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涛
(复旦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上海 200433)
罗斯金(John Ruskin,1819—1900)是19世纪英国社会学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艺术批评家、政论家,著有《威尼斯的石头》《建筑的七盏明灯》《近代画家》《拉斐尔前派的艺术主张》《芝麻与百合》等书。罗斯金分析了机器大工业给劳动者带来的痛苦和给艺术造成的摧残,反对技术对艺术的介入,倡导对大众进行艺术教育。罗斯金指出“教育是引导人类灵魂追求卓越,并使之达到最好的方式”,认为思想和善意比金钱更有价值,人们在艺术教育上付出的金钱会深刻地影响人的心灵和精神,从而产生比金钱更大的价值。罗斯金说:“只有当人在世上快乐、忙碌、行善和有所贡献时,才是真正受过教育的人。”艺术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可以直接对人的品质和道德的塑造发生作用,并指向人的灵魂和幸福生活。
罗斯金对美进行研究时,侧重从生命力的角度切入,重视自然事物本身的生命力,认为“由各种有机形式所提供的愉悦与有机形式的健全生命力的外观成正比”。他以树的例子来说明健全生命力的美:弯弯的树干长在瀑布上方,在风中快活地摇曳着是美丽的。树的美丽与实用性无关,当把树看作分化碳酸气和制造氧气的存在时,树往往成为一种人们满不在乎的机械的气体储存器,也就失去了其生命力,也就不美了。同样,当把树伐倒,或者用树制作桥,或者将其锯成板料,树的美也就不复存在了。
在罗斯金看来,艺术需要表现自然。他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学派都曾以尽可能真实地表现自然事实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罗斯金为什么主张艺术表现自然呢?一方面是因为自然富含生命力是美的,表现自然可以增强艺术的审美价值;另一方面是因为自然对人有直接的教育作用,“如果我们把一个简单的自然形态放在他面前,让他去复制,我们就可以肯定我们是给了他一个健康并且实用的教育作品”,表现自然,还有助于形成健康向上的内容,更好地发挥作品的育人作用。艺术的审美价值和教育价值结合在一起,便生成了重要的美育价值。
致力于表现自然现象的艺术作品可以展现“人类性情中温顺亲切的一面”,体现出艺术家的品质和素养。罗斯金肯定了自然在艺术创作中的地位和艺术家的能动性,并进一步指出:“这类作品中杰出成功的作品毫无疑问是有思想的、敏感的、真诚的、仁慈的艺术家创作出来的,他们有博大的生命观,拥有丰富的智慧力量。”他认为艺术家的设计和创作不是理性的,而是凭借“感情的误置”,把自己的情感、思想和真诚、善良的品质融于艺术作品,在作品中展现其情感、品质、道德、智慧,并以此打动欣赏者,对他们的品质、人格、生命观产生积极的影响。
罗斯金虽然重视自然的原始生命力,强调艺术与自然的联系和艺术的美,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否定艺术的实用性和艺术给人带来愉快的价值。他以建筑为例来说明艺术的实用功能和愉悦人心的作用,认为建筑与每个人都有关联,每个人都应学习建筑这门艺术。罗斯金强调建筑应具备两种美德:“首先,作为建筑,要达到实用功能;其次,是它功能的另一方面的反映形式,那就是有着赏心悦目、优雅大方的外观。”在罗斯金看来,建筑首先要体现其实用功能,建筑之所以为建筑,是因为建筑都有其行为和言语。帮助人们抵御恶劣的天气和暴力构成了建筑的行为功能。而作为纪念碑或墓穴的建筑可以记录事实和表达情感,作为教堂、寺庙或公共大型的建筑物可以讲述历史,构成了其言语功能。建筑设计需要符合一定的实用目的,具备一定的社会功能,实用性也就成为建筑设计首先要考虑的美德。
与实用性相对,建筑赏心悦目、优雅大方的外观可以增强建筑自身的感染力,给人们带来快乐,这也构成了建筑的第二种美德。建筑的第二种美德与其实用性之间毫无关联,人们不必去探究漂亮的颜色与跳跃的光亮给自己带来欢乐的合理化,也不要把“在装饰中和从建筑的功用性中所得到的欢愉联系在一起,因为它们之间是没有任何联系的”。虽然建筑的第二种美德与其实用性美德没有直接的联系,但对建筑来说,两种美德缺一不可。哥特式建筑之所以受到罗斯金的推崇,是因为它既符合实用性美德,又体现了追求美和快乐的美德。
