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纯菲 于 巍
新时期以来的许多作家仍然流连于对家族的言说,通过对一个或几个家族的生活和家族成员间关系的描写,以家族为透视焦点折射具有丰富内涵的历史和时代特征。在中国历史传统中,家族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家庭伦理为本位,以礼治德化规范家族秩序进而进行家族管理的,并“由家及国”同构为国家治理的人伦型政治,形成了以家族为本位的人伦型文化。家族小说通过对社会历史变迁过程中的家族内部、家族与国家之间的伦理关系的文学书写,凸显出个体、家族和国家之间的张力关系,它勾连的是传统与现代社会文化之间的冲突与矛盾,这些复杂的因素正是各种伦理问题生发和扭结的原因,因此,家族小说的伦理问题构成了家族小说叙事的母题特征。在“家国同构”传统伦理观念塑形和社会文化历史转型的影响下,家族小说对家族伦理关系的书写实际上也是对国家的某种映射。因此,家族小说也可以被视为我们想象现代中国的“元文本”,在对“家”的言说中,我们得以看到一个现代中国徐徐展开的画面。
在封建社会建构的家族伦理体系中,既有糟粕的一面——它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父尊子卑、男尊女卑的伦理秩序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也有精华的一面——它的父慈子孝的家风、仁义礼智信的道德标准、保家爱国的家国情怀体现着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与民族精神,是现代文明倡导与发扬的。现代性的发生,中国由封建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使旨在维护封建制度的家族伦理秩序遭到重创,但蕴藉于伦理道德意识之中的一些维持中华民族几千年发展的道德精神却还在延续,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评价和国家治理中的德治标准。在中国的伦理文化语境中,“家国一体”是“家”与“国”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和重要构成特色,这也直接决定了家族小说伦理叙事从家族内部向国家层面递进的必然,家族小说呈现的家国关系也正是从家族视角发出的对社会形态的审视。新时期以后,家族小说家国伦理叙事不但没有减弱,相反却因个体叙事的强化而变得更为丰富。家族小说所书写的家族与国家间的张力关系与家族内部的各类关系共同构成了家族小说伦理关系的重要面向,而且形成了叙事层面的互文关系。
传统的“家国一体”的文化观念决定了家族小说中家国关系的基本底色,而社会现实及观念的变化正促进了小说中家与国关系的疏离、分裂以及重新合体,家族小说中的家国关系在传统与社会新变之间震荡、游弋。新时期以来,家族小说中对家国关系的描写同样受到上述两种因素的制约,与以往不同的是,两种因素的纠葛在家族小说中的反映更为复杂和多样,让家国关系变得更为立体和丰富。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是中国古代生民对“国家”的切身感受和认同路径,“古代中国的‘国家’不是现代意义上以政治法律为主的文化伦理共同体,而是围绕家庭、家族血缘关系自然而然形成的扩大化了的权威性社会伦理共同体”。追溯中国“家国同构”观念,不难发现,它是中国宗法血亲伦理和传统政治伦理的延续。与西方国家以地域性的城邦代替血缘性的氏族不同,中国的国家是“家”天下的,氏族首领直接转化为奴隶主贵族,进而发展成为宗族奴隶制,并建立起“家”“帮”式的国家,因此,“‘家国一体’是中国伦理的逻辑与历史起点”。基于这种“家国一体”的伦理生成机制,以血亲为基础的家族本位关系不断扩张,从而使家族伦理同构为政治伦理。在中国古代,国家结构实际上是家族结构的扩大化表现,中国古代社会的整体统治结构、森严的等级制度以及强大的专制统治等,都是基于家族建立起来的。家与国之间的连接,将个人的伦理关注由“孝”转向了“忠”,“父为子纲”推及“君为臣纲”,国家统治成为泛家族化的政治管理结构,维护国家即要求国家成员像“尊亲”一样维护国家的体制、内核及君王的统治,个体人格是在国家政治伦理和家族伦理的规定中被塑形的,个人生存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于对家族伦理和国家政治伦理的维护和遵从,这样也形成了个人对家族和国家的依附,从而将个人、家族的命运与国家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中国伦理关系中特有的“家国同构”的伦理认同。
