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威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开封 475000)
陕西路作为北宋的重要国防区,其经济状况受制于宋夏之间的对立关系,由此衍生出来的官方金融体系也主要是为了满足对西夏的军需服务。从宋仁宗时期铸行大钱,行用铁钱,到轰轰烈烈的熙丰变法时期对交子和盐钞的改革等,宋廷在陕西路多次尝试使用货币金融手段来进行国防经济建设。
局势在宋哲宗朝出现了很大的不同。宋神宗的过世及高太后的垂帘听政使朝廷自宋仁宗以来对西夏执着攻坚的策略发生了转变,代之以观望、绥抚的态度,这给陕西当地的经济也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原先因新法和军事需求采取的一系列货币和财政措施在宋哲宗朝都已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加上反变法派的正式启用,陕西路的货币金融政策亦迎来一次大规模的改革。
宋哲宗朝的陕西路金融体系构建上承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变法,下开宋徽宗时期蔡京集团改革之先河。考察宋哲宗时期的陕西路货币状况,对完善北宋时期陕西地区钱法、盐法和财政沿革的探究都有积极的补充作用。
学术界对于这一时期经济及货币史的研究多集中在对某一种通货的纵向分析。如汪圣铎[1]321-322,522-531系统地论述了北宋铁钱自宋仁宗以来的贬值趋势及铜钱的行用,指出宋哲宗朝是货币体系崩溃的一个重要转折点。高聪明[2]则将整个西北地区作为一个特殊货币形态进行分析,从军事用兵的角度考察了其特有的经济体系。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王申[3]13-22以盐钞为切入点,将视角固定在宋哲宗时期,深入探查了这一阶段货币市场的特征和盐钞在其中的逻辑关系。上述研究为本文展开北宋时期陕西路使用多种流通手段的探索起到了重要的启迪作用。本文着重从王申分析的一些结果出发,在衡量几位经济史专家成果的基础上,以同一时期、不同流通方式的横向视角为切入点,深入探讨盐钞、铜钱和铁钱共存的逻辑关系及其对当时物价的影响,以及它们在北宋陕西路货币金融体系中呈现的历史趋势和特征,同时尝试回答以下问题:一是宋哲宗时期的陕西路货币金融体系有何独特性;二是该体系构建过程中的细节对结局有何影响;三是自官方规定下民间的相应反馈来看该体系的实际构建效果。
随着王安石新法的逐步取缔,北宋市场中持续了十余年的扩张性货币需求在客观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长时间对钱币的大量铸行和频繁更替,使朝堂内外大伤元气。因此,宋哲宗即位初期,就于元丰八年(1085年)十二月下令:“罢增置铸钱监十有四。”[4]8681这样几乎是削减了将近一半的铸币规模。此时流通在陕西的诸多货币及其代用品因混杂的市场规定和先前的大肆发行而影响着当地经济:“陕西行铁钱,至陕府以东即铜钱地,民以铁钱换易,有轻重不等之患。”[5]4384这是宋哲宗时期金融体系面临的第一重窘境,可以说此时的货币危机是建立在一个相对紧缩的条件下的。尤其是以司马光、文彦博等人为首的反变法派,认为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缩减财政支出来抑制社会总需求,因此并不将王安石重视生产的改革思路作为主要原则,而是着重强调对经费的节省:“若以用度稍乏,自当减节冗费,省罢不急之务,不作无益之事,济之以俭,示民不奢。”[6]不仅货币铸造量被大幅压缩,各产业的生产也都受到了波及[7],流通在市场中的商品和钱币数量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这使熙丰年间多种货币的通货膨胀在一个极短的时间内得到了急速的收缩。
