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丁(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 100029)
以画治生,即文士以自己的绘画作品来维持生计,往往存在换取生活物资、维系必要的人情关系等多种情况。明代文士多有以画治生之举,此风晚明尤盛,当时大量文士,尤其是经济窘迫的底层文士往往以书画诗文补贴生计,成为值得关注的现象。文士以画治生,与晚明追逐名望的风气有紧密联系:文士往往是“名”的拥有者,绘画作为其声名的实物化,具有较高的流通价值,在晚明往往得到社会大众的追逐与消费。以此为视角展开观察,对于深入理解文士以画治生活动是很有必要的。
目前对于晚明绘画交易的探讨,主要集中于鉴藏史的发掘及艺术市场的考察,如讨论绘画作品流转及各个群体交游细节等。本文则主要立足于以画治生的文士群体展开观察与讨论,这一视角意味着将以画治生视为晚明文士的群体性谋生策略(而不再局限于几位知名画家),进而结合文人身份、文化、资本等多方面因素来重新审视此一现象。具体而言,一方面,以画治生并不只是几位知名画家的交游与取润行为(这正是目前研究所主要关注的范围),而是当时文士的普遍治生举措,在知名画家的遮蔽之下,还有大量画名未显的文士亦以此为生,目前尚乏讨论;另一方面,如果将视野扩大至整个文士群体,则文士以画治生并不仅仅凭借“画名”,晚明文士之“得名”往往具有多样化特点,诗文学问、政治身份甚至各类癖好都能为文士博得声名。“名”既是他们治生的重要资本,亦可能构成其治生的阻碍,如果只集中在一二知名画家,只关注其“画名”,则很难窥得晚明追逐名望的世风中文士以画治生的全貌,更难以触及其中的复杂情境和文士的隐微心态。有鉴于此,本文主要结合晚明追逐名望的消费风气,观察文士如何在此种世风中展开其治生活动,以及他们的绘画如何作为文士之“名”的象征物,在晚明独具特色的社交空间中被消费,进而呈现晚明语境中文士之“名”和以画治生的复杂关系。
虽然历代文人都有对于“好名”之弊的议论,但实际上,儒家对于“名”并非完全排斥,而是主张名实相副,孔子即有言“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论语·卫灵公》),并不摒弃对“名”的追求。然而,晚明社会对于“名”的推崇,却出现了一种过度的样态:从士人角度而言,不仅“名士”往往名实不副,而且“名”与“利”也紧密相关,成为一种谋生手段;从社会角度来说,世人崇拜“名士”,并非重视其中的榜样模范意义,而是以一种消费的态度来对待,“名”也成为一种可以换算为经济价值的资本。也正是因为“名”具有此种价值,名士诗文书画成为了文化商品,可以直接为他们带来经济利益。以下试一一论之。
首先,就“名”的意义而言,晚明社会对于“名”的理解与看待方式有很强的世俗性与功利色彩,“名”与“利”联系紧密,成为了社会大众的消费对象。从文士主体来看,历来文士获得声名,或者因为学问,或者因为文才,或者因为孝悌品格,并无定例,且数量并不多,方能显“名”之贵重,但在明中后期,“名士”频出,且狂狷成为当时名士的重要形态之一。士人不再恪守中道,反而有种种惊世骇俗的行为,再加以其诗文名望,成为当时“名士”的重要类型。好酒色、懂书画、擅诗文、有怪癖,皆可为名士,甚至有时人讽刺说当世名士只在赌场与妓院之中。也正因为此种偏离中道的名士风气如此世俗化,非常容易模仿,以至于晚明处处皆有“名士”,此一称呼不再是褒扬,反而成为一种带有贬义的“习气”。