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宇航
(浙江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杭州 310018)
现如今,科技的进步使得我们每个生命个体紧密相连。老年人幸福感缺失已成为社会普遍现象,这不禁会让人们为之思考,老年人幸福感的出路到底在哪里。古往今来,哲学家、思想家们对幸福的定义标准各不相同,因此也形成了众多的幸福理论观点。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及众多马克思主义者在不断总结与丰富前人优秀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幸福理论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21 世纪的今天,习近平幸福观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最新成果,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思想指南,引领着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幸福的主体是人民,是“一个都不能少”的社会成员。所言幸福的内容是所有社会成员的美好生活,包括作为个人全面发展的个人生活,作为社会全面进步的社会条件等。即习近平幸福观代表着老人群体在内的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及一切有利于人民幸福的社会条件的总和。同时,幸福感的满足又是在幸福思想指导下的具体实践。马克思看来,幸福的主体不是抽象、虚幻的人,而是“现实的人”;幸福不是纯粹的“自我意识”,而是直接现实性的存在;幸福是人民在劳动实践中创造的,但不是在劳动异化中实现的;幸福的终极状态是共产主义社会消除劳动异化,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全人类的普遍幸福。因此,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关于“现实的人”在科学思想引领下指导人们如何进行劳动实现幸福的理论磐石,在关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融入的主体对象上,不仅是对学界的理论研究,更是广大老年人科学幸福观的树立。
对于老年人来说,究竟何者为真正的幸福?在理论界,学者们大多数从满足老年人需求的角度对影响老年人幸福感的因素进行总结分析。一般认为,老年人既有物质上的需求,也有照料上的需求和精神上的需求。因此,在理想条件下,这三方面充分且均衡地得到满足是老年人幸福感达到最佳状态的理论原则,也是老年人追求幸福目标的终极指向。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在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老年人精神赡养问题逐渐凸显出的本质是精神需求和精神供给的不平衡。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在物质层次需求逐渐得到满足,而精神层次的支持与获得却极其匮乏,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老年人幸福感问题上的具体表现形式。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致力于实现每个个体的幸福梦,在我国,实现共同富裕是全社会的共同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人民幸福的过程要在追求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实现,一方面,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以全体人民为对象,是对“先富带动后富”思路的实际展开,体现了使全体人民实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决心;另一方面,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以多维度富裕为目标,不仅是追求物质财富的丰富,还是涵盖精神、文化、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协调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内涵的幸福目标指向上与老人幸福感所追求的目标上是统一的,具备目标一致性。
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造就了中华民族灿烂的历史文化,孕育了中华儿女对追求中华民族强盛的爱国主义情怀、对儿女情长与天伦之乐的向往之情。其中,孝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与命脉,孝文化历经千年传承,也是维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根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被孝文化赋予对“亲情”的责任与担当,传统代际关系表现为子女为父母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传统文化在道德上形成的对子女必须“孝”的规定性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伦理准则,即老人在幸福感的实现问题上,子女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强调,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在我国,学界对老年人幸福感的研究与老年人自身幸福观的树立必须投射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文化大背景下进行,绝不能脱离历史条件的限制单方面追求幸福。理论一旦与中国社会发展实际相脱节,它便会错误引导社会实践,对社会发展与人民幸福造成严重伤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发展问题一脉相承及开拓创新下的成果,更是结合中国国情本土化的科学理论,其中习近平幸福观是本土化的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它有效地结合了我国的历史文化与时代经验,因此在幸福的伦理指向上与中国老人幸福感具有共通性。