这种“家国同构”的伦理认同生发出中国人特有的“家国情怀”。基于血缘本位,传统家族伦理中对“情感”特别的重视。钱穆先生晚年曾说“西方人重知,中国人重情”,可谓一语中的。这里的“情”不是强调个体的欲望和权利,而是要合于宗法、伦常和政治要求的“情”,是一种具备道德属性的“情”。当家族伦理转化为政治伦理时,“人伦之情”便转换为“家国情怀”,它强调的是家族和国家祸福一体、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关系,体现出“家”与“国”连在一起、不可分割的情感和命运共同体意识,从而在情感机制上将“家”与“国”有机地联系起来,把爱家与爱国、齐家与治国、敦睦家风与铸造国魂相提并论,使得“家国情怀”成为一种处理“家”与“国”关系时的情感依据和伦理要求。
现实社会的转型导致了“家”与“国”关系的变化,这也直接影响在不同历史阶段家族小说对家国关系描写有所侧重,在家族小说中所呈现的家国之间的扭结与张力等关系,正是社会转型的映射与表征。在家族小说中,不但家势兴衰系于国的变迁而与之变动,“家”与“国”的关系也受到社会的动荡和文化观念的影响而变化。明清古典家族小说中,家与国的关系就呈现出这样波动的样态。欣欣子在《金瓶梅词话序》中说:“窃谓兰陵笑笑生作《金瓶梅传》,寄意于时俗,盖有谓也。”小说选取与明中叶社会变迁相适应的西门家族是封建社会后期官商家族的缩影,在这种国与家的关系中,家不但开始争取政治地位,更需要经济地位,家一方面依附于权势一方面又要争取自我的独立,家族与商业、官场的融合成为《金瓶梅》中家国关系的新特点。
辛亥革命后,随着封建政体的解体和新文化运动的助推,中国社会一面与旧社会割裂,一面步入现代进程之中,深刻的社会转型,动荡了各种传统社会关系的固有结构,传统的“家国一体”观念开始被有意地打破,这也决定了家族小说中“家国同构”表达的变化。巴金的《家》诞生于中华民族处于内忧外患之时,寻求自立和重建文明是当时的主要社会风潮。传统的“旧国”成了反抗的对象,父与子的对立是家族与国的对抗的隐喻,更是传统与现代矛盾的具象化表征。此时的封建大家族已经与国融为一体,成为国的凝缩化符号,子一辈的出走与封建家长的死亡,正是家族新生力量与国的矛盾的最终指向。
新时期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确立,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加速,中国社会在政治、文化、思想等各方面都有了极大的变化,新的文化转型直接影响了家族小说中家与国关系的表达。在“十七年”及之后,国家处于“理想化”激情的集体主义和阶级本位语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家”的缺失和“国”的崩解。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反思”成为重要的文化思潮,家族小说出现了自觉的文化传统回溯现象,表现在家国关系上则是“家国同构”关系的回归,家族小说从个体经验出发,对民族文化心理、伦理道德等文化观念进行了新的“历史化”叙述,以返回传统、回溯传统文化精神、回到“人的历史”的立场,重新审视个体、家族与国家的关系。
21世纪后,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个人、家族(家庭)、国家的整体利益呈现高度的一致性,三者间形成了良性互动关系,家国观念作为家族小说伦理叙事的宏观主题,传入家族日常普通生活叙事中,构筑起家国融合的叙事范式。在对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进行整体观照时,就会发现无论是被作者冠以“一个民族的秘史”的《白鹿原》、“旨在描述中国一块特殊地域的世纪史”的《最后一个匈奴》,或是以“茶”比拟“我们的祖国和民族所具有的一种特殊文化形态下的人们的生存方式”的《茶人三部曲》,还是描写当下农村鸡零狗碎日常叙事的《秦腔》等家族小说中,在家国伦理叙事中都有“人、家、国”的互动和唱和。