明末陈龙正在与友人的书信中对当时的“名士”行为举止有形象的描述,他认为“名士之称,起于诸葛之巾服临戎,……重在‘士’不在‘名’也”,而晚明之“名士”,则“简颖吟哦,邮筒往复,动矜名士,重在‘名’不在‘士’”,他进而感叹道:“昔之名士,人号之;今之名士,自呼之。”这种由“士”到“名”的意义转移,正体现了当时社会对“名”的追逐,而这种“名”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文士群体间的交游与“造势”,也即陈龙正此处所谓的“简颖吟哦,邮筒往复”,这也是晚明社会社交性的重要体现,下文会有专门讨论。文士间之所以流行此种浮泛造“名”的活动,正是因为彼此皆有成名的需求,“名”“利”直接相关。在此种心照不宣的社交默契下,晚明“名士”频出也就不足为奇了。钱钟书对“名士”有过一番梳理,认为“降至后世,‘名士’几同轻薄为文、标榜盗名之狂士、游士”,可谓的见。
文士之“得”名如此,社会大众对于“名士”亦持一种消费态度。与名士结交成为一时风气,名人的文化产品也成为消费的重点,无论是名人的序跋,还是字画,都具有非常实际的经济价值,成为可以购买的商品。
下文对名士绘画有专门分析,此处且以诗文消费为例略作管窥。就诗文类消费而言,逐“名”的风气体现得最明显的是诗文集序跋和贺寿诗文。以诗文集的序跋为例,晚明文士中盛行编纂文集的风气,即便本人在世时未成集,子孙也会努力使其诗文集付梓,并邀请名人为之撰写序文。即使朋友间作序,也往往具有夸耀目的。这种序跋请求在晚明书信中比比皆是,如明末胡澂有《除夕与顾与治》,称:“以仆往者灾木,而虞山、石湖二老,于皇、伯紫、澹心诸同学,不吝诠序之,独先生未有一言。……仆非敢自谓可存,若借品题以归我黄山、白岳间,夸我父老,平生愿足。”灾木一词,是指文集梓刻行为有浪费木料之嫌,是谦辞。胡澂此封信是请顾与治(即顾梦游,字与治)为其文集作序,以“夸我父老”,可见当时对序文的一般认识确实难免此种夸耀作用。胡澂信中亦提及了已经为他写了序的众人,有钱谦益(虞山人)、杜濬(字于皇)、纪映钟(字伯紫)、余怀(字无怀,号澹心)等,皆属晚明名士,钱谦益更是当时人人企望结交的文坛领袖,得其片语只字都是无上荣耀,可见作序人的选择并非根据熟悉亲密程度,而是有一套社会普遍遵从的标准,其中主要考虑的因素便是作序人之“名”。因此,当时的各种文集往往像是名士收集册,明末名僧袾宏描述当时风气称:“世人将平生所作诗文,汇为一集,乞诸名士跋之,曰:‘以此为不朽计也。’”名士作序跋,有助于诗文集的流传与不朽,更可以夸耀于父老,无怪乎世人竞相追逐名士,求其品题。
然而名士并不是人人皆可结交,在传统交往礼仪中,若非熟识,则请其作文往往有唐突之嫌,于是经常需要中间人引荐。在此种需求下,“名士牙行”应运而生。何谓名士牙行?王士禛《居易录》中有一段文字,提及此种为名士作牙人的例子:
牙行亦称牙人、牙郎,是市场中为买卖双方引荐、促成交易的中间人,名士牙行,则显然是专门做“名士”生意的牙人,类似于现在专门经营关系的中介之类。以王士禛这里提到的孙默为例,他的活动正是结交名士、促成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他“贫而好客,四方名士至者,必徒步访之”,对于名士有明确的结交意识。与此同时,他也会有意识地促成文士之间的认识与合作,比如王渔洋提到他奔走于浙江海盐的彭孙遹(字骏孙,号羡门)与江苏邹祗谟(字訏士,号程村)之间,努力促成“合刻为三家诗”之事。陈维崧调侃道“此事何与卿饥寒”,但实际上,孙默等人正是以此为生,但凡有人需要代为引荐,往往需要奉上礼物和酬劳。可以说,孙默与诸多名士的联系正是其谋生之资。
