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亦凡,毕 东
(1.云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2.云南农业大学国际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
乡村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根源。长期以来,中华文明在农耕文明滋养下传承发展。“中国文化以乡村为本,以乡村为重,所以中国文化的根就是乡村”,无论是中国的城市地区还是农村地区,都以中华民族自主实践培育出的中华文明为底色。在这样的过程中,城市和农村并未显现出明显的文化差距。
近代,西方列强入侵和国内社会文化运动,将国外社会生产生活实践所产生的一系列异质性文化引入国内,但由于社会发展的局限,致使文化上的巨变仅发生在城市地区。在经历了数次西方文化冲击后,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的文化差异日益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受“城乡二元结构”发展模式的影响,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一步推进,城乡发展差距日益扩大。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业流动,农村资源“过度”流出,导致乡村文化进一步凋敝。对此,党和政府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对乡村文化繁荣兴盛工作作出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乡村文化生活的完善部署,为乡村文化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党和政府对于现代城市建设进行了新探索,即以文明城市创建的方式带动城市精神文明发展。建设文明城市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发展需要,是中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需要,也是反映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公共服务水平与社会文明程度的综合性荣誉。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和中国文化发展的需要,中国精神文明建设将更加倾向从传统文化中发掘宝贵的精神财富,从而树立文化自信和加强文化话语权。在此过程中,以乡村文化发展哺育精神文明发展的作用日渐凸显,以乡村文化振兴助推文明城市建设成为具有现实意义与操作价值的议题。
“城市”一词在中华文明中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在其原意中,“城”为四周用作防御的墙垣,“市”则是进行商品交换、商业活动的某些地区。城市作为一种聚居形态,最早出现在东周。无论是最初的交易与居住功能,还是在历史发展中所逐渐被赋予的社会管理、生产生活、文化交往等功能,城市均是脱胎于中国传统的农耕文化,并与更为广大的农村地区保持着密切联系,汇聚着中华文明的各方力量。与城市这一伴随社会发展自然形成的概念不同,文明城市是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对中国城市理想形态进行高度抽象化与凝练化的概念描述,其本质是指明中国城市的未来发展方向与目标。
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始于20 世纪80 年代。学者认为其发展过程中有3 个具有阶段性意义的标志性事件,分别是1984 年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的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工作会议、1995 年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和1996 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这3 次会议分别促进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理念的形成、文明城市建设活动在全国范围的推广和三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理念的提出,并对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出“到2010 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这一具体工作目标。近些年,在各级单位的努力下,截至2020 年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共有284 个各级城市成功评选并保留了这一荣誉称号。
随着时代推移,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指标体系不断结合时代特征拓展和进化自身内涵。有学者在2008 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基础上总结出3 个特点: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标准的原则,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上3 个特点体现了时代的特色,回应了当下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随后在2011 年,有学者从回应可持续城市化的挑战出发,提出了W 指标体系模型,其指标体系突出了对城市转变发展方式以及“五大关怀”的引导,这一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来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的变化。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文明城市的指标体系也在变化与修订。以2018 年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例,其共有7 个大项、26 个指标作为测评要求,细分出了59 项测评内容。为了回应当时所面临的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问题与需求,2018 年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在测评体系中加入了不同的指标与要求。为了加强理想信念建设,测评体系中加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了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测评体系中加入“开展网德建设工程”;为了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测评体系中加入“促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每一项都是伴随时代发展而发展,循时代轨迹而前进。只有这样,才能使全国文明城市这一金字招牌始终不落于时代队伍,始终标志着中国城市的未来发展方向与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虽然面临“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选”的困难过程和复杂细致的指标体系考核,但正因其主办单位级别高、评比覆盖面积广、申请创建难度大,已经成为反映城市综合状况与文明程度的权威。