新时期以来,家族与国家之间的同构化关系仍旧是家族小说书写的重点,“家国一体”的伦理观念在小说中得到了延续和深化。作家在审视家国关系时,一方面关注“国”对“家”及成员个性束缚的释放和扶持,原有的“家—国”二元关系,转化为“国—家—个人”的三重关系;另一方面也展现了家族及其个体对国的认同和依赖,使以往的“家国一体”由“国”对“家”的束缚转化为家与国的互动关系。在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和情节设置上,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复归传统的“家国一体”的伦理价值观,并对传统伦理道德资源进行了重新的发掘和省察,并且以一种现代性启蒙意识强化了人的中心地位。
传统家族文化是通过“礼治德化”进行家族管理的,基于“家国同构”特点,从而形成了治国理政中的“仁治”“礼治”和“孝治”,且作为一种治国原典,成为家国伦理中的重要内容。“在家言孝,在国言忠”这种传统家国伦理关系的具体道德要求,经由“修齐治平”达到个人、家族和国家的贯通,家和国共同的道德旨归都归于此。因此,伦理道德不仅具有约束个人行为、完善人格的作用,而且具有建构社会秩序、维护国家统治的功用。新时期以来家族小说在叙述家族史时往往是通过塑造“英雄家族”或“家族英雄”来完成家国想象共同体的认同,这类家族或家族成员身上有着浓厚的传统伦理道德要求的理想人格,体现着传统“修齐治平”的家国观。庞瑞垠的《秦淮世家》中,谢氏家族以“修齐治平”作为家族信条,家族成员一生的悲欢离合、命运浮沉都与国家、民族兴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谢庭昉、谢子虔、谢嘉华等人为代表的谢氏家族子孙都将个人命运与民族、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终其一生都在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奋斗。季宇的《新安家族》则通过程天送这个“家族英雄”完成了个人、家族和民族国家想象共同体的体认。作为近现代风云变幻时期的民族实业家,程天送的经商之路之所以能够数次化险为夷,都是因为他按照儒家的道德规范来经商,他身上具有的“重儒尚义”的道德精神,使得他不仅成为“家族英雄”,也奠定了他“修齐治平”道德人格实现的前提,从争取商权到维护主权再到舍生取义,他以自觉的“修齐治平”道德实践,把个人、家族和国家存亡联系起来。
随着传统德性思维的复归,在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中,普遍的人伦关系在家族小说中得以恢复和重建,忠孝伦理作为“家”与“国”间的通道被重新确立。《白鹿原》中的朱先生是“白鹿原最好的一个先生”,他视“忠孝仁义”为乡村道德秩序的核心,以忠孝伦理教化乡民。他替民请命,冒着生命危险劝说企图反扑已经“反正”的陕西巡抚方升的二十万大军。当日寇进犯中条山,他又携八老发表抗敌宣言,欲以耄耋之躯前往中条山与日寇作战。可以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是朱先生的精神内质,而以忠孝伦理观念为核心的儒家伦理则是他的行动动机。《最后一个匈奴》中的杨作新作为一个地道的陕北贫苦后生,在县里念书时深受其老师杜先生的影响,他接受并认同了共产党“为穷人”的主张,并且激起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意识。这种对其信仰主义的坚持,不仅在于他接受了新思想启蒙,也是因其有感于家族和父亲杨干大的生活现实。当父亲杨干大为了保护他不被逮捕而死于匪兵之手后,他在父亲坟前感慨“他所从事的事业,正是为了在未来的某一天,让千千万万父亲这样的人能过上好日子,能放开肚皮吃上一顿,能在业余时间除了捉虱子以外,还有另外的精神活动;这一刻他意识到了自己使命的神圣,他的心中除了原先的悲怆之外,又加上了一层崇高的感觉”。这里体现的正是忠孝同源的伦理观念。
从表达主题的视角看,在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中,家与国之间的一致性关系是重要的书写主题。这种一致性总体上可以从个人、家族对国家的姿态以及国家对个人、家族的姿态两方面进行观察。
