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与“谏”:《红楼梦》家庭伦理与朋友关系比较研究

2022-11-09 16:14王镮霖
西安航空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宝玉伦理红楼梦

王镮霖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西安 710119)

周汝昌先生曾说:“中华文化的核心是重人的精神,甚至是唯人的精神”,而《红楼梦》就是一部以“重人、爱人、唯人为中心思想的书”。《红楼梦》林林总总写了几百个人物,其中作者着力描绘的也有好几十个,这些人物身上,折射着社会各阶层的价值观和理想信念。人物之间的动态联系、矛盾冲突,构成了全书的主线。这其中就包括家庭伦理关系与朋友关系。家庭伦理关系的主要呈现方式是 “孝”,核心是“五伦”关系,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父子、夫妇、兄弟三伦,构成了整个人伦关系的基础与核心。谭嗣同认为:“在五伦关系中,只有‘朋友’一伦合乎现代自由、平等的思想要求”,这就是《红楼梦》对新型人际关系的探索——一种以无差序、心理上的平等为基本前提的朋友关系。这种朋友关系,其出发点与功名富贵无关,也没有彼此之间应尽的义务,只是出于两心之间善意的交流和关切,其重要前提是真情,主要的表现方式就是“谏”,二者相互交融,为《红楼梦》渲染了温情底色。

在早期儒家的伦理体系中,“孝”伦理与“谏”伦理是统一的,二者相辅相成,互相制衡。《孝经》集中体现了儒家的孝道伦理,“主张以‘孝’治天下,用‘孝’的眼光观察世界,用‘孝’的逻辑约束一切,并且形成了完美的理论体系。”其谏诤章有言: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这里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论断,即:子从父之令,并不能称为孝,只有在父亲有过错时敢于谏诤,避免父亲陷于不义之境地,才称得上“孝”。《孟子·离娄章句上》提出“三不孝”的概念,赵歧《孟子注》解释了三种不孝,其中,第一条就是“阿意屈从,陷亲不义”。这说明,在先秦两汉时期,“义”的地位高于“孝”,因此,谏诤才显得尤为重要,是避免“孝”与“义”冲突的根本方法之一。早期儒家的谏诤思想蕴含了家庭民主的可能性,一方面,父母可以教导子女;另一方面子女可以对父母的过错进行劝谏,在家庭之中形成了微妙的平衡关系,可以保证家族决策的正确性,维护家族声誉。从《红楼梦》人物关系中可以发现:家庭伦理关系中“孝”思想不断强化,“谏”思想逐步减弱,这对封建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产生了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而就“五伦”中的“朋友”一伦而言,反而能够保持积极的谏诤精神,实现跨阶级的平等交流。

一、家庭伦理关系中“孝”与“谏”的分离

余英时先生曾提出,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创造了两个世界,分别是“乌托邦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在所谓的“现实世界”中,主要的人际关系构成就是家庭伦理关系,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孝”伦理。在早期儒家伦理体系中,“孝”与“谏”是统一的,由谏亲而谏君,是先秦儒家谏诤思想的关键理路。然而,随着专制主义的不断增强,“孝”伦理的权威也迅速膨胀,不仅谏君思想逐渐边缘化,谏亲也渐渐被顺亲所取代。明清以降,宋明理学主宰中国思想界,谏亲思想的影响已经十分微弱了。清代皮锡瑞在其《经学通论》中提出:“独臣子于君父,不得计是非曲直,所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明清的戏曲剧本如《荆钗记》《五殿寻母》《怀香记》《怜香伴》等都提出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观点,明清的家谱、县志中也不乏此类论述。这些足以证明当时顺亲至上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的时代趋势。从“从义不从父”到“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谏亲精神的弱化,实际昭示着“孝”伦理与“谏”伦理的分离与异化。《红楼梦》中,这种分离与异化表现得尤为明显。

