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全伟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 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基于此,要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突出中国文化自信,以文化数字化建设为契机,实现中国文化高质量发展转型,加速完成中华文化全景呈现、全民共享、享誉海内外的2035 年远景目标。在世界进入动荡变革的历史时期,出台具有全局性的《意见》,具有深刻的理论实践性和前瞻性。《意见》从建设、治理、监管、服务等维度展开,强调系统性思维,以整体性和统一性为特点,旨在利用贯通、汇集、关联等手段,建设具有惠及全民、体验立体的文化新图景。
近些年,“经济搭台,文化唱戏”已经成为国内各级政府的普遍共识,文化对经济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建设目标时间线。一是《意见》实施“两步走”策略,第一步,在“十四五”末期完成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建设;第二步,在2035 年建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两步走”策略充分体现了政策的可操作性。随着对科技资源的不断投入和高度重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 年)》显示,2021 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45.5 万亿元,占GDP 比重达到39.8%。可以预见,中国数字经济所占GDP 比重会进一步加大。文化和数字技术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的趋势。例如,法国2010 年第四季度正式启动的“文化、科学和教育内容数字化”(以下简称“文化数字化”)工程;2013 年,法国推出“数字文化之秋”的计划。法国较早认识到文化数字化的重要性,提出“文化例外”等主张,联合欧盟成员抵抗好莱坞等文化输入的挑战,积极布局文化数字化的发展,这成为其应对外部文化冲击的有力抓手。从这一点上看,《意见》的出台与法国的文化数字化政策有着相似的诉求。
中国是一个文化资源极为丰富的国家,同时也是拥有巨大文化数字产品消费群体的大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9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 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 亿,较2020 年12 月增长4296 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3%。庞大的网民数量不仅预示着中国文化数字产品消费的巨大潜力,还给中国文化数字化供给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一方面,网民数量持续增加;另一方面,中国文化数字化发展的整体性建构长期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意见》的出台旨在弥补这方面的短板。
文化数字化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不可操之过急。首先,要完成中国文化数字化的目标,还需要对中国文化资源进行全面的梳理,制定统一的文化识别标准。统一的文化识别、评价标准,能将零散的文化资源纳入国家文化的整体系统中,有利于解决文化资源开发中零散文化资源开发难的共性问题。
其次,依托国家制定的文化评价标准,利用贯通的思想,汇集多领域文化资源。强调底层思维,依托关联服务引擎和应用软件,将具有关联性的文化资源进行科学贯通与融合,提取具有特色的文化资源进行针对性的开发和活化。例如,革命老区可以将红色文化数字化作为主要开发对象,以独具本地特色的传统文化作为补充,形成多元、立体的数字文化体验,增强文化的吸引力。
再次,以现有技术储备为支撑,形成“一核多节,全域多芯”的整体建设机制。集中建设一批基础性数字服务设施,构建一体化服务体系。“一核”指的是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全国中心,“多节”是指省域中心和区域中心,全域是指覆盖全国,“多芯”是指区域性集群式智能计算中心。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全国中心为目标,集中全国现有文化资源,构建科学、高效的文化数字化发展新格局。
文化数字化系统性建构并非单纯依靠市场,一方面,市场缺乏系统构建的主动性,资本主义逐利的本性导致资本市场会规避风险,尤其是涉及全局性的整体投入和预期的不确定性会让资本市场持观望态度。由政府兜底的文化数字化系统性工作,可以在宏观上给予市场以引导,推动资本市场将关注点投射到文化数字化领域,增强市场对文化数字化的回报预期,为文化数字化注入活力,这就要求政府具有“首位度”意识。
其一,强调主动性。涉及文化数字化的全面布局,政府的“有为”意识要增强。一是积极回应市场对文化数字化需求增大的现实,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将原来分散的文化资源进行贯通整合,实现文化资源的充分发掘和利用,形成一个宽领域、多元化的文化选择“菜单”,让每一个公民都能领略到中华文化的魅力,享受到中华优秀文化的洗礼。二是对标国际先进经验。法国文化部门早在2010 年就初步制定了文化数字化的发展政策。我国应本着去芜存菁的原则,借鉴国外已有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以政府的引导,结合市场行为将文化数字化推向一个具有发展前景的增长极。三是以提高文化数字化管理效能为指引,主导制定文化数字化国际标准研究,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文化数字化扎实、有序推进。
其二,强调可操作性。一是制定具体、可见的绩效考核标准。《意见》指出,要提高文化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实现文化数字化治理。同时,将文化数字化管理纳入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如将文化资源数据分享等工作推进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制定具体、可见的评价标准。可以看出,《意见》将各级政府推动文化数字化工作当成一项政绩来抓。二是全面提高政府数字化管理能力。研究表明,数字政府建设有利于推动政民互动模式转型,进而促进社会关系重塑。政府数字化建设在改善政民关系的同时,也提高了政府的管理效率,数字化所呈现出的开放、敏捷、平行、迭代、穿透等特点,为政府数字化赋能协同治理提供了保障。文化数字化正是建立在政府对数字化应用的基础上,上述数字化在政府治理过程中的特点也证明文化数字化同样具备上述潜力。以开放而论,文化数字化可以营造一个开放的数字空间,使得公众不再囿于时间和空间的束缚,可以自由选择其所欣赏的文化资源。例如,若想观赏敦煌壁画,不用舟车劳顿亲赴甘肃,可以通过云技术和VR 技术进行数字化游览,这样的数字文化形式将成为未来文化资源开发的重要抓手。
