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是货币价值论吗?
——海因里希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探讨

2022-10-31 04:57刘晓晓
理论月刊 2022年4期
关键词:资本主义马克思货币

□刘晓晓

(清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4)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批判地证明了劳动二重性,即把“表现为价值的劳动同表现为产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区分开”。然而,二十世纪以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受到了一些指责。这些批评者要么混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之间的根本区别,认为前者是对后者的剽窃;要么不区分人类学劳动和资本增殖结构中的劳动,认为马克思的劳动观体现的是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要么混淆财富创造和价值生产,以非物质劳动价值论或知识价值论否认劳动价值论的有效性。对这一问题的反思,尤其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新康德主义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争论,直接促进了新马克思阅读流派的兴起。在这些学者看来,这不仅仅“涉及作为价值理论的‘价值实体’的具体问题,更将涉及马克思著名得多的‘方法’问题自身”,因此,他们从哲学方法论角度思考价值问题,以超越纯粹的经济学争论。作为新马克思阅读流派的第二代代表人物之一,海因里希承接该学派的问题意识,在《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资本论〉导论》一书中明确指出:价值理论“尤为突出地体现了‘新马克思阅读’的研究方式”。更为重要的是,海因里希认识到了价值理论本身的重要意义:价值理论“是理解后续内容的前提”序言,马克思理论的核心是对资本主义社会拜物教过程的解剖与批判,而这一社会化过程正是价值变换的过程。与此同时,海因里希也认为,这一重要理论在传统解释中被简单解读为货币的历史发展逻辑,进而导致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论的误读。由此,海因里希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对“价值形式”的修改增补为文本支撑,立足于当今时代的新问题,在与现代社会批判的互动中重构价值理论。

一、价值形式与货币形式:为什么是货币价值论?

海因里希依照马克思的叙述逻辑,将商品作为分析的起点。在区分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后,海因里希从现象层面的交换价值出发,继续追问其内在的价值,得出这样的结论: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劳动才是价值的实体。但是,与很多马克思主义者及马克思理论的批判者不同,海因里希强调:对劳动和价值关系的揭示并不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核心,如果否认这一点,将会陷入对马克思理论的误读。“如果这些真的就是全部,那么,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确实没怎么超越古典政治经济学。”也就是说,海因里希认为,在证明劳动价值论的问题上,马克思并没有超出古典政治经济学,而且马克思对这种证明也并不感兴趣。海因里希指出,马克思超越于古典政治经济学之处,即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关键所在是:追问并批判这个结论成立的前提。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问题在于,它并没有对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进行考察,而是将其当作前提直接接受。

海因里希强调,对价值形式的分析是马克思极为重视的部分,这从马克思不断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这一事实就可以看出。海因里希还指出了这种看法的文本依据:“谁都知道……商品具有同它们使用价值的五光十色的自然形式成鲜明对照的、共同的价值形式,即货币形式。但是在这里,我们要做资产阶级经济学从来没有打算做的事情:指明这种货币形式的起源。”持有传统观点的人将价值形式理解为货币的历史形成过程,海因里希并不认同。在他看来,价值形式是内在于当前资本主义的“一种概念性的发展关系”,是“概念性的重建”。价值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在逻辑上必然要通过另一个等价物来表现自身,并最终发展为货币形式。

根据《资本论》“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小节,海因里希指出,马克思的价值分析始于“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即一个商品在另一个商品中表现自己的内在价值。需要被表现价值的商品叫作“相对价值形式”,位于等式左边;表现左边商品价值的等价物叫作“等价形式”,位于等式右边。从本质上看,价值无法被单独把握,而是必须要在社会关系中才能如实地呈现出来。由此可见,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位置上的商品需要显露自己的价值,它主动地选择等价物,以等价物的使用价值来充当表现自己价值的手段。以这样一种方式,“价值才取得了一种对象性形式:那种处于等价形式的商品,现在成了处于相对价值形式的商品的价值的躯体化”。价值不仅在质的维度上获得了可见的对象性存在,而且在量的维度上能够凭借特定量的等价物而被衡量。从相对价值方面,人们看不出等价物的神秘性,但是,从等价形式即现象维度来看,则是另一种情形。在这种价值关系中,原来主动表现自己价值的相对价值形式成了被动性的存在,相反,等价物却主动地“扮演了一种独特的角色”。其独特性体现在:它的使用价值具有特定的社会权力和地位,以“躯体化”的物的形式表现价值,成为价值的代表,因此也就具有了直接可交换性。一旦这种价值关系被建立起来,等价物就具有了自己的价值形式,“似乎这种形式是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被赋予了交换其他商品的能力。因此,海因里希认为,在简单价值形式中就已经蕴含了拜物教的萌芽。