就家庭伦理关系而言,《红楼梦》将父子关系、长幼关系中的压制力演绎得淋漓尽致。贾府的教子传统,用《红楼梦》的原话说就是“教子如同审贼”。这是一种“不打不成才”“棍棒底下出孝子”式的暴力教育。第十二回贾代儒发狠打了贾瑞三四十板,令其饿着肚子跪在风地里读了一夜文章;第二十九回贾珍命小厮啐贾蓉;第三十三回宝玉被贾政打得“面白气弱”;第四十八回贾赦把贾琏“打了个动弹不得”;第五十八回春燕无辜被打。这些情节说明,在家庭伦理关系中,一旦长辈心中不快,不问青红皂白,不容任何劝解争辩,动辄打骂。《红楼梦》中,不论是主子,还是奴仆,这类暴力责打事件层出不穷。暴力教育对子女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但贾府上下几乎都是赞同这种管教方式的,认为世家大族的继承人正须这样“教训两顿”,这才是“老祖宗的规矩”。在这种情况下,子辈已经成了父辈泄愤的对象。明清法律规定:“子孙有殴骂和不孝行为,被父母杀死,是可以免罪的。即使非理杀死也得无罪。”这更是对暴力教育合法性的认可。但其导致的结果却是子辈独立、健全人格的消解和无力承继家族兴亡责任的生存困境。贾宝玉作为贾府这个封建世族的继承人,虽然表现出了一些可贵的进步思想,但他却无力保护自己最为珍视的女性群体,不论是对金钏儿,还是对晴雯,他都没有勇气在王夫人面前为她们争辩,所以只能自怨自艾,却不敢有任何反抗的行动。这既源于宝玉自身的人格缺陷,也是传统孝道压迫的结果。

长幼关系中,兄弟之“悌”是最主要的衡量标准,《红楼梦》第二十回云:“凡作兄弟的,都怕哥哥”。这并不是因为做哥哥的多么严厉,而是因为“哥哥”这个称谓所代表的不容挑战的权威。《红楼梦》中,贾赦品行不端,行为荒淫,贾政作为弟弟不敢深劝。贾宝玉对待兄弟,虽是持“不要人怕他”的态度,却也会在不经意间教训起弟弟来。第二十回宝玉训贾环,虽语气委婉,却足以见其作为兄长的威严。

从这些单向的权利压制可以看出,传统的家庭伦理以孝道作为基本手段,而父权在缺少制约的前提下不断膨胀。此时,孝伦理已经形成了一种父辈拥有绝对权威,子辈只能绝对服从的伦理定式。然而,权利与责任始终是一体的,封建家长们一方面享受着绝对权力带来的尊崇地位和放纵的生命体验,但另一方面他们却无力承担规避风险、维持家族繁荣的重任。《红楼梦》中的男性长辈们,个个都没有理家才能,仕途上也乏善可陈,对后代的教育更是一败涂地,根本不能承担起家族传承的重任,那么,封建家族的没落也就只是个时间问题了。

就谏诤精神而言,《红楼梦》已经完全不符合先秦儒家所倡导的“孝谏统一”的家庭伦理原则。纵观全书,贾府的家庭伦理关系中并不是完全没有劝谏,而是在“孝”与“谏”的角逐中,“谏”伦理完全被“孝”伦理压制。贾政教训宝玉,目的是把他培养成一个合格的封建家庭接班人,但面对贾母的袒护,他也只能妥协,承诺“从此以后再也不打他了”。凤姐儿是贾母和王夫人跟前的红人,即使她精明果敢、巧舌如簧,在长辈面前也不敢坚持己见。与邢夫人商谈讨鸳鸯时,凤姐儿率先指出了这件事情的不妥之处,但在邢夫人的坚持下,也只能顺承其意,不敢再劝。迎春不敢劝谏自己的奶娘,其原因竟是“他是妈妈,只有他说我的,没有我说他的”。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血缘关系,对于有教养之恩的长者,也不能违背,即使她有过错也不能劝谏,这固然与迎春本身的懦弱性格有关,但更是严苛的封建家庭伦理秩序的产物。可见,孝道伦理压倒谏诤伦理在当时的大小封建家庭中是已经很普遍的现象。封建家庭之中,对于父辈的过错,不仅不能抱怨,还要为其遮掩。贾赦欲纳鸳鸯为妾,惹得贾母大怒,贾琏为此向邢夫人抱怨,却被痛骂一顿。贾珍父子为贾琏秘密娶尤二姐为二房,凤姐大闹宁国府,贾蓉只能把所有过错揽在自己身上,不敢牵连父亲一丝一毫。就连宝玉,在贾母迁怒王夫人时,也只好说是自己的不是。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已经被推到一个不可能犯错的神圣地位,所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是父权的神话,却是子女的噩梦,父母根本不承认自己会犯错,也就不存在改正的可能,即使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后果,也是由子辈来承担。封建家庭走入了这样的恶性循环之中,只会造成父辈人格的放纵和子辈精神世界的卑弱。

