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辉
(1.湖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2.湖南师范大学 历史记忆与社会意识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81)
现代口述史发展至今日,在中国渐有风起云涌的磅礴大势。各地区、各行业的口述实践产生出诸多成果,与此同时,却也给人以理论思考略显欠缺之感,中华口述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左玉河在担忧之际投身口述历史理论研究,是为数不多的致力于理论探索的学者之一。社会学研究者刘亚秋也有类似困境和苦恼:“与口述史相关的研究还存在很多值得警醒的问题。当下,在社会学界外,口述史视角越来越成为一种公共的使用方式。在看似热闹的口述史实践下,学术角度的思考却逐渐式微。”实际上,近年来从学术立场思考口述历史的成果不时出现,且有相当理论深度。这些成果正是口述史学界自觉意识的展露,对当下学界颇有警醒意义。这些学术成果多从“口述历史视域中的记忆问题”立意,而其他学科的研究也往往将口述历史与记忆建构相勾连。暂不论“口述成史”一事给史学研究带来的诸多新境,这些研究似乎从一开始就已将口述视为理所当然的历史。但需要追问的是:若将记忆视为史,那口述的闯入究竟意味着什么?对该问题的探究有利于揭示口述于史学,尤其是记忆史的价值和意义,也符合口述与记忆的天然联盟关系这一议题。鉴于此,笔者拟从记忆史出发,观察口述的进入带来的史料、方法、领域等方面的变化,并指明记忆史视域下口述的价值与意义。
口述并不与记忆史构成天然联系,“记忆成史”自有其学科发展路径与脉络。虽然在众多研究者视野中口述与记忆密切相关,但其中同样也有“建构”成分。口述与记忆的关系之间从自发到自觉,正是人类自我意识的显露过程。口述与记忆史就本质而言各自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司马迁撰写《史记》时便通过“采风”搜集了大量的口述资料,并用于写作。希罗多德撰《历史》时,也大量采用了口述资料。由此可见,口述作为材料搜集之法在中外皆有传统。若就历史现象而言,自然形态的口述更为久远,不仅存在于史前社会,也存在于人类自古至今的生活过程中。其形式相对而言较为简单,主要讲述“过去的事情”,但却是传承知识、经验、文化、习俗等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不少大型历史调查且影响甚大,如1951年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的武训历史调查,1954年开始的太平天国起义大型调查活动,1960年山东大学历史系组织的义和团运动调查。不仅如此,不少部门也曾组织相关重大历史事件的亲历者、目击者撰写回忆录,以辛亥革命为例,即出版有《辛亥革命回忆录》《辛亥首义回忆录》《辛亥革命亲历记》《浙江辛亥革命回忆录》《陕西辛亥革命回忆录》《广东辛亥革命史料》《辛亥革命在广西》《贵州辛亥风云录》等。从自然形态到人为形态,口述的发展历经了漫长岁月。
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始,颇为自觉的口述史就已经在中国台湾地区出现。相较之下,大陆的口述史起步较晚,大致始于20世纪80年代。这些过程均未涉及口述与记忆之间的关联,换言之,口述在中国有着重实践而轻理论的发展倾向。但实际上,诸多实例早已涉及记忆理论问题。如1929年何叔衡曾向董必武询问中共“一大”召开的具体日期等问题。在董必武的回信中,他说:“关于第一次中共代表大会,我已记不甚清,只尽可能地写出来,供你们的参考。”他指出,“大会在一九二一年七月(?)在上海开会”,且列出了参会代表。“七月”后面的问号表明董必武关于具体日期“已记不甚清”。所以,他最后说:“以上是我所能记着的,国焘同志还能记得许多,请问问他,当更知道详细点。”