首先,从个人、家族对国家的姿态来看,在家族小说表达中,个人与家族心系国家,国家被个人和家族认定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新时期以来,家族小说书写的时间跨度多是20世纪中国近现代历史时期,而这段历史也是民族争取独立和新中国建设的历史,因此,在多数家族小说中,家族史和革命史往往是互构的,家族史反映革命史,革命史嵌入家族史。“保家卫国”的主题往往成为家国伦理叙事一致性的显性内容,并通过家族人物身上所具有的英雄主义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得以表现。谈歌的《家园笔记》中,我爷爷李氏家族和姥爷古氏家族的成员们在“国破家亡”时刻,视死如归、保家卫国,以野民岭山民剽悍刚烈的野性谱写了慷慨悲壮、可歌可泣的家国史,让我们感受到中华儿女那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英雄气概。《白鹿原》中当鹿兆海要起拔前往中条山打日本人时,朱先生激愤不已,挥毫写下“砥柱人间是此峰”和“白鹿精魂”两幅字赠与即将奔赴前线的兆海,而兆海也是报着保护关中父老、战死不归的信念慷慨赴战。李啸天、鹿兆海等人身上体现的正是中国人“无国哪有家”的伦理观念,他们把个人和家族命运交由国家的举动,正是“古之家国一体、全孝尽忠(作为普通百姓,在毁我家园的日本强盗面前,奋起反抗,不辱没祖宗先人,是谓‘全孝’,作为中华民族子孙,在占我河山的外国侵略者面前,冒死对敌,是谓‘尽忠’)的观念上的现代爱国精神和民族意识的表现”。
其次,从国家对于家族和个人的姿态看,在新时期的家族小说中,不再直接或单纯地表现为国家对个人、家族的政治束缚,个人、家族对国家的政治依附关系逐渐弱化,而家族、个体与国家之间的对等关系在书写上逐渐得到重视,三者在整体利益上的根本一致,使得家国叙事由之前的“家显国隐”或“国显家隐”转变成为一种“家国互显”的对等关系。“家国叙事”不再是对国家的单维度叙述,而是把“家国伦理”建立在人的价值基点上,强调国家为个人发展和家族繁衍提供支撑庇护。少鸿的《百年不孤》通过双龙镇的乡绅岑氏家族的遭际折射出百年中国的变迁史,在民族危亡、国家动荡的时期,岑国仁、岺国义、岑国安等家族成员都把个人命运交付国家,等到了改革开放后,岑国仁孙女岑晓红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自己创办公司并开发家乡旅游产业,把家族产业重新回购并作为古建筑群保护起来,实现了家族复兴,寓意新时期以来“家”与“国”的破镜重圆。关仁山的《大地长歌》被称为“农村题材长篇小说中家族结构的一篇家谱”,小说以冀东大地上响马河村上的周家、金家和谷家三个家族的升起浮沉为主线,书写了农村改革开放四十年壮阔的奋斗史,小说直接表现了当代乡村生活的变迁,塑造出一系列迥别于传统农村家族小说中的新时代农民形象,把个体、家族同国家命运紧紧结合在一起。当周东旺、金怀远和高彼得成立“爱国者实业集团”,整合资源建成了富有特色的爱国者小镇,搞旅游、兴文化、创办现代农业,并且把农产品顺着国家“一带一路”销往世界,响马河村实际就成为乡村振兴的一张名片,折射的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家国伦理叙事的同构化书写是家族题材小说创作的主流,不过,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也存在着其他家国伦理叙事形态。同构化书写和错位化表达都是基于中国人所特有的“家国一体”伦理文化认同,错位化表达只是作家因为时代的变化而在文学创作中有了更加多元化的思考,“家国一体”的基本内涵并没有本质上的改变。
这种先在的历史观是新时期以来家族小说中家国伦理叙事的第一种错位化表达方式。进入新时期以来,家族小说在进行家国伦理叙事时所持有的家国关系观与以往的作品有较大的不同,如果说以往的家族小说在叙写家国关系时,往往把“国”置于“家”和“个人”之上,而新时期以来的很多家族小说却重在对个人的历史诉说,对国的整一性历史的描述则逐渐成为一种背景或者点缀。以个人的历史诉说来代替国家的整一性历史叙写在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中并不鲜见,是很多作家作品所采用的一种惯常的伦理叙事方式。这其中自然有着较为复杂的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重构。“文革”结束后,新时期文学开始了长久的反思过往和思想重建工作,特别是1985年“方法年”后,新时期文学对国家的表现往往要弱于对个人的表现,这主要还是因为在亲历了那场声势浩大的“运动”后,很多作家在反思的过程中也加重了对文学表现政治的一种焦虑,甚至是畏缩。这是时代、历史等对一代作家思想的捶打和磨砺所造成的。