就孝伦理与谏伦理的关系来看,家庭伦理中的谏诤准则已经呈现出异化态势。以家庭伦理关系的亲疏远近而论,越是亲近的人,越是要“避嫌”,越是不能劝谏,否则会适得其反。第四十六回贾母因贾赦讨鸳鸯之事而迁怒王夫人,不仅王夫人“不敢还一言”,而且与王夫人关系最近的宝玉、薛姨妈、宝钗、李纨、凤姐等人“一概不敢辩”:

薛姨妈只答应“是”,又说:“老太太偏心,多疼小儿子媳妇,也是有的。”贾母道:“不偏心!”因又说道:“宝玉,我错怪了你娘,你怎么也不提我,看着你娘受委屈?”宝玉笑道:“我偏着娘说大爷大娘不成?通共一个不是,我娘在这里不认,却推谁去?我倒要认是我的不是,老太太又不信。”

不仅不能辩,还要帮着贾母说是王夫人的不是,或者把过错揽在自己身上。此外,家庭伦理关系越是亲近,劝谏的效果越是大打折扣。袭人作为宝玉身边最为得力的姑娘,一向贤良,常劝宝玉留心仕途经济。正因如此,王夫人对她十分看重,早看准了要给宝玉作姨娘,但却一直没有明说,也没明放在他屋里。其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如果“作了他跟前人,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反倒让宝玉“纵性”起来。如果将三十六回“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总有放纵的事,到能听他的劝”和第七十八回“我深知,宝玉将来也是个不听妻妾劝的”这两句话相对照,就可以看出问题的焦点在于身份的不同。如果袭人已经被纳为姨娘,在家庭伦理关系中,她就只能是夫权的附属品,只能依附于宝玉,不敢有任何违抗。就主仆关系而言,没有家庭伦理的约束,袭人反而可以没有任何负担的劝谏宝玉,正如贾母所说,“跟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的。清人张英在其家训《聪训斋语》云:“人生以择友为第一事。自就塾以后,有室有家,渐远父母之教,初离师保之严。此时乍得朋友,投契缔交,其言甘如兰芷,甚至父母兄弟妻子之言,皆不听受,惟朋友之言是信。”

不可否认,朋友的劝谏某些情况下确实比家人更有效果。宝玉作为封建家族的继承人,如果除去他个人的“异端”思想不谈,在一个外人的劝谏下,不管是出于内心的道德认同或是出于维护面子的心理,他接受建议的可能性会高一些。而作为夫主和妾室,后者只是前者的私有品,是否听从建议,对他并没有任何影响。也就是说,袭人从丫头转变为妾室之后,不仅劝谏的可能性被遏制了,而且劝谏效果也会受到影响。