但这还只是一种不充分的简单价值形式,处于胚胎形式,所以它必须要不断发展,从一对一发展到一对多,即“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此时,因为单个商品和整个商品世界发生着交换,其社会性得到了发展,价值关系也被泛化,量的比例关系不再是偶然的了。更重要的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区别充分体现出来了,这是因为“商品价值与同它借以表现的使用价值的特殊形式毫不相干”。但扩大的价值形式的系列是不完全的、未穷尽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还没有获得统一。而且从个体来看,这实质上就是简单价值形式所构成的系列,所以,扩大的价值形式仍然是不充分的价值形式。将其翻转过来之后,我们就会得到“一般价值形式”,即唯一的一种商品表现了其他所有商品的价值,这就实现了一和多的统一,且这种统一是基于多样性的统一。海因里希指出,价值代表的是单个商品和整个商品世界的联系,必然要求产生能够体现这种社会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使一切商品都能够在质上获得等同的价值一般,在量上获得可以比较的价值量,由此实现全面的社会联系。这是整个商品世界共同活动、共同选择的结果。但价值形式的发展历程并没有结束,作为一种形式存在,一般价值形式可以固定在任何一种商品上,还没有确定自己的质料,所以还是不完满的存在,还没有完全符合价值形式的概念。正是因为有此缺陷,它必然会继续发展。在海因里希看来,货币形式正是一般价值形式发展的高级阶段,区别只在于,“由于社会的习惯”,它被固定在了金银这种独特的自然形式上。金银具有质地均匀和易于分割的物理性质,这种自然特性恰好符合其所表现的价值的同质性和纯粹的量的差别性。当金银成为公认的一般等价物后,其所具有的社会性和确定性便克服了承担一般价值形式的商品在共时性和历时性上的不确定性,至此,价值形式的发展才结束。由此可见,在海因里希看来,价值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在逻辑上必然要求通过等价物的使用价值来表现自己,而价值形式的发展则必然推动货币的产生。

海因里希在对货币的起源进行逻辑维度的阐释后,才转向商品占有者的视角,从历史维度对货币的形成作了简要概括。这是因为,海因里希并不认为马克思是从个体视角来思考价值理论的。在商品交换的社会结构中,商品占有者只是人格化了的经济范畴,他们的行动必须要遵循这一特定社会结构中的商品规律。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但是已经行动了,这种“‘社会的行动’就必须把一个商品变成一般等价物,从而变成现实的‘货币’”。所以,实际生活中的货币正是商品占有者行动的必然结果。不管是实践层面,还是理论层面,都说明了货币既不是“辅助手段”也不是“价值理论的附属品”。相反,正是货币才使商品能够作为价值建立起社会关系,也唯有货币形式才使价值可以被计量。以此为据,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更应该被看作货币价值论,而非劳动价值论。

