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一个角度看“林张之辩”:从二元社会结构看产业发展

2022-10-21 08:12张继焦邵伟航
关键词:蜂窝转型政府

张继焦,邵伟航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社会与民族学院,北京 102488;2.萨拉曼卡大学,西班牙 萨拉曼卡 37007)

一、问题的提出

自1995年开始,以林毅夫为代表的新结构经济学派与张维迎、杨小凯等经济学家围绕国企改革、产业政策以及政府定位与后发优势等话题数次展开交锋。以林毅夫为代表的新结构经济学的核心理念是建立一套“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经济框架,在这一体系下政府着重发挥因势利导的作用,通过利用自身所掌握的政策、土地和资金等要素引导地方产业发现自身所具有的要素禀赋,并借此找到潜在的比较优势,同时对基于比较优势建立起来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帮扶与支持,从而实现市场的有效性。而以张维迎为代表的一派经济学家则认为企业家才是发挥市场有效性的第一推力,并认为企业家自身可以敏锐地发现比较优势并加以利用,如果没有国家和政府的干预,市场可能会变得更好,甚至提出政府的参与可能使市场后发优势变成劣势。[1]

综合来看,仅从经济学领域内的分析上来说张维迎对于辩题的聚焦更具有针对性,对于政府所采取的诸如产业政策等工具给出了明确的经济学定义并进行讨论;而林毅夫虽然一定程度上运用经济学理论进行了辩驳,但在引证时仍然有意无意地跳出了张维迎所划定的经济学探讨框架,这种跨学科视角的倾向在经济学辩论场内难免有“出圈”之嫌。而在实践中,即便张维迎所秉持的逻辑框架能够自洽,在现实中也无法直面并回答林毅夫所指出的“尚不见不用产业政策而获得持续性发展的国家”这一事实。这就呈现出一种辩论场内张维迎“有理”、场外林毅夫“有用”的局面,可见双方分别站在产业发展的目标与实践过程两端所发起的政府与市场辩论似乎都出现了一定的解释“无力感”,我们也许需要换一个角度,跳出经济学的框架束缚对政府与市场这一现实性的问题做出解释。

针对上述由“林张之辩”所引申出的经济学理论困境,同时基于人类学、社会学对于社会转型与产业发展的研究,笔者不禁产生以下思考:其一,在推动产业发展的进程中,政府与市场是否是分庭抗礼的两方力量?其二,除了经济学层面对于产业发展中政府与市场作用的解构,我们是否可以换一个角度,在一个更大的社会结构内整体地看待产业发展中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与关系?基于这两个疑问,本文尝试从人类学的二元社会结构视角与两位教授的观点展开对话,并对产业发展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做出解释。

二、从社会结构角度看产业发展中的政府与市场

怎样才能对产业发展有一个更整体的认识?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在其著作《大转型》中指出:理想中的市场经济并非是一蹴而就的,经济社会是一个从“嵌入”走向“脱嵌”的过程,而在这个进程中经济是嵌入社会之中的一部分,并且按照经济生产类型可划分为市场经济、再分配经济和互惠经济三种。[2]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嵌式”社会的角度来全面思考产业发展问题。此后李培林进一步提出在政府与市场之外,社会结构转型(即“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上也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并指出中国的社会转型存在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同步进行、政府和市场双重启动、城市化过程的双向运动以及转型进程中的非平衡四个特点。[3]综合二者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产业发展中的政府与市场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影响不仅仅局限在经济领域,而是整体结构性的。经济学家们所关注的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对产业发展的主导性问题只是社会的整体结构转型中政府与市场在影响资源配置时所解构出的一个子命题或变量之一,对于“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探讨或许不能仅局限于经济转轨等微观或中观的领域内进行解构,还应放入一个更大视域的社会结构转型框架内来综合讨论。