在《红楼梦》的家庭伦理关系中,孝道伦理不仅超越了谏诤伦理,而且已经凌驾于道义之上,父辈拥有支配子辈的权利,且常常以异常严厉的形式表现出来,亲子之间的天然亲情已经被制度化、程式化的伦理秩序所掩盖。早期儒家的亲子关系注重以劝谏精神来调和孝道与大义之间的矛盾,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维系家族生命力的目的。到了封建社会后期,人们已经不再考虑是否符合大义,而是不断强调顺亲至上,这就导致封建家庭失去了内部自下而上的纠错机制。仅仅依靠家长自上而下的自省和修正,很难修复封建家族的漏洞。这种顺亲趋势愈演愈烈,对于封建家庭的破坏性也就越来越强,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崩塌解体。

二、朋友关系中“情”与“谏”的融合

纲常伦理是封建统治赖以生存的基础,“孝”“谏”思想是伦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谏”的本意是下对上的劝诫,《尚书》中已经有了关于谏诤劝诫的文章,《诗经》中有“王欲玉汝,是用大谏”的记载,到了春秋时期,孔子“纳谏入孝”,其弟子又不断地扩充和完善,逐步建立起孝谏统一的儒家早期伦理体系。《红楼梦》一方面表现出“孝道至上”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烘托了朋友之间直言不讳、互相劝谏、平等交流的温情氛围。

“朋友”这个概念,其古义为“族人”,《尔雅·释诂》解释为:“友,亲也。”当时,“‘友’作为一种伦理观念,是兄弟之间的一种道德观念。”到了西周时期,“孝”和“友”两个概念往往合称,但是,“孝是种概念,友是属概念,孝统摄友概念。”直到春秋时期,“友”这一概念才从“族人”概念中独立出来。东汉郑玄云:“同志曰友”。所谓“同志”,是志同道合之意,这是一种最为理想的人际关系状态。就《红楼梦》日常的朋友关系而言,最重要的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真情”,很大程度上,《红楼梦》之所以在“悲凉之雾,遍披华林”的悲剧笼罩下还能表现出人世的温暖与救赎,给人以温情和力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红楼梦》朋友关系中所展现的“真心”和“真情”,而《红楼梦》朋友关系的“谏诤”思想正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红楼梦》所谓“乌托邦的世界”是以真情为依托构建起来的,其突出表现为大观园中友爱互助的朋友关系。以宝玉为中心,形成了一系列复杂的人际关系。其中,几对主仆关系和宝玉的个人社交是最具人性关怀意识的,真正体现了朋友之间“相责以善”的谏诤思想和情义至上的双向交流。

第一,通过劝谏,以真情赢得尊重和信任,这是朋友关系中谏诤精神最突出的表现。《论语·季氏》有云:“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这是孔子的择友观,其中“友直”一条是对朋友之间谏诤精神的生动诠释。在宝玉与袭人、凤姐儿与平儿、黛玉与紫鹃、贾母与鸳鸯这几对主仆关系中,最能体现出“直言敢谏”的精神。这是一种模糊了阶级界限的双向交流,对等级秩序也有一定突破,虽然他们在社会阶层的划分上属于主仆,但就精神层面而言却更像是互相关爱、彼此劝谏的朋友。

