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志诚
产生于20世纪中期和本世纪初期的《中国农学书录》《中国农业古籍目录》 两部目录学著作,堪称研究传统农书的架海金梁, 是为学者入门、研究必备的案头书。 但两书或囿于时代条件限制,或因书成众手,误收的情况在所难免。笔者在自己的研究范围内,对两书所收宋代农书部分加以研究,考知其误收书29种,乃草就此文,冀可提高其著录宋代农书部分的准确性, 俾之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为不断夯实宋代农学史、农业史研究文献基础作出微末努力。兹分条胪陈如下。
1.《植杖闲谈》
《农业古籍目录》在综合性农书中著录“(宋)钱康功撰《植杖闲谈》”一书,误。该书虽佚,他书尚多征引:《说郛》录“汉献帝”“吴会”“契丹”“谈命”“薛道衡”5条,《天中记》《说略》引其“温州作蠲纸”1条,《蟫精隽》引其“宋太后贤”1条,《奁史》引其“蘧蒢三娘善唱阿鹊盐曲”1条。可见,该书乃侈谈故事之笔记——正符其 “闲谈”书名,而绝非一农书。
书中称“今上旧封康王”之语,则作者必两宋之交人。《事言要玄》 称其为 “吴越人”,洪武《苏州府志》称其为郡人,则其为苏州人无疑。后者并略记其行止云:“双清亭,在洞庭东山社下里。建炎间,郡人钱康功避地所居。康功举进士,通判杨、黄、滁三州,官至朝奉太夫。”
2.《田间书》
一卷,林昉撰。《田间书》见收于《说郛》,连同附录之《杂言》共计27条。清代又有乾隆五十九年石门马氏大酉山房刻 《龙威秘书》本(题名“林芳”)传世,亦摘自《说郛》者。是书虽名“田间”,实为笔记杂著,非农书也。《中国农业古籍目录》误 收于“综 合性”农书类。作 者 林昉,字旦翁,三山(福州别称)人。以字按之,其名当以“昉”为是。《淳熙三山志》则记其字子扬,闽县(治今福建福州市)人,登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第。曾任汀州武平县(治今福建武平县)尉。又南宋后期台州黄岩县半岭(属今浙江温岭市石桥头镇)有同名之林昉,字仲昉,号晓庵。与戴复古、吴大有、仇远、白琩等游,入元为国史检阅。著有《半山文集》(因其籍贯名集,亦其自署“半山后学”之义,与王半山无涉)。清陶元藻谓“(林)昉字旦翁,号晓庵,先世闽人,徙家台州”;洪颐煊谓林昉有《田间书》《半山文集》云云,皆是误两林昉为一人。
3.《禹贡山川地理图》
二卷,程大昌撰。程大昌(1123—1195)字泰之,徽州休宁(治今安徽休宁县)人。绍兴二十一年(1151)进士,历官太平州教授、秘书省正字、提点浙东刑狱、江西转运副使、权吏部尚书、知泉州、知明州等。《宋史》有传。其为学长于古今名物考订,所著《禹贡山川地理图》是山川水道地理考证之作,并非农书,《中国农业古籍目录》误收于“农田水利”类。
4.《茶山集》
《中国农业古籍目录》于“竹木茶”类著录《茶山集》一书,是书乃南宋曾幾诗集,曾幾号茶山,因以名其集,并非农书。曾幾(1084—1166)字吉甫,河南府(治今河南洛阳市)人。少有神童之称,从刘安世、胡安国学。南宋初年曾任江南西路、两浙西路提刑,官终权礼部侍郎。为诗倡“活法”,诗风清新,著名的“梅子黄时日日晴,小溪泛尽却山行。绿阴不减来时路,添得黄鹂四五声”即其代表作。陆游为其弟子。
5.《园林草木疏》
《园林草木疏》一卷,《中国农业古籍目录》于“竹木茶”类著录为“(宋)王方庆撰”,系承百二十回本《说郛》而误。王方庆为唐雍州咸阳人,名练琳,以字行。年十六为越王府参军,永淳(682—683)中累迁太仆少卿。武后临朝擢广州都督,颇有善政,时人以为有唐以来治广州者无出其右。万岁登封元年(696)拜相,后以老疾监修国史兼太子左庶子。长安二年(702)卒。王方庆是王羲之后裔,精于《三礼》,著述达二百余卷。
6.《花经》