艺术与快乐相关,表现自然可以赋予作品快乐的要义。英国社会学美学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莫里斯曾说:“真正的艺术就是人在劳动中的愉快的表现。”艺术不仅是愉快的表现,而且还需要给人带来快乐。罗斯金强调:“不能给人们带来快乐的艺术,不是好的艺术……所有真正美好的艺术都具有使人快乐的能力。”罗斯金认为,美丽的事物是人们心灵快乐的源泉,他重视自然和生命力的美,主张建筑通过表现自然来增加其自身的快乐属性和审美价值。他以哥特式建筑为例,来说明自然的美应被艺术家借鉴并应用于艺术设计和创作中。他说:“对哥特式流派的工匠而言,自然界中的叶子成为体现强烈情感的题材。”哥特式流派的建筑师们对叶状饰有着较高程度的热爱,这种热爱程度与哥特式建筑的精神力的发展同步,建筑师从“他为小型装饰而模仿的叶子中,能够发现一种独特的美,它存在于外形轮廓的弯曲而来的某些特色,及细分的某些方法和结构的辐射而造成的某些特色之中”。由此可见,建筑不仅可以帮助人们遮风挡雨,而且可以通过美的装饰和设计作用于人的心灵,给人带来欢愉。
罗斯金指出“艺术必须有高尚的动机”,而高尚的动机源于道德情感。他认为所有好的建筑无一例外都是由某种正确的情绪和道德情感产生的,而好的建筑中的正确的情绪和道德情感具有重要的育人价值。他说:“建筑是一种艺术,它为了某种用途而对人类建筑的屋宇进行布置或装饰,使得人们看见时,在精神健康、力量和愉悦方面有所收益。”在对历史绘画进行讨论时,罗斯金强调所有珍贵的历史绘画记录的不是过去而是现在,因为它需要对现在的人有教育价值,“教育你的孩子们去看那些真实存在的英雄,将心灵的行程和爱好限定在那些实际的责任和虔诚的事业中”。艺术的教育价值具有当下性和社会性,在抚育人的心灵,培养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而凸显了艺术愉悦人心和美育的功能。
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40年代,英国处于第一次工业革命阶段,机器生产逐渐取代了人力生产,英国也实现了从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的历史性转换。工业革命一方面促进了生产力的解放,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分配的不公平性,拉大了资本家与工人的财富差距。资本家为获得更多的利润,迫使工人承受更大的劳动强度,激化了社会矛盾。机器大工业也破坏了生态环境,进一步打破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面临着严重的危机。
在机器生产中,劳动人民很难实现自身的意志和发挥自己的创造力。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者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就越少;他越是创造价值,他自己越是贬低价值、失去价值;他的产品越是完美,他自己越是畸形;他所创造的物品越是文明,他自己越是野蛮;劳动越是有力,劳动者越是无力;劳动越是机智,劳动者越是愚钝,并且越是成为自然界的奴隶。”私有财产下的劳动变为异化劳动,劳动者在这种劳动中也被异化。罗斯金也看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使劳动人民遭受更严重的负担,机器生产没有使劳动者变得轻松,相反却强化了劳动。罗斯金指出资本主义的劳动分工使人遭到分化,“把人四分五裂——生命被肢解成残缺不全的碎屑”。这与马克思所强调的劳动者在异化劳动中不能“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肉体力量和精神力量,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到损伤、精神遭到摧残”具有一致性,他们都看到了资本主义的劳动分工和生产给人造成的肉体痛苦与精神摧残。劳动者不断否定自身,很难得到快乐和幸福。