陕西路作为边境地区,其经济生产本就比不上内地,因此更加依赖外来货币经济对当地市场的调和。但是《宋史·食货志》中记载:“折二铜钱又定钩致之法。初欲复旧,止行于本路。议者谓:‘关东诸路既已通行,夺彼予此,理亦非便。且陕右所用折二铁钱,止当一小铜钱,即折二铜钱尽归陕西,不直般运费广,猝难钩致,且与铁钱一等,虑铁钱转更加轻。’乃令折二铜钱宽所行地,听行于陕西一路,及河东晋、绛、石、慈、隰州,京西西京、河阳、许、汝、郑、金、房、均、邓等州,余路则禁。”[5]4385
宋廷此时意识到铜铁币之间的价值差距,以及大钱铸行的弊端,因此尝试将整个陕西路完全打造成折二铜钱和铁钱并行的特殊货币区,用以吸收其他地区的大钱。但这又与陕西当地的客观生产条件相悖。既然陕西依赖外地补给,则市场上必然有源源不断的本地货币流向外地,若单方面在陕西路禁行其他支付手段,显然无法解决长此以往大规模的劣质货币向内地流通继续扰乱市场的问题。因此,在河东安抚、提刑司言及“又禁折二铜钱不通行,非便”[5]4385之后,宋廷便终止了给折二铜钱限制流通地域的做法①。
即使是在陕西市场的内部,不同货币之间的价值矛盾也难以调和。元祐四年(1089年)苏辙言:“见今陕西铸折二铁钱万数极多,与铜钱并行。而民间轻贱铁钱。铁钱十五,仅能比铜钱十,而官用铁钱与铜钱等。缘此解盐钞法,久远必败。”[8]折二铁钱与普通铜钱的比率仅为1.5:1,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元祐七年(1092年)之前,陕西各铁钱监依然铸造了两百万贯左右的大铁钱,比熙宁十年(1077年)七十五万贯左右的铸造额增加了167%[9]。越是贬值反而越扩大铸造,初看之下会觉得费解,实际上探索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需要结合考察同一时期铜钱的铸造规模。受制于史料限制,虽无法得到宋哲宗时期铜钱的具体铸造数据,但依上文所述可以判断此时的铜钱铸造规模应远不如熙丰时期。既然如此,宋廷就干脆再次强化铁钱的信用地位,在陕西路限制铜钱的使用:“有税物愿于本处换易铜钱者,并以所纳税钱为限,十分许换易二分”[4]10938。企图折损铜币的官方汇兑,还命“公私给纳、贸易并专用铁钱,而官帑铜钱以时计置,运致内郡,商旅愿于陕西内郡入便铜钱,给据请于别路者听”[5]4384。限制铜钱在当地市场的流通并试图将其彻底驱逐出去以巩固铁钱的地位。与北宋开宝和太平兴国年间在四川“禁铜钱入两川”和“铁钱不出境”的规定相似,最终造成了“铜钱已竭,民甚苦之”[5]4376的后果。尽管宋廷用官方手段改造陕西货币区,却依然遏制不住铁钱贬值的趋势。
由表1可以看出,在宋哲宗正式亲政之前,铁钱的价值基本上呈现一个持续走低的趋势,却并没有达到一个非常夸张的地步。虽然之前宋廷强制性规定铜铁两种货币等价流通,但在熙丰年间二者的价值折兑逐渐趋向市场化,进而演变成一个铜钱可以兑换一个折二铁钱的比例[3]14。折二铁钱的名义价值为两枚铁钱,等价于两枚铜钱,但实际价值却要稍低,这个比例较之于元祐四年(1089年)苏辙反映的情况来看,也还处在能够接受的范围内:铜钱的价值大约就在1.5~2枚铁钱之间浮动,算不上是爆发式的贬值。
表1 宋哲宗亲政前陕西路铜铁钱汇兑比率
再看此时的物价水平。以米价为例,元符二年(1099年)吕惠卿言:“熙宁、元丰十余年间米价,除元丰五年系军兴,每斗三百四十文外,其余年分,贱止八十文,贵不过一百八十文。自元祐、绍圣以来,铁钱日益轻,故米价日长。见今延安府官籴米价五百二十文足,市新米七百八十文足,陈米七百二十文足。官中见收籴不行,只以见今官籴价计之,比元丰五年用兵时最贵价已多一倍以上,比五年以前价几三五倍。延安府里外每岁籴买,无虑一百七十余万,草亦称是,不知枉费几何也?以一府观之,则一路可知,以一路观之,则陕西五路可知。”[4]12182