《中国农业古籍目录》著录《花经》一卷,云“(宋)张翊撰”;实际上,此张翊为五代南唐人。《花经》最早见载于陶穀《清异录》,前有其所加按语云:“张翊者,世本长安,因乱南来,先主(指南唐开国之君李昪)擢置上列,时拜西平昌(笔者按:西平昌不在南唐辖区,‘平’字衍。西昌治今江西泰和县)令,卒。翊好学,多思致,尝戏造《花经》。”张翊有无可能入宋呢?恰好《江南野史》有较为详细的记载:
(张翊)兄弟长力先业,能属文,入广陵,先主辅政,以射策中第,授武骑尉。先主移镇金陵,随渡江……嗣主(李璟)代立,例受庆恩,求以宁亲,授虔州观察判官、西昌令,假道还里,人荣之。在任多著政绩。然性褊躁,恃才靡有宽恕,每狎侮同僚,凌暴左右,致被鸩而卒。可见其卒时宋尚未立国。因此《中国农业古籍目录》著录是错误的,《花经》并非宋代农书。
7.《孙公谈圃》
孙升口述,刘延世笔录,成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刘氏曾自述原委:“绍圣之改元也,凡仕于元祐而贵显者,例皆窜贬湖南、岭表……闽郡独孙公一人迁于临汀。四年(1097)夏五月,单车而至……其后避谤,杜门不出。余时侍亲守官长汀县,窃从公游。闻公言皆可以为后世法,亦足以见公平生所存之大节。于是退而笔之,集为三卷,命曰 《孙公谈圃》。”该书所记为北宋政事、人物、习俗、诗文掌故等,《中国农业古籍目录》误收于“园艺作物类”农书。
孙升(1037—1099),字君孚,高邮人。《宋史》有传。治平二年(1065)登进士第,授签书泰州判官,元祐中官至天章阁待制、知应天府。哲宗亲政后被置党籍,贬知房州、归州,又贬为果州团练副使、安置汀州(治今福建长汀县),不久卒。刘延世,字玉孟,一字述之,临江新喻(治今江西新余市)人。少有盛名,游太学不得志。工诗,善画竹。父刘孜,为北宋名臣刘敞、刘攽之弟。
8.《老圃集》
本为一卷,今传本厘为二卷,《中国农业古籍目录》收入“园艺作物类”,实为洪刍所撰诗集。刍字驹父,江西南昌人。与兄洪朋,弟洪炎、洪羽均以诗名,并称“豫章四洪”(洪皓、洪适、洪遵、洪迈父子亦称“四洪”)。四洪父母早亡,受教于舅父黄庭坚,故又被称为“山谷四甥”。洪刍于绍圣元年(1094)登第,历监黄州(治今湖北黄冈市)酒税、黄州录事参军、黄州军事推官、晋州(治今山西临汾市)州学教授、监汀州(治今福建长汀县)酒税、通判信州(治今江西上饶市西北)等职,靖康中任试左谏议大夫。南宋初因靖康“围城日括金银自盗,及私纳宫人”事,流沙门岛而卒。洪刍是江西诗派重要诗人,与同属江西诗派的潘大临、谢逸等关系密切,大观中曾与汪藻、张元干、徐俯(徐禧子,亦为山谷外甥)、李彭(李常从孙,山谷表侄)结成豫章诗社。洪刍著述除《老圃集》外,尚有《香谱》《豫章职方乘》《楚汉逸书》等。
9.《艺圃折中》
六卷,已佚,郑厚撰。郑厚(约1100—1160)字景韦,一字叔友,莆田县霞溪人,人称溪东先生。登绍兴五年(1135)汪应辰榜,历泉州观察推官、广南东路茶盐司干办公事、昭信军(即虔州,治今江西赣州市)节度推官等职,官终湘乡知县。故其又被称为湘乡先生,文集亦以“湘乡”冠名。郑厚是莆田历史上第一位进士,同乡、孝宗朝参知政事龚茂良有“吾莆文字以湘乡为开山祖”之誉。其与堂弟郑樵(溪西先生、夹漈先生)并称“二郑”,侄郑侨为汪应辰(玉山先生)高足、佳婿,翁婿二人俱为状元。
在宋代载籍中,《艺圃折中》书名本作《艺圃折衷》,明清乃讹作今名。据陶宗仪《说郛》所辑数条看,实为读书札记式著作而多发议论。该书与冯休《删孟》、李覯《常语》、司马光《疑孟》、晁说之《诋孟》等同为宋代反对孟学的代表性著作,因此被焚书毁板,本人也受到朝廷“自今不得差充试官及堂除”的处罚。《中国农业古籍目录》误为“园艺作物类”农书。
10.《画梅谱》