关于王士禛这里提到的吴门袁骏与新安孙默,杜桂萍有《“名士牙行”与清初“赠送之文”的繁荣— —以袁骏、孙默征集活动为中心的考察》一文,专门对此二人进行讨论。除了上文中王士禛所记载的为文士牵线的行为,孙默和袁骏本身便是“名士收集者”:“苏州人袁骏以表彰母节为名,长期不遗余力地征求《霜哺篇》题词达60年之久,以至‘凡士大夫过吴门者,无不知有袁孝子也’。客居扬州的休宁人孙默以回家为名,征求送归黄山诗文近30年,促成了‘海内诗文积盈箧,无人不送归山辞’的效果,却始终未能返归家乡黄山。”凡是当世有名者,皆是他们求诗乞文的对象,为其题诗、作序的有陈继儒、施闰章、钱谦益、汪琬、归庄、魏禧、汪懋麟、陈维崧等当世名家,孙默自称获得的诗文便有一千多近两千篇。值得注意的是,孙默以归黄山为由向众名人求送别诗文,收集活动持续多年,却并未有归黄山之举,他也因此受到许多质疑。实际上,对于孙默来说,归与不归并不重要,收集本身便是目的。袁、孙二人,周旋于名士间,正是当时名士消费现象的典型案例。
其次,晚明社会对于“名”的消费,主要是在社交网络中展开的,是一种社交性消费。一般来讲,世人购买名人诗文书画的目的,或者为了欣赏,或者为了收藏,但在明中后期,此类需求固然也存在,但社交场合的书画消费成为了更显著的趋势,对于名人文化产品的消费很大一部分都是为了维持人情关系。晚明正是一个社会性交往极为发达的社会,有别于人人各安其事的传统社会形态,晚明社会呈现出了极强的流动性,不仅有专门的帮闲、流氓等生业不固定的群体,即便是文士也不再安于居家闭门耕读,而是往往处于奔波游走状态,送往迎来、交际应酬成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社交的意义在晚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凸显。
这种社交社会的风气与状态,也可以从晚明日用类书中窥得。明中后期的日用类书所涉及的各类知识,不仅有日常卫生健康、农业、节俗等居家必备知识,还有许多社交性内容,比如教人写信的“文翰门”,包含了“诸书札式、称呼套语、杂用称答、馈送小柬、请召小柬活套、妇女馈送小柬”,里面不仅有概论性的指导,还有具体示例讲解,非常生动。以“请人”这一交往模式为例,根据不同原因又分为“定亲请人”“定亲请媒”“新娶请人”“子娶请人”“生子请人”“生孙请人”“子冠请人”“常生请人”“父寿请人”“母寿请人”“建居请人”“葬坟请人”“商归请人”“请濯足”“新正请人”“元宵请人”“端午请人”“中秋请人”“重阳请人”,如此多的请人文翰示例,可见礼尚往来之频繁与对社交的重视。此外,关于这种种场合的书函交往,不仅仅有“请”的范例,也有“回”的套路。比如“中秋请人”,请者套路为:“六合无尘,一轮全满,此心直射,对景益明,共坐蒲团,举杯畅饮。”而回者的套路为:“明月当空,群云在手,辱招绮席,示我德言,愿挹辉光,拂开暗塞。”在市井百姓的日用手册中出现这种文绉绉的书函示例,让人不得不注意到此时社会交往风气的两个特点:一个是繁缛,社交往来极为频繁;另一个便是追求文士风雅,以文人化的表达对社交过程加以修饰,人情交际关系遂展现为文雅化的、充满刻意的套路话语,其中不乏阿谀奉承之词(如“文翰门”亦有专门针对不同身份的颂德活套之辞),足见此时的世风之变。正如王正华所说:“福建版日用类书所指向的晚明生活并非今日认定之‘衣食住行’日常生活或家居生活,而是极为重视交际应酬与流行话题的社会生活。……晚明福建版日用类书存在于一个巨大而密实的人际网络中,交织的是人情世故,是场面交际,而不是缙绅家业、问学求道或生活上的实际问题。”