海因里希认为,正是基于对价值形式的分析,马克思才能够剖析货币拜物教的内在形成机理。而对价值形式的分析又蕴含着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分析,这说明拜物教的神秘性源自资本主义社会的客观结构。由此,海因里希坚决反对把拜物教主观化,否则的话人们会理所应当地认为,拜物教似乎只是一种错认,“人们把错误的属性赋予了他们的劳动产品……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只要澄清了现实的关系,这种错误的意识也就消失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被当作交换价值,而这必然导致对货币的崇拜。这是因为货币具有普遍的直接可交换性,可以和整个商品世界的任何东西相交换。这就是货币在经济关系中的独特地位和社会权力。货币出现之后,商品世界一分为二,货币以其自然形态代表了整个商品世界的价值,“成了价值的独立的形态”,直接具有社会性;相反,一般商品都是使用价值,没有这种直接的社会性,只有和货币交换后才能获得社会性。在海因里希看来,货币之所以具有这种特性源自货币的本质:它是处于“一般等价形式”位置上的一般等价物。在经济关系中,一般等价物具有特殊的社会地位:(1)一般等价物以其自然形态,即使用价值代表了整个商品世界的价值形态;(2)形成一般等价物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代表了一切人类劳动的耗费;(3)形成一般等价物的私人劳动,具有与所有劳动等同的社会形式。而一般等价物之所以具有这种社会权力则源于等价物。等价物是价值的代表,价值则是社会财富的代表。等价物之所以能象征价值,是因为它处于价值关系中。只有在这种交换关系中,等价物才能成为价值的表现形式。由此可见,货币正是在交换关系或价值关系中才会获得如此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海因里希格外重视马克思思想中的关系性,并指出:在价值理论上,实体主义在不涉及货币的情况下,将价值固定在单个物体上而忽视其表现形式的关系性是不得要领的,这是一种前货币主义;同样,从量的维度看,“那种认为价值已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完全决定的常见的‘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也是前货币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正是前货币主义的代表。

二、海因里希货币价值论的方法论问题

指明马克思理论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根本性差异是海因里希研究的一个重点。海因里希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放在思想史中进行审视,试图超越传统的线性叙事模式。他抛弃了个人主体的形而上学预设思维,想通过价值理论揭示其背后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形式规定。他反对从实体性思维出发把商品价值理解为“似—物质性”,而强调马克思把价值对象性称为“幽灵般的对象性”时所意指的关系规定性,即价值的实质是个体劳动和社会总劳动之间的社会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理解为货币价值论是合理的,反之,海因里希的这一解读恰恰反映了他在理解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时的方法论缺陷。

(一)历史维度的缺失:海因里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本质性差异的忽视

海因里希走向货币价值论的原因在于:在他看来,对价值表现形式的追问才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精髓所在。海因里希准确抓住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由于其意识形态性而忽视价值形式这一问题。但其片面性在于,他并没有认识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古典政治经济学以及其继承者的劳动价值论的根本区别,由此才会将之简单等同并拒斥劳动价值论。

海因里希指出,“马克思系统阐述了劳动价值论,以及以之为基础的剥削理论。但这一结论并不新鲜”,也就是说,马克思并没有为劳动价值论提供新的证明。在他看来,李嘉图左派早已“用李嘉图的观点来系统地阐述一种劳动理论和剥削理论了”。海因里希正确地指出,李嘉图左派继承了李嘉图的前提,即劳动价值论,所以李嘉图左派才会坚持“把劳动说成是价值的唯一要素和使用价值的唯一创造者”。他也认识到,李嘉图左派揭示了李嘉图理论体系中的矛盾,以及由此得出的剥削理论。“劳动是交换价值的唯一源泉和使用价值的唯一积极的创造者。你们这样说。另一方面,你们又说,资本就是一切。”海因里希强调,只重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剥削理论是对“马克思学说简单化的做法”,会将马克思拉低到之前的政治经济学就已经达到的水平,从而忽视了其真正的原创性思想。

是否真的像海因里希所认为的那样,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上并无创新之处,只是继承了李嘉图左派的劳动价值论呢?这就需要看看马克思是怎么看待上述矛盾的。马克思指出,“在这个矛盾中,政治经济学只是说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马克思把经济学上看似矛盾之处放到了社会历史中加以审视,发现这并非概念之间的形式逻辑矛盾,而是现实矛盾,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导致的矛盾。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了劳动力和劳动条件的分离,劳动者本身不能使财富增加,只有借助资本才能创造更多财富。而李嘉图左派并没有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放到历史中加以审视,自然也就不明白上述矛盾是社会历史过程中的矛盾。他们的历史感只限于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由此才会把工人的悲惨境况归结为分配领域中对工人的剥削。海因里希没有意识到马克思区别于李嘉图左派的社会历史维度,这一历史性维度的缺失是他从结构性、形式维度解读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必然后果。

