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生命的阐释学处境
——关于海德格尔的“那托普报告”

2022-10-24 10:22孙周兴
社会观察 2022年10期
关键词:阐释学处境现象学

文/孙周兴

所谓“那托普报告”

如若有人问我:德国思想家马丁·海德格尔既被视为“哲学阐释学”的开创者,那么他有什么“阐释学”代表性著作吗?要放在几年前,我会径直说:就是他的《存在与时间》;但现在,在译完海德格尔的《对亚里士多德的现象学诠释(阐释学处境的显示)》之后,我大概会改变或者修正一下自己的想法,补充推荐海德格尔这本更早的(1922年)、身后(1989年)才出版的怪书,学界常常简称之为“那托普报告”。笔者认为,这本“那托普报告”是所谓“哲学阐释学”的开端之作。

《存在与时间》(1927年)是海德格尔前期哲学(实存论存在学)的代表著作,自然也是他的“阐释学”哲学名作。海德格尔在其中明言“此在的现象学就是阐释学”,并在这里把“阐释学”的位置和任务规定下来了。对于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存在学/本体论来说,“此在的阐释学”(其实就是人之此在的实存论分析)是具有基础性意义的。不过,我们也得承认,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毕竟不是一本“阐释学”的专门著作,而是一本“实存论/存在主义”或“存在学”著作。

海德格尔关于“阐释学”的专题性讨论,恐怕还得追溯到他的早期弗莱堡讲座(1919—1923年)。在《海德格尔全集》目录中,我们看到仅有一卷——即第63卷——的卷名直接被标识为“阐释学”,即《存在学(实际性的阐释学)》(1923年夏季学期弗莱堡大学讲座稿)。

《存在学(实际性的阐释学)》被认为是通向《存在与时间》之路的突破性步骤,但我们也看到它毕竟只是一个讲课稿。而在这门课之前不久,在1922年,海德格尔实际上已经撰写了一本专门的阐释学论文——《对亚里士多德的现象学诠释(阐释学处境的显示)》。写这篇文章的起因是,海德格尔当时在胡塞尔的推荐和那托普的邀请下,应聘马堡大学和哥廷根大学的副教授教职,需要提交评审材料。之所以被称为“那托普报告”,就是因为现在保存下来的这份手稿,是当时海德格尔寄给那托普的。这份手稿在海德格尔生前未曾发表,而且不知下落;后来被重新发现,至1989年(海德格尔诞辰100周年)才被公诸于世,由莱辛编辑,首刊于《狄尔泰年鉴》第6卷。其时由海德格尔的弟子伽达默尔作序,序言标题为:《海德格尔早期“神学”著作》(1989年),在文中称海德格尔这个文本的公布是“一件大事”。

或问:“那托普报告”为何重要?笔者看来,这篇晦涩艰深的文章的重要性在于:海德格尔在其中端出了一种“生命哲学”或所谓“实际生命的现象学阐释学”的初步方案,该方案与他的前期代表作《存在与时间》的“基本存在学”无疑有着渊源关系;而另一方面,海德格尔此间正处于思想道路的“开端”阶段,其哲思具有开端性的“寻求”和“试验”特性,显示出某种鲜活生动的探索特质,而这是在后来更为成熟也更为严格的“主要著作”《存在与时间》中——在某种意义上讲——隐失了的。

如果完全从阐释学哲学的角度来看,笔者认为海德格尔这本“那托普报告”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阐释学原理的阐明;二是阐释学实践的尝试。第一个方面的工作,海德格尔曾经想构想一种“处境阐释学”;而第二个方面的工作,海德格尔是围绕亚里士多德哲学展开的。下面我们分而述之。

阐释学处境与处境阐释学

有关第一方面,海德格尔在文章开篇处就端出了有关“阐释学处境”的思想,认为任何一种“阐释”都是由“视位”“视向”和“视域”三个因素构成的。“视位”是阐释者所处的位置;“视向”是阐释的方向,是阐释学的“作为”结构,即阐释的意义方向;“视域”则是由“视位”和“视向”来决定的广度和界面。这三者是构成“阐释学处境”的基本要素。

“阐释学处境”一说在有关海德格尔前期哲学以及“哲学阐释学”的讨论中似乎未受到充分重视,但我以为是大可深究的。海德格尔甚至提出了“处境阐释学”一说。

比起“此在的阐释学”或“实际性的阐释学”等名称,“处境阐释学”一说显然是更具有方法论意味的,因为在海德格尔看来,这是“阐释”行动的开端性步骤,当然也是“诠释”的开端,而“对象/课题之居有”只有在“处境”中才可能完成。我们完全可以把“视位—视向—视域”三位一体的“处境阐释学”理解为一种“语境论”。