袭人素有贤名,常常规劝宝玉读书,留心仕途、交际等。作为朋友,她有过则劝,敢于谏诤,忠诚又有责任心,“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与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个宝玉。只因宝玉性情乖僻,每每规谏,宝玉不听,心中着实忧郁。”正是因为袭人敢于直言规谏,因此贾母、王夫人都非常喜爱她,宝玉即使不能接受她的建议,却也能体会她的良苦用心。在凤姐儿与平儿身上,更能看到守望相助的情谊。凤姐儿是个极为好强的人,轻易不肯落人下乘,但她对平儿的规劝却能认真考量,对平儿的一些出格举动也格外包容。平儿敢在凤姐儿面前摔帘子、顶嘴,以你我相称,甚至可以代她行使管家权利,成为凤姐儿的一把“总钥匙”,这正是因为平儿对凤姐儿“一片痴心,从没瞒他的话”“心里眼里只有凤姐儿”“一概没有别人之故”。正因平儿的忠心和真诚,才换来了凤姐儿的尊重和信任。黛玉与紫鹃二人名义上是主仆,实际上却是心灵相通的金兰姐妹。紫鹃不仅时常为黛玉的病情担忧,劝她保养自己,在婚姻大事上,更是承担了长辈的职责。试探宝玉的真心,求薛姨妈为黛玉保媒,可以说,贾府众人之中,只有紫鹃是真正为黛玉的未来考虑,为她的人生幸福而努力。在紫鹃的心中,黛玉与她的家人同样重要。第五十七回,紫鹃对宝玉说:“他倘或要去了,我必要跟了他去的。我是合家在这里,我若不去,辜负了我们素日的情常;若去,又弃了本家。”可见,黛玉在紫鹃心中,其重要性已经可以与家人比肩。紫鹃对黛玉,不仅是身体和精神上的关怀,更有不离不弃的真挚情谊。在贾母和鸳鸯身上,则能看到一个身居高位的封建大家长和处于社会底层的小丫鬟之间的可贵情谊。鸳鸯直言敢谏,全府上下,只有鸳鸯一人“敢驳老太太的回”,日常起居无微不至,在贾母死后更是以命相随。鸳鸯的忠心和赤诚,换来的是贾母的信赖和爱护。“从某种意义上说,鸳鸯殉主的故事是对士为知己者死这一经典命题的演绎。”

以上四对主仆,他们分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彼此生长的环境和接受的教育都注定了他们会有不对等的人生境遇和截然不同的价值理念。然而,在他们的互动关系中,却能够体会到如同朋友一般真诚以待的脉脉温情。这是因为,他们敢于突破等级秩序的壁垒,勇于纠正对方的过失,而不是一味地顺从和赞扬。只有彼此之间真心相待才能换来尊重与信任。对比家庭伦理关系中父辈对子辈的绝对压制,朋友关系中更能体现出积极的谏诤精神和真挚的情感互动。

第二,以真情为前提,以志同道合为原则,达成心灵的共识。宝玉是一个以情根灌注而成的人物,因此他的待人接物最基本的准则就是以“情”会友。尽管如此,宝玉真正志同道合的朋友却没有几个。《红楼梦》中宝玉引为知己之人的也只有黛玉、秦钟和甄宝玉。他们在价值观念和人生追求上都表现出惺惺相惜的趋同性,这是他们心灵相通,实现情感认同的基础。

大观园中,唯有黛玉才是宝玉的精神知己,二人都不屑于功名富贵,敢于冲破传统礼教的藩篱,追求平等和自由的人格,向往志同道合、心心相印的爱情和婚姻。第三十二回黛玉因为宝玉一句“林妹妹不说这样混账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就知道他果然是个“知己”。深厚的感情基础和志同道合的价值追求构成了宝黛爱情的核心要素。大观园中,诸多女子都与宝玉有着各种形式的情感牵扯,比如袭人、晴雯,又如妙玉、湘云等等,然而,在与黛玉的相处过程中,宝玉的选择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坚定,他渐渐脱离出“泛爱”的藩篱,明确了心中真正的灵魂伴侣,选择了与自己心灵相通、志同道合的黛玉,尽管二人有时也不免有观点上的分歧,但也能真心劝谏,互相扶持。第六十二回探春管理大观园,拿宝玉和凤姐作筏子警示园中众人,宝玉对此颇有微词,黛玉却能体会探春的用心:“要这样才好,咱们家里也太花费了。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你们一算计,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经济基础是封建家庭赖以维持的重要保障,作为封建家庭的接班人,贾宝玉也必须具备管理家业的能力,否则将来家族必将难以为继,结合后期贾府入不敷出的经济状况来看,黛玉的评价确实是非常中肯的。