在全国各地踊跃参与的创建过程中,不少问题被逐渐暴露,这些问题不仅反映出文明城市创建单位的弊端,更是在中国城市治理过程中具有代表性乃至普遍性的症结所在,引起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有文明城市当选与核心民生指标影响效应不显著、政府职能需要优化以及运动式治理成果难以延续等。
第一,文明城市当选与核心民生指标影响效应不显著。有学者将当选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选取前4 批当选全国文明城市的地级市,以经济增长、就业及放假3 个与居民福利水平密切相关的民生指标为被解释变量,运用双重差分模型和地级市的统计数据,得出了“当选文明城市对经济增长率和城镇失业率的影响效应不显著”的结论,并作出了“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并没有成为吸引资本和人才流入的战略品牌,也没能在城市内部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因此当选文明城市无法显著促进经济增长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结论。然而,创建文明城市成功的主政官员却有较高的晋升比例,这也是文明城市称号评选活动无法对民生水平带来显著改善却一直有较高热度的原因之一。
第二,政府职能需要优化。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政府出于其“管理”的职能与视野,采取了“家长式”的大包大揽,承担了绝大部分的任务与功能。然而,无论是加强思想引领、提升市民素质、经济民生发展,还是社会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筑牢长效机制,都离不开市民的参与和践行。一方面,政府在繁重政务与思维惯式的影响下,不得不采取一些管理手段;另一方面,市民作为城市的一份子,只有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才能深度实现思想改变与素质提升,促进创建活动更好地开展。在两者产生部分矛盾的情况下,政府依然采取传统且脱离市民群体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这样虽然能够较快地完成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任务,但无法形成较好的长效模式,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乃至解决问题。政府职能的优化工作是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遇到的困境之一。如何协调政府职能的转变与市民参与之间的关系,值得更多城市对此进行思考与辨析。
第三,运动式治理成果较难延续。早期,研究者对运动式治理这一现象普遍持否定态度,认为其是在社会治理中出现的行政权力膨胀、行政手段异化的具体表现。2010 年前后,有学者对运动式治理进行了有限的肯定,认为尽管运动式治理机制合法性和效率都存疑,但在现阶段其与中国科层制治理体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国家治理体系。各级政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申报、创建与维护过程中投入大量资源,体现出了明显的运动式治理特点。本研究不对运动式治理作出价值判断,仅从参考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来说,各地在保存运动式治理所取得的成效时或多或少面临着困境,例如武汉市创建文明城市成功后出现了城市顽疾反复的情况。运动式治理长效化举措失效的原因很多,如指挥部制不可持续、行政资源分配难、奖惩措施受限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典型的运动式治理,其所取得的成果如何长效保存值得更多的研究和探讨。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城市历史文化遗存是前人智慧的积淀,是城市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9 年11 月在上海考察时对于城市历史文化作出的重要指示。这段话表明,习近平总书记重视与关切城市文化保护与流传,认为文化是前人智慧的结晶和城市文明的标志。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只有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才能实现城市文明水平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也需要借助文化的繁荣兴盛才能够得以实现。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虽以“文明”一词冠之,其内涵却是丰富而具有综合性的。有学者将其内涵用物质、精神、政治、社会及生态5 个方面的标准进行总结归纳。但无论哪一个部分,仅用简单的物质投入都难以完成文明城市创建的任务与要求。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文化的参与与协力。无论是艰苦奋斗的物质文化、博采众长的精神文化、克己奉公的政治文化、长幼有序的社会文化,还是道法自然的生态文化,都给予人们无限的智慧,增加了创建文明城市的底气、繁荣发展文化的禀气和文明之延绵的豪气。
文化从来都不是一座座孤岛,而是在交往中进步、碰撞中提升,因此文化繁荣兴盛十分重要。每座城市都有其独特而带有明显地域特征的文化,而每座城市的文化都来源于城市所处的环境、所生活的人们、所经历的往事与所能展望的未来。享受着文化碰撞的城市是繁荣的,也只有文化碰撞才能使城市繁荣发展。通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可以实现乡村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文化的交流与繁荣,而城市文明也在这样的过程中得到淬炼与升华,从而延续与发达。
随着中国整体经济水平发展,各地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和农村都在物质条件基本满足的基础上进一步追求精神需求的满足。目前,中国在满足农村居民精神需求方面持续投入,持续开展“农家书屋”“农民文艺队”“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线下文化活动及“线上读书会”“线上云课堂”“线上图书馆”等线上文化活动。
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的文化产品供给依然存在公共文化供给体制不健全、文化产品供需不符、缺乏统一城乡需求规划等问题,导致乡村文化供给与使用效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准,难以满足农村居民精神需求。在中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人民基本生活需求已经获得保障和总体实现小康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文化需求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而乡村文化振兴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提出。“乡村文化振兴有着怎样的价值、能够带来什么样的巨变”成为了迫切需要解答的问题,本研究也将尝试对这样的问题作出解释与回答。