那么,社会结构转型背景下的政府与市场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二者的关系又是怎样的?笔者在对《大转型》中的“经济社会观”以及“差序格局”“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市场转型”等理论进行综合利用,同时结合对“地方法团主义”“政府即厂商”“权贵经济论”等不同领域学者对政府与市场角色定位既有研究的思辨与评述,将政府与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产业进程中资源配置的两大主体纳入社会结构转型的“大结构”中进行整体性的分析,提出了人类学用以分析复杂社会经济行为的二元社会结构理论[4],即中国社会由官方主导的“伞式社会”(1)参见张继焦《“伞式社会”——观察中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的一个新概念》,《思想战线》,2014年第4期;英文版见Zhang Jijiao. “The ‘Umbrella Society’: A New Concept for Observing Social-Economic Structural Transition in China.”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usiness Anthropology, 2016, 6 (2), pp. 83-102。和民间主导的“蜂窝式社会”(2)参见张继焦《“蜂窝式社会”——观察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另一个新概念》,《思想战线》,2015年第3期;英文版见Zhang Jijiao.“Beehive Society: A New Concept for Observation of China’s Social- economic Transformatio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nthropology and Ethnology,2018。两部分结构组成。这一理论不仅为分析政府与市场在经济社会转型中如何发挥各自资源配置的功能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范式创新所产生的新的分支学科(企业人类学)更是将人类学的研究范围从简单社会扩展至复杂社会中的复杂产业组织,推动实现了人类学的第四次革命(3)人类学学科从产生到发展曾经历了三次革命,第一次革命是对原始民族的研究,第二次革命是对农民社会的研究,第三次革命是对都市的研究。而第四次革命便是企业人类学,它将“社会结构转型”理论作为新的基础理论,实现了人类学研究范式的创新性转变。参见王焯《企业人类学的发展历程、研究范式和学术意义——再论人类学的“第四次革命”》,《青海民族研究》,2022年第1期。。在研究实践中,一方面,我们从“自上而下”的视角观察官方主导的以“伞式支持/庇护”为特征的社会关系,通过分析中国古代工商业经营[5]、洋务运动时期的企业发展[6]、政府在老字号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7]及其中的政商关系[8]等问题先后形成了7篇论文(4)另外3篇论文是张继焦、殷鹏、万斌《政府与老字号企业的伞式关系研究——以致美斋饭庄为例》,《创新》,2015年第6期;黄葆荣、陈鸣《“伞式”社会与老字号发展——以百年老字号王老吉为例》,《青海民族研究》,2017年第2期;谢圣庚、杨林《“伞式社会”与“医药航母”广药集团的创立及发展》,《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年第1期。,验证了官方主导的“伞式社会”在推动经济社会转型时与不同性质企业之间可能存在的三种关系,即父爱式的支持(国有企业)、亲戚式的支持(合资、合作企业)和朋友式的支持(民营企业)。另一方面,从“自下而上”的视角观察经济社会转型的“蜂窝式社会”成为与“伞式社会”相对应的另一新概念,笔者及学术同仁通过对老字号的发展模式[9]、商帮群体(5)参见骆桂花、肖明远《一个蜂窝的诞生——西宁城东二手车商帮的人类学研究》,《西北民族研究》,2018年第2期;宋丹《“蜂窝式社会”:北京温州商人群体的形成和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移民社会结构[10]以及城中村改造问题[11]的研究,演绎归纳出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蜂窝式社会”所存在的就业性和经营性两类五种“蜂窝”(6)就业者有链式和网式两种形态“蜂窝”,经商者分别以家庭、价值链、本族群为中心形成三种类型“蜂窝”。的结构与功能。由此,最终形成以“伞式”和“蜂窝式”分别观察中国经济社会结构中的政府与市场或市场主体的理论范式体系。(7)参见张继焦《新结构主义:一种对“中国式发展”的新解释》,《中州学刊》,2018年第1期;张继焦、党垒《边疆地区的中心化还是边缘化:以海南古代教育为例》,《青海民族研究》,2019年第2期;张继焦、党垒《解答李约瑟之问:中国是否有过“工业革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张继焦、党垒《走出弗里德曼宗族研究的困境:从“分离说”到“配套说”》,《思想战线》,2020年第4期;张继焦、吴玥《粤商及其所建立的岭南地区和全国性市场体系——与费正清和施坚雅的对话》,《贵州民族研究》,2020年第6期。

透过二元社会的理论视角,我们可以厘清经济社会发展中政府与市场的行为边界。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继续观察产业发展中政府与市场关系动态变迁的过程。在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中国的产业发展可能也经历了一个从“计划”走向“市场”的渐进过程。换言之,尽管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市场机制是中国未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与方向,但“有效市场”的确立或许需要经过多个阶段性的结构过程。通过二元社会视角对产业发展的阶段性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产业结构从建立到完善的过程中,政府主导的“伞式”路径是怎样调整“有为”的方式与尺度,可能会通过从庇护到支持再到服务的过程逐渐将资源配置的权利让渡给市场;而市场机制的确立可能也需要经历一个各类市场主体的“蜂窝”结构从家庭式的互惠到价值链再到产业链乃至产业集群的逐渐壮大过程。一个完善的产业结构形成可能是“伞式”的“有为政府”与“蜂窝式”的“有效市场”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产业发展进程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动态变迁