在这样的社会网络中,以“名人”诗文字画作为维持社交关系的物品,再合适不过了。一方面,诗文书画在明代本身便是流行风尚的一部分,是文士雅文化的象征;另一方面,即使无法欣赏书画本身,有“名人”落款作为保证,价值就得到了保障。所以,名人的诗文字画作为礼物,出现在了晚明社会的多种场合,比如送别、祝贺(如贺升官、贺入泮、贺寿、贺新婚、贺得子等)、丧葬(以碑志文为主)等。不仅能文擅画的文士自己完成作品作为礼物送给亲朋,不具备创作能力的民众想要知名文士的字画,也会备上润笔酬劳,上门请托,或者请中间人代为引荐。著名文人画家詹景凤有一封与徽商方用彬的书信,展示了绘画的此种“人事”用途:“佳册二、佳纸四俱如教完奉。又长纸四幅、中长纸六帖、听兄作人事送人可也,幸勿讶。”此处人事即维系人情的礼物。詹景凤不仅完成了方用彬定制的画册,还额外附上几幅画作,供方用彬送礼之用,可见以画为礼确属当时的通行做法。更值得注意的是,这样规模较前代显著增加的社交活动,也使得对于文士文化产品的需求出现增长,书画消费不再局限于小部分文人群体,而是成为一种遍及各个阶层的消费活动。此种扩大了的书画消费需求,与造“名士”的现象互为因果,共同体现了晚明社会对“名”的消费与追逐。
总而论之,晚明社会中对于名的追逐,以消费的形式体现在种种社交关系之中。晚明重“名”,“名”不仅意味着社会身份,而且能够为文士带来经济利益。而普通民众,则以消费的形式共享了“名”:无论是名人字画,还是名士题写的序跋,都成为了可供购买的文化商品,以一种象征性的方式满足了社会对于“名”的需求。通过这种商品消费,“名”传递、流转于社交往还之中,成为重要的社交资源。可以说,晚明正是以这种独特的方式展现了社会对于“名”的崇拜与追逐。
这种逐“名”的风气波及绘画消费,则体现为“耳食之风”,即只认画者名声、不识作品的购藏风气。耳食之风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购藏群体绘画欣赏能力的缺失。虽然绘画在晚明社会极受追捧,却主要体现为一种消费风气,绘画知识仍然为少数文人所有,并不是每个购藏者都有相应的绘画鉴赏能力来作出独立判断。何良俊对当时购藏者的绘画修养有过一段议论:
正如何良俊所述,晚明之好事者对于绘画的态度,仍然是夸示性消费,而非审美性赏玩。能够具备“石作三面、路分两岐”这样的绘画常识,对于一般购藏者已经是很高的要求,至于能够像南朝宗炳一样,卧游观赏、神游山水之中,更是“旷百劫而未见一人”。
晚明普通民众对于绘画的认知情况,亦可从当时的日用类书中窥得。以晚明福建书商余象斗所刊刻的《新刻天下四民便览三台万用正宗》为例,其中有画谱门,具体包括写真秘诀、杨补之梅谱、李息斋竹谱、历代名画、画山水秘诀、画松谱。相比书中其他门类的知识,画谱门的内容总体呈现出一种机械生硬的状态,可操作性较差。其中最可参考的,大概是梅谱,对于初学者较为友好,大概是因为梅花主题的绘画在当时社会颇受欢迎。相比之下,此书对于山水绘画的介绍就抽象许多,粗略摘取了黄公望《写山水诀》、张彦远《历代名画记》的部分内容,拼凑痕迹明显。