在张炜的《古船》、莫言的《红高粱家族》、陈忠实的《白鹿原》、刘震云的《故乡天下黄花》、张一弓的《远去的驿站》、刘醒龙的《圣天门口》等作品中也有国家历史的闪现,比如抗日战争、解放区土改、农业合作化、“文革”等非常重大的历史场景,但这些国家历史也仅仅是故事叙事的一种环境因素,主宰和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核心动力则是家族中的个人,这与现代时期和“十七年”时期家族小说有本质上的差异。现代时期家族小说的顶层设计是基于反封建的时代主题的,因此,几乎所有的现代家族小说都是围绕反封建的国家意识来展开的,比如巴金的《家》,无论觉慧、觉民等如何叛逆,也不论瑞珏、梅芬、鸣凤等如何凄惨,其都要服务于通过揭露封建家族制度的罪恶而实现反封建、建立民主国家的终极目的,这其实带有较为明显的主题先行的特征。
而“十七年”时期的家族小说也同样要服从于新中国的国家意识形态,比如柳青的《创业史》,其对几代农民形象的塑造都是紧密地跟从着那个时代的国家意识展开的,且这些“十七年”时期的作品本来就要承担着某些重要的国家历史的叙写任务,所以,现代时期和“十七年”时期的家族小说总是把国家意志、国家意识放置在宏观引领者的地位,而其下的个人往往要服从于这个引领者的。到了新时期后,这种情况则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张炜、莫言、陈忠实等作家在反思国家和民族历史的基础上,将国家历史的叙写向下移,同时将个人历史的讲述挪移至文学观照的中心,这种变化是作家因个人和时代的影响而做出的有意的调整。
其次,这种个人化历史叙事也有受市场经济熏染的原因。自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对文学创作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其在深层次上影响甚至左右着作家的创作理念,特别是市场经济的自主化、公开化、开放化等特征让作家的文学创作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了这些“习气”。作家不愿让自己的这种相对独立、自由的创作活动更多地被整一性的国家历史所干预、影响,就会不自觉地在文学创作中规避这些内容,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张炜《古船》中的隋抱朴,他拒绝经营承包粉丝厂、与小葵的两次错失等等,抱朴似乎总在拒绝和自己、和他人、和时代的和解,这种拒绝何尝不是作家对时代的一种回应呢?也就是说,读者越想看到抱朴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及时到来的和解,作家就偏偏要拉长和解的时间。还有一种影响倾向就是作家试图顺应大众阅读的“猎奇”心理,应用大众通俗文学惯用的手法,以私人历史体验打破那些反复复写的历史观,通过性与暴力推动小说情节发展,历史好似不在场,个人欲望叙事大行其道,从而达到迎合市场和读者的目的。即使如《白鹿原》《丰乳肥臀》这样的作品,同样也有评论者认为其受到市场文化的影响,潜藏着迎合读者阅读期待的倾向。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采用的私人化历史叙事策略,更多是对那种传统的、不言自明的、具有神圣性的整一性历史观的反拨,家国叙事的错位化表达其实是一个手段。在这个叙事过程中,国家意识仍然作为潜在文本存在于小说中。
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除了使用个人的历史诉说去代替或重写整一性的国家历史之外,还普遍使用一种家国伦理叙事的错位化表达方式,这是民间伦理话语对国家叙事的溢出与疏离。在中国漫长的社会发展史中,民间与庙堂总是或隐或显地处于一种暧昧而又坚定的对立与对抗的关系之中。因此,经过了之前高度政治化的思想束缚和文学规训的影响,到了思想更为开放和多元的新时期,家族小说中的民间话语便显得愈发凸显了。