乡村文化振兴的要求众多,其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其不可忽视的重点之一,也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农民精神风貌得以改善,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以倡导,而最终将达到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目的。
在以往的乡村场域中,一方面受到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较低的经济水平及较落后的信息传播手段决定了农村居民缺乏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的条件;另一方面落后的文化服务供应体系和有限的思想道德培育手段导致思想道德提升有限,使得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成为了乡村文化建设的短板之一。
在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现状受到重视,技术与资源向农村倾斜,思想道德培育手段得以提升。乡村居民群体作为乡村文化的主体,通过新时代的新技术和新手段,例如开展“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农民夜校”“道德讲堂”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线上文化讲习、在线技术培训等,实现思想道德水平与文化素质提升,继而实现乡风文明。
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乡村文化主体来发展乡村文化的内生动力。注重典型示范,在学习典型的同时,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评选等活动,以及“文明家庭”“卫生庭院”“幸福之家”等先进称号评选活动。通过表彰思想道德先进个人与家庭,给予乡村居民群体荣誉感与获得感,在村民心中根植榜样的力量,从而在榜样力量的协助下提升村民整体思想道德水平。
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华文明在文化底层的伦理观念、哲学观念、审美观念等方面留下了宝贵遗产,为中华文明塑造了重视人伦、关注社会、亲近自然的文化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数不尽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既包含农业生产遗迹、建筑、泥塑、木雕、石刻、剪纸等物质文化遗产,也包括节令、节庆、礼仪、习俗、曲艺、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发展历史与特殊环境的共同锻造下,这些充满着先人经验与智慧的宝贵遗产,正带领着中华文明在世界民族之林熠熠生辉。
进入现代社会后,中国出于发展生产力的考虑,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城乡二元体制的政策,将发展的天平倾斜到了城市一端,乡村文化受到忽视。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乡村所能享受到的资源少之又少,加上乡村文化所代表的慢节奏、低生产力与现代社会的要求并不相符,逐渐导致乡村文化缺乏认同进而竞争力逐渐下降。正因为乡村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基与脉络,更需要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对其进行保护与发扬。应立足乡村文明,汲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不断赋予时代内涵,结合时代特色增强引领作用,创新发展路径,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
要重视乡村传统文化发掘,重塑乡村文化生态,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从而激发乡村文化竞争力。在传承中利用、改进传统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特色,赋予时代特色与现代化风貌,对接和深度融合文化、旅游与其他产业,从而提升文化竞争力,使新时代乡村文化不落潮头,以乡村文化反哺城市文化,促进共同繁荣。
乡村文化振兴离不开乡村公共文化事业的支持与发展。乡村公共文化事业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载体,其发展更加具有长远性与持续性。乡村公共文化事业能够保证乡村文化供给延续,更能以乡村文化事业为中心进行文化继承交流活动,促进乡村文化进一步发展,对乡村文化振兴起到促进作用。
然而,当前乡村文化事业的发展状况却远不能匹配其作用。虽然在国家大力推广下,乡村公共文化事业获得了相关部门重视,建立了制度、法律保障,但是由于管理能力较差、资金资源投入有限、文化事业人才队伍有限等,农村公共事业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例如在中西部地区一些村寨,由于资源投入有限,虽然已经达到“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然而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要求乡村居民跋山涉水、翻山越岭地前往位于乡镇的文化站读书、看报,显然是一件难以实现的事情。
即使在实现了村村有“文化服务中心”的部分较先进地区,依然存在文化中心运营时间难以保证,文化设施、设备和资源老旧等问题,甚至存在一些文化站只是挂牌“空站”的现象。长此以往,公共文化事业这一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载体,不仅难以发挥其载体作用对乡村文化产生助益,也将降低乡村居民对于乡村文化振兴的获得感与满足感,导致其产生对乡村文化的失落感。
鉴于此,官渡区工商联2015年、2018年被评为云南省“五好”县级工商联;2015年、2016年被评为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
在乡村文化振兴的道路上,乡村公共文化事业将成为重点建设的内容之一。其具体内容是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一方面,从管理能力上优化,从推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分馆制建设上入手,增强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发挥媒介的作用,使农民享受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公共文化服务。另一方面,从公共文化供给资源调配与发挥公共文化事业作用的角度出发,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在公共文化事业方面,乡村文化振兴以村民公共文化活动和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为出发点,一方面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增加公共文化事业对于公共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能力,进而从农村传承发展多样的乡村文化与乡村风俗活动;另一方面组织“懂文艺、爱村民”的文化人才队伍,发挥队伍的示范力量,从而对乡村文化振兴起到引领作用。
乡村居民群体在更长的时间里被另一个熟知的名字所称呼——“农民”,其所承受的区别对待和压迫出现于封建时代。无论是社会地位的低下,还是思想和活动的压制,都抑制了这一群体的良好发展。尽管早已步入现代社会,但乡村居民群体的思想文化与行为方式却依然保留有封建时代所留下的烙印。