《中国农业古籍目录》误为“园艺作物”类农书。该书一卷,撰者为北宋释仲仁。仲仁,号妙高,会稽(治今浙江绍兴市)人。有说其字超然,误,是将之与蜀僧超然混为一人。因住衡州花光山花光寺,亦称花光长老、花光道人,故《画梅谱》又名《花光梅谱》。“花光”一作“华光”。全书分口诀、取象(又分画梅总论、华光指迷、画梅别理等)两个部分。仲仁“酷好梅花,方丈植梅数本。每花放时,移床其下,吟咏终日。偶月夜见窗间疏影横斜,萧然可爱,遂以笔规其状,因此好写,得其三昧”。墨梅画法为其创始,宋代著名墨梅大师杨无咎即师之。总之,《画梅谱》不得称之为农书。
11.《梅苑》
十卷,黄大舆撰。《中国农业古籍目录》误于“园艺作物”类收之,又误标作者为“(宋)朱鹤龄”,应沿《群贤梅苑》所致。四库馆臣对此已有驳斥:“(《群贤梅苑》) 旧本题松陵朱鹤龄编……详勘其书,乃取宋黄大舆《梅苑》而颠倒割裂之:一卷、二卷即黄书之六卷、七卷;而三卷则如其旧;四卷后八调移为第五卷之首,而五卷中删除九调;六卷、七卷即黄书之一卷、二卷;至八卷则又如其旧;九卷后五调移冠十卷之首;而十卷删去十调。颠倒错乱,殆书贾售伪者为之。”朱鹤龄字长儒,吴江(治今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人。本前明诸生,入清屏居,锐意著述,以致“行不识路途,坐不知寒暑”,人讥其愚,遂号“愚庵”。朱氏长于经学,又笺注杜诗、李商隐诗。与钱谦益、吴梅村、朱彝尊、徐乾学、万斯同、毛奇龄等名士宿儒都有交往。黄大舆字载万,号岷山耦耕。广都县(治今四川成都市双流区)人。建炎三年(1129),因“抱疾山阳,三径扫迹。所居斋前更植梅一株,晦朔未逾,略巳粲然。于是录唐以来词人才士之作,以为斋居之玩”。所录即《梅苑》一书。自承书名“托物取兴”,与屈原制《骚》盛列芳草“同一揆”。《梅苑》所录皆咏梅词,起于唐代止于南北宋之交。宋人周煇统计有“四百余阕”,又说自己 “续以百余阕”。曹雪芹祖父曹寅辑刻《楝亭十二种》收入此书,存目508首,卷内实际上只有412首。《中国农业古籍目录》 又重出 “《苑梅》,(宋)黄大舆撰”一条,则书名颠倒。总之,《梅苑》固为中国最早之专题咏物词选,但并非一梅谱,不能视之为农书。
12.《梅花喜神谱》
二卷,宋伯仁撰。“喜神”一词在宋代为“写真”“肖像”“画像”之意,故《梅花喜神谱》实即“梅花画像谱”。该书分上下两卷,将梅花从开到谢划分为蓓蕾、小蕊、大蕊、欲开、大开、烂漫、欲谢、就实8个阶段。每个阶段均画其像,蓓蕾4枝、小蕊16枝、大蕊8枝、欲开8枝、大开14枝、烂漫28枝、欲谢16枝、就实6枝,共计百图,基本上一图只画一朵梅花。每图均有名,如“麦眼”“丁香”“琴甲”“春瓮浮香”“彝”“开镜”“会星弁”“橘中四皓”等,并配以一首五言诗。这本来是花谱的极佳体例:名标其品,图绘其形,诗文述其性状,但《梅花喜神谱》图名并非梅花品种名,则其图只知为梅而不知为何梅,其诗又只是根据画名所作的联想而非据实描述不同梅花品种的外形或栽培技术。《中国农业古籍目录》误收为“园艺作物”类农书。《梅花喜神谱》初刻于理宗嘉熙二年(1238),今存最早版本为景定二年(1261)金华双桂堂刻本。
宋伯仁字器之,号雪岩、雪岩耕田夫,苕川(湖州别名)人。通常认为其生卒不详,实际上,据宋氏列于“嘉熙戊戌(二年,1238)家马塍稿”下的《四十》一诗:“役役人间世,齐头四十年。读书虽未已,作事亦徒然。宦业蕉中鹿,生涯叶底蝉。愿逢时务好,一榻醉时眠”,可知其生年为庆元五年(1199)。则《说郛》将《酒小史》署为“元宋伯仁” 的确应予更正——即使宋氏身入元朝,也已78岁高龄)。有学者谓其为北宋人,当然更属错误。致误之由可能是《诗衡》有云:“宋伯仁《过烂溪有作》……措辞何等旷达。尝以诗献东坡, 东坡云:‘有才如此, 独不令我一识面耶?’”。实际上苏轼此语是为晁补之堂弟 曹 咏 之 而 发 。宋 伯 仁 绍 定 六 年(1233) 曾任泰州拼桑鹾场税监, 端平三年(1236)受代未得新任,乃入京谋职。遂有其《雪岩吟草》卷首自注之事:“嘉熙丁酉(元年,1237)五月二十一寓京遭焚, 侨居西马塍, 故曰 《西塍》。”宋氏虽锐意功名,始终位居下僚,故黄丕烈云:“(宋伯仁)禄位不显,(国)事已难为,故语多慷慨。”