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浩 安 明 卢 颖
自2016 年以来,金融科技发展迅猛,并在短时间内为金融生态带来了深刻变革。金融科技基于数据驱动促进金融领域创新,结合“金融”和“科技”特点(Milian 等,2019),不断改善和调整传统金融服务模式(Shim 和Shin,2016),对现有的商业银行营业模式形成了较大冲击(Thakor,2020)。金融科技通过赋予金融服务跨时空的“泛在”能力(侯层和李北伟,2020),为银行在信息和数据的获取、分类和储存方面提供了新的解决渠道(Li 等,2017),促进了银行向高效率和数字化转型。
为顺应数据要素驱动时代发展,2017 年央行成立金融科技委员会,对金融科技赋能传统金融发展体系的可能路径与渠道进行深入研究。2019 年央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 年)》,将金融科技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20 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金融领域应切实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在此背景下,五大行及中小银行相继布局与金融科技企业的合作创新,紧跟数字化转型发展步伐,提升金融科技核心竞争力。由此可以看出,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企业发挥自身比较优势,从技术和业务多层面展开深度合作已是大势所趋(吴朝平,2018),优质的金融科技服务正成为商业银行占据未来战略发展制高点的必要武器。
当前,数字经济正不断渗透到社会生活多领域,金融科技企业需持续进行高质量创新投入才能满足商业银行对于优质金融服务的需求。由于金融科技服务创新投入成本较大,叠加供应链成员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从长期来看供应链整体不能达到帕累托(Pareto)最优状态(马德青和胡劲松,2020)。金融科技服务供应链成员之间若通过联合创新、合作共赢的方式进行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可成为较好的决策策略。研发合作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直接合作,即供应链成员共同分担技术创新投入,即通过缔结成本分担契约达成研发合作(谢家平等,2018);二是间接合作,通过后期共享供应链下游终端市场的销售收益来弥补前期的研发投入,通过缔结收益共享契约达成研发合作(高凌宇和王效俐,2018;李鑫和于辉,2019)。这两种方式作为提高供应链整体协调的两大工具广泛应用于供应链定价决策中。基于此,研究金融科技企业在成本约束下如何制定技术创新决策,商业银行如何选择最优合作策略尤为关键,这将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回顾已有研究,金融科技服务研发合作策略的针对性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已有研究指出,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企业进行技术层面的研发合作需要立足“个性化、精准化、开放化和可操作化”四项原则(侯世英和宋良荣,2019),且不同规模的银行其最优合作战略也有所不同(谢治春等,2018)。部分文献分析了静态条件下的科技服务研发合作决策(王玮和陈丽华,2015;范波等,2015),静态框架下的供应链决策模型假定客户不存在多次购买行为,仅考虑某一时期内的企业投资和定价决策,其分析结论具有一定局限性。现实中产品或服务市场明显受到时间因素影响,不同时间和条件下的供应链合作存在不同的最优决策,且从动态视角出发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动态定价,相较于固定价格策略具有更大利润空间(Bai 等,2017)。已有学者基于供应链动态协调和微分博弈理论将企业合作问题引入动态环境,并扩展到产品质量控制、上下游合作减排和企业间知识共享等多种细分领域(Giovanni,2014;Taboubi,2017;王道平等,2019;马永红等,2020),但鲜有文献从动态视角研究金融科技服务供应链中的合作创新问题。金融科技服务存在客户多次购买和开发商多次投资行为,开发商和运营商之间的关系具有长期性和动态性特征,供应链上下游合作实质上也是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反复博弈过程(颜波和刘巳,2016),因此考虑连续时间背景下金融科技服务供应链成员的行为决策更为有效。