从记忆史的发展历程来看,其在诞生之初并未将口述材料视为史料来源。记忆史的诞生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新社会文化史”研究倾向。该时期皮埃尔·诺拉主编的《记忆之场》影响甚大,不仅对法国记忆史研究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在记忆史理论的形成、方法的运用、史料的选取等方面皆具开创性。不过,记忆史的研究实践却较少使用口述材料。康纳顿在《社会如何记忆》中偏重于考察纪念仪式和身体习惯,同时他指出:“正如我们所知,这些绝不是社群记忆的唯一构成成分;因为非正式口述史的生产,既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描述人类行为的基本活动,也是全部社会记忆的一个特征。但是,我尤其抓住纪念仪式和身体实践不放,因为我想论证,正是对它们的研究使我们明白,有关过去的意象和有关过去的记忆知识,是通过(或多或少是仪式性的)操演来传达和维持的。”显然,康纳顿虽然对口述保持警惕,但已将之作为社会记忆的重要传承方式。康纳顿将口述引入记忆史的研究范畴,其理论影响甚广。纳日碧力戈深受康纳顿影响,将口述史彻底社会记忆化,他说:“口述史要靠操演来复现和传承:口述史的操演是一种‘立体的’社会记忆。”由此可见,他认为口述不仅是一种语言表达,更是一种社会操演,“有具体的场景和听众,有具体时空的限制,有具体时空条件下的手势和表情”。这种观点将口述史与记忆、社会学领域研究联系起来,但没有涉及记忆史视域下的口述。
口述材料对于记忆史与史学研究的意义不能混为一谈,尽管两者同为“史”学。记忆史视域下的口述材料有两个层面的意蕴。其一,口述作为记忆史研究的史料来源,与其他记忆史料共同贡献于记忆史研究。笔者曾指出,回忆录和口述资料是历史记忆研究的重要史料,有助于历史记忆研究的发展,应重视历史记忆史料的发掘和整理。从某种意义上讲,口述材料将消除某些记忆史研究对象的史料不足的困境,如关于1944年衡阳保卫战细节的历史记忆。当时正处于战斗剧烈之际,留下的档案、文献材料十分有限,细节性的历史记忆有被湮没的可能。而衡阳保卫战幸存将士的口述为该战役提供了见证,使将士们可歌可泣的事迹留存于世。正如参与衡阳战役的抗战老兵卢庆贻所言:“我们要铭记历史,不能忘了曾经的伤痛,只有这样才对得起那些为民族、为国家、为人民英勇献身的将士们。”口述材料重新唤醒了关于衡阳保卫战的历史记忆,在这个层面上,口述材料作为记忆史史料而显现,往往被视为确切史料而加以使用,并未涉及口述材料的特征。但记忆史研究并未排斥考证的方法,口述材料对于记忆史而言并不具有不言自明的合理性。换言之,谁也不能保证所使用的口述材料能够真正服务于记忆史研究的对象。
这样就引出了记忆史视域下口述材料的第二层意蕴。在口述材料被视为记忆史研究史料来源的前提下,其本身便是记忆的口头表达,甚至可以被视为记忆史的研究对象。口述材料不同于回忆录、日记等典型的记忆史料,后者尚属文献史料,而口述史料与其有着本质上的差别。严格来说,口述史料要有录音、录像,使研究者能够最大限度地从中提取信息。朱志敏指出,现代口述史料使研究者在“撷取史事信息的同时,可以从口述者的声音、语调、语言习惯,甚至口吃、停顿、重复或者录像中的仪态表情捕捉和判断其心理状态、情感及其对口述内容的把握程度、对口述情景的感受等等”,口述材料背后的意义被格外强调。这涉及更深刻的问题,如谎言、真相、立场、态度、情感等,正因有口述材料的加入,记忆史“必然要追寻记忆口述表达背后的意义和意义创设”。若要将口述材料本身作为个体研究对象,则需要密集口述才能服务于记忆史研究,需要多轮或多重口述才能回答记忆史研究的某些问题。这些均涉及影响记忆史研究的口述技术层面。哈拉尔德·韦尔策指出,彼得·伯克所说的“社会记忆”包括“口头流传实践、常规历史文献(如回忆录、日记等)、绘制或摄制图片、集体纪念仪式以及地理和社会空间”。显然,口述资料本身就是记忆的重要载体与象征性表达。