“(国)事已难为”不可理解为黄丕烈之意为南宋亡国、宋氏入元。倘已入元,焉能“语多慷慨”?至晚在宝祐三年(1255),已有人在朝门上大书“阎马丁当,国势将亡”,则南宋晚期人人皆知“(国)事已难为”矣。为昭己志,宋伯仁酷爱梅花,自谓有“梅癖”,乃作前揭《梅花喜神谱》一书。其自序指出,不可徒视该书之作为以“闲功夫作闲事业”,而是有“动爱君忧国之士,出欲将入欲相,垂绅正笏,措天下于泰山之安”之意存焉。此外,宋伯仁还有《西塍集》(一作《西塍稿》,内容与《雪岩吟草》重复)、《烟波渔隐词》等著作及《烟波图》等画作。
13.《小畜集》
三十卷, 王禹偁撰。《中国农业古籍目录》于“畜牧兽医” 类著录, 但此书为王禹偁(945—1001)自编诗文集,并非农书。书名缘于王氏占卜得“小畜”卦,卦义是“君子以懿文德”,非指家畜。王禹偁《宋史》有传。
14.《小畜外集》
二十卷,《中国农业古籍目录》亦著录于“畜牧兽医”类。此书同样是王禹偁诗文集,乃王氏曾孙王汾所编,苏颂为作序文。当然也不是农书。
卷帙不明,朱峭定撰。《中国农学书录》《中国农业古籍目录》均收载此书,但其实非农书。《宋会要》载:“(大中祥符元年正月)二十一日,群牧制置使言:‘兽医副指挥使朱峭定 《疗马集验方》及《牧马法》,望颁下内、外坊监,仍录付诸班、军。’帝(真宗)虑传写差误,令本司镂板,模本以给之。”《牧马法》 的内容是给地募人养马之“法”(政策),并非牧马之“法”(技术),《皇朝编年纲目备要》 记之甚明:“熙宁中尝诏给地牧马,才行于陕西,未几而止。是年(政和二年,1112)诏复行之,先自京东、河北以旧牧地募人养马,然后推之于诸路。受田一顷,仍蠲其税,令牧马一匹。诸路至九万匹。宣和二年罢之,以民户所养马填阙马禁军。五年复给地牧马法。”
16.《马经》
三卷,常知非撰,已佚。仅见于《宋史》“五行类”。 又据 《日本国见在书目》“《相马经》一(卷),知非撰”之著录,可知此《马经》内容当为相马之术。至于三卷、一卷之别,或为流传中有所阙佚。《中国农学书录》、《中国农业古籍目录》均认为常知非生平事迹虽无从查考,但当为宋朝人,因此视《马经》为宋代畜牧书。但《日本国见在书目》编者藤原佐世(847—898)为平安时代前期人,则该书必非宋代之书。
17.《相马统论》
许洞撰,《中国农业古籍目录》据《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历史卷)》所载《中国古农书存目》著录。但这只是许氏《虎钤经》中的一篇短文,古籍中偶涉农学者甚多,关键是历代未有将之析出为书者。
18.《相马书》
一卷,《中国农业古籍目录》收载云“(宋)徐咸撰”,系承百二十卷本《说郛》而误,应为唐徐成所撰,即同书第121、287页所载之书——亦名《相马经》,两唐志均见载,王毓瑚已有考证。非宋代之书甚明。
19.《麟书》
一卷,北宋末年汪若海撰。书中自述曾见麒麟,并描绘麟之形状,又广征博引有关麟之典故,言勠力抗金之义。 为对签书枢密院事曹辅之上书,当时作者还是一名太学生。汪氏字东叟,安徽歙县人,入南宋官终直秘阁、知江州(治今江西九江市)。《宋史》有传。该书实非农书,《中国农业古籍目录》误收于“其他”类。
20.《禽经》
一卷,题春秋时师旷撰、晋代张华注。《遂初堂书目》《直斋书录解题》《玉海》著录之,宋刻《百川学海》亦收,四库馆臣考定为宗王安石新学之学 者所作,可 能 为 北 宋 作 品。书 名 之“禽”非谓家禽,乃指飞禽,记载70多种鸟类。因此该书固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鸟类学著作,但不得称之为农书,《中国农业古籍目录》于“畜牧兽医”类收载之,是不正确的。
21.《促织经》
