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研究及对策探讨

2022-10-23 21:36李京泽寻伟魏学
科技创新导报 2022年13期
关键词:消防设施救援消防

李京泽 寻伟 魏学

(1.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云南昆明 650200;2.大理州消防救援支队 云南大理 671000)

近年来,我国高层建筑发展进入爆发增长期,自2017年起数量已跃居世界首位。高层建筑高度高、体积大,功能结构复杂,人员密集,火灾危险性高,特别是一些高层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装饰装修、商业与住宅混用、消防设施完好率低,缺乏消防安全管理,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包括消防安全的社会敏感度越来越高,尤其对与之生活息息相关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需求更是日益增加。本文通过对云南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改善高层建筑抗御火灾能力的对策建议。

1 云南省高层建筑消防管理的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10月,云南省共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17976栋,其中10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270栋,与2011年相比,全省高层建筑数量增长约285.7%,且还在以每年700 栋左右的数量持续增长,仅昆明市目前就有8065栋在建高层建筑。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高层建筑监管与责任不明确

一是在云南省高层建筑施工中,个别建筑未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消防工程施工质量不高,许多高层建筑都存在“先天性”火灾危险。加之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成本高、难度大,云南省高层住宅特别是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普遍无人管、无钱修,长期带病运作,从2020年统计情况看,全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中,设施完好率仅为70%。二是由于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涉及多个部门,但有些部门的认识还不到位,在推动高层建筑迅速发展时,源头把关不严,并没有将消防安全融入整体系统考虑,导致建筑消防安全标准低,隐患问题多。同时省内多数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多,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不明确,使得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加之从业人员素质还不能满足消防安全管理需求,造成消防安全制度落不到实处,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

1.2 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明显

省内部分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及功能损坏严重,高层公共建筑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现象尤为突出,办公、经营、仓储等使用功能混杂,个别建筑内经营单位或居民住户将生产生活区域扩大到避难层,并将原有的消防功能进行破坏利用,这也变相地加大了火灾危险性。云南省部分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存在许多漏洞和盲区,如私搭乱建、违章装修、楼内烧烤等现象屡禁不止。许多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防火门被堵塞或损坏,杂物堆积在走廊内。特别是一些高层建筑,如办公楼、医院楼、学校宿舍等,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现象比较突出,一旦发生火灾,逃生疏散困难。

1.3 消防设施检查力度的不足

一般情况下,监督抽查覆盖面有限,加之监督人员有限,且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在日常检查中,个别深层次的隐患无法发现。随着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量高层建筑已采取接入城市远程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主要涉及自动控制、电气转换、消防设备自启动、消防报警联动控制系统等,但其中受制于“智慧城市”工程的整体推进和多部门、多技术的专业应用,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

1.4 从业人员缺乏消防知识

从事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需要较强的技术水平、较广的专业知识面及管理能力。而目前,许多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由高层建筑使用者招收退役士兵等社会人员,部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由保安兼职。这些人员整体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不具备从业资格,有的虽然取得了消防安全从业资格,但是因知识水平低,不懂得消防设施的运作原理,缺乏专业技能的应用,无法胜任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由于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学习的动力,其知识结构和管理也不能满足现阶段消防工作的基本要求。

1.5 维护管理水平低

近年来,除消防产品的生产外,部分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还从事消防设施维修服务,一些专门消防技术服务企业也逐步引入现场。一般来说,即使是非常专业的服务团队,也发挥着非常有限的作用。主要表现是:维护还不够精细,只注重解决问题,有的甚至不能完全解决实际问题。

2 当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要管理措施

与传统的单体建筑相比,高层建筑更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现代高层建筑除“新、特、异”的特点外,还呈现出“广”和“高”两大特点,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住宅建筑集中连片、建筑高度越来越高,带来了大量的消防安全风险:人流密度大,人员疏散困难;垂直高度高,疏散措施有限,从业人员消防工作水平有限;消防设施的完好率低,特别是受管道、竖井的影响,火灾中容易形成立体燃烧,导致火灾迅速蔓延;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装饰装修,这些材料产生的气体、烟雾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而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扑救火灾的难度也会加大,且传统的灭火救援方式对于扑救高层建筑火灾也有很大的难度。纵观国际国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经验做法,高层建筑采取预防为主的火灾防控措施,主要是防范和控制两种途径。

2.1 高层建筑采用的防范措施

2.1.1 保证消防设施完好

实行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打通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应集中清理消防车爬坡作业面、消防车通道及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科学设置电动车辆集中停车和充电点,确保疏散楼梯、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对于缺乏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应结合改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设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2.1.2 加强源头管控

在设计、审核、施工、验收等方面全流程从严把关,杜绝高层建筑源头隐患,避免形成大量“先天性”危楼、险楼。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按照标准规范,从严把好新建高层建筑消防审核验收关口,加强安全监督,落实施工、维修过程中必须采取的明火作业预防措施;尤其要慎用性能化设计评估论证,严防一些单位借此名义打“擦边球”,降低标准、规避责任。