正是由于对这种本质性区别的不理解,海因里希才会认为马克思陷入了一种矛盾心态:“一方面,马克思同旧有的经济学领域实现了决裂;另一方面,他的一些探究仍然囿于这些旧有领域,且他对此浑然不觉。”海因里希指出,马克思在价值实体、价值规定方面沿用了前人的概念。但在他看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其实是一种货币理论。海因里希认为,这一超越之处建立在马克思对李嘉图以及李嘉图左派的批判基础之上,因为“他们不懂得货币……李嘉图不理解生产商品的劳动与货币之间的关联”。一方面,海因里希确实抓住了马克思批判李嘉图的要点:李嘉图并“不了解这种劳动必定要表现为货币”。李嘉图企图用本质消解现象,忽视价值形式的运动以否定价值关系的历史发展,进而永恒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另一方面,海因里希虽准确地看到了马克思对价值表现形式的重视,但他没有理解的是:马克思之所以认为价值形式并不是可有可无的,是因为它从根本上涉及的是社会生活的内在本质问题,而非现象层面的经济学比例关系问题。马克思指出:在社会大分工以及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特定生产关系中,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要交换。社会化大分工的劳动已经创造了价值,交换只是实现了商品的内在价值,这才是社会生活的内容。而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创造的只是使用价值,供自己使用。所以,这一现象反映的恰恰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私有制中的发展过程以及社会生活的本质。在这一前提之下,马克思才用概念的发展逻辑叙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特殊性。

(二)矛盾线索的缺失:形式辩证法对历史辩证法的取代

立足于并非所有生产的产品都可以卖出去这一事实,马克思指出,商品包含着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内在对立。这种内在矛盾运动的历史正是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展开领域。然而在海因里希看来,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所展现的仅仅是一种经验性的历史过程和历史记述,“人必须了解历史,才能理解当下,这句话对于纯粹的事件历史而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不适用于理解一个社会的结构历史”。海因里希认为,《资本论》并不是一部历史性的著作,不研究资本主义的历史形成,而是一部理论著作,是对概念的逻辑阐述。在他看来,科学研究必须要从形式出发,社会形式在逻辑上而非时间上优先于个人主体的行为。海因里希的这一思路其实延续了新马克思阅读的方法论,他们将马克思的批判方法看作是黑格尔辩证法的延伸,并将黑格尔的辩证法视作范畴的发展。该派的开创性人物巴克豪斯就指出,马克思的分析方法是“逻辑”的发展,“逻辑—历史”的发展是一种伪方法。另一代表人物莱希尔特也持相似的看法,他认为辩证法是对社会交换机制所具有的抽象过程的理论理解,这种在背后起支配性作用的是决定着人类现实活动的客观抽象力量,辩证法不能被还原为主体性批判。然而,这种从逻辑角度解读马克思批判方法的思路也受到了很多质疑,德国左翼理论家豪格就认为,海因里希混淆了价值关系和价值表现,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应该被理解为“资本主义的系统历史化”,即历史辩证法才是马克思批判的核心。就此问题,2003年两人曾在《论证》(Argument)杂志上有过一场激烈的争论。

在这种形式辩证法思路的主导下,海因里希关注价值的形式运动。他高度重视价值形式的完成形式——货币,并认为价值理论应该是货币价值论。在论证简单价值形式时,海因里希引用了马克思的论述:“潜藏在商品中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内部对立,就通过外部对立,即通过两个商品的关系表现出来了,在这个关系中,价值要被表现的商品只是直接当作使用价值,而另一个表现价值的商品只是直接当作交换价值。”海因里希强调在交换关系中,等价物以一种物的属性表现价值,以此呈现为交换价值。然而,在这句话中马克思明明指出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内部对立”在交换关系中得到了表现,“所以,一个商品的简单的价值形式,就是该商品中所包含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的简单表现形式”。这说明马克思的价值形式是一个丰富的矛盾概念,商品自身就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体。到了交换过程,隐藏着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就表现出来了,价值形式就是这种矛盾的外在化。而当货币成为流通手段之后,矛盾就创造了新的表现形式,即所有的商品都变成了使用价值,而货币变成了交换价值,因此,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内在对立就变成了商品和货币的矛盾。矛盾并没有消失,而是具有了新形式。马克思正是从商品内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中得出资本主义终将灭亡的结论,这种从矛盾出发的思路才是马克思思想的根本线索。