二卷,亦名《秋虫谱》《虫经》。作者是把南宋带到亡国终点的权相贾似道 (1213—1275)。《促织经》总结了唐代以来斗蟋蟀的相关知识,分论赋、论形、论色、论养、论斗、论病、决胜七章,其下又分子目。该书固可谓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昆虫学著作, 但显然不能算作农书,《中国农业古籍目录》“其他”类收载此书,是不恰当的。
22.《鼠璞》
一卷(明《说郛》以后分为二卷),宋刻《百川学海》本题为“桃源戴埴仲培父”,遂有研究者以其为今湖南桃源县人,非是。戴埴,字仲培,故被称为“仲培父”,又省称“培父”,庆元府鄞县(治今浙江鄞县)人,嘉熙二年(1238)进士。其父戴璲、兄戴埙皆进士。陆心源据《宝庆四明志》、王应麟《戴氏桃源世谱引》、张即之《桃源志》考定其自署“桃源”乃鄞县桃源乡,非县之称。余嘉锡亦指出,楼钥《戴伯度(戴埴祖父戴机)墓志铭》“戴氏世为鄞人,居桃源乡”。
《鼠璞》为辨析经史疑义即名物异同之书,李慈铭誉之曰 “宋说部之上乘也”。 书名非关老鼠,实源自《战国策》中应侯所说的一则寓言:“郑人谓玉未理者璞,周人谓鼠未腊者朴。周人怀璞(一作‘朴’)过郑贾曰:“欲买朴乎?”郑贾曰:“欲之。”出其朴,视之,乃鼠也。因谢不取”——既有揭示主旨(辨名物异同)之义,又有自谦(自视为鼠璞)之义。该书非农书不言自明,《中国农业古籍目录》收录该书,是错误的。
23.《曲本草》
一卷,署田锡撰。最早见于陶宗仪《说郛》,有明末清初宛委山堂刻《说郛》本、《四库全书》本传世。《中国农业古籍目录》 误收于 “食品加工”类,此书为明人伪托之作,兹考论如下。
《曲本草》记暹罗酒云:
暹罗酒,以烧酒复烧二次,入珍贵异香。每坛一个,用檀香十数斤烧烟熏之如漆脂,后入酒蜡封埋土中二三年,绝去烧气,取出用之。有带至船上者,能饮之人三四杯即醉。价值比常数十倍。有疾病者,饮一二杯即愈,且杀蛊。予亲见二人饮此酒,打下活虫长二寸许。谓之鞋底鱼蛊。黄时鉴指出这一条材料真实性值得怀疑,因为暹国1349年始降于罗斛,“在此以前,‘暹罗国’并不存在,自然也不会有‘暹罗酒’……‘暹罗’一词是入明后才常见的用词”。书中“东阳酒”条下又云:“其酒自古擅名。《事林广记》所载酿法,曲亦入药,今则绝无,惟用麸曲、蓼汁拌造。”《事林广记》是南宋类书,田锡焉得引此?李华瑞认为“据此可以断言《曲本草》不是田锡所作……应是元末明初以后的作品”。
《曲本草》本来篇幅不大,仅载广西蛇酒、江西麻姑酒、淮安绿豆酒、南京瓶酒、山东秋露、苏州小瓶酒、处州金盆露、东阳酒、暹罗酒、枸杞酒、菊花酒、葡萄酒、桑椹酒、狗肉酒、豆淋酒15种酒而已。下面再看看其他13种酒的情况:除人尽皆知的葡萄酒,及具有药用价值的枸杞酒、菊花酒、桑椹酒、豆淋酒(实际上葡萄酒也被视为具有药用功能而同列本草医书)外,广西蛇酒、淮安绿豆酒、南京瓶酒、山东秋露、苏州小瓶酒、处州金盆露(亦作金盆露)、狗肉酒均以《说郛》所记为最早。换言之,这7种酒如果不是出于杜撰,则必为陶宗仪(约1320—约1403)当世之酒。检元明载籍,时人率多记之,确为元代后期、明朝前期名酒。如南京瓶酒在明代产量甚高,以致桂萼将之作为“十二事”之一奏请罢之:“免解瓶酒以省烦劳。臣会议得南京岁造瓶酒虽系旧规,但法久弊生,虚费钱粮,无补国用……”至于书中的江西麻姑酒,虽宋代实有,但为南康军建昌县地方小酒,仅知者寥寥,仅乡人洪迈《夷坚志》笔触一涉。到了明代,麻姑酒则卓然名产,乃有“天下驰名”之号,陶氏即易知矣。如此,则所谓田锡《曲本草》三分之二的篇幅所记实皆明酒,其为伪作显然明矣。
但伪作一书(尤其明人喜编印“大书”,常伪作多种)如果还要作伪者查阅资料并结合实践认识综合编写,这样作伪成本未免太高,因此作伪的常见手段是据它书抄缀成文。《曲本草》有没有这样的“母本”?笔者认为《食物本草》即是,该书不仅包括《曲本草》全部15种酒在内,且对每一种酒的介绍文字亦多同,惟《曲本草》有所省略而已。这一省略工作是陶宗仪所作吗?也不是,因为《食物本草》除足本外还有一个简本,《曲本草》所载酒品顺序、文字与此简本悉同。