熙丰时期的陕西路米价平均在一百文以上,这在整个北宋时期的大部分区域都属于一个正常价格[10]。但到元祐之后,由于铁钱贬值,导致商品涨价,在宋哲宗即位末期,米价甚至比宋神宗时期翻了不止“三五倍”。
除粮食外,“如军器、物料、应军需物,计陕西一路不啻百万,尽买于民间,其价比旧数倍”,“刍粟百物既贵,故官中和顾脚乘人工之直,比旧亦皆数倍”[4]12183。包括军需在内的各项商品均受到了涨价的波及,这显然已不是局部产业内的特殊现象了。
宋哲宗亲政后重新启用新党,导致多方面的政策都与先前旧党执政时存在较大的差别,甚至是对立[1]320。在货币政策方面,新党是否重新沿用了王安石大兴鼓铸、增设钱监的举措,由于缺乏史料不得而知。但这期间宋哲宗授意的货币铸造政策想必与铁钱的价值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由表1可见,一直到元祐七年(1092年),即宋哲宗亲政的前一年,铁钱也还没有出现爆发式贬值。但是进入到绍圣年间,情况就发生了变化。绍圣初年“铜钱千遂易铁钱二千五百”[5]4385,铜铁钱兑换比率已经变成了1:2.5的比例。到元符初年“铁钱四千换铜钱一千”[4]12269,铜铁钱兑换比率就已经达到了1:4。
不难看出,宋哲宗时期陕西路的货币金融概况是在全国多地区、多产业经历降温式紧缩政策之时,由官府保护起来培植的较为扩张的货币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全国的紧缩和局部的扩张并不冲突。到了宋哲宗末期,随着铁钱贬值、物价上涨愈演愈烈,陕西路的金融体系也濒临崩溃。
自宋仁宗朝将铁钱引入陕西路以来,由于铜、铁两种金属之间巨大的价值差异,使得陕西铁钱始终呈现一个贬值的大趋势。虽然在王安石变法时期通过收纳现钱、行用交子和盐钞汇兑等手段促使铁钱的购买力有过短暂的回升,但在宋哲宗朝,宋廷将陕西打造成为一个铁币专行区来限制铜钱的流通,单以铁钱作为当地市场的支付工具,寻即又落入了超发、滥发以至爆发式贬值的泥潭。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贬值的铁钱保值,或者说如何使贬值铁钱的交换价值最大化,是宋哲宗朝陕西路金融体系构建的第一要务。但事实是,无论作出怎样的努力,铁钱始终不能在流通层面上完全代替铜钱,这本身即反映了铜和铁之间的差距。为了稳定铁钱价值,宋政府先后行用盐钞、交子等手段,强制性保证铁钱参与市场汇兑和流通。
虽然陕西路发行的交子最终以失败告终,可是盐钞始终以铁钱为价值基准,这又强化了铁钱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在宋神宗年间,自薛向取代过世的范祥主持钞法改革以来,为了响应王安石变法从民间收取现钱,以及满足对夏战事的需求,宋廷不惜创造新的支盐单位“多作小钞卖解盐”[4]6464,以至于盐钞滥发,“久则壅而不泄”[4]6464,自然引起钞价下降。但是在宋哲宗即位后,钞价却陡然激增,事态在极短的时间内朝着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如元祐元年(1086年)陕西转运副使吕大忠上奏:“见今陕西盐钞价贵,乞年额外,依自来两池分数,更支盐钞一十五万席,以平准其价。”[4]8905盐钞的价格已经高昂到了需要官方主持平准的地步,这不能不称为一种匪夷所思的现象。