而在具体讲到“识画诀法”时,则直接摘录了宋代刘道醇的“六要”“六长”说,至于为何选取此段议论,大概是因为刘道醇曾明言:“夫识画之诀,在乎明六要而审六长也。”刘道醇此论如果不加以解释,实际上并不好懂,如此贸然摘选,除了可供记忆,或为时人提供可供炫耀、引为谈资的画史知识,并没有太大实际意义。实际上,这正是此种日用类书编撰的典型方式,即选取历代知名人士的著作进行选摘,排次成书。晚明社会中流行的各种通俗书籍,都存在这种选章摘句的特点。这些摘录的文字,主要是为了向大众提供正在流行的文人雅文化的基本知识,以作为社交场合的谈资。可以说,这种类书有点类似城市生活知识文化的通俗手册,并非登堂入室的上好选择,遑论借此培养鉴赏能力了。
因此,晚明社会中对绘画的爱好,主要体现为一种消费风气,而非绘画知识的普及和鉴赏能力的提升。所以在绘画的消费选择中,名气就成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绘画的价值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作者名气大小。沈德符曾记载二事,让我们得以一窥当时的耳食之风:
这两则故事,一个是沈德符慧眼识无款古画,另一个是廉价画作托名李思训而身价大涨。在第一个故事中,真正有艺术价值的古画,因为没有作者题款而湮没于无知者之手,幸得沈德符识珠,经由古董商徐季恒,能够以重价归于户部朱陵。可以说,作者之“名”在此画的价值与际遇中扮演了非常关键的角色,画之沉沦是因为无“名”(无款),能以重价而售则是因为有了“名”(南宋著名画家马和之)。当然,沈德符在其中也起了重要作用,他以文士之修养,识别出了此画的审美价值,并进行了画史定位,但他此举的最终结果,仍然是为此画赋予“名”,将其归为名家之笔(事实上,此画到底是否为马和之所作,尚堪讨论)。可以揣测,如果沈德符并未明确指出画者,而只是单纯称赞其笔法生动,徐季恒是否还会执着求画?此画是否还能以重价售于朱陵?没有了马和之名气的加持,结论颇可怀疑。第二个故事中,“名”的作用就更为明显了,一金买来的画作,托名李思训之后,竟身价大涨,以百金归于朱太史。沈德符对此见怪不怪,对于其所代表的精于鉴赏的文士群体来说,为画作赋“名”的请求颇为常见,他们作为书画鉴赏领域的“名家”,也掌握着“名”的予夺之权。
强调“名”遂成为提高绘画经济价值的一大手段。著名徽商方用彬曾经营书画典当事务,其与亲友书信往来中,经常提及书画的经济交易,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对于书画价值的认识确实以“名”为主导。比如方大汶欲以几幅画质典于方用彬处,其信中称:“今有墨庄山水一幅,杨维桢字一幅,原得重价。维桢系元时名人。雪窗兰一幅,亦古名僧画。欲当银五六两,望乞俯从,足见爱厚。”杨维桢之字和雪窗兰画,其价格并不完全系于艺术价值本身,而更依赖作者的名望,所以方大汶要特地说明杨维桢是元代名人、雪窗兰是古名僧所画,其目的显然是为了提高典当品的经济价值。此一例子正说明作者的名气本身就具有保值的作用。换言之,在晚明社会中,“名”比作品本身的审美意义更具有说服力,更具有公众认可的流通价值。所以,在描述绘画作品时,对于作者之“名”的强调,效果要远胜于对画作细节的描摹。冯梦龙《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故事中,描写花魁娘子居室布置时称“中间客坐上面,挂一幅名人山水,香几上博山古铜炉,烧着龙涎香饼”,可见以画作凸显居室之风雅,甚至不必进行详细描述,只需突出是“名人”山水便足够了。