从社会现状出发,社会学美学家们对艺术的发展进行思考,认为在这种环境中,艺术面临着困境。如莫里斯指出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在于破坏艺术,也就是说,破坏生活的快乐”。在机器大工业的生产模式和细致的劳动分工中,人所处的社会阶层和地位有了更明显的区分。罗斯金注重从人的社会地位来分析艺术设计和创作,如他把建筑装饰分为三类:
1.奴隶性的装饰,就是劣等工匠所做,工匠对工作的施行及其权利完全受有才能的、地位又高的人所指点和决定。2.组合性的装饰,也就是在某一点上,制作者的低微的权力不再受束缚而得到了独立,有他本身的意志,但是还要承认他的低贱身份,仍然表现出对有较高权力地位的人是要服从的。3.革命性的装饰,完全不允许有低劣的制作。
从罗斯金对建筑装饰的分类中不难发现,人越独立和社会地位越高越有利于展开其自身的选择和才能,设计和创作出优秀的艺术作品。在罗斯金看来,古希腊建筑属于“奴隶性的装饰”,它在本质上是卑鄙的。而哥特式建筑在本质上是高尚的,它渗透着工匠的自由、个性和自发性,体现出更道义和更符合人性的创作属性。罗斯金在分析了艺术家的社会地位对其创作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最为完美的艺术品源于人类的心灵,因为它倾注了作者所有高贵的情感”,艺术家比普通人更具想象力和同情心,从而突出了艺术家创作的独立性、能动性、情感性和想象性。
罗斯金以广阔的文化视野和艺术视角,围绕艺术与技术的话题,对机器生产和新工具进行了批评:“人类并不倾向于用工具的准确性来工作,也不倾向于在其所有的活动中做到精确与完美,如果使用那种精确性来要求他们,并使他们的指头像齿轮一样去度量角度,使他们的手臂像圆规一样去画弧,那么你就没有赋予他们以人的属性。”作为第一届世博会的场馆和展品,1851年建成的“水晶宫”是采用机械施工而成的钢架玻璃结构建筑。其大厅的建造只使用了钢铁和玻璃两种材料,“完全表现了工业生产的机器本性”,属于机制建筑。罗斯金在参观了“水晶宫”后,对“水晶宫”和其室内的展品进行了批评:“这些喧嚣的东西(指机器),无论其制作多么精良,只能以一种鲁莽的方式干些粗活。”他主张艺术需要通过人的脑力和双手去创作,重视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的愉快心情,认为机器创作会损害作品的生命力,要把手工作品和机制作品区别开来。
在建筑装饰上,罗斯金宁愿不要装饰,也不认可由机器完成的装饰,认为机器完成的装饰是蹩脚的和死气沉沉的,毫无生命力可言,是不美的装饰。机器的模仿和批量生产是不具备生命力的,机械和电流形式都无法取代生命力的位置。与机器相对,“对于承载着最高形式的具有创造力的生命——人脑——的印记的所有物体来说,尤其如此:其高尚或卑鄙程度与明显的施加于物体上的脑力成正比”,人脑是最具创造力的生命,只有通过人脑才可以设计和创造出美的且高尚的艺术。机器不具备人脑的创造力和生命力,无法设计和创造出美的且高尚的艺术,更不会给艺术欣赏者以美育和道德教育。
在《建筑的七盏明灯》中,罗斯金明确把“生命明灯”作为建筑的真理之一,主张艺术是由人创造的,反对在建筑中使用机制饰品和铸铁饰品,指出机制金属、人造石头、仿木材和仿青铜“既不会增加我们在判断力方面所拥有的自豪,也不会扩展我们在娱乐方面所享受的特权。它们只会使我们的理解更加浅薄,我们的心更加冷漠,我们的机智更加羸弱”。罗斯金提倡使用自然材料,认为工业材料和机器生产是对艺术的摧残和破坏,对人的鉴赏力、心智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并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从资本主义的生产模式对人的影响出发,罗斯金反对为艺术而艺术,认为道德品质是艺术的基础,单纯地追求为艺术而艺术会“导致思想能力和道德原则的毁灭”,而道德目的的丧失则会引起艺术的衰退。当然这并不代表罗斯金否定美的艺术,他说“伟大的艺术意味着两种力量的结合:艺术是天赋对纯洁灵魂的表达。如果没有艺术天赋,我们就没有艺术;如果没有灵魂,特别是正直的灵魂,那么艺术无论多么富含技巧,都不是好的艺术”。可见,罗斯金既尊重艺术的创作规律,重视艺术天赋和技巧,又强调艺术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主张美的艺术应承担起美育和道德教育的责任。