纵观1949年以来的产业发展历程,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从“嵌入”走向“脱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若从大的经济类型进行阶段划分,可以1978年为分水岭,即改革开放之前30年所施行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再分配经济阶段(计划经济)和改革开放之后40年来逐步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加入到全球市场体系阶段。笔者将概述70余年来产业发展的阶段性过程,并着重分析市场经济时期的政府与市场在产业发展进程中的动态变迁与关系转型。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产业奠基阶段

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是经济社会中的绝对主导,无论是社会结构还是产业结构中都呈现出官方“伞式”对资源配置的一元主导的特征,民间的“蜂窝”甚至是一种“非法”存在。这一阶段的地方产业以苏联模式的政府计划结合中国实践为导向:在国家层面上,通过数个“五年计划”“大三线建设”等政策,快速地建立初步的中国工业化体系,解决了地方产业的“有无”问题。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在全国范围内兴修水利、公路等基础设施为产业体系营造出一个顺畅的环境。在产业组织上,基于家庭层面互惠经济的集约化建立起合作社,基于人民公社制度建立起一批社队企业。地方层面,对于工业化程度较低或仍维持小农经济的地区,通过政令推动乡村建设运动,打破自然经济下家庭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对于东部沿海已有一定工业化基础的地区则持续推进产业建设并扩大规模,最终通过统购统销的方式形成“工农两大部类交换”(8)传统中国自然经济具有自给自足的特性,以农村生产为例,传统农村的畜力工具生产无法为工业生产提供产品需求。因此,只有以集体为单位通过农民集约化和土地规模化,强力引进拖拉机等农机工具替代畜力劳作,才能为城市产业资本生产提供相应的需求。。这一阶段的政府通过“伞式”强力配置资源的方式建构起产业资本积累的供需循环,以集体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起工业社会的生活习惯。[12]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伞式”关系配置下的一元主导社会结构过分干预、侵害了包括农民在内的一部分社会成员的权益,“蜂窝”失位的苏联模式所造成的一系列后果也告诫我们“有效市场”的重要性以及政府“无所不为”地过度干预经济活动所要付出的代价。

总的来说,如果将产业发展的过程比作一个不断蓄水增量的过程,那么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力量主要着力于构建一个装水的“瓶子”,即实现初步的工业化框架并形成工业化的消费群体,中国的城乡二元社会则被看作构建产业体系的比较优势,通过工农业循环从农业积累提取剩余来完成中国的产业资本原始积累。(9)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年时国有工业固定资产达到9600亿,其中从农业提取的有7000到8000亿,也就是说改革开放之初工业资产的80%来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农业积累。这一时期“伞式社会”对资源配置的强力干预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产业社会构建,但在经济运行时则应让“蜂窝社会”充分发挥其结构流动性,参与到产业市场与社会的建设中来。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

1.前期:产业各要素积累和重新整合阶段

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转轨的契机,那么在计划经济解体后的市场机制是如何建立起来的?政府在其中又发挥了何种作用?一方面,从外部环境上来看发达经济体纷纷进入后工业时代,它们对华倾销、制裁等超经济优势的干预逐渐减弱;另一方面,政府主导的产业发展缺乏市场调节遭遇了系统性的瓶颈,全球化时代需要让“瓶子里的水自己流起来”,即动员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个人发现要素禀赋并发挥潜在的比较优势,例如利用人口红利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这一时期,“伞式”结构内部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分化。在经济管理制度上,中央政府将计划经济时期完全垄断的资源配置权力逐渐让渡给各个地方,由统购统销的中央“一伞到底”的计划管理转向地方“多伞齐放”的属地管理。[13]在这一经济转轨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的“伞”实则与市场上的“蜂窝”成为了推动产业发展的共同体。由于各个地区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产业发展水平存在不均衡,所拥有的比较优势与要素禀赋也不尽相同。因此各地方政府及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地域特点进行地方产业市场各个要素的积累与重新整合,具体来说主要有“增量”与“存量”两种发展路径:增量发展路径下的地区产业往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未形成成规模的产业基础,在经济转轨后需要最大程度地利用市场化所形成的各种类型的“蜂窝”来带动产业化,从而形成生产要素市场[14],例如温州基于家庭手工业所形成的“弱伞—强蜂窝”为特征的发展模式。在构建生产要素市场并实现原始积累的过程中,推动的主体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蜂窝”,政府主要提供“伞式”的政治庇护以呵护其自由发展,例如温州市政府采取“挂户经营”“戴红帽子”等方式利用政策为家庭工业的发展提供鼓励和支持。这一模式下的地方产业发展由于缺少产业化所需要的资金与技术,“蜂窝式”的民营经济作为“主力军”采取“走出去、闯市场”的办法,用市场化带动产业化,而地方政府则利用政策等要素优势与中央政府“博弈”为经营者创造发展空间。与张维迎提出的三阶段动态博弈模型[15]同理,中央、地方分权制度下地方政府与企业“合谋”形成“朋友式”的“伞式”关系[16],从而为市场的确立创造空间。而在存量路径中,该地区往往属于再分配经济布局中产业链的一部分,受惠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地区产业经济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工业化与产业基础,这就为其在经济转轨时期提供了技术、资金等比较优势。地方政府往往基于已有的社队企业为单位进行市场化改造,形成以集体为中心的“蜂窝”实现产业要素积累,干预方式上不同于增量路径中仅提供“朋友式”的庇护,往往采取“父爱式”的直接参与经营和资源配置的强干预模式。典型的例子如苏南模式中的乡镇企业以及山东的海尔、海信等地方产业的发展路子,都是基于再分配时期的合作社、社队企业形成以集体为中心的“蜂窝”,利用已有的比较优势主动接轨市场化,在社区政府或政府背景出身的企业家直接参与领导下推动企业在市场中实现产业累进,也就是戴慕珍(Jean Oi)所提出的“地方法团主义”发展模式或“能人经济”发展模式。[17]