《食物本草》卷帙有2、4、7、22卷之别,作者(编者)一般认为是明卢和(1440—1514),也有认为是薛己(1487—1559)、姚可成及金元四大家之一的李杲(1180—1251)等的。这些作者其实多为增益者。李杲、李时珍之名直到姚可成增辑本(成书于崇祯十一年,1638)中才出现,当出姚氏伪托(从前证《曲本草》诸酒为明酒来看,《食物本草》作者也不可能是金元时代的李杲)。但无论是谁,《曲本草》既全同于《食物本草》简本,自不可能出自田锡之手。论证至此,伪作田锡《曲本草》的始作俑者也就可以确定并非前指之《说郛》初编者陶宗仪,而应是续编增辑者陶珽(1575—约1639年)。 看来张宗详据明钞本影印涵芬楼版 《说郛》序“《说郛》一百卷,明陶宗仪纂,今世通行本为一百二十卷,乃清顺治丁亥(四年,1647)姚安陶珽编次,其中错误指不胜屈”之说确非 泛泛之论。
田锡初名继冲,字表圣,嘉州洪雅(治今四川洪雅县)人。《宋史》有传。生于后蜀广政三年(940),太平兴国三年(978)登进士第并高中榜眼,初授将作监丞、通判宣州(治今安徽宣州市),官终左谏议大夫兼史馆修撰。卒于咸平六年(1003),享年64岁。田锡与柳开、穆修同为宋初古文复兴运动先驱,著有《咸平集》一书。其“以儒术为己任,以古道为事业”,“动必以礼,言必以法”,故为众所惮服,被范仲淹誉为“天下之正人”。“故其没也,范仲淹作墓志,司马光作神道碑,而苏轼序其奏议亦比之贾谊。为之操笔者,皆天下伟人。则锡之平生可知也”。声名如此,正是其被伪托的原因。
24.《酒翼》
历代史志书目不载,仅《中国农业古籍目录》于“食品与加工类”著录,谓该书一卷、附录一卷,有明万历《夷门广牍》本传世。笔者检核发现:所谓《夷门广牍》本实为一卷本朱肱《酒经》,卷首载李保《读〈北山酒经〉客谈》,附录一卷包括太平君子、天禄大夫、快活汤、祸泉、瓶盏病等16条酒名别称及其出典。附录内容全出于《清异录》卷下“酒浆”门,当为周履靖编刻《夷门广牍》时增入而易以《酒翼》之名,是为明人作伪之又一证。换言之,朱肱并无《酒翼》一书。
25.《续北山酒经》
署李保撰,最早见于陶珽增编《说郛》百二十卷本,传世亦仅《说郛》本。《中国农业古籍目录》据收于“食品与加工”类。该书内容前半部分为李保《读〈读北山酒经〉》,后半部分为“酿酒法”,所记仅为46个酒法、曲法名称而已。然此“酿酒法”《说郛》又置之于朱肱《酒经》之中。宋元既不见其文,世亦不传其书,史志书目复不载其目,仅《说郛》孤证而《说郛》又自相矛盾,可见是书必陶珽在李保《读北山酒经》(陶宗仪编《说郛》百卷本收录)一文基础上作伪略加附益而成,此实为明人惯技。且其中思春堂酒、醉乡奇法、蓝桥曲法等仅见于南宋末陈元靓《事林广记》一书(该书“醉乡奇法”作“醉乡奇酒”“蓝桥曲法”作“蓝桥风月酒”),生活于北宋末年、作为朱肱同事的李保是不可能知道的。
26.《酒乘》
历代史志书目不载,《中国农业古籍目录》著录于“食品与加工”类,云:“(宋)韦孟撰。清宛委山堂刻本《说郛》。”然核以《说郛》原书,题名则为“元韦孟”。姚伟钧等《中国饮食典籍史》称《酒乘》为“宋代的酒学著作”,当承此而误。
27.《士大夫食时五观》
一卷,黄庭坚撰。传世版本主要有明宛委山堂刻《说郛》本、明万历二十五年金陵荆山书林刻《夷门广牍》本、民国商务印书馆《景印元明善本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该书自明以后历来被视为饮食烹饪著作, 但实际上内容并不及此。所述为士君子食时当做之五种观想:一是“计功多少,量彼来处”,即一粥一饭皆垦殖、收获、舂硙、淘汰、炊煮乃成,用功甚多。并进一步指出仕宦之食禄“则食民之膏血”,尤需节俭。二是“忖己德行,全缺应供”,即具事亲、事君、立身三德者方应受食,缺则应知愧耻,不应尽味。三是“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即需防止贪(美食)、嗔(恶食)、痴(食而不知食之所从来)三种过错,方法就是“君子食无求饱”。