从本质上看,记忆史研究应强调记忆主体、载体、客体。而口述除为记忆史搜集材料外,还将提供方法启示。口述强调通过细致的“深描”式的田野考察,对底层社会记忆进行发掘。而以往的历史书写大多强调精英,所留存的文字史料往往属于精英类的历史资料。其中虽然有诸多“日常生活史”,但主要是对文人活动的记载,普通社会百姓的思想、记忆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所以,当人们试图发掘社会底层的记忆时,口述就成了绝佳法门。杨祥银将口述史学的这种特征称为“人民化”,因为它突破了传统史学注重政治史和精英史的局限,将关注点转向大众。杨祥银指出,口述史学的出现表明历史学研究的焦点正在发生转移。如政治史学家摆脱政治精英研究模式的束缚,转而关注普通选民的心态;社会史学家的关注点由政客、官僚转向平民;军事史学家开始关注中下层军官和普通士兵;经济史学家则在关注雇主的同时,开始注意普通工人。这体现出记忆史的重要研究路径——社会史研究路径,即以族群认同、乡村社会、区域民俗等历史记忆为对象,多采用地方性史料。显然,口述方法将为之提供更深刻的路径,使人们能够更为深入地观察这些研究对象,发现更多新意。
社会底层记忆的发掘不仅从内容上影响记忆史书写,还在深层次意义上具有路径转换的意义与价值。口述影响下的记忆史研究将强调“人的主体性”,这体现在历史书写者与书写对象上。历史书写对象的转换背后体现出的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强调,对普通人生命价值与意义的凸显。历史中的诸多事件与人物可能并未留下任何痕迹和材料,而口述则有可能发掘出关于历史事件与人物的记忆。在此意义上,陈墨提出了“人类个体记忆库”的概念,强调“口述历史其实是采访人对采访者个人记忆的挖掘和记录”。他指出,“人类个体记忆库的概念,能够兼容有关口述历史的各种概念界说和路径设计。与人类记忆库联系起来,口述历史的意义、性质、功能及战略价值方能得到充分的体现或表述,目标更加远大、内容也会更加丰富”。但陈墨设计的“人类记忆库”应属理想概念或模型,难以真正实施。这也提醒记忆史研究者不能只见森林,不见树木,不能笼统地使用“社会记忆”“集体记忆”等概念。只有明确地将人这一主体召回后,才能使“口述史努力赋予社会史人性的一面”。每个人有活着的价值、尊严,呈现活生生的生命不仅是史学研究的目的所在,也是记忆史研究的重中之重。
许多学者强调“人民史”,试图书写以人民为主体的历史。如金庸曾提出要用人民的观点写《中国通史》,但这依旧为书写对象层面上的理解。研究对象发生变化的同时,还需要追问的是:研究主体能否也有所改变,人民的历史能否实现由历史学家与人民共同书写。这正是口述史给记忆史书写带来的第二层意义的体现,即“个体生命史”的书写,这就要求历史工作者根据亲历者的回忆重新撰写历史。个体在口述其生命历程时,与回忆有密切关联,而这种“以自我为核心的社会关系编织行为,也成为我们自身理解世界的一个关键入口”。“我”在口述记忆时,“意味着生命的主体”。这种叙事在现今时代具有典型意义,当“个体被时代洪流裹挟向前难以停驻回望、思考历史及当下命运时”,口述历史通过对个人生命历程的梳理,将个体生命叙事转化为历史记忆叙事,体现出关怀个体命运和关注个体记忆状态的人文精神。
