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金凤
(山东省曲阜市石门山镇政府 山东,济宁 273115)
现代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创建与发展,在市场与农民间构建了无形桥梁,拉近了农产品及消费者餐桌距离。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优势与作用,可促进我国农业经济迅速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提升我国农业经济整体发展水平。
若想带领农民群体共同富裕,首要任务就是促进农民自愿联合,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组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以此提高家庭经营能力,推动农业经济合作化发展。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可以有效组织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持续提高经济合作能力,创新服务功能,为改革生产条件及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带来便利。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属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具有超强的服务功效,可释放强大活力。与此同时,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还可分解家庭经营产前、产中与产后所有经营性内容,提供优良服务,促使农村家庭生产经营模式更专业化。
现阶段,各地区农村生产经营模式相对松散,整体生产力水准普遍落后,只有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才能有效组织原本分散化经营的农民及农业生产要素,以确保农民群体在合作作业时科学分工,促进农业专业化运营,径直奔向现代化农业目标。
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就需要得到组织力量的支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农民群众经济利益层面上展开联合,打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载体,既能集个体力量为整体力量,又能避免个体间恶性竞争,在共同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成效之际,改良农村精神面貌。
现阶段,我国各地区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参差不齐,甚至在部分地区还出现同种农产品合作组织竞争现象,严重损害农业组织发展效果,导致各地区农业组织形式相对分散,且规模偏小,不利于形成集团优势,致使我国农业在竞争环境下常常处于被动局面,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组织发展态势,在技术理论方面不占优势。
在我国农业合作组织内部,并未形成高效规章制度,因各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导致各地区农业组织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如果管理规章相对模糊,则会导致管理责任不清,制度极其混乱,影响组织内部成员凝聚力。
近几年,虽然政府在农业教育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但部分地区农民受教育水准仍然偏低。大家对有关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意识仍不深刻,整体组织观念相对淡薄。同时,加上受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影响,很多农民都渴望“自保”,对外界发展产生抵触情绪,致使农业组织难以顺利展开日常工作。
我国土地资源辽阔,农民群体基数大,在发展农业时需要大量资源,政府虽会对农业发展发挥一定推动作用,各级政府也针对农业制定了扶持政策,但由于农民群体相对分散,导致农业合作组织宣传力度不足,辐射范围不广泛,在部分地区,仍会出现宣传不到位的情况,进而为实现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目标带来重大阻碍。
伴随现代社会分工及协作水平逐日提升,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必然会发生改变,由松散无序组织形式向联合形式过渡。由此可见,分工及协作对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形式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同时,因存在市场风险,加大了农业经济组织决策及选择机会的成本,这就需要农业生产组织紧紧追随市场环境变化趋势,不断创新制度,以求降低农业生产市场风险。最后,农业经济组织在参加各项活动时会产生一定交易费用,所以农业经济组织应朝向专业化分工及有效联盟方向发展,这样才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以及交易规模不完善带来的风险。
各项制度以经济组织为核心载体,而制度恰恰又为经济组织的运行与发展提供了结构框架与模式。所以,农业生产经济组织形式及各项制度具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生产资料公有制背景下,各生产者在对应范围内,自主推动农业经济组织形式的转变。同时,集权主义、儒家思想以及家族意识等多项制度,也会间接对我国农业经济组织形式产生深远影响。
相比其他类型产业,农业生产活动生产特点鲜明。土地并非普通生产资料,其在农业中属于直接参与生产的要素,是农业发展时的关键生产资料。农业生产及农业发展,均对土地具有超强的依赖性。为此,各地区及国家农业生产组织,都会受土地状况影响。一般来讲,在固定的单位面积上,得到特定技术条件支持,单位土地面积可以接纳的投入与产量都极其有限。如果农业生产者拥有大规模土地,则适合打造大型家庭农场,如加拿大及美国等发达国家,就很倾向于这种农业发展模式。同时,在农业生产时,需要依赖各种生命物质,如气候、光、水等条件,均会制约农业生产成效。除此之外,在农业生产时,需要依赖生命物质条件的支持,这也就导致农业生产对象及劳动条件存在不稳定性特点,需承载大量风险。所以,在农业经济组织管理时,要因地制宜,这就需要保持农业生产组织的分散性,但又要适当完善合作模式,以便协同提高农业经济整体发展水平。
如今,我国农业市场经济正持续改革,在其改革过程中遭到国际经济迅速发展的影响,加速了农业经济管理制度改革速度,由粗放式、单一式经济管理模式变为合作式、高校式管理模式,进而提升了现代农村市场信息沟通时效性。由于部分地区农民群体并不了解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展开合作组织工作时,存在一定难度,常常与预期目标不一致,威胁农民经济效益。为此,就需要强化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与创新,组织农民群体学习有关知识,促使其意识到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令更多农民群体自觉参与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进而不断完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制度,保障该制度具有规范性、完整性、科学性等特点,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促进农业经济组织迅速成长,需要为其带来支撑作用,这就需要各级政府提供良性指导与优质服务,加强引导与管理,以确保与农业相关的各项活动能良性运作,进一步展现市场经济规律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榜样经验,从而刺激广大农户主观能动性,令其主动参加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明确农业经济组织的重要性,以及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发挥其宏观调控与保护作用,为日后发展农业经济蓄积能量。