总之,如洪银兴所说,在计划经济解体市场尚未建立的阶段,地方政府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市场的调节作用。[18]在产业发展的前期,承接自计划经济的“伞式”结构拥有着极强的经济主导权,而生长于新兴市场的“蜂窝”则处于较为弱小的生产要素积累与市场建设阶段,在资源配置时或是寻求政府的“庇护”或是由政府直接参与经营,呈现出一种“找伞”的倾向以弥补资源上的不足并破除制度性的桎梏。这里既有以家庭“蜂窝”为要素积累主体,政府提供制度环境与公共资源支持的“朋友之伞”增量路径,也有以集体“蜂窝”为要素积累主体,政府或官员直接参与主导经营的“父爱之伞”存量路径。

2.中期:自主产业链形成阶段

以家庭、集体等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基于亲缘、乡缘等伦理配置资源的“蜂窝”构建起了最初的产业要素市场并开始发挥调节作用。随着产业化的累进,基于伦理的行为规范已无力满足产业链上中下游的“蜂窝”之间由于不断密切与深化的供需关系所产生的资源配置需要,市场初期自然生长形成的不同行业的“蜂窝”基于成本与质量控制的需求亟待建立一套新的行为规范来维持不断扩增的供产销体系,也就是由价值链式“蜂窝”构建的自主产业链。产业链上各环节的“蜂窝”企业之间通过建立这种分享式的互助,可以降低流通过程中的交易费用、信息摩擦以及供应链价格,这其中主要包含基于大企业的“蜂窝”结构牵动价值链而形成的“雁型模式”和行业间多个“蜂窝”企业基于共同利益形成“联盟式”的产业链两种类型。在第一种的雁型模式中,占据产业链主导地位的大企业的“蜂窝”结构往往具有技术强、掌握行业产业上游以及信息流大数据等特点,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雁型模式中领导各“蜂窝”的“蜂王”。例如,家电巨头海尔利用自身在行业内的强势地位对价值链企业进行优化,通过系统考评以配额分配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全过程的激励与控制;同时在产业链上游打破与分供方的传统买卖关系,通过邀请供应商共同参与设计研发,借助互联网、电子数据交换等信息流的共享与产业链各环节供应商形成一种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这种一体化的产业链既维持了技术优势,又降低了交易成本与信息摩擦。[19]第二种模式则是在产业累进过程中产业链各环节的“蜂窝”企业之间由“各自为战”的行商型“蜂窝”转为相对稳定关系的坐商型“蜂窝”。以温州模式为例,在通过“供销员—家庭作坊”这样“前店后厂”的方式建立起稳固的产业要素市场后,市场活动的群体逐渐转化为具有相对稳定契约关系的中间商、包买商、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等。[20]一方面,基于亲缘网络的联系形成“蜂窝”结构内和“蜂窝”企业间的供产销产业互信以减少竞争摩擦;另一方面,在“蜂窝式”的市场内生与“伞式”的政府支持的双向驱动下诞生了十大专业市场,实现需求和信息的集聚以降低信息搜索、谈判、签约等一系列交易成本。政府的“伞式”作用以林毅夫所提倡的“因势利导”方法为主,对各类“蜂窝”企业提供“中介式”的支持。例如,立法赋能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成为市场协调主体,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信息和管理服务的平台,从而降低企业间的市场交易费用。[21]以“伞式”资源配置所掌握的权力为纽带,利用科技政策与财政打通产、学、研、官,为地方产业链的升级提供技术、培训和一系列高级生产要素;革新“伞式”结构的资源配置方式,搭建信用评级与担保体系、引入金融参与取代政府“戴帽”式的非制度性的庇护,这就引导企业通过制度性的方式解决对技术、资金两大关键发展要素的需求。此外,在本地产业链融入全球价值链的过程中,利用“伞式”结构的权威、信誉和资源,在发展上通过区域营销为本地产业疏通市场渠道,通过举办博览会、研讨会等方式,在应对摩擦时积极引导相关主体同舟共济。例如,2002年温州打火机应诉欧盟反倾销一案就是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以及企业等多主体的共同努力下赢得胜诉。[22]