按照德文版编者的解说,“那托普报告”第一部分“阐释学处境的显示”的任务在于:“源始地廓清阐释与理解的条件,并且在哲学研究本身中通过对其历史的解构性辨析(现象学的解构)明确地把它们一道发动起来。”这样一种有关“阐释学处境”的澄清集中于实际生命的自身阐释难题,此即海德格尔所谓“实际性的现象学阐释学”要做的哲学探究。这就是后来在《存在与时间》中充分开展的“此在分析工作”,即对“实际人类此在本身”的存在学结构的分析。虽然这时候的海德格尔还喜欢用“生命”或“实际生命”表示他后来采用的“此在”,虽然他这时有关“此在”之形式结构的讨论也还不免粗陋,但总体的定向、定位以及基本的题域都已经有了。

经过海德格尔改造的现象学已经是“实际生命/此在的现象学”,而后者同时就是着眼于“实际生命之存在特征”的“此在的阐释学”,实即一种“实存哲学/存在主义”。在现象学史上,从“意识现象学”到“此在现象学”的过渡是一个巨大的转变,若没有这种转变,胡塞尔开创的现象学的革命性意义可能就难以充分实现。

阐释实践:重解哲学基本词语

至于第二点,即阐释学实践的尝试,海德格尔在早期弗莱堡讲座时期做的主要是关于亚里士多德的现象学诠释,用力甚深,致使“海德格尔与亚里士多德”已然成为哲学史研究的一大课题。为什么是亚里士多德呢?在古希腊哲人当中,特别是在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之间,海德格尔当然会选择亚里士多德。

因此可以假定,灵魂把存在者作为无遮掩的存在者带入和纳入保真中(而且是以断定性的和否定性的阐明的实行方式)共有如下五种方式:料理着-制造着的操作、观察着-谈论着-证明着的规定、照顾的寻视(环视)、本真的-观看着的理解、纯粹的觉悟。(只有这些可以考虑);因为在‘把……看作’(Dafürnahme)和‘具有一种观点’(eine Ansicht Haben)意义中包含着这样一点,即:它们未必把存在者作为无遮掩的存在者给出来,而是这样把存在者给出来,使得所意谓者只是看起来仿佛这样,使得所意谓者把自己推到存在者前面并且因此令人迷惑。

阐释实践:时间的意义

除了上述诠释工作之外,海德格尔在“那托普报告”第二部分中还重点诠释了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海德格尔在此不无惊人地宣告: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所关注的首先不是“物之理”“物的运动”,而是“人之理”,是“生命的运动”;尤其是《物理学》第二卷第4—6章已经表明“亚里士多德是如何在存在学上阐明实际生命的‘历史’运动的”。

在“那托普报告”中,海德格尔关于时间问题的思考只是初步的,未及充分展开,两年以后的1924年,海德格尔写了一本论著《时间概念》。它被认为是《存在与时间》的“初稿”,但该论著当时未能公开发表;同年又做了一个同名演讲《时间概念》,该演讲于1989年出版单行本。至此,时间问题已成为海德格尔的哲思的核心主题。

有关海德格尔在“那托普报告”中所做的亚里士多德阐释,伽达默尔在“导言”结尾处给出了一个总结性的观点:“因此实际上,在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的居有和诠释工作背后,隐藏着基督教福音的末世论维度,以及瞬间的别具一格的时间特征。海德格尔从青年时代起就紧紧抓住的、从其本己此在的实际性中升起的忧虑,乃是他的思想道路的决定性的第一步……”

伽达默尔的上述总结是成立的。如果仅从阐释学角度来看,我们已经可以确认,海德格尔的“那托普报告”可谓意义重大,它不仅完成了哲学阐释学基本原理的总体筹划,而且主要围绕亚里士多德哲学,进行了最初的阐释学实践。通过所谓“处境阐释学”方案,海德格尔开启了一种有别于方法论阐释学的哲学阐释学或现象学阐释学,也构成他前期以“实际生命”即“此在”为中心的哲思的开端;而通过对亚里士多德哲学核心文本的阐释,海德格尔完成了哲学基本词语的源始意义的词源学—阐释学探究,并且获得了一种有别于技术—物理的线性时间观的新时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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