当我们言及“小人物”的口述史为记忆史研究提供“回归人本”的思路时,其实只谈到了记忆主体、记忆客体问题,除此之外,记忆载体也十分重要。社会底层民众并非今日才存在,但为何直到如今才被重视?最大原因或许还是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社会底层有了发声的可能。手机、电脑等终端的普及和使用,特别是各种社交媒体的发展,扩宽了口述历史的传播渠道,使人们能够随时随地记录自己的生活。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历史的记录者和口述者,口述历史变得易记录、易存储、易传播,这就实现了记录者与口述者之间的身份调换。当然,对社会底层记忆的强调并非要让人们忽视精英口述记忆的重要性。对个人生命史的口述因强调“自我”,往往显得较琐碎,有碎片化之嫌,虽有社会结构为背景,但也包含个人情感、情绪。精英的口述记忆强调宏大叙事,较易形成社会记忆,某种程度上有助于社会共同体的建构。因此,我们也可拓展记忆史研究领域,从纵深角度理解精英口述记忆。
记忆史视域下的口述不仅将口述主体与对象作为重点,试图书写个人生命史,犹如一粒粒璀璨的珍珠,有其价值和特殊性。但如何将这些珍珠串成一条精美的项链,则显得更重要。个体记忆并非完全独立的存在,它受社会结构影响,在叙述方式方面有集体的痕迹。此外,这些看似独立的个体记忆也可以被串联起来,形成群体性的共同记忆,实现个体记忆与集体记忆之间的互动。
口述进入历史视域之中,成为史学研究方法与理念后,一般被视为口述史或口述历史。不管是口述材料、口述方法,还是口述历史,皆有难以明晰的边界。当“口述成史”后,史学的求真问题也就顺其自然地成为口述史的重要议题。口述史虽有方法与理论方面的创新,但却难以求真,甚至存在造假的可能性。左玉河认为,口述历史的目的在于发掘、采集、整理和保存口述者的历史记忆,再现其亲身经历的历史事件。但由于社会环境以及口述者个人因素的影响,其口述的历史事件既包含真实情景,也不乏亲历者的某些想象和推测,带有明显的主观成分,使研究者难以完全还原客观真实的历史。甚至有人将口述历史视为“神话”。
若延续这种思路,显然有湮没口述史独特性的可能。求真固然重要,但史学也需要想象力。罗志田强调,“在各学科中,历史学尤其需要具有丰富的想象力”。杨念群认为,史学研究需要“感觉主义”,在解读史料的过程中要有关于历史的感觉和想象力。“求真”固然重要,但在口述与记忆的视角下,即便是不真实的信息也应该被认真对待,甚至被视为不可避免的谎言。从心理角度而言,记忆是一种心灵的建构活动,事后回忆则是对过去记忆的建构,而口述历史采访中的记忆陈述,则属于对回忆的再建构。“谎言”涉及各层面问题,多与记忆的相关特征有关。“谎言”被正确处理时,也有其学术价值。口述历史中有事实的真相,也有谎言背后的真相,应该追问谎言的背景、语境与产生机制。
记忆史的求真恰如口述历史,虽有求真之谓,但不应以求史事之真为研究之道,而是应该回答为何有此记忆。史学研究往往强调档案等一手史料,但档案的留存本身也有所选择,保罗·利科甚至认为,历史事实是“通过将事实从一系列文献中提取出来的程序建构而成的,而关于这些文献,我们又可以说,是这些文献建立了事实”。史学研究是这样,记忆史研究也不例外,“真实”或许并非记忆史的最重要的议题,“建构”应成为记忆史研究的重要内容。社会记忆中的“记忆”一词应该强调其动词属性,即社会依靠怎样的机制进行记忆。记忆史的研究应探寻记忆背后的因素,把握记忆的社会化过程。
口述研究使记忆史的研究领域得以扩充,使之不再局限于记忆内容的探寻,而是关注到记忆背后的广大空间。从记忆史角度而言,口述者口述的历史本身即属于一种真实,但这种真实也需要与其他文本史料和口述史料相互验证,以了解口述者是否存在重构史实的行为。若不验证口述者所述“历史事实”的真实性,便不能注意到口述者对“历史事实”的建构与诠释,相关研究也就无法开展。当然,口述史研究不仅应注意到“是什么”的问题,也应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即为什么口述者会以这样一种方式而非其他方式叙述历史。换言之,口述史研究要揭示口述者重构史实的背后原因。如此,口述史能够带来两种“诠释视角”,其一是口述者本身对历史事件的诠释,其二是研究者对口述材料的诠释。这两种“诠释视角”对史学研究而言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史学研究的发展。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口述史研究而言,客观性来源于研究者对口述者所述的历史事实的尊重、认可,若按照自己的研究目的编造口述文本材料,则无法深入探讨“为什么”的问题。