贾府之外,宝玉还有一个同盟军——甄宝玉。他们有着极其相似的模样、思想性格、生活环境和人生追求,是真正志同道合的朋友。甄宝玉于贾宝玉而言,既是镜中的另一个自己,又是携手共进的盟友,不仅家庭背景相似,在精神层面更是高度契合。第五十六回湘云道出了贾宝玉与甄宝玉的对照属性:“你放心闹罢。先是‘单丝不成线,独树不成林’;如今有了个对子,闹急了,再打狠了,你逃走到南京找那一个去。”甄、贾宝玉同是封建家族未来的继承人,面对封建伦理的重重压制,他们难以展现自己的真性情,对此,少年时期的他们义无反顾的选择了一条新的道路——追求平等与自由。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并肩战斗的反叛者。对于纯洁美好,而又毫无自保能力的青春女性而言,他们自觉承担起“护法裙钗”的重任;对封建家庭的培养机制,他们极度蔑视,厌恶仕途交际,不屑于功名富贵。甄宝玉的出现,可以说,给了贾宝玉莫大的慰藉和勇气。除此之外,宝玉还有一个“情友”——秦钟。宝玉与秦钟初见面,就有几分相见恨晚的意味,所谓“白发如新,倾盖如故”,不外如是。二人地位悬殊,但这并未影响他们之间的情谊,因为二人之间交往最重要的精神纽带是“情”,“瞻情顾意”是他们的共同特质。秦钟不屑俗务,流连于与宝玉、香怜、玉爱、智能儿等人的风流情意,外人的眼光、父亲的教导都不放在心上,其突出的性格闪光点即是重“情”。贾府之外,秦钟可以称得上是宝玉的另一面镜子。秦钟死前的悔悟之言,与甄宝玉后期回归仕途正道的选择遥相呼应,二人都曾劝谏宝玉,希望他能“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成就一番“立德立言的事业,方不枉生在圣明之时”。

甄宝玉、秦钟虽都是宝玉的“至情之交”,但他们最终没能把反世俗经济的价值追求贯彻到底,在经历一场大变故之后,舍弃了自己原本的信仰和价值观,回到了现实世界所认同的功名显达之路上。后期贾宝玉与甄宝玉、秦钟之间产生了重大的人生分歧,这是因为彼此立场不同而导致的,甄、秦二人自以为找到了正确的人生道路,所以才会一力劝谏贾宝玉,希望他也能回到封建家族接班人的既定道路上。虽然方向不一定正确,但对朋友的规劝却是出于一片真心,恰如袭人对宝玉的劝谏一般。

综上,《红楼梦》中的朋友一伦,在精神层面已经超越了等级秩序的藩篱,融入了积极的谏诤精神,他们以一腔真情彼此体谅,直言不讳,平等交流,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身处封建家庭之中,身心备受摧残的青年人的情感需求,同时对于他们的成长也有积极影响。在这种人际交往之中,可以看到对人格平等的追求和实践,对个性解放的憧憬与向往。这固然是对传统伦理纲常的激烈反抗,同时也表现出对新兴的人际关系、对话关系的积极探索。从全书的人际关系概观可以看出,“劝谏”的方向有时或许是陈腐的、落后的,但在很大程度上,却能体现出发自内心的人生关怀。因此说,《红楼梦》伦理关系中有价值的一面,在于“朋友”一伦中对平等的人格对话的尝试,这不是单向的支配或服从,而是从心灵出发的双向交流,闪烁着谏诤精神的光辉,对于转变制度化、程式化的家庭伦理关系,构建和谐友好的朋友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三、家庭伦理关系与朋友关系中“孝”与“谏”的价值取向