罗斯金认为艺术是由人的精神造就的,要体现出高尚的精神追求。他说:“在所有有关艺术的事实中,最基础的是产品只是由手制造的,而艺术则是由人完整的精神造就的。造就艺术品的精神动力有善恶之分,艺术造成的影响和传播的内容也就带有同样的善或恶。从恶中会生出恶,而勇敢和尊贵则会教导人们勇敢和尊贵。所有的艺术品要么产生影响,要么提供教育,二者必有其一。”罗斯金认为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可以设计和创作出美的且高尚的艺术,美的且高尚的艺术才可以培养大众,帮助他们养成健康、高尚的品德。
作为工艺美术运动的理论奠基人和精神领袖,罗斯金的艺术思想中流露出鲜明的道德准则,他曾明确指出:“任何一个国家的艺术,都是其社会美德和政治美德的缩影。”艺术之所以具有重要的育人作用,是因为艺术与美和真有着密切的联系,艺术体现出强烈的社会美德和政治美德。艺术若要真正地承担起道德教育的责任,就需要不断地求真和求美。罗斯金对艺术的目的做了进一步的分析,他说:“当艺术的整个目的是用来作为道德教育时,它自然会把真理当作第一对象,美以及由美生发出的愉悦只是作为第二对象。但当它失去道德教育的所有意图时,它自然把美当作第一对象,把真理当作第二对象。”罗斯金在这里指出了真与道德教育、美与愉悦人心的内在关联,并区别了两者在不同情况下的特殊意义。审美和道德都具有重要的育人价值,两者相辅相成,使人在愉快中接受道德教育,从而更好地提高人们的审美能力和道德素质。
罗斯金并不主张对艺术做孤立的研究,而是注重把艺术放到社会现象中进行考察,认为艺术的价值与其对社会的思想意义和道德价值成正相关。罗斯金发现了艺术与宗教之间的内在联系,强调艺术需要献身于宗教,认为艺术如果不为宗教服务,那么它就会不纯洁。罗斯金甚至以是否为宗教服务来判断艺术的伟大与否,他说:“正如古典艺术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忠实于它的上帝,中世纪的艺术之所以伟大也是由于它忠实于它的上帝一样,现代艺术之所以不伟大,是因为它没有上帝。”在这一问题上,罗斯金虽然夸大了宗教与艺术之间的联系,也不应当把是否为宗教献身作为艺术伟大与否的判断标准,但这也“表明罗斯金充分注意到艺术与其他社会现象,尤其是与宗教现象的联系”。且他在讨论艺术时,也从宗教层面,过渡到美、人的灵魂、道德教育的层面。罗斯金把美看作是“由神指定作为持续支撑人类灵魂的一种要素”,指出丑陋与“具有死亡和罪恶本性的东西相关联”,“美丽与那些拥有美德和生命本性的东西相关联”,突出了美与道德的一致性。他主张美的艺术应使人获得快乐,要承担起宣扬社会美德和培育人健康灵魂的责任,从而说明了美育和德育的目的相似性。
为真正实现艺术的育人作用,罗斯金还对社会教育发表了看法。他反对学院教育的基本体制,提倡公共教育,因为公共教育不仅可以治疗公众的痛苦,而且可以“使人们变得有思想、仁慈和公正”。为扩大艺术道德教育功能的范围,罗斯金主张艺术不为少数人或贵族阶级服务,而应在广大人民中受到欢迎,提倡艺术设计的大众化倾向,反对艺术设计的精英主义风格。罗斯金注重艺术教育的整体方法与目标,向往重返中世纪的手工艺劳动,希望通过“复古”来挽救机器大生产时代下的道德沦丧危机,真正凭借艺术教育来改良社会和改善人的生活环境,提高人的道德品质,使人拥有健康高尚的灵魂和幸福快乐的生活。
罗斯金对社会有着极大的关注和深入的思考,对工业社会下人和艺术的现实处境表现出深深的担忧。他之所以重视自然事物本身生命力的美,尊重艺术的设计和创作规律,重视艺术家的精神创造和艺术的道德准则,是因为他看到机器模仿和批量生产的弊端。他反对机制饰品、新工具和艺术的机器生产,认为只有通过艺术家的心灵创造,融入艺术家高尚的灵魂和精神,艺术才能真正表现自然,增强自身的生命力和审美价值,从而对大众和社会产生美育作用。罗斯金的美育思想正是从他对美,到艺术设计,到工业,再到艺术教育的讨论中见出的。在讨论中,他始终贯彻以人为中心的主线,重视人的快乐、道德和精神,并希望通过艺术教育来缓解机器大生产给人带来的痛苦和给社会造成的危机,这体现出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厚重的美育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