口述史还能从最现实意义上保存社会记忆。口述历史本身即历史事件亲历者的回忆,是口述者表达自身记忆的一种方式,与社会记忆关系密切。就社会记忆而言,始终存在“记忆”与“遗忘”两个方面。罗新指出,在记忆的形成过程中,人们总是努力记住一些东西,又努力忘记一些东西。他认为,我们对历史事件的认知和记忆其实是往昔岁月中各种记忆持续竞争的结果,通过一系列竞争,最终会形成主导性的社会记忆。王汎森也注意到“记忆”与“遗忘”的问题,指出人们往往会根据社会现实的需求,不断修改历史记忆。口述历史作为记忆的表达,为我们发掘被“遗忘”的记忆提供了途径。对于历史事件亲历者而言,若无口述历史,则他对该事件的记忆仅保存在自己的大脑中,无法呈现在世人面前,转化为社会记忆,该记忆也终将被“遗忘”。总而言之,就个人记忆层面而言,口述者的回忆会受到社会环境和个人因素的影响。就社会记忆层面而言,口述历史保存的记忆,多是被社会“遗忘”的记忆,它能够丰富社会记忆,有助于研究者全方位观察人们对社会的认知和态度。
记忆往往受过去和现实两个方面的影响,它既是过往经验在人脑中的留存,又是不同现实环境下对过往的重构。口述历史作为记忆的表达,自然也受到过去与现实的双重影响。王明珂认为,记忆史研究并非要解构人们对历史的既有认知,而是要将史料看作一种社会记忆的遗存,旨在通过对相关史料的分析,重新了解“史实”。若我们按王明珂的说法,将口述材料视为社会记忆遗存,那么其中的史实不仅仅是表面上呈现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记忆。口述者在叙述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时存在一个对自身记忆进行筛选、描述和建构的过程,故口述文本反映的是人们的各种情感和偏见。同时,人又是社会的产物,口述文本还体现着各种社会权力关系。因此,作为社会记忆遗存的口述材料有助于“探索其背后所隐藏的社会与个人情境,特别是当时社会人群的认同与区分体系”。这正是口述史在“记忆留存”上的价值和意义。
记忆史的研究者很早即关注到记忆史同口述史及传记的联系,如李放春与李猛曾以口述史与传记在社会学和历史学研究中的运用为例探讨集体记忆与社会认同的关系。显然,记忆史与口述史有相当密切的关联,因为口述本身就是记忆的呈现与建构过程。另外,口述史强调历史学、心理学、社会学、传播学、档案学等方法的综合运用,而记忆史也强调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等学科研究方法的运用,在跨学科视野方面,两者如出一辙。换言之,口述史研究不仅能够为记忆史提供方法论启示,而且其本身也能够为我们提供体察史学的新理念和新视角。
从记忆史视域出发观察“口述”,能够扩大口述的内涵与外延。诸多学者指出,现代口述史传入中国后,表现出强大的实践本性,尤其在公共领域引起甚大的反响,且引发了诸多学科领域(如文学、社会学、人类学、档案学等)的研究者参与其中,甚至连媒体人也加入进来,但热闹的场景却反衬出理论研究的不足。口述史探索在“经验资料和理论探讨的结合方面不够紧密,甚至有脱节的现象”。所以,应从实践出发进行理论研究,以理论指导实践工作。口述的诸多特征符合现代社会,个体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理应得到尊重。记忆史视域下的“口述”将加强记忆史与口述史间的联系,不仅有助于实践,也具有理论预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