综上,在产业发展的中期,新的生产要素市场初具雏形,政府提供的“伞式”资源配置主要用于对企业提供“中介式”的支持以降低交易成本,破除企业间的囚徒困境,民间“蜂窝”结构随着产业链供需密度的加深,力量也不断壮大,开始在产业治理中发挥作用。在自主产业链的形成上,张维迎所主张的市场规律会促使产业链上中下游形形色色的“蜂窝”企业致力于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与不均衡所造成的成本问题,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价值链式的“蜂窝”中具有企业家精神的“蜂王”会发挥主导作用,扩展成为以产业链为中心的“蜂窝”。

3.后期:自主产业链整合集群阶段

当产业结构历经转型趋于成熟时,政府的“伞式”与市场中的“蜂窝”将如何配置资源?二者之间的关系又将如何变化?随着地方产业链的发展,产业价值链供、产、销各环节之间的响应速度不断加快。在成本效应的驱动下,以产业链为纽带串联的“蜂窝”企业呈现集群化的趋势,以降低物流、信息、库存等一系列流通成本。其中,雁型模式下的供应商往往围绕大企业所在地进行聚集形成“同心圆式”的“蜂窝”集群。例如,海尔集团在全国建立起10个工业园区并以此为核心围聚起一大批的供应链企业,而这其中的大型供应商又吸引了它们的供应链企业,如海尔核心供应商三洋压缩机的入驻带来了其压缩机生产的原材料零部件配套供应企业,这就使得产品在工业园内完成从原料生产到终端制造的全生命周期覆盖。随着企业集群的不断扩大,产业链不断整合,其所在地区形成垂直多层次价值链的产业平台。例如,海尔所在的青岛形成全国最完整的家电产业链,垂直整合了5层价值链的相关供应商,从地方产业链转型为嵌入并带动全球家电供销网络的产业平台。另一种由中小企业形成的“群星式”的“蜂窝”集群则是依托于市场化带动下形成的区域特色工业,并在市场需求的带动下推动产业升级形成庞大产业群。在逐渐嵌入全球产业链的过程中地方特色产业企业逐渐在行业协会、政府以及社会结构的影响下形成“统一战线”,利用这种网络关系合力开辟新的市场。在这一阶段,企业逐渐在特色工业价值链中找寻到最适合的生态位,利益主体之间通过价值链和原有的社会伦理建立稳固信任。例如,温州以轻工业为主的12大特色工业产业群形成总量优势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如皮革品产业集群内共有企业1.1万家,皮鞋全国市场占有率达到25%,合成革占有率达到70%,并打造出“红蜻蜓”“康奈”等知名品牌。[22]此外,我们还要看到,“伞式”力量对于产业集群形成也提供了诸多要素的支持,行政力量作为“看得见的手”对企业工业园建设提供产业政策、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这些支持实则成为地方产业除了企业端的技术、成本等要素的比较优势之外的额外竞争红利。例如,海尔的供应商在与海尔合作加入产业集群的同时也可同等享受到青岛市政府所提供的一系列优惠产业政策支持。政府的行政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型为综合利用市场、法律与行政进行间接调控,在决策与实践过程中更倾向于民主化、法治化的制度性管理,例如,浙江对非行政类项目审批进行清理和审核,构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三层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并以“开放式决策”的思路利用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恳谈等一系列制度,联合市场、社会一起最大程度地优化政府政策的有效性与合理性。[23]

可以看到,在产业发展的后期,“伞式”力量进一步退出产业市场,将部分资源配置的权利让渡给社会组织和已经形成集群的民间产业“蜂窝”来进行管理,政府从产业市场的各个方面脱嵌出来,由个人与企业家组成的“蜂窝”结构在产业市场中的主体性逐渐显现出来。集群化后的地方产业已经拥有了较强的自组织性和自适应性。这其中有围绕大企业形成的“同心圆式”的产业集群,也有依托本地特色产业形成的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群星式”的产业集群。