钞法在宋哲宗朝,尤其是在元祐年间,基本照搬范祥之前的原则和思路[3]17。元祐元年(1086年)十月,朝廷便“依范祥旧法”[4]9454,废止了超额发钞以代替货币补贴军费的规定。这样一来,盐钞便没有了过分流通的必要,从而能够回归其本身支取票据的职能上来。客观上,盐钞本身的价值也因为依例发钞而得到了一定的回升。戴裔煊[11]认为盐钞得益于铁钱贬值,成为了市场当中更受欢迎的一种通货,有充当便钱的作用,因此人们积蓄盐钞和富家大户囤积铜钱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陕西转运使杜纯言:“岁给本路诸司盐钞,实以飞钱。然西州有来商、无还货,又铁钱不出境,独钞无脚税,朝至国,夕为钱……而商贾非以两时至,则钞归兼并家,不贵售不出。”[12]材料言明了盐钞作为通货的前提条件共有两个:即陕西路仰仗内地商品输送的独有经济模式和宋廷隔离铜铁钱的货币政策,它们共同决定唯一一种可以流入内地的支付手段正是盐钞。物以稀为贵,商贾自然屯钞,钞价自然高涨。这样就说得通:此时的盐钞再度成为了在陕西路原有货币价值波动时作为补充的流通手段,因此钞贵和商品贵并不冲突。
元符年间,邵伯温感慨:“增钞面钱,以广缘边籴买。殊不知钞价增则钞法弊,商贾不通,物价贵矣。”[4]12269钞价上升带来的商品流通放缓已然超出了宋廷的预料。这说明宋廷在陕西路进行的一系列举措非但没能强化铁钱的支付地位,反而被另外一种商品代替成为了硬通货。宋廷随即着手开始整顿盐钞,先是增发钞量、“放行通商”[4]8905过分囤积促进流通,后又在绍圣三年(1096年)展开了围绕钱贱钞贵的大讨论。曾布、郑雍等人主张从盐钞入手,即控制钞量,规定钞价。安焘、章惇等人主张从铁钱入手,将当二铁钱作小钱使用,实质上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市场中铁钱的流通量,用以恢复购买力。宋哲宗在权衡以后肯定了章惇等人的看法,寻即又将体系构建的重心落在了铜铁钱的隔离上。《长编》卷五百一十六载:“仍令陕西路并禁使铜钱,违者徒二年,配千里。许人告,赏钱二百贯。又陕西民间见在铜钱,并许于随处州县送纳,依数支还盐钞或东南钞,愿以铁钱对换者并支封桩钱,仍限三年纳换了当。仍具一年约用钞数申乞支降。诸色人欲入铜钱地分,许于陕府近便处官中兑换。换到铜钱并官库铜钱,除量留换钱支用外,并津置三门,般运赴元丰库纳。陕西铸钱司计置到铜,般运就京西近便处置监铸造,充朝廷封桩,人匠并于陕西铸钱监那移。本路官铁钱有缺损轻薄不堪支使者,送监别铸。民间有私铁钱,限半年陈首,免罪,支铁价,违限不纳,依私钱法晓示。”[4]12269
元符二年(1099年),宋廷重申了陕西路禁用铜钱的原则,并规定以严刑辅佐,除此之外还将当地的铜金属全都引入内地,实在是一场浩大的铁钱改革。宋廷本以为铁钱的支付地位终于得到稳固,但事实却十分残酷:“民间大骇,以至罢市。道路不通,行旅断绝,民不聊生。”[4]12270随即陕西当地的货币市场便进入了“铁钱四千换铜钱一千”[4]12269的爆发式贬值时期,象征着宋哲宗朝陕西路金融体系的构建基本宣告失败。
市场配置往往遵循一定的规律。盐钞代替铁钱成为硬通货,价格不断高涨,正是宋政府采取不适宜的货币政策所带来的后遗症。在陕西路的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几种通货,它们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补充。铁钱本是作为铜钱的补充被大规模运用于陕西,后随着价值的失真,百姓不得不放弃盐钞原本的商品职能代而使其流通,成为支付手段。在决定整改盐钞还是铁钱的紧要关头,官方再次选择了隔绝良性货币,这不能不引起劣质货币的抬头。