首先,从写作立场上看,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作家们显然很少会以国家或政治立场来谋篇布局,他们的写作大多处于自身的人生积累或灵感迸发,如陈忠实在《寻找属于自己的句子——〈白鹿原〉写作手记》中就曾经明确表达过这样的观点,即《白鹿原》的写作“确实是一次毫无准备、甚至可以说是不经意间发生的写作欲望”。可以说,此时作家的写作几乎全部来源于自身的写作冲动和素材积累,而与所谓的家国情怀、意识形态等并无多大的关联,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非权力形态”。贾平凹通过鸡零狗碎的日常生活叙事奏唱了一曲展现当代乡村伦理道德秩序崩溃的“挽歌”。他的小说中,除了夏天义因为其老支书的身份带有未被历史消泯的国家立场,其余的人物形象都是通过家长里短的琐事而塑造的。这种民间写作立场和姿态完全不同于新时期以前的中国家族小说创作,从中国现代家族题材的开篇,即鲁迅的《狂人日记》到20世纪30年代巴金的《家》,从沦陷区张爱玲的《金锁记》到“十七年”时期柳青的《创业史》,等等。在这漫长的中国家族小说创作的历史脉络中,我们看到更多的还是“权力形态”和“知识分子精英文化形态”的呈现,比如鲁迅的启蒙话语立场、巴金的革命话语立场、张爱玲的政治隐喻立场、柳青的时代颂歌立场……,这些写作立场几乎都与国家的重大历史节点、事件、场景密切相关。可以说,这些作家的写作立场主体上还是“庙堂”的,所以,他们的写作立场是时代造就的,也极少有作家能够逃离这样的窠臼。可新时期则不同,这个时代的话语体系更为多元和复杂,作家的写作立场也便不必再一元化了。
其次,从价值取向上看,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在对家国伦理观念的取舍上还是同样呈现出多元化的表现倾向。就这一点而言,新时期以前的家族小说则显得更加目标一致。五四时期鲁迅所领衔的家族小说对家国伦理的价值取向更多还是倾向于对封建制国家的反叛和摧毁,对封建专制主义制度所统领的封建国家及其伦理道德持完全否定的态度,即便鲁迅对待传统有所暧昧,可反封建的思想宗旨却是始终未变的。而随后的巴金的家族小说系列、“十七年”的家族小说群落等都对传统家国伦理价值采取了或浓或淡的批判和否定,这也许都与五四传统有着直接的关系。可回看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创作,我们会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这些作家作品对待传统家国伦理时的价值取向越发不那么旗帜鲜明了,他们的态度变得有些犹豫,比如莫言的《红高粱家族》中余占鳌状似疯魔般的血腥复仇,“有怨报怨,有仇报仇”这样的传统伦理观念在新中国成立前是无可厚非的,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思想价值观念中则是非法的,可我们却看到了莫言对此的浓墨重彩,我们读者也在其中感受到了快意恩仇的阅读快感。
最后,从审美风格上看,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更愿意用带有些神秘色彩的浪漫主义式的民间叙事策略来疏离庙堂文化的庄严与神圣。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但凡涉及家族题材,往往都关涉着非常严肃的主题内涵,比如鲁迅的思想启蒙、巴金对封建家族制度罪恶的揭示、柳青对国家意志的呈现,等等。在“家国一体”的同构化意识引领下,家族小说很难脱离正统的家国意识表达和严肃庄重的叙事美学风格。可在新时期以后,这种情况出现了变化,除了依然保持原有风格的家族小说创作外,也有部分作品开始变得不那么“循规蹈矩”了,它们开始使用一些在正统家族小说中很难得见的叙事手法,比如张炜的《古船》中被隋不召视若珍宝的《航海经》、张王氏灵验无比的看相算命等等,这些叙事取法传统旧文学中的神秘主义,当然这并不是张炜对宿命论的迷信宣扬,而是“更多来源于对作为自然的人的许多未知领域的承认”。与此类似的家族小说还有很多,像莫言的《红高粱家族》、陈忠实的《白鹿原》等都带有着一丝或隐或显的神秘色彩,使新时期以来的部分家族小说走上了一条民间野史之路。不管这些作品是以野史来为正史作补充或是斧正,我们都看到了它们对正统家国意识的一种远离和跳脱,家族小说对家国伦理叙事的错位化表达便在这种审美叙事风格上得以实现。
除以上两种特征,“人”的立场与“国”的隐匿也成为不容规避的重要特质。“隐匿”不等于消失,而是说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个人”的极度关注中,“国家”意识往往会退居其次,成为展示“个人”的一方舞台、一个背景。此时的家族小说在“个人”与“国家”的天平上更加偏向了对“个人”的抒解和表达。