4.新一轮的产业升级与产业转移

随着地区产业的发展产生的结构性变迁,比较优势也相应地发生了动态变化。由于我国的产业发展水平在空间上存在着不均衡,东部沿海如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随着产业发展,原有的劳动力、土地等优势逐渐弱化,同时原有的产业结构随着市场化与技术进步也走到了升级转型期。相对应的中西部地区则急需域外产业的承接以“兑现”本地的要素禀赋,从而提振当地经济。那么这一新的产业升级与产业转移是否是简单的“东部淘汰—中西部承接”关系?新的结构过程中,政府的“伞”与市场的“蜂窝”在资源配置上是否只是上述产业发展前期的翻版?我们需要看到这其中存在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对立统一。一方面,在东部地区难以为继的一些劳动力、资源甚至技术密集型企业急需一个新的要素市场来承接,而中西部地区在劳动力、土地、物流等方面拥有较为低廉的成本,具备很好的承接条件,东部地区可以在产业结构变动的过程中为新的产业经济增长点腾出结构空间,中西部则获得技术与资本的产业要素积累,从而使东、中西部可以双向启动上述产业发展的前、中、后期的规律性转型,这是传统产业转移所具备的普遍性特点;另一方面,东、中西部的产业结构关系并不是完全割裂、独立运转,地方产业的发展程度以及市场机制的成熟度客观存在不均衡,但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和变革所带来的结构变迁的影响是全国性的,因此这种“内循环”式的产业转移具有同一社会结构下的不均衡市场制度的特殊性。具体来说,无论是面临升级的东部地区还是承接转移的中西部地区都面临着结构转型后的市场机制升级和资源、权力重新分配的普遍性问题。如波兰尼所述,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也是一种“公共财”,它的运行规则并不会在交易中自发形成,在市场经济的原则形成以前往往存在着某种“伦理经济”且它的原则与市场机制相互抵触,这就需要国家的强制力干预。[24]在产业升级实践中,东部地区由于更早、更多地接受产业结构转型,“伞式”配置逐渐从市场运作中脱嵌出来,作为市场主体的各种“蜂窝”企业可以主导并推动技术升级,撬动产业结构转型,“伞”的作用主要在于协调承担产业转型所带来的资源与权力重新配置的成本。例如,在上海自动化码头建设等智能化产业升级的过程中,企业是推动产业技术升级的主体,升级后的简化产业流程为企业减少了最高70%的人工成本,但在优化市场资源的同时被优化的劳动力成本并没有消失而是转为了社会结构面的一种成本压力,这就需要作为结构主体的政府与市场来共同承担剩余劳动力成本压力的冲击。这主要体现在政府“开源”和企业“节流”上,即政府端对于失业人群进行公共服务的补助和新技术培训,使其能够在新的产业结构下找寻自己的位置,港口企业则通过前期有针对性的新技术培训,设定产业升级缓冲期和对失业工人发放经济补偿的方式尽量减少结构变动的社会成本。[25]在产业转型升级时期,张维迎所讲的企业家对于比较优势、新技术以及成本效益的追寻确实是一种天性,也是产业结构转型的第一推动力量,优化下来的剩余要素成本由市场到社会的压力转移却是一个超出市场考量的范畴。这是一种会引起社会结构震动的不可小视的变量,需要作为资源配置主体的“伞”与“蜂窝”通力合作共同承担这部分压力,从而实现“软着陆”。而在产业转移的实践中,我们要看到地方的承接与迁移绝不仅仅是简单的“企业搬家”或“东部淘汰——中西部承接”的流程模型。从二元社会结构的角度来看,由经济改革牵动的中国社会已经处在了结构性变动之中,因此不论是劳动力成本、消费习惯以及环境保护等思想意识的变迁早已不似市场经济初期的结构特点。随着全国性的制度变迁,通过众多诸如环保等法规政策的制定,让传统高耗能、高污染等落后产能的发展空间愈发狭小,因此中西部的产业承接并不是一股脑的“承接落后”或东部地区的“污染转移”,核心在于地方产业的联动推动全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从企业迁移的视角来看,中西部的承接地区在市场结构内所拥有的原材料、劳动力以及土地等要素禀赋固然有一定吸引力,但也受到配套能力、物流、软环境等方面的制约,影响比较优势的发挥,市场要素的吸引力不足以让企业做出搬迁的决策。这就需要政府积极有为地发挥“伞式”结构对资源和权力的配置作用,支持并吸引本土、域外“蜂窝”的发展和入驻,利用“蜂窝式社会”在争取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方面的禀赋来盘活市场结构:一方面,迁入地政府在硬件上对路网等公共资源大力投入以减少基础设施条件对市场流通成本的影响,在软件上通过城市群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等方式提升城市生产及消费能力;另一方面,则需要动用产业政策来“设租”吸引企业迁入。此外,产业承接的目的是一种创新性的产业链嵌入共赢而非“吃剩饭”。以重庆为例,重庆产业承接的两个创新点就在于产业集群化和离岸结算,让70%的增加值留在当地。在发挥“伞式”资源配置作用方面,建立“三个三合一”(10)即水、陆、空三个国家级枢纽,三个一类口岸,三个保税区,重庆是全国唯一有此特征的地方。开放体系保证物流、信息流的顺畅,推动“农转非”城乡一体化以及利用地票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在支持和吸引“蜂窝”发展与入驻方面,承接加工贸易项目的企业可享受中长期、短期以及技术援助等各项贷款的支持,确立10个优先发展行业由政府主导帮助企业融资。[26]

