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佐
基于农村经济建设以及生产问题成为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研究方向,我国对于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政策条件以及资源支持,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和创新,当前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出现和建设,极大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本文针对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进行研究,了解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特点,以及当前农村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和缺陷,在此基础上为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效的路径。
1、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特点
(1)组织成员群众性
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主要是由基层的农民群众所组成,大多数是区域的农业生产者以及非农业人员,在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发展中具有一定的社会凝聚力。
(2)具有服务性特点
在我国农业的建设和发展中,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不仅仅是农业生产的模式,其更加关注农业服务,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构建是为了更好的弥补和完善农业生产种植中的问题,通过农民群众的综合经营,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而不是简单的以经济利益为合作目标。
(3)合作组织股份共有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是一种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每一个合作组织成员都享有股份和经营管理的权利,目前农业生产者按自身的份额进行经济效益的分红。
2、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和不足
(1)缺乏科学的认知,农业生产者合作意识薄弱
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大多数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在当前的农业生产中农民群众对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缺乏科学的认知,农业生产种植缺乏合作意识,导致当前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存在诸多困难,很多农业生产者在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中心存疑虑,对于农村合作组织的工作和服务参与不积极,极大影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服务效能的提升。
(2)产权责任不明晰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强调农业生产利益共享以及风险共担。组织内部的管理水平低下,管理机制不完善。组织里面大多都是农民,这些农民可能是种养殖能手,但对合作组织却不懂如何管理,很多人一点管理的基本知识都没有。正是由于农业合作组织管理不善,组织能发挥的职能和作用不多,通常只是帮助农民联系商家销售或运输农副产品,并从中收取手续费,这使得农民对组织渐渐失去信任和依赖,一些农业大户更是选择自产自销,放弃通过组织进行销售,省去手续费或服务费。当前基层农业生产和建设相关政府部门对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缺乏有效的关注和扶持,导致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缺乏高效的领导。在合作组织的经营和管理中产权责任不明晰,尤其是非农业主体的参与,导致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管理变得更加复杂,现有的政策以及管理内容都不完善,缺乏健全的管理规范,极大地降低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抗风险能力。
3、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分析
(1)强化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宣传,实现思想统一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成为各地区农业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重要趋势,其可以充分实现资源技术的整合,带动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但是很多农业生产者缺乏农业经济合作的意识,新形势下我国相关的农业部门以及基层政府组织要积极强化对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宣传,让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优势,改变陈旧的生产经营理念,积极促进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基层地区的推广。在此过程中,我国的农村大学生村官要积极起到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让农业生产者能够实现生产意识的统一,在农业生产种植中培养合作意识,切实改变农村经济发展的模式。
(2)完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制度规范,优化管理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每一个农业生产者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其中,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运行首先要明确产权责任,对于合作参与者要构建统一的管理标准,健全的制度管理规范。例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要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成员参与者可以自由退出和加入。对于合作组织的利润分配以及风险承担要制定明确的流程和标准,明确所有参与人员的责任以及权利等,保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管理的规范和公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健康稳定发展。
(3)提升基层政府部门的扶持和关注
我国当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不同的农村地区生产经营环境都存在着很大差别,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构建中要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作用,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给予更高的扶持和关注。首先,要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引进技术资源和人才资源,实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标准化发展。除此之外,对于基层的农民群众也要开展有效的技术技能培训,提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技术化生产和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和创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为一种重要的实践探索,对于农业生产和管理都具有一定的优势,新形势下要积极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和我完善。
(作者单位:164800黑龙江省克东县宝泉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