由于陕西境内铜钱渐少铁钱增多,支付体系愈发出现松动。当单薄的铁钱无法满足日常人们的交易需求时,盐钞的隐藏职能开始被日益发掘。杜纯称:“岁给本路诸司盐钞,实以飞钱。然西州有来商、无还货,又铁钱不出境,独钞无脚税,朝至国,夕为钱”[12]。杜纯认为盐钞拥有飞钱的职能。这么看来,在宋哲宗时期的盐钞具有和交子相似的性质,都是在铁钱本位制度下由于货币缺陷代为流通的票据。但是交子和盐钞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交子所代表的是货币债权和货币使用权的转让,更趋向于一种债券或纸币凭证;而盐钞所代表的是一种买卖解盐的期权,更倾向于一种商品。虽然它们背后都存在准备金②,但是盐钞终究比交子多了一层由解盐转卖为铁钱的步骤,那么二者的价值衡量就断不能一概而论。交子是官方发行的纸币,而盐钞是向官方支取解盐的凭证。从这个角度来看,民间的商人存在通过垄断、抬价等措施,利用官方解盐价格信息与市场不对称的特性进行盐钞投机的可能,却断然不敢随意打交子的主意。
究其根本,商人其实并不在意钱数,只在意获取的使用价值。商品是凝聚了无差别人类劳动的产品,以此为前提存在的使用价值自然广受欢迎。当铁钱的价值无法保证,商人便会采用被多数人认可的商品进行交易,也就是盐钞。可以说以盐钞为通货的陕西路市场具有以物易物的市场特征。既然盐钞背后的准备金——解盐是商品,那么必然遵循有形生产③和限量流通这两个前提。在元祐之后,钞法重回范祥旧制,限量发钞的行为反而为此提供了机会。尽管宋廷的初衷是解决盐钞“壅而不泄”[4]6464的问题,无意保有盐钞价值与民争利,但有势力的富商大贾却可以通过运作与宋廷争夺市场上流通的盐钞,从而形成一种围绕市场价值的无形竞争。地方政府可以“自契勘价贱州军收买,却于高价处出卖”[13],通过官方的信息渠道争抢盐钞。民间也会“沿边籴买,以钞用铁钱六千准铜钱六千,请出盐钞,私下卖十二千,赢其半入己”[4]12270,反过来利用区域货币差别进行盐钞投机。就这样,铜钱经商人之手源源不断流出陕西,支取盐钞的大额兑现又保持了对铁钱的高度需求,中央只能不断增加铁钱发行量,而盐钞经过地方政府的收买和抬价日益成为了大商人所持有的一种类似基金的投资产品,仅仅流通于社会中上阶层,难以向下转移,于是“钞价日贵,商贾益不通,物价日贵矣”。大多数穷困百姓只能接受不断贬值的铁钱,成为这场官商角力中最直接的受害者。
到了宋哲宗在位末期,陕西解盐池(今山西运城解州池)失去生产能力之后[14]6530,钞价也没有下落④。这种现象需要归因于盐钞最原本的商品性质。从理论上讲,若发行的票据缺乏准备价值,就必然会引起相应的贬值和通货膨胀,熙宁九年(1075年)官府在陕西路独立发行交子的失败[4]6669就是最好的证明,但这仅仅是适用于货币的金融理论,类似盐钞这样商品性质的货币代用品绝不可盲目套用。盐钞即使承担了再多流通的任务,依旧无法完全代替铁钱成为唯一的支付货币。显然,市场上并不是所有的商人交易盐钞都是为了囤积、升值,在元符元年(1088年)官府废除食盐官榷后,也有商人依旧例支取解盐运往内地贩卖[5]4425。假设市场中所有的解盐都仅仅作为证明盐钞价值的一项准备金数据无法被支取,那么在盐池出现问题后,解盐数量的大幅减少就相当于流失了足够的准备金,也就会引发盐钞的通货膨胀。而事实是,只要还存在商人支取解盐的行为,就是对盐钞投机活动的一种打击。换言之,盐钞兑换的解盐最终一定会以货币的形式重新回到市场上,如果仍然有利可图,这笔资金会经过流转再度回流入大商人的手中,吸引他们进行新一轮的盐钞投资。只要市面上的引钞资金还被富商大户把控,就说明盐钞仍然拥有市场竞争力,加上古代人民信息掌握具有滞后性,也就注定盐钞在短时间内不会过分贬值。这就是为何元符二年(1099年)在陆师闵奏请盐钞“公私买卖并依钞面,以平其价”时,陕西“旧来蓄钞豪户等,多扇摇,欲要仍旧”[4]12351。试想宋廷如果最终成功地平抑钞价,那么市场中最得利的就当属支取、贩卖的商人,他们便可以用正常价格进购解盐。反之,蓄钞大户的利益就会得到侵害从而急于脱手,彼时盐钞的发行量尚不可猜测,但想来钞价定会大跌。