就中国古代“孝”“谏”思想的发展而言,比较重要的两对关系就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情与理的关系。先秦儒家“使孝从殷商时期虔诚的宗教伦理转变为血缘亲情的家庭伦理”。汉代以后,“‘孝’由家庭伦理转变为政治伦理”,此后,这一政治伦理不断强化,甚至绝对化。权利与义务、情与理的平衡关系被打破,权力的膨胀,道德义务的桎梏,使得二者的互动关系逐渐畸形化,造成了“孝”思想与“谏”思想的分离,也导致了家庭伦理乃至政治伦理的失衡与落差。与此相对,《红楼梦》中的“朋友”一伦却保留了进步的谏诤精神,朋友之间坦诚相待,直言无隐,形成了比较健康的人际关系生态。在这情况下,《红楼梦》表达了对家庭伦理关系与朋友关系中“孝”与“谏”的价值取向:对顺亲至上、不论对错的家庭伦理关系持否定态度,并揭示了“孝”思想与“谏”思想分离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对闪烁着人性光辉和谏诤精神的朋友关系抱以赞赏的眼光,表现出明显的偏爱。《红楼梦》中的“朋友”一伦,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等级、名利等外在因素的限制,而且还融入了朋友之间真挚的情感,融汇了自先秦以来一脉相承的劝谏传统,构成了《红楼梦》中最具人生价值关怀和人道主义情怀的一环,与贾府充满功利色彩和礼教束缚的家庭伦理关系网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红楼梦》在对“孝”思想与“谏”思想做出价值判断而外,也提出了一些关于重构民主、和谐的社会伦理关系的建设性意见,即:否定传统的三纲五常,以真情和劝谏来成就真正现代意义上的亲子关系与朋友关系。重建新型家庭关系和朋友关系毕竟是一个艰难而又曲折的历程,《红楼梦》提醒人们,封建伦理纲奴役人心、压抑人性,但其中孕育着一些新兴的人际关系准则,这就是“真情”和“劝谏”。不论亲情还是友情,都需要从内心最纯粹的情感源头出发,在平等的层面去进行心灵沟通,承担起双向交流的责任和义务。就亲子关系而言,一方面要保留传统家庭伦理关系中的积极成分,在不违背“父慈子孝”的孝道伦理基础之上,注重维护亲子之间的天然情感。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发挥家庭民主精神,搭建平等交流的桥梁,建设更加和谐的家庭生态。就朋友关系而言,可以汲取传统择友观中的有益经验,朋友之间真诚相待,彼此劝谏,直言无隐,才能构建更加健康的现代人际关系生态。

综合来看,《红楼梦》各人物关系也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在这个过程中,核心的人际关系和主流价值观念越来越凸显。一方面,通过“以情谏亲”“以情谏友”等方式,实现双向的沟通和认可,有助于构建更加健康、和谐的伦理关系生态。另一方面,《红楼梦》朋友一伦中表现出的解放人性、追求人格平等的思想倾向,带有启蒙主义的色彩,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中国思想界先锋觉醒的萌芽,对于摆脱来自家庭伦理层面的精神困境,重建个人健康的精神家园,具有积极意义。

四、结语

《红楼梦》的伦理关系中家庭伦理关系与朋友关系总体上呈现出对抗的态势,传统的伦理纲常不断施压,压抑着正常的人际交流,禁锢着年青一代的进步思想,然而,真情、真性、真人的呼声也在不断增强。这既是矛盾激化的过程,更是当时中国社会新旧思想碰撞重构的重要历程。《孟子·离娄章句下》提出:“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也就是说,相互劝谏是交友之道;父子之间,为了维系彼此之间的血缘亲情,是不能相互劝谏的。正是因为这类伦理纲常的束缚,《红楼梦》才表现出“父子不责善”“朋友之间相责以善”的两极倾向。在家庭伦理关系层面,《红楼梦》的谏诤思想效力十分微弱。绝对的权利压制、失衡的伦常、严酷的家教只能造成家庭伦理关系的恶性循环,最终会导致封建家庭的没落和消亡。在朋友关系层面,《红楼梦》融合了真挚的情感与积极的谏诤精神,对于当代伦理关系变革与重建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不论是个人或者是集体,在交往的过程中,“友化”倾向都是一个重要的趋势,一方面,双向的积极交流是个人摆脱精神困境,形成独立价值观的途径之一。另一方面,平等的人格对话不仅对构建民主家庭,维系亲缘纽带有积极影响,而且有助于培养健康的社会人际关系,淡化功利色彩,改善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这是《红楼梦》给予现代社会家庭关系和朋友关系的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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