,郭景萍概括出我国消费文化流变与生活方式变迁的五个特点,其中有一点便是物化消费文化向符号消费文化的流变,生活方式象征化并趋于品位。一部分消费者更倾向于消费有品位的商品,借高档商品的价值来表达自身价值,并且这种炫耀性消费呈现越来越年轻化的特征。王春晓和朱虹通过大样本调研发现,受中国社会急剧转型的影响,部分消费者因为地位焦虑会倾向物质主义,从而会通过炫耀性消费的手段来缓解焦虑,他们消费奢侈商品不是为了其中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该商品所代表的符号在整个符号系统当中的意义。此外,还有部分消费者为了奢侈产品的消费常常入不敷出,透支消费,影响到正常生活,前段时间在网络兴起的“名媛风”更是被广大网友嘲笑。在整个社会中,如果追求奢侈品消费蔚然成风,推崇通过炫耀性消费构建身份地位,那么这样不良的消费风气会使人们极端追求物质享受与消遣,忽视精神建设,堕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泥潭,不利于良好人格和美好社会的建设。

(二)消费者公民保护环境的法律责任

随着世界各地消费者的不断维权,许多国家都有专门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词条当中就能检索到“消费者权利”一词。然而,与“消费者权力”对应的“消费者义务”却在目前社会中较少被提及。目前,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更多的义务是由生产者及经营者来承担,对消费者大多是倡导性的鼓励与呼吁。因此,一部分消费者(公民)认为保护环境的义务是一种道德层面的义务,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的规范。事实上,“节约是法律义务”早已是法律的明文规定,消费者的环保义务不再只是个人素质的层面的义务,而是法律义务的一部分。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义务并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很多还是属于道德责任。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开始对于消费者处置消费品一环节设置了更多强制性的义务,以垃圾分类为例,上海市出台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9)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主体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会处以罚款。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意味着消费者的环境法律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律义务,而不再是非强制性的法律义务了。部分消费者(公民)需要改变以往的错误认知,整个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单靠政府是无法实现的,需要消费者(公民)在消费的选择、使用及处置环节,在满足自我需求的基础上,能够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重要的一点,谨记保护环境不只是社会义务,也是公民法律义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消费者公民的政治义务

宪法中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就是要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在政治生活中,消费者同样也是公民,因此需要理性消费,维护祖国的荣誉与利益。事实上,消费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抗争的途径,每个消费者都可以通过行使购买或抵制某些商品的经济权利来表达对企业行为的支持或反对。消费者通过拒绝购买某些企业的商品,来表达对这些企业品牌的某些恶意行径的不满,而这种拒绝购买行为会对这些企业带来很大的影响,甚至会形成遭抵制企业的店铺几乎无人问津的局面。这说明群体性消费行为的影响如此巨大,大到可以影响一个企业的存亡,进而甚至可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公民的消费行为与社会、与国家是密不可分的,如今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就是综合国力的竞争,消费行为直接影响着经济效益,并进一步影响着国家的综合国力。消费行为看似只涉及个人的选择,但是群体性消费行为的影响不容小觑,公民通过支持性或抵制性消费行为表达态度立场,这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一种方式。因此,在个人与社会、国家与国家紧密联系的今天,消费者应具有国家荣誉感,履行公民基本义务,理性选择消费产品,认识到个人消费选择对社会、对国家的重要意义,注重消费德行,支持绿色消费,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关注消费选择对社会公平、持续发展的意义。社会是由国家内所有公民构成的,美好社会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的努力,消费者的数量是盈千累万的,发挥消费者的主体作用至关重要,消费者若能在消费自由的基础上履行消费者的义务,通过消费来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公平及环境的保护,对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言意义重大。

结 语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依靠投资、出口与消费三驾马车拉动经济持续前进,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费结构也在不断改善,发展型与享受型消费占比不断提高,但是不理性的消费方式也出现在了部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中。部分消费者追求奢侈品消费带来的社会地位,进一步产生了不好的示范效应,并且过度消费引起的浪费对资源和生态环境也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这种消费风气对个人和社会都有着不良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法治、公平及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提高,因此需要倡导新的消费模式,既鼓励消费,发挥内需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又要引导消费者履行公民义务,承担公民责任。消费者应在自身经济允许的范围内消费,注重消费德性,支持绿色消费,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关注消费选择对社会公平、持续发展具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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