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在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学历占87.8%,高中学历占9.7%,中专学历占2%,大专及以上学历仅占0.5%。无论是持续了千余年的有关农民的刻板印象,还是当下这些鲜活的数字,都仿佛在“说”乡村居民群体与其所衍生出的乡村文化难以胜任现代化的任务。然而在当下,乡村人口占中国人口的近1/2,是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以乡村居民发展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显得尤为重要。
乡村文化振兴战略通过重塑农民文化价值观和建设农村文化人才队伍,破解了以上难题。在乡村文化重塑的过程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树立核心榜样人物和榜样家庭,发挥榜样的力量。增加线上宣传,鼓励多种形式的文化进村,保证乡村居民群体获得新的精神和理念,成为有思想、有文化的新型农民。
树立对乡村文化优势的自信与文化自觉,使乡村居民能够认识、了解并灵活参与乡村文化,感受到乡村文化的历史厚重感和人文关怀感,从农村文化来源中探究发展路径,并以此组织愿意投身乡村文化事业的人才积极踊跃参与乡村文化的重建与振兴。在这样的过程中,一方面破解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深化推广,普及与加强文化培育的难题,另一方面破解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政府职能优化问题,以乡村文化主体的高度自主性,呼应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群众力量缺位的遗憾。
乡村文化指的是在悠久历史发展过程中,在乡村场域下,以“仁”“义”“礼”“智”“信”为价值基础而发展出的优秀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自其产生直至近代,乡村文化一直都在中华文明的继承与发展中起到深远的作用。文化在交流中碰撞、在碰撞中进步。近代以来,中国采取的闭关锁国政策使乡村文化失去了发展活力与进步空间。面对内忧外患的国情与“落后就要挨打”的现实,中国人民第一次选择了外来文化作为自己发展的武器。进入现代以来,面对国家独立与民族复兴的伟大追求,城市化与其代表性的工业化、现代化文明成为了实现目标的必经之路,乡村文明再一次受到轻视。在这样的情形下,乡村文化一度成为落后与保守的代名词,其发展过程也面临着竞争力不足的局面,导致如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如何挖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源成为难题。
乡村“千村一面”,城市也将脱离其文化根基,难以“文明”自居。在这样的情形下,乡村文化振兴以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方面为切入点,出台法律和保护政策,落实对文物、古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节令、节庆为切入点,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丰富乡村居民文化生活;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形式收录礼仪、习俗、曲艺、文学等,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除此之外,以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的形式,将乡村文化与经济产业相结合,以“文化+旅游”“文化+康养”的形式,促进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使文化“活起来”,实现创新发展。这个过程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使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民生效益难提升的问题迎刃而解,还乡村文化活力与竞争力,满足了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过程中加强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在党和政府的殷切关怀下,乡村公共文化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基础设施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极大提高了贫困地区基层农村综合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覆盖率。在伟大突破的背景下,也有着许多不足等待进一步完善。
一方面,乡村公共文化事业供给过程缺乏精确性。虽然在统一标准建设与供给的情况下,可以更好地实现服务的普及化,然而面对需求多样差异与地方文化差异,自上而下“一刀切”的供给模式难以在情况复杂与快速发展的广大乡村地区实现精确化供给,最终可能导致服务低效与资源浪费。
另一方面,管理能力存在差异性。在初步构建起这样规模的文化系统后,如何实现良好管理则是另一大难题。无论纵向或是横向管理上,都需要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目前看来,中国还未能达到良好运行如此大规模乡村文化事业的管理要求。在纵向管理的角度上,各级政府职能过于松散,导致“上热下冷”“上级不明确,下级不作为”。在横向管理的角度上,乡村公共文化事业没有实现联动与体系化,“多头领导,一处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包括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等要求,但对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来说,运动式治理的疑虑依旧存在,例如治理成果能否长存。在乡村文化振兴背景下,乡村文化公共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以更精确的态度逐一破解精确性、整体性问题,并对融合性、内生性问题作出回应,以乡村文化振兴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一项符合中国国情、代表着中国城市未来发展方向的荣誉称号,通过详细的指标体系与多重的测评方法,保证了这一称号的科学性与权威性。无论是已获评城市的现状,还是各级政府的积极参与,都能说明其在现代化城市建设中的监督与激励作用。
与此同时,一些城市参评过程以及获选后表现出的文明城市当选与核心民生指标影响效应不显著、政府职能不够优化以及运动式治理成果较难延续等现象,也说明其具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乡村文化振兴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要义,其意义与价值不仅限于乡村地区的建设与发展,而是对全社会共同进步有深远影响。通过研究乡村文化振兴对于乡村文化主体、乡村文化本体与乡村文化载体的发展作用,得出乡村文化振兴对于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创建的助益。这对进一步研究乡村文化振兴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一定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