既然名士山水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托名文士的赝品也越来越多。即使是画家本人,面对如山堆积的笺素之请,也往往需要请人捉刀,进行代笔。求画者为了避免拿到此类代笔之作,甚至有面请的行为,逼着画家当场作画,以作监督。此举实在不雅,有此遭遇的文士亦叫苦不迭,傅山即称之为“俗物面逼”,极为苦恼。但即便是此种面请的场合,也未必一定能拿到真品,因为作者本身也是可以“赝”的。《鸥陂渔话》中记载了一新安商人的遭遇,让人咂舌。此新安商人想要董其昌的书法,却又担心拿到的是赝品,于是请中间人引荐。此中间人让商人备好厚礼,带其面谒董其昌,董其昌当面作书,商人欢喜而归。结果到了第二年,此商人于松江偶遇董其昌,才发觉昔年所请乃有人假扮,并非董氏真人。商人于是大呼冤屈,董其昌知晓前因后果,笑而为其书。此一故事展示了当时作伪之荒诞,不仅作品可伪,连作者亦可作伪,社会追“名”逐利之风可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此一故事并未到此结束,此新安商人得了董其昌的书法,“归以夸人,而识者往往谓前书较工也”,董其昌的书法反而不如赝品工致。对此我们亦不妨作一揣测,即使识者以为董书不如赝品为工,此新安贾人便会认为赝品比董其昌亲书作品更有价值吗?答案应当是否定的。这不仅涉及真赝之分,更重要的是真赝背后的意义:即使董其昌亲笔所写被认为不如赝品,那也没有关系,书写的审美价值并不是最关键的,作者才是作品价值之所系。这种作者和作品的关系,并非传统书论中“书如其人”的精神与道德逻辑,而是重在作者之“名”为作品带来的经济价值。
从绘画行销的逻辑来看,晚明的逐“名”世风对文士以画治生来说似乎是有利的,因为相较于其他群体,文士群体更具身份优势,也更容易获得声名。然而文士以画治生并不仅仅遵从此种经济逻辑,他们在治生活动中更值得关注的身份其实是文人,而非画家,他们的名声也并非单纯缘于绘画。文士身份的复杂性,导致了以画治生活动与文士之“名”的复杂关系,“名”除了对于绘画消费有促进作用,亦可构成文士以画治生的某种困境,以下试一一论之。
整体而言,逐“名”世风对文士以画治生的促进意义是非常显著的。晚明文士群体往往是“名”的拥有者,获得声名的途径非常多样。正如陈宝良所说:“‘名士’云云,或借诗文而名,或借讲学而名,或借帖括而名,或借谈禅而名,其间不一,很难一概而论。”无论拥有何种“名”,文士但凡能画,便不乏循名而来的索画人,而索画之举也并非只是出于对画作的艺术审美意义的追求,更多是为了获得“名人”的文化产品。比如有明一代心学大家陈献章以学问名世,亦能画梅花,世人求画往往未必单纯因其画梅而来,而是循其学问名望而来。更值得注意的是,晚明文士群体中擅画者较前代显著增多,无论具有何种声名,文士多能含毫吮墨,进而以此获利。对于明代士人的善画风气,清人钱泳曾有如此论断:“大约明之士大夫,不以直声廷杖,则以书画名家,此亦一时习气也。”与前代相比,明代文士确实对绘画表现出了极大热情。无论是专精于此还是游戏性质的偶一涉足,无论是文士专擅的枯木竹石主题,还是对技法要求更高的大小幅山水,文士各有其擅长之处,多少都能够发才情于绘事。像诗文一样,绘画甚至成为晚明文士的基本素养之一。当时不少理学家、名臣、能诗善文者等并不以画知名的群体亦往往熟于绘事,如倪元璐、方以智、屈大均等人皆能画。