总的来说,新一轮的产业升级与产业转移具有普遍与特殊的双重特性,“伞式”结构需要重新介入新的产业市场,对转型后打乱的各种资源和要素进行重新配置,引导新的“蜂窝”参与新产业,获得一般规律性的产业发展。同时由于此时的产业社会结构趋于成熟,“伞式”结构可以很大程度地发挥比较制度优势,为处于产业升级阶段的“蜂窝”提供“亲戚式”的支持,二者共担社会成本。在产业承接上,“有为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利用掌握的权力、资源搭建一个平台,为入驻的“蜂窝”提供“伞式”的支持。

四、二元社会结构下的产业过程

综合上述阶段性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二元社会结构主要通过对权力、资源、市场空间、发展机会等四个方面影响产业结构中的资源配置,并以此为抓手调节市场要素来实现产业发展。在社会结构内部,官方的“伞”主要利用权力和资源,也就是“有为政府”调节经济的诸多工具之源,而民间的“蜂窝”则擅于争取市场空间与发展机会,也就是“有效市场”所强调的企业家精神的禀赋核心。在二元结构之间,通过彼此配置资源权利的让渡与联动,推动产业要素的凝聚、分配、转型和升级。

当产业发展的资源配置由“伞”一元主导时,这种有“伞”而无“蜂窝”的社会结构虽然帮助我国快速地完成了对产业原始资本积累的供需循环和产业社会的构建,但缺乏“蜂窝”对市场要素的流动性调节导致产业运行难以为继。随着产业社会结构的转型,对市场空间与发展机会的需求催生了以家庭和集体等为中心形成的初级“蜂窝”在其中充当产业市场要素积累的“生产者”,它们在其中发挥了产业要素的凝聚与重新整合的功能,“有为政府”为初生的“蜂窝”提供“伞式”的权力庇护以弥补由于制度滞后所带来的障碍与交易成本,同时将其掌握的资源让渡给“有效市场”中的“蜂窝”来配置,这就是二元社会结构间资源配置权利的第一次让渡,也就是产业发展的前期。随着产业结构转型的深入,“伞式社会”下的政企关系逐渐由非正式的政治庇护转变为“中介式”的制度性支持,也就是资源配置权利的第二次让渡,主要表现在为自主产业链的运行搭建各类平台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和信息摩擦,以中介组织代替行政主体嵌入市场治理中发挥作用,而在市场端,分散在产业链各部分的初级“蜂窝”之间逐渐以价值链为主线串联起来,并分化出“雁型”与“联盟型”两条发展路径,通过“蜂王”企业牵头或“蜂窝联盟”的方式推动资源配置体系由分散走向统一,实现了产业要素的链式分配,也就是产业发展的中期。随着产业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市场空间与发展机会不断扩增,“蜂窝”结构配置资源的方式逐渐由“链式”的串联走向“网式”的集群,这就形成了以“同心圆式”与“群星式”两种类型为代表的“蜂窝结构平台”。其中,第一种模式主要存在于制造业等以技术、专利为核心价值的产业,这些行业内的头部大企业结构本身及其价值链成为了更广义范围内的“蜂窝”结构集群中的“蜂王”,它们利用自身在行业内对市场空间的掌控和对新发展机会的敏锐嗅觉,以自身“蜂窝”为主导建立平台,通过调节外围“蜂窝”的要素分配方式实现转型,“有为政府”的“伞”则为这些“蜂王式的蜂窝”提供“亲戚式”的支持,将权力、资源等要素配置的权利一定程度地让渡给了其所主导的“同心圆式”结构作为额外红利。另一模式则较多出现在轻工业领域或区域特色产业框架内,以区域内的众多中小型“蜂窝”为主体,利用结构转型进程中所累积的伦理关系、价值链合作为根基找到各自在产业分工中的位置,与“伞式”结构所提供的土地、资金等“朋友式”的要素支持相互联动,以政府、行业协会为共同管理主体将各个“蜂窝”凝聚起来构建平台,实现产业要素分配生态的转型。至此,标志着二元推动下的产业结构走向成熟,产业市场在“伞”与“蜂窝”之间的联动中逐渐接近资源配置的最优解。而当新的产业社会结构转型来临,一方面,出于对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的探寻本能,已经趋于成熟的各种“蜂窝结构平台”本身就是产业转型和升级的发起者或推动者,因而会自主地根据外在结构的变化积极对产业要素的资源配置进行重新分配和转型升级,也就是“有效市场”的价值所在;另一方面,“伞式”结构会在公共领域对转型中被打乱或淘汰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的分配与整合投入再利用,同时以权力和所掌握的资源为“惠”,因势利导各种资源配置流向新的市场空间,为转型或升级中的“蜂窝”提供支持,加快产业要素在新结构中的凝聚和重新分配。