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成市场调研活动,全方位了解市场供求、供需以及产销情况,只有加强市场预测,才能获得社会上大型企业的经济支持。同时,还需要针对地域性特色农产品进行市场调研,深入了解当地农产品市场状况,从而找到其开发优势,制定科学的动态价格,引导市场价格导向,争取在行业市场中做到利润榜样,并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参照地域性农产品种类及市场优势、趋势,科学拟定合理营销手段,打造农产品品牌优势,以保障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在食物安全、农产品生产等方面展现潜力,获得更多市场收益,逐步增加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规模,创造更可观的农业经济收益。另一方面,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结合当地农业农作物特点、优势,与地区农业大学及农业研究所进行合作,合理拟定农作物生产标准以及农作物种植技术手册、培养技术手册,以确保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能得到更多技术扶持、资金保障及销售服务,增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竞争优势与发展实力,在市场竞争环境下站稳脚跟。
在大力发展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时,需要得到具体法律法规的支持。换言之,政府有义务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营造优良的外界环境。为此,需要政府增加金融资金支持力度,政府财政部门往往更了解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及各地区情况,所以就应由政府财政部门牵头,组建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并将农业合作组织未来发展视为重点工作加以扶持,既要完善资金制度,又要在金融方面予以保障,适当降低贷款标准,并简化各组织贷款审批流程,以保障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不受各种资金问题的困扰,进而加快发展速率。
各地区政府,需鼓励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与地区龙头农业企业相互合作,组建风险资金管理机制、合同管理机制及价格保护机制,通过各种机制有效约束双方行为。此外,政府应动员龙头农业企业与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合作,参与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改革,形成稳定的销售合作关系。此外,还可以打造实验基地,促进农业企业与农业经济合作组织顺利合作,并拟定高效合作方案,从而实现“先富带后富”目标,带动地区农业经济协同进步。
农民群众文化素质,在发展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时发挥着重要作用。即使政府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外界氛围,但无论相关部门如何组织与管理,最终还是需要依靠农民亲自执行。所以,政府需要培养农民群体意识,令其自主参加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活动。另外,还需要向农民群体传授专业的农业技术知识,令其掌握先进农业机械设备操作技术与技巧,强化农民教育机制改革与创新工作,形成政府部门支持合力,构建培养新型农民体系,为广大农民群体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并鼓励其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现代农业生产与发展中,为发展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贡献力量。
在发展现代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时,要坚持“内外兼顾”原则,需要大胆创新内部管理机制。具体来说,需要尊重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中所有成员的决策权,允许成员创建独立账户,将组织剩余价值合理分配。另外,在创新内部管理机制工作时,还要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将每一份责任都落实到员工个人身上。在划分各部门工作过程中,要清楚指出部门利益及责任,并增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中每一名成员的责任感、使命感,促使其肩负起发展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重任,认真负责每一项工作。
自从进入世贸组织后,自由市场贸易对农业造成了巨大冲击。国内市场要做大、做强,就需要向国际市场跨越式发展,自觉接受国内国际秩序监督。为此,就需要增加农业投入力度,抓住每一次发展机遇,所制定的政策需积极向农业部门倾斜,出台多项益于农民发展、农业发展的政策,并大力扶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以保障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在执行工作时,有充足资金可以周转。除此之外,有关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针对经济分配机制、合作组织性质以及管理体制等做出细致规定,重点支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为该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保驾护航,致力开辟新型农业经济发展新渠道,加速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进程。
综上所述,在我国大力发展农业背景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已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大势所趋,其将多种益于农业生产活动及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加以重组,优化了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在推动农村经济建设及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价值,可切实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及服务功能,助力农村、农民及农业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