此种情境下,具有名望的文士以画治生可谓水到渠成。索取绘画润笔的风气在明中后期极为盛行,士风与前代颇为不同,文士不再讳于言利,对治生的态度也日趋积极。即便是上文提及的大儒陈献章,亦因为索画者没有润笔而有“白画”之讥,明末朱谋垔《画史会要》有记载:“(陈献章)能诗,善墨梅,索者多无润笔。石斋题其柱云:‘乌音人多来。’或诘其旨,乃曰:‘不闻乌声曰:白画白画?’客为绝倒。”此则记载不仅说明陈献章盛名之下不乏索画人,而且说明其对润笔的态度已颇为积极了。至于晚明时期,借画为生的文士更不乏其人:一方面,画史中颇负盛名的文士如徐渭、龚贤、石涛、萧云从、査士标等人,皆以画取润维持生计,如龚贤身为金陵八家之首,绘画是其主要谋生途径,在《溪山无尽图》的题跋中他有“忆余十三便能画,垂五十年而力砚田,朝耕暮获,仅足糊口,可谓拙矣”之叹,绘画正是其重要的谋生方式;另一方面,拥有其他声名的能画文士亦有以画治生之举,如名臣方以智在明亡后流寓各地,采用多种方式维持生计,绘画亦是补贴生计的途径之一。在他们的以画治生活动中,“名”显然起了很大的作用,具有天然的广告效应。而不少文士亦有意识地在借用并扩张此种“名”,如龚贤有一封写与许桓龄的信,询问一位“吴心老”所定制山水中堂的尺幅,其中有“两承芳讯,极感揄扬!晚得知音,殊堪自贺”的表述,在这一绘画定制活动中,许桓龄正是中间人的角色,他宣扬龚贤的画名,并为龚贤介绍来了“吴心老”这样的“主顾”。此种对“名”的“揄扬”正是以画治生的龚贤所需要的。
然而“名”对以画治生的文士亦可形成一种困境,名望与治生之间也会有冲突的情况。在晚明语境中,文士以画治生与“名”的冲突可大致从两个层次来理解。首先,文士的名声是多样化的,并非所有的声名都符合售画获利的逻辑。总体来看,文士之名望大部分与售画无忤,但也有个别并不符合借名获利、以画治生的逻辑,最典型者便是“隐士”之名。“隐”与“名”天生存在结构性冲突:既然是隐,则很难为人所知,又何来声名之说?以“隐士”身份而名动天下,本身便是悖论,颇有待价而沽的姿态。当然,此是就理路逻辑而言,事实上晚明出现了大量以隐士身份知名的文士,大大拓展了隐士的生活方式和生存哲学。相比于远离市廛的山林之隐,晚明文士更主张人隐、市隐,隐之与否存乎一心而已。其中更有以名谋利者,虽号为隐士却奔走于豪贵之间,成为晚明值得关注的隐士生存样态。然而无论如何,这些隐士始终不能免于议论,其行径多少有背离“隐”士初衷之嫌。而对于严格执行隐士交接、出处标准的文士来说,“隐”与“名”之间的矛盾始终存在,借名售画更是有违隐士本心,这一矛盾在易代之际的隐士群体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其次,明末的特殊情境也使得文士以画治生与“名”之间出现了冲突:一方面,朝代鼎革,大量文士失其常业,治生的需求较以往更为迫切,以画治生成为困境中自然而然的选择;另一方面,乱世的生存逻辑又与卖画的需求恰恰相反,不仅清初的严密法网促使大量文士不得不藏匿行迹甚至隐姓埋名,遗民群体间的出处标准也使得不少文士“不入城市”(而晚明时城市正是绘画交易的重要场所),不再与世交接,成为严格意义上的隐士。换言之,易代之际大部分文士不仅不欲声名彰显,反而努力隐姓埋名,既为保全自身、避免征召或追捕,也为恪守遗民道德准则。当时士人的常见选择,比如“不入城市”、匿迹山林,比如更换名号、甚至放弃鼎革之前的姓名,都有悖于晚明以来的绘画行销逻辑。此种情境下,以画治生便很难借助名气来完成,文士之“名”甚至成为他们治生无法摆脱的难题。