从传统意义上的养老方式上看,部分老年人群体存在单一式的被动型代际赡养模式,以一种消极的心理情绪去接受社会支持。在这个被动型接受的过程中,老年人对自身需求的满足呈现出暂时性、片面性的特点。与以往幸福理论不同的是,马克思没有将幸福的实现寄托于个体的冥想或天国的恩赐,而是主张通过奋斗实现人类的社会理想和普遍幸福。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强调奋斗是幸福感获取的实现方式,“奋斗”亦是“劳动”,从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理论理解,劳动并非仅仅是简单的、表面的、具体的劳动,同时它也包括复杂的、深刻的、抽象的劳动。因此,对于低龄健康的老年人而言,在自身的条件下对个人及社会的价值可以通过具体劳动从事社会生产,为家庭及社会创造有形的物质财富,而对于失去生产劳动能力的高龄老人而言亦能通过抽象劳动完善与发展自身的幸福观,以自身的丰富人生经验教育子孙后代,以自身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影响身边的人,在“过程幸福与结果幸福的统一”中追求人生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他认为,“幸福”“梦想”都有其生成的过程,劳动实践能够提高人们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人的自我实现,从而给人以获得感和成就感。因此,老年人虽处在生命阶段的后期,外在的生理机能以及心理健康的自我维持能力都显著下降,但被动式的赡养模式并非是幸福获取的最优选择。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积极老龄化的思想,转变传统的养老方式,老龄人依然可以为社会创造价值。因此,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幸福的实现方式上对于老年人群体具有积极的契合性与创新性,符合新时代下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现实性原则。
当前,老年人个体对幸福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性,在同样的生活水平及条件下,有的人能感知生活中的幸福与美好,而有的人却处在“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状态。树立科学老年幸福观成为当前改善老人幸福感问题的重中之重。当前,理论界研究发现老人对老年阶段存在着消极、被动的理解,很多人认为老人是家庭和社会的负担,人年老之后由于在身体健康方面的弱化,不仅没能给家庭及社会创造价值,并且还给家庭增加经济与精神负担。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是科学的幸福观,它强调老年人以积极的心态进行社会参与,积极地发现幸福、追求幸福,正确地去看待人的这一生,年龄不是评判一个人价值与潜能的标准,积极幸福观指引下的实践行为很大程度上可以改善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人们常说“人老心不老”,积极乐观的心态是老年人获取幸福不可或缺的因素,积极养老思想也应成为老年人生存发展永恒不变的心理准则。同时,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也可以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对幸福的认知能力,我们知道,每一个老年人对幸福的定义各不相同,幸福的标准千差万别。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从本质上明确了老年人对幸福的科学定义,能够帮助老年人正确地感知身边的温暖与情感,提升对幸福发现的能力,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其突出特征是其科学性、人民性及发展性,我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是利用已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实践的同时根据实践的过程及结果进行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丰富与总结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思想,它不仅可以指引老年人获取幸福的正确路径,同时也能在老人幸福感问题的深入研究中进一步丰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内涵。伟大的理论来源于伟大的实践,是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过程中完善与发展的。学者对老年人幸福感问题的研究过程亦是对具体问题不断升华与提炼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正是在不断肯定与否定的螺旋式上升中完善与丰富自身理论内涵,成为人们认识与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当前,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并未在老年人幸福问题领域进行有效的研究与总结,其涉及的主体是所有人民,因此在研究与实践的范围与程度上具有抽象性与概括性。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融入老年人幸福感可以发挥马克思主义幸福理论的具体性、针对性,有效结合我国老年人群体的特点进行理论指导与实践启发,在不断汲取我国老年人幸福感问题的经验中进一步丰富与延伸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理论内涵,对于我国老年人幸福感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笔者在对老年人幸福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过程中发现,在现有研究中关于老年人的幸福感研究普遍存在于社会学及心理学等领域,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中有关老年人幸福感的研究成果还十分少见。在理论的挖掘过程中,笔者发现,当前学界基本认同精神需求已成为影响老年人幸福感的主体因素,而在谁应成为提供老年人精神支持的主体上却并为形成统一认可。当前有学者过度发展积极养老思想,认为国家及社会应承担起老年人精神支持的主体责任,通过政府及社会的力量为老年人创造继续进行社会参与的机会与空间。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对于幸福的实现方式、老年人幸福需求的满足主体等各个方面都应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且需要符合个体及群体所处的社会环境因素进行考虑。满足精神需求依靠家庭代际精神支持以外的支持不是长久之计,这种需求的提供也不会持久而全面,其最终归宿必须落脚到家庭子女的精神支持,而要促进和谐家庭关系及子女的可持续的代际精神支持给予,需要通过家庭代际精神支持以外的支持作为精神需求上的补充,以此形成主动而积极的养老模式。与此同时,笔者认为,关于老年人幸福感提升的问题研究不应仅仅局限于幸福需求的供给方,对于老年人自身的心理特征及价值取向研究也尤为重要,即从老年人自身主体的视角切入,老年人自身的幸福观对于幸福的感知与获取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新时代下,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与我国老年人的幸福感问题有着高度匹配性,是指导我国老年人生活的科学幸福观,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确立则需要以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手段与方式,因此,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各个主体间的配合与努力,老年人幸福美好的晚年在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引领下也终将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