四是“正事良药,为疗形苦”,即形苦(饥渴、四百四病)须食为医药,故“举箸常如服药”——其实就是《素问》主张的“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之意。五是“为成道业,故受此食”,即“吃饭为了活着,活着不是为了吃饭”,即“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彼君子兮,不素餐兮”。总之,该书虽代表了宋代士大夫饮食观的最高水平, 也是中华饮食文化的精髓所在,但非食品加工类农书甚明,《中国农业古籍目录》收之于“食品与加工”类,是不正确的。
作者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洪州分宁(治今江西修水县)人。《宋史》有传。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熙宁初,教授北京国子监,后知吉州太和县(治今江西泰和县)。 哲宗时曾任起居舍人; 绍圣初贬涪州别驾,黔州安置。徽宗时除名,羁管宜州,卒于贬所。黄庭坚善诗文,早年受知于苏轼,与张耒、晁补之、秦观合称“苏门四学士”。又与苏轼并称“苏、黄”。其诗学杜甫,为江西诗派三宗之一。亦善书法,与苏轼、米芾、蔡襄合称“宋四家”。元妻孙觉(莘老)女,继室谢景初女。著作有《类编增广黄先生大全文集》五十卷、《豫章黄先生文集》三十卷、《豫章黄先生外集》 十四卷、《豫章黄先生别集》二十卷、《豫章黄先生简尺》二卷、《豫章黄先生词》一卷、《宜州乙酉家乘》一卷、《涪翁杂说》一卷、《山谷老人刀笔》二十卷等。
28.《糖霜谱》
此为洪迈看过王灼《糖霜谱》后写了一篇读书笔记,收在《容斋随笔·五笔》之中,《中国农学书录》仅于著录王灼《糖霜谱》时顺便提及,《中国农业古籍目录》乃于“食品与加工”类著录之。然其内容仅为原书摘要,实非别一农书。
29.《捕蝗考》
《中国农业古籍目录》“植物保护”类著录《捕蝗考》一书云:“(宋)陈襄撰”,“为《州县提纲》一书中之一卷”。实误,《州县提纲》四卷并无《捕蝗考》。且《州县提纲》作者亦非陈襄——书中有 “绍兴二十八年”“昔吕惠卿”“昔刘公安世”等语,而陈襄卒于元丰三年(1080)。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指出《州县提纲》“非襄撰明甚”,当出于南宋某位“究心吏事、洞悉民情”的官员。《中国农业古籍目录》所收《捕蝗考》一卷,实际上是清陈芳生所撰,估计系因其中包含宋代内容而致误。
①张芳、王思明编《中国农业古籍目录》,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版, 第283页。 按: 同书园艺作物类则作“(唐)王方庆撰”(第237页)。
②(宋)陶穀撰,孔一点校《清异录》卷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36页。按:原标点作“时邦西平昌令卒,翊好学多思致”。
③参见曾琴《洪刍及其〈老圃集〉研究》,载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13-16页。
④本条倪根金已有短札揭标(《〈中国农业古籍目录〉误收宋代洪刍〈老圃集〉》,载《古今农业》2016年第3期,第115页)。
⑤(宋)李俊甫《莆阳比事》卷3,《续修四库全书》第73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第215页。按:其文谓郑厚“字景常、一字叔文”则误,或因传抄所致。
⑥详参翁同文 《花光仲仁的生平与墨梅初期的发展》,载《宋史研究集》第15辑,台北“国立编译馆”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84年,第477-479页。