明末文士徐枋的例子可有助于我们理解此种“名”的困境。徐枋(1622—1694),明江苏长洲人,字昭法,号俟斋。父徐汧为崇祯元年进士,后死国。甲申之后,徐枋不入城市,避人隐居,严守遗民和隐士的交接之道。徐枋亦能画,与当时杨补、熊开元、万寿祺等遗民画家过从甚密。可以说,在当时的社会中,徐枋正是有“名”者。他以节行名世,与沈寿民、巢鸣盛并称为“海内三遗民”。世人均感佩于徐枋之父徐汧的殉国之举,亦叹服于徐枋守志之笃,徐高士之名遂行于海内。徐枋贫困艰苦的隐居生活中时有以画治生之举,“徐高士”盛名之下亦不乏求画者。但徐枋并不欲借名获利,尤其不欲以隐士之名售画。在他看来,隐士需要彻底断绝与自己相关的事物流入世间,故而他“自沧桑以来二十余年,绝不刻一诗一文”,原因正是“避世之人深不欲此姓名复播人间也”。因此他用以治生的书画都不书款,且不应索画人所求而题字,实在遇到不得已的情况,也只书“秦望山人”四字,颇有避秦之意。但这种坚持往往是无力的,在与帮助售画的中间人的通信中,他着重剖白了不书款、不题字的苦心,并因为对方劝他题字而深感烦扰:
此封书信正可见徐枋的隐士之“名”与以画治生之间的矛盾。在晚明逐“名”的绘画消费风气中,画家的题字与名款才是作品价值的保证,是“名”的象征。世人慕其名而求其画,显然不会满足于一幅没有落款和题字的作品,在不少索画请求中,不仅要写明定制者的情况,还要表明徐枋的身份信息,宣告绘画与创作者的紧密联系,这也正是中间人不断“絮言”的原因。我们甚至可以猜测,没有徐枋名字的画作可能并不能卖出去,中间人正是了解索画人的常见心态和需求,才作如此劝说。可以说,徐枋陷入了知名隐士以画治生的典型困境。
徐枋的例子展现了晚明逐名世风中文士以画治生的复杂性。文士毕竟不是专职画家,其以画治生亦与职业卖画者有所差别,其中的关键因素正是文士身份及声名的特殊性,这使得文士并非完全以经济利益为念,而是受到文人群体的文化传统、道德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故“名”对文士以画治生并不只是我们惯常所认为的促进作用,也会形成难以摆脱的困境。
晚明文士能够以绘画维持生计,其必要的条件便是社会大众对绘画的追逐与消费。然而大众之热衷于购买绘画,却并非缘于单纯的审美提升,而更多是一种附庸风雅的消费行为。在大众对于绘画这一风雅文化的追逐中,画者之“名”是非常重要的,购买者凭借“名”来判断作品的价值,在以画为礼的社交场合,这种“名”的价值判断还会辗转传递,送礼者以画者之“名”来提升面子,接受者亦以此来完成对于社交关系及礼节的判断。换言之,相较于相对难以把握的审美价值,画者的名款及名气显然更具公认的流通价值。
因此,由“名”入手,不失为一个观察晚明文士以画治生的有效角度,晚明文士之“名士化”较前代更为显著,以“名”获利也极为常见。在耳食成风的消费风气中,文士绘画行销与否与名声紧密捆绑在了一起。然而文士有“名”便能顺利展开治生活动了吗?实际情况比想象中更为复杂。文士身份与“名”的特殊性,使得绘画行销的逻辑并不总与“名”一致,名声亦可构成文士以画治生的困境。以“名”为视角,或可管窥晚明文士以画治生的复杂情境,并将视野从小部分知名画家拓展至文士群体,进而增进对晚明文人绘画历史情境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