(三)本质和现象的混淆:价值的表现形式对价值本质内容的消解

由于历史维度的缺失,海因里希把交换而非生产作为分析的逻辑起点。他从价值实体转向价值形式,以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消解价值的内容,这反映出了其哲学方法论的缺陷:对现象和本质的混淆,以现象否定本质。而海因里希没有区分价值的本质规定和价值规律的具体历史形式,也就是说,没有区分价值内容和价值表现出来的外在现象,所以他才反对劳动价值论,转向货币价值论:“如果没有价值形式,商品就无法作为价值而彼此发生关系,也只有货币形式才是对于价值而言可计量的价值形式。”这要从以下几个层面理解:第一,在本质层面上,形成价值的质的是一般人类劳动,它源自劳动的社会性以及历史性。影响价值量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取决于生产的技术水平所决定的社会平均量。第二,价值必须要在关系中才能现实化。在交换关系中,价值量以货币的形式在市场上被计算,但这已经处于现象层面上了,是本质的外化。所谓的货币价值论其实只停留在现象层面,是对本质的忽视。第三,海因里希之所以停留于现象层面,和他对资本逻辑进行的哲学式解读有关。这种哲学式的解读聚焦于资本逻辑导致的社会关系的抽象化、物化以及拜物教等现象,而这种文化现象的根基就在于价值形式及其完成形式——货币。

具体来说,一方面,海因里希混淆了本质层面的价值和现象层面的交换价值。海因里希认为,“在交换的经验中,我们曾对许多东西的价值进行非常精确的估计。如果我们在交换中必须支付的价值与这种估计相偏离,那么我们就会说,某种东西‘便宜’或者‘贵’了”。他进而指出,“在交换之前,价值量仅仅能或多或少地被估价”。也就是说,在海因里希看来,估价的过程是在生产领域进行的。这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第一,在日常生活的交换活动中,能够以量的形式被估计或精确计量的只能是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在市场上便是以货币形式呈现出来的价格。第二,价值是一个本质性概念。不管是形成价值质的抽象劳动,还是形成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是本质性概念。第三,价值量是在交换之前的生产领域中确定的,是一种社会化趋势而不能以物理性时间直接衡量,能被“估价”的只能是市场上的价格。同样,在交换中支付的只能是以货币形式体现出来的交换价值,即价格。“便宜”“贵”所指的都是现象层面的价格,而不是价值。

另一方面,由于在本质和现象上来回跳跃,海因里希反对把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进行割裂,认为“那种关于价值和价值量究竟决定于生产领域还是流通领域(即买与卖的领域)的提问本身”是没有意义的,会简化掉问题的复杂性和过程性。殊不知,这一提问并不是简化,恰恰是马克思科学方法论的体现,是科学抽象,是对本质的追问。诺尔贝特·特伦科勒指出,海因里希仅仅强调了“价值的流通领域”这一非本质的层面。在特伦科勒看来,“流通领域,即市场……是实现产品中所代表的价值的地方”。马克思从价值得以表现的流通领域出发认识到价值得以形成的生产领域的重要性。本质层面的价值规定正是在此由抽象劳动所创造的,并体现出个体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关系。一旦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价值就必须主动找到等价物以表现自己,将自身呈现为交换价值。所以,等价物只是满足价值外化需要的一个对象,它随着价值形式的不断发展,其最终形式是货币。由此可见,从本质层面来看,货币对于价值规定来说只是非本质的因素。不仅如此,以货币为完成形式的价值形式影响着商品世界的运行逻辑,塑造了资本主义现实生活的同一性,以此来遮蔽价值的劳动内容。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革命性意义

为了回应海因里希以及其他攻击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澄清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革命性意义极为迫切。