总之,在“有为政府”的“伞”与“有效市场”的“蜂窝”彼此之间不断进行权利让渡与联动下,二元社会对资源配置“凝聚—分配—转型—升级”的动态调节模型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产业发展的重要推手,社会结构的变动与转型某种程度上为产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五、总结

尽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要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升到“决定性”的高度[27],但市场从再分配体制中与政府由“相嵌式”的伦理经济“脱嵌”成为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体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旧有计划经济的解体并不意味着市场经济自然而然的确立,这其中既需要政府积极有为地运用“伞式”主导的资源配置,也需要市场上的各个“蜂窝”和具有企业家精神的“蜂王”利用市场规律争取发展空间和机会,二者在不断联动中逐渐厘清“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边界,向“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迈进。

综合前文的分析并参照示意图(图1),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经济体制转轨带来的市场竞争体制(有效市场)无疑是社会结构转型的最直接动因,也是“蜂窝”作为一种配置资源的市场主体“合法化”的基础,社会结构的变迁某种程度上也是产业发展的结果。但另一方面,社会结构的转型既是产业发展的结果,也是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力量,以“伞”和“蜂窝”为代表的二元结构主体并非只是产业市场发展的自然结果,其本身结构变动和转换所带来的资源配置变革也在推动着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并且这种“伞”与“蜂窝”的结构转换和联动一旦完成,就会形成一种不可逆的结构性力量,影响产业发展的阶段性变迁。在这个产业市场机制由萌发走向成熟的进程中,官方主导的“伞式”结构对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推动与民间主导的“蜂窝”结构对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推动是相辅相成的,这种二重奏式的双向推动能够保障市场一方面运用政府力量减少旧体制的“伦理经济”对产业发展和转型的阻碍;另一方面,运用企业对拓展市场空间和争取发展机会的禀赋推动产业结构的深度与广度提升。

图1 产业发展中不同阶段政府与市场力量对比示意图(11)图中数值0—5表示力量由很弱到很强的指数示意。

从二元社会结构的角度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机制尚不成熟的时期,政府与市场实际上都是社会结构中的参与主体,二者的关系并非是不可调和的对立关系,也存在着某种并存与联结。在中国属地管理的大背景下,“伞式”结构与“蜂窝式”结构作为嵌入社会结构中的两大主体,都在发挥着各自配置资源的功能以推动产业发展。因此,我们应跳出经济学对于政府或市场经济行为的单独解构,换一个角度从社会结构的整体观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这样就可以避免将二者分开讨论所造成的合成谬误。我们可以看到政府与市场、企业在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程度地展现出了互惠、庇护、支持、合作的紧密关系,既有企业主导的“蜂窝”结构“找伞”的情况,也有官方主导的“伞式”结构以委托、嫁接、让渡等方式联合“蜂窝”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官方与民间市场都在产业发展中起到了主体作用,也正因如此才有了经济学领域关于二者孰轻孰重的争论。产业发展的主体由政府向市场的让渡是一个二元联动中逐步累进的过程,是一个由“政府、市场二重奏”到“政府搭台—市场唱戏”,最终实现政府完全退出成为“裁判员”、市场成为资源配置“决定性”主体的“运动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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