首先,这缘于新时期文学对个人的主体性的确认。新时期伊始,中国文学界便开始了重回五四起跑线的高声呐喊,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寻根文学、先锋文学以及朦胧诗、先锋戏剧等文学潮流都不断地在“人”的问题上进行着重新确认,对人的存在及其独立价值的认定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思想潮流。从这一点来看,新时期家族小说对个人的观照类似于五四时期的同类作品,只不过毕竟时代不同了,对“人”的发现还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五四时期的家族小说中对封建家族中“个人”的叙写更多的是一种思想启蒙和对“新人”的发现与塑造,而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对个人历史的诉说则更多的是一种思想重建和对“新人”的再造,外在虽相似,可内涵却早已不同。比如《红高粱家族》中的余占鳌、《古船》中的隋抱朴、《白鹿原》中的白嘉轩等人物,他们不像鲁迅笔下的“狂人”们、巴金笔下的“觉慧”们仍需一定的过程才能完成觉醒,这些新时期家族小说中的个人其实从一开始出场就大多是清醒的,这从隋抱朴拒绝经营、承包粉丝作坊以及余占鳌一再挑战伦理道德边缘等行为中就可窥见一斑。
其次,对人的主体性的确认,除了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五四时期人性的回归和再发现外,还有着这个时期人们对“个人”和“群体”的关系的再认识。如果做以对比,我更愿意把新时期以前的家族小说中的家国伦理叙事归结为黑格尔的国家主义理论,即文学创作意识形态化就是国家“绝对精神”主宰的结果,特别是“十七年”时期的文学更是这种国家主义理论的最生动、最贴切的诠释,比如柳青的《创业史》、梁斌的《红旗谱》等作品,这些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塑造、故事情节演进、艺术手法使用等基本都要围绕着当时的国家意识来展开。国家意识形态中最为核心的阶级斗争意识,是左右这些作品思想表达的根本核心,像《创业史》中三类农民形象的塑造完全就是按照阶级斗争的思想意识进行的模式化建构,而《红旗谱》中朱、严两个家族三代农民与地主冯家的恩怨同样也是基于阶级斗争的时代主旋律。也就是说,“十七年”时期的家族小说通常是把“个人”隐藏在“群体”之中,以更广大的“群体”的力量来达到对国家意志的凸显。这样的文学叙事传统应该早在20世纪30年代的左翼文学就已经开始了,而经过了解放区文学的高度升华后,在“十七年”时期文学中形成了一种国家共识。
可进入新时期后,伴随着时代的变化和思想的开放多元,人们开始重新思考“个人”和“群体”的关系。此时,盛行中国几十年的黑格尔的国家主义理论受到了挑战,那就是思想界借用齐克果、尼采等人为代表的存在主义理论对黑格尔进行了攻伐。存在主义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研究“人”的存在的价值与意义,而齐克果对“个人”的推崇在这一理论派系中是最为强烈的,他认为“存在”就是一个人自己的生存历程,包括自我参与、自由选择和实现自我三个层次。齐克果将国家意识比作群众和群众的力量,认为群众与个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群众是由个人组成的,因此去做每个人当做的——一个个人——必然是在每个个人的能力之内的。没有一个人,绝无任何人是被排拒于成为个人这一行为之外的——除非他已变为群众而将自己排拒于其外。”也就是说,群众是由一个个独立的个人组成,这是两者之间最大的联系,但个人必须要有自我的个性特征以使自我区别于群众中的其他个人。如果与“十七年”时期的家族小说进行对照的话,那么这些“十七年”时期家族小说中的人物显然就是“群众”的集合体,而非真实的“个人”。但就中国现当代的发展史来看,“群众”和“群众”的力量不可或缺,这在左翼文学所掀起的大众化文艺运动中早就得到了侧面证实。而新时期的家族小说从未公开否认过“群众”的存在,只不过,作家在新时期家族小说作品中凸显的不再是“群众”,而是“个人”。新时期以来的很多家族小说中大多都有这样的“个人”的存在,如《白鹿原》中的白嘉轩、《最后一个匈奴》中的杨作新、《旧址》中的李紫痕……,他们与国的关系都不构成紧密的政治关系,他们生也好,死也罢,都在自我参与、自由选择和实现自我中完成了“个人”的价值。可以说,对“个人”的凸显在新时期以来的家族小说中已经高于或多于对国家意识的呈现,这也是新时期以来文学的一个显著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