⑦(明)朱谋垔《画史会要》,《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16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83页。按:对《画梅谱》的详细研究,可参见孔六庆《中国画艺术专史(花鸟卷)》(江西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223-225页)、陈滞冬《中国书画与文人意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80-184页)。
⑧参见程杰《〈梅苑〉编者黄大舆籍贯考》,载《花卉瓜果蔬菜文史考论》,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194-195页。
⑨(宋)黄大舆《梅苑》,《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89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98页。按:原文“己酉之冬,予抱疾山阳”,四库馆臣误推为“建炎二年”(第97页),应为建炎三年。
⑩如张哲永、陈金林、顾炳权主编《中国茶酒辞典》(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547页)、王进玉主编《中国少数民族科学技术史丛书(化学与化工卷)》(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年版,第646页注④)。
⑪张东华《格致与花鸟画:以南宋宋伯仁〈梅花喜神谱〉为例》,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15年版,第301页。按:张书认为宋伯仁是主动“辞官”,非是。
⑫(宋)宋伯仁《梅花喜神谱·序》,宋景定二年刻本,叶五、四。并参见韩丛耀《图像论》,中国摄影出版社2017年版,第416-428页。
⑬(汉)刘向集录、范祥雍笺证、范邦瑾协校《战国策笺证》卷5《秦策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341页。按:并参见笺证四、五(第341、342页)。
⑭黄时鉴 《阿剌吉与中国烧酒的起始》,《黄时鉴文集》第2册《远迹心契——中外文化交流史(迄于蒙元时代)》,中西书局2011年版,第187页(初刊于《文史》第31辑,1988年)。按:1349年前暹罗国不存在并不能说明此前必无“暹罗”一称,如宋末元初周达观1296-1297出使柬埔寨后(至晚不超过1312年)撰成的《真腊风土记》即有“暹罗”一词(周达观原著、夏鼐校注《真腊风土记校注》,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76页),盖暹、罗斛连称而已,则“暹罗酒”为“暹、罗酒”之意;当然也有可能原文作“暹酒”,“罗”字为后世掺入。因此黄氏也表示如果这条资料真实则(仅)“表示宋时暹国已有烧酒”(同书,第187页)。
⑮参见王玉超《陶珽生平及交游考述》,载《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第115-117页。
⑯(明)陶宗仪等编《说郛三种》卷44,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第727页。按:《中国古代科技名著译注丛书》中的《酒经译注》即据此而误收(第1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