2.1.3 加强监督检查

针对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特点,对建筑工程的消防产品质量和动态隐患情况、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专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一般建筑消防设计及验收质量的抽样调查,提高高层建筑使用中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减少高层建筑火灾的发生。

2.1.4 推进先进技术的应用

从火灾教训看,防范高层建筑火灾,单纯靠人防是绝对不行的,必须运用先进的物防技防手段,提高防控的科技含量和总体效益。对消防设施故障率和损坏率较高的老旧高层建筑,应推广安装消防应急广播、独立烟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应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高层建筑火灾预警能力。在美国,包括政府机关、商用和民用建筑、医疗、教育在内的高层建筑,均安装有与消防救援机构“点对点”的即时警报系统,一旦该系统感应装置监测到建筑内的火灾警情或火灾风险,建筑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救援机构监控中心会同时接到警报,消防救援人员可依据建筑详细信息,与建筑内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从而针对性跟进处置,确保第一时间消除火灾及风险。

2.2 高层建筑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2.2.1 合理布局,规划功能分区

功能区的布局应考虑两个因素,即使用性质和火灾风险。具有相同性质和类似火灾风险的功能区应位于同一功能区或相邻功能区。火灾的性质不同,火灾的危险性也不同,应合理设置功能区,实现火灾分布和功能区的合理、充分利用。

2.2.2 严格划定防火防烟分区,加强防排烟设计

我国高层建筑由于节能、环保、节约成本、建筑规范不明确等原因,装修装饰过程中使用了大量易燃可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会导致火势迅速蔓延,同时出现大量的有毒烟雾,易造成人员伤亡,增加了灭火救援的难度。特别是玻璃幕墙和垂直管道经常成为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式,导致火灾进入分区,增加火灾损失。因此,严格按照规定划定防火防烟分区尤为重要:一是应在各功能区之间划分独立防火防烟区;二是根据各功能区的楼层划分防火防烟分区;三是将中庭等共享空间单独划分为一个防火单元。同时,相关规范明确规定电梯前室及相关场所应增设防烟系统,疏散楼梯应增设正压送风系统。

3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对策建议

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提高高层建筑的本质安全水平,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在高层建筑管理特别是建筑消防设施建设、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维护管理可采取以下措施。

3.1 重视高层建筑施工质量和员工的消防资质

随着高层建筑施工技术的提高和使用功能的不断多样化,建筑防火越来越复杂,对消防设施的施工和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消防设施的建筑安装单位必须重视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施工。安装消防设施设备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从业资质,并有相对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除专业技术人员以外,还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让从业人员接受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就业资格。

3.2 完善高层建筑消防管理体系

如果说高层建筑在设计、材料、设施上的问题属于“外伤”,那么管理上的缺失和不规范就是“内伤”。一定程度上讲,“内伤”比“外伤”更难治、更要命。在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中,管理单位的工作尤为重要。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管理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保证消防维护管理质量。对多产权、多租户的,应建立统一的消防管理组织,完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巡查检查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解决消防安全重点问题。

3.3 创新高层建筑物的治理模式

多元共治是现代城市治理的发展趋势。针对高层建筑的特点,需要创新治理模式,形成政府、社会、公民参与的良好的互动式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模式,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公民创造之手同向发力,共同推进。一是探索建立高层建筑的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或“楼栋长”制度,使每一栋高层建筑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二是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实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三是充分利用购买服务、外包工程、信用保险等方式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提高城市治理的市场化水平。

3.4 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应当制作、发布高层建筑逃生指南,利用室内视频播放防火疏散提示,定期组织业主、物业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进行疏散演练,鼓励高层建筑单位和住户配备防毒面具、逃生绳,以及其他保障协助疏散的逃生设备。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定期组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楼长”进行集中培训,力争每栋高层建筑都有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3.5 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颁布施行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该规定从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消防安全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高层建筑的管理、使用进行了细致明确。在高层建筑日常管理和监管过程中,应将《规定》的宣贯和执行作为一项重点任务,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在将高层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单位库、依法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的基础上,围绕《规定》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3.6 做好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工作

高层建筑的灭火救援一直是世界性的难题。各级政府应根据当地情况,投入大量资金,加强消防局救援站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优化设备结构,确保消防车辆设备与当地经济、社会和高层建筑的发展相适应。高层建筑应设置集防火、灭火、宣传为一体的小型消防站,配备人员和必要的设备,做到火灾的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例如,上海市专门出台《高层建筑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试行)》中,并明确“300 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专职消防队员每班不少于8 人;200 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专职消防队员每班不少于6人”,还规定“当单位因人员等原因组建确有困难时,专职消防队员可兼任保安、巡逻、设备维修等工作,但不得影响战备执勤,专职消防队员应随时做好本单位灭火救援战斗准备,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开展扑救,及时疏散、抢救人员和物资,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这项规定确保了一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可第一时间调动足够的力量和有效的设备,第一时间疏散和抢救被困人员,迅速控制和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猜你喜欢
消防设施救援消防
《消防界》征稿启事
紧急救援
建筑消防设施易被忽视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监督与检查
3D打印大救援
漫画说消防
消防也幽默
关于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管理
救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