首先,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突破了劳资交换的中介环节,使马克思能够超越古典政治经济学中隐蔽的形而上学,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生理解剖。斯密从一般商品交换角度提出了劳动价值论,但却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当作前提,仅从数量关系出发进行考量。所以他并没有意识到,当发生劳资交换时,劳动就已经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具体社会劳动。李嘉图将劳动价值论贯彻到底,指出商品的价值由其内在的劳动量所决定。但李嘉图并没有看到,在资本主义的劳资交换中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所具有的特殊意义。马克思则将这一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有机结合起来,从货币深入资本逻辑。马克思指出,“资本的生产过程总是同资本的流通过程联系在一起的”。在市场上发生的劳动力和资本的交换并没有就此结束,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被交换过来的劳动力并没有直接被消费掉,而是被投入生产领域以生产剩余价值。所以,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劳资交换的真正的实现之地是生产领域。等量的市场交换带来了剩余价值,这并不是理性的狡计,而是真实的社会历史过程,这种复杂性根植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中。

其次,劳动价值论的最终目的是扬弃劳动价值论,也就是说,要把劳动从价值生产中解放出来,使之摆脱经济必然性,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而扬弃劳动价值论就必然要扬弃抽象劳动的社会生产机制,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要弄清楚资本主义制度,又必须要理解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之间的辩证关系。海因里希确实也看到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差异,但他认为“抽象劳动是一种在交换中构建起来的有效关系”,把重点放在了抽象劳动所反映出的交换关系上。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商品生产过程必定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就劳动过程来说,它体现了人和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这是撇开了特定社会形式的生产力的象征,是一般状态下的劳动耗费,还没有获得经济上或者社会上的形式规定,是一切社会都具有的。但与此同时,资本家不只生产使用价值,而且必然要生产价值,更要生产剩余价值。这是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价值才是社会财富、社会权力的象征。价值由抽象劳动创造,它表现的是资本主义特定的生产关系,也就是说,商品的价值是抽象劳动在特定的生产关系、权力关系中形成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必然是生产力不断发展,具体劳动增加,使用价值越来越多,这也是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力的进步同样意味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降低,价值量会越来越少,这是必然的趋势。在资本的逐利本性下,单个资本家是不会考虑整体利益的,他所在意的只是获得超额利润。因此,他会不断采用新技术,提高个体的生产力,以使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当资本家整体都这样考虑时,就会导致社会普遍地加大对不变资本的投入,社会整体的生产力会不断提高,价值的源泉便会枯竭,结果就是平均利润率的下降,进而形成资本积累危机。这就意味着资本主义终将丧失自身的生存基础。这是生产力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绝对限制,其背后反映出的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悖论。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社会本来就存在着“充满矛盾的运动……而这种变动的顶点就是普遍危机”。

最后,劳动价值论体现了马克思的方法论革命,即立足于历史发生学之上的现实抽象、对本质的科学抽象。劳动价值论之所以能够作为马克思剖析资本主义运行机制的科学起点,就在于它本身就是本质抽象的结果。在马克思看来,科学认识的起点不能是感性的具体表象,必须是抽象规定,而劳动价值论就是从具体的表象中达到的“越来越稀薄的抽象”“一些最简单的规定”。正是由于缺乏这种科学的方法论,海因里希忽视了本质层面的价值内容,而转向现象层面的价值表现形式。马克思从现象层面的交换价值抽象出其内在的本质——价值,这不是可感知的表象,而是一种只能依靠抽象力去把握的本质存在。马克思从价值出发继续深入思考,把握到了抽象劳动。抽象劳动作为人类无差别的劳动耗费,不是个体劳动的简单相加,也不是具体劳动的直接转化。我们必须要深入以下层次才能真正理解抽象劳动的革命性意义:抽象劳动不仅仅是生理学上的耗费,而且体现了历史发展形式中人的劳动的社会联系。它是一种平均劳动。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具体劳动的实际差别被抽象为人类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这种现实的抽象不同于缺乏抽象力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经验性归纳,而且也超越了黑格尔的纯粹思辨抽象,是马克思方法论革命的体现。在科学的本质抽象的基础上,马克思揭示出了价值和人类一般劳动之间的必然关系,这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本质联系。既然抽象劳动反映的是一定的社会联系,那么价值也就揭示了人们之间的现实社会关系,所以马克思才会说:“即使我的书中根本没有论‘价值’的一章,我对现实关系所作的分析仍然会包含对实在的价值关系的论证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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