可能是由于认知的缺失,宋哲宗最终没有力行陆师闵的奏请,只是轻描淡写地诏令:“见行钱法等,务要均平,经久可行,无致亏损。官私如有合随宜处置事件。”[4]12351最终高昂的盐钞价格并没有得到平复,支取解盐贩卖的商人难以为继,私盐市场再度兴盛起来[14]6529,直到崇宁年间东北海盐的流行,才将民间商人对盐钞的狂热追求降温下去[14]6533。
事实上,也并不只有囤积盐钞的商人因钞价上升而得利。绍圣二年(1095年)十月,户部侍郎孙觉言:“盖旧来钞价增长以来,以私利于收钞面钱,折籴斛斗,故不肯卖钞。钞面钱虽多,斛斗价直亦从而加倍,是官司徒有利钞面之名,而贩籴之家常增价以相当。若以见今钞价量行减定出卖,收钱桩充籴本,官司支遣,并许以钱钞中半,兼行民间输钱入官。准此,公私通用,钞自均平,上下为利。钞价既平,钱乃流转,此盖交子之法,特名目不同。”[15]从史料可知,民间大贾得钞以后,出于保值的目的并不会急于出手。盐钞不参与流通,就无法兑现票面价值。粮贩自然不愿意与贬值的铁钱交易,便加价等候交换盐钞。这样的结局就是:盐钞价格居高不下且流通不足,粮价也随之上升,社会中下阶层参与市场的门槛显著升高,铁钱充斥平民百姓之家但不被信任,遂逐渐被排挤出当地市场。种种迹象表明,宋廷在陕西路构建的金融体系被民间抓住漏洞,投机不断,意味着宋哲宗的构想彻底失败,北宋陕西路即将带着风雨飘摇的经济状态进入宋徽宗时期,面临更加浩大的金融体系整改。
宋哲宗朝的货币铸造和流通,只能根据有限的记载进行推理和分析。本文因此得出以下观点:一是宋哲宗亲政前后,官方在陕西路金融体系构建的思路并不相同。二是以铁钱为核心的货币体系在全国相对紧缩的状态下反而呈现出了一种局部过热的姿态。三是盐钞可以称得上是将陕西路金融体系推向终结的导火索,宋廷最终将改革重点放在了泛滥的铁钱身上,这是认知的缺失。四是宋廷在处理陕西路金融危机时总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其发布的各项规定仍能被民间大户抓住漏洞,投机层出不穷。以盐钞为核心的市场价值愈发卷入官府和富商大贾的较量中而不断上移。
宋哲宗朝在经历了熙丰时期对陕西路货币金融体系的各种尝试之后,先后采用旧例和创新两种思路进行整改,但效果均无法达到预期。铁钱的滥发和爆发式贬值才是这场局部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虽然朝廷采用了数种方案进行抑制和维护,但显然也难以弥补宋仁宗以来的铁钱弊端。在官民的不断互动中,社会愈发断层,最下层的居民承担起了危机的大部分风险。
注释:
① 据《宋史》卷180《食货下二·钱币》记载,宋廷把折二钱的流通限制在陕西、河东、京西三路的部分地区,只可得知宋廷最后终止了这种做法,但具体是禁河东一路,还是三路皆禁,由于缺乏史料无法考证,但折二钱给陕西路当地货币市场带来的破坏是毋庸置疑的。
② 交子的准备金为与流通价值等量的法定货币;盐钞的准备金为与之票面相符的解盐。
③ 即以土地、资金、劳动力为生产要素的生产。参见吕军、李门楼主编:《管理经济学》,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5页。
④ 参见王申:《稳态与变异:论北宋哲宗朝陕西盐法中的官商角力》,第19页。王申在此处给出的解释是:盐钞在成为陕西唯一的货币替代品后,官府在价格上妥协,放任商人将资金用于投机盐钞,使解盐逐渐淡出投资领域,从而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盐钞价格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