其三,强调扶持性。首先是必要的资金投入。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能快速锁定文化数字化建设的方向,给市场以积极的引导,吸引具有投资意向的市场资本,形成文化数字化发展的规模。《意见》指出,要优化政府投入,将财政扶持投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中,形成科技“虹吸效应”。例如,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的建设,能有效推动文化科技基础设施“沿途下蛋”等创新机制建设,这一点也与上述法国实施文化数字化项目的做法一致。法国在2010 年“文化数字化”工程中的总预算达7.5亿欧元,这一资金扶持举措给市场释放出一个积极信号,同时也为法国文化数字化提供了良好保障。其次是放宽融资政策限制,以鼓励发行合法信贷产品、引导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拓宽筹资渠道等措施为抓手,加速文化资源要素在市场上的流通效率,加速提高传统文化资源活力和动能。
随着政府“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以及政府政务数字化日益趋向成熟,政府监管方式由“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意见》指出要构建完善的文化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强调文化数据的安全性。鉴于中国文化数字化战略“一核多节,全域多芯”的建设思路,对于文化数据的安全监管是保障文化数字化发展的基础,一旦出现数据损坏、泄露等情况,对依赖数字内容的文化数字领域来说将是不可逆的破坏。尤其是在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时,《意见》着重强调对数据的物理分部和网闸的物理隔离,旨在保证文化数据的安全系数。在文化数据的监管方面,政府层面的整体布局尤其重要。
一是突出全链条监管。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开展网络监管,形成可溯源、开放性、高效性的网络监管新模式。二是注重数据安全监管。提升数据入库标准,制定中华文化数据库数据的标准化筛选机制,从源头掐断文化数据保护不到位的可能。三是加强文化消费监管。一方面,注重内容流入渠道的把控,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制定标准化内容审查机制,如为一些涉及歪曲文化事实的内容、产品设置限制,保证内容生产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另一方面,严把消费端,制定合理的文化消费层级保障机制,如对于不具备完全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进行文化消费保护,对涉嫌诱骗未成年人文化消费的行为进行打击。
《意见》的目标是构建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和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落脚点是快速发展生产力和实现中华文化资源全民共享,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体验度”是考验文化服务体系建构成功与否的关键。这里的“体验度”可以一分为二地理解:一是表示民众对文化数字化成果的体验程度,二是表示文化数字化所惠及人群的范围。
以第一个层面论,强化民众对文化数字化成果的“体验度”,《意见》也给出来具体的指导意见。如创新“大屏”“小屏”运作方式,推动两者互动,提高民众对文化数字化成果使用的自由度和衔接性。在不同场景中都可以获得高质量的文化体验,从而创造新的消费图景。
就第二个层面来说,首先要注重基层文化数字化体验,就是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意见》指出,要优化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扩大服务覆盖面,推动服务普惠应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到达率、及时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享受文化数字化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是全体国民的共同追求,不代表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应将每个人纳入进来。在推行数字化的进程中,全国各地基层政府和组织,实现数字化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培训相关人员使用科技产品和网络应用,帮助非网民跨越“数字鸿沟”。例如,西安市莲湖区开展智能手机应用进社区活动,帮助老人熟悉使用手机应用,确保社区老人在数字时代不掉队,保障银发族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其次,要强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数字化新体验。在发展文化数字化的同时,并非一味强调线上发展,而是将数字化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方式。如果说线下的文化资源是一个实体,那么线上的文化资源就是经过再创造的虚拟实体。《意见》指出,要集成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高逼真、跨时空等新技术手段,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如2022 年“国际博物馆日”前夕,广州南越王博物院、广州博物馆、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南汉二陵博物馆)四馆联动推出“博物馆数字星球”,借助数字技术将实体博物馆和虚拟空间结合,营造出独具魅力的观赏体验。倘若民众线上体验度高,也会带动开展线下关联性活动,形成相映成趣的审美体验。如日本埼玉县鹫宫地区,其依靠动漫《幸运星》成功将该地区打造成为一个颇具吸引力的“圣地巡礼”型(一种借助线上内容与线下实景相结合产生的类似“朝圣”或“打卡”的旅游模式)动漫旅游胜地。据统计,2011 年至2013 年来此进行“动漫巡礼”的粉丝人数均稳定在47 万人,鹫宫地区获得直接经济波及效应超过了1 亿日元。
最后,需要推动传统文化业态升级,培育多元文化体验式经济。深入挖掘中国本土历史文化内涵,借助科技手段,创新呈现传统文化资源,并推动文化沉浸式、代入式体验,充分彰显中华文化魅力。如河南卫视推出的《唐宫夜宴》等系列,将传统文化以新形式呈现,以水的“柔”展现飞天神女的飘逸隽秀,目睹神女舞姿于水中若凌空飞翔,观众的新奇感和想象力被激活,生出一种别样的体验。
综上,《意见》以系统性思维旨在推进未来中国文化数字化转型工作,突出政府“有为”意识,依托“一揽子”文化扶持政策和经济资助政策,托举文化数字化全面、立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