此外,金融消费者是推动金融科技发展的根本性要素,消费者信任会直接影响金融科技机构甚至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申晨和李仁真,2021)。已有研究表明,消费者在面对不同质量的产品或服务时的不同反馈会影响企业收益(孙淑慧和朱立龙,2020),在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质量反馈强度较大时,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可以促进消费者重复购买,显著提高企业回报(Zehir 等,2017)。金融科技服务作为一种特殊的可购买服务或产品,其技术创新和技术研发过程同样需要立足消费者中心原则,注重提高消费者的使用满意度和产品信任度。然而,现有金融科技服务合作创新的相关研究较少考虑消费者反馈这一因素,有鉴于此,本文将消费者反馈纳入分析框架,考虑消费者满意度对金融科技服务供应链的影响。
综上可知,较少文献从动态博弈和消费者反馈角度分析金融科技服务供应链合作创新决策问题,且缺少不同合作模式下金融科技服务供应链成员最优策略的比较分析。本文区别于以上现有研究,在动态框架下,将金融科技服务视为一种特殊的可购买服务或产品,构建金融科技服务供应链,将微分博弈方法引入金融科技服务研发合作领域,从消费者反馈视角分析金融科技服务的定价策略。与已有研究相比,本文的增量贡献主要包括:①考虑时间因素对金融科技服务质量的影响,引入微分博弈方法分析金融科技服务供应链的协调和技术创新问题;②构建供应链成员独立决策和供应链成员合作决策的微分博弈模型,并考虑成本共担和收益共享两种研发合作模式,分析计算不同条件下的动态技术创新投入策略和定价策略;③基于消费者中心原则,在模型构建中考虑消费者的反馈信息对研发合作协调和成员决策的影响。
考虑由单个赋能型金融科技企业(即金融科技服务开发商)和商业银行(即金融科技服务运营商)构成的服务供应链,金融科技企业面向商业银行,根据银行实际业务需求,专注于金融科技新产品、新服务的开发和基本服务单元功能的实现,并将所开发出的新产品和服务提供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面向终端客户,主要将金融科技服务提供给客户,提升客户直观使用体验和办事效率,并负责金融科技服务单元的维护和客户反馈信息的收集。依据金融科技消费者中心原则,考虑到运营商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开发商依据运营商的实际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因此设定以运营商作为领导者,开发商作为追随者构成的Stackelberg 微分博弈。
1. 金融科技服务质量核心为内在技术先进度,为提高市场竞争力,金融科技服务开发商会对自己开发的产品进行技术创新。用表示开发商技术创新投入,引入张汉江等(2015)提出的成本模型,构建开发商的技术创新成本为
其中,表示技术创新成本系数,此成本函数表明技术创新投入的边际回报是递减的。此外,开发商在进行实际产品开发时,还面临单位产品生产成本c ,开发商向运营商收取单位服务费用 w( t) 。
2. 金融科技服务技术先进度取决于开发商的技术创新投入。受时间变化影响,技术和设备逐渐老化,相同单位的技术创新投入在不同时刻不能增加相同的技术先进度,借鉴徐春秋等(2016)构建的动力学方程来描述金融科技服务技术先进度随时间变化的过程:
其中,K ( t) 表示金融科技服务的技术先进度,K为初始的技术先进度,正参数表示技术先进度的衰减因子。
3. 假设市场需求 q ( t) 同时受到市场价格 p ( t) 和金融科技服务内在技术先进度K ( t )的影响,因此假定市场需求函数为
其中,a 表示不受价格和产品技术先进度影响的市场潜在需求,且a>0;和分别表示市场价格和技术先进度对市场需求的影响因子,且,>0 。
4. 运营商定期收集客户不满意度的反馈信息(不满意度即对服务体验表示不满意的客户数占全体客户数的比例(高充彦和贾建民,2007)),按照客户的不满意比例,运营商的社会评价和社会信誉将会降低,单位损失为 c。
5. 假定开发商和运营商具有相同的折现率,且>0 ,目标均是在无限时间周期内寻求自身的利润最大化。
在集中决策模式下,由供应链成员共同决定产品技术先进度和产品市场价格,决策目标为实现供应链整体利润的最大化。此种决策模式适用于大型银行与其全资控股的金融科技企业的垂直统一决策情形,较难适用于中小型银行和金融科技企业各自独立的分散式决策情形,但是仍可以以集中决策为最优决策进行标杆式研究(使用上标c表示集中决策情形下的供应链决策)。
在集中决策模式下,供应链系统的瞬时总利润函数为
由此总利润函数可知,供应链系统的目标是在无限时间周期内寻找最优市场价格p (t )和技术创新投入 k ( t ),供应链系统的目标泛函为
构建如下微分博弈模型:
为得到此最优控制问题的均衡策略,使用Hamiltonian-Jacobi-Bellman 方程(以下简称HJB 方程)进行模型求解。在显含时间变量条件下求解较为困难,因此本文考虑稳态策略,即供应链系统决策不显含时间变量。依据HJB 方程求解得到命题1。
命题1 集中式决策下的均衡结果如下所述。
均衡的金融科技服务价格曲线和技术创新曲线分别为
在分散决策模式下,开发商和运营商以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为前提单独进行决策,此模式较适用于中小银行单纯寻求外部金融科技企业合作,二者根据对方行为并依据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独立进行决策的情形。具体决策过程为,首先由开发商决定产品技术创新投入和中间价格,然后运营商依据给定的产品技术先进度和批发价格决定终端市场价格(使用上标d 表示分散决策情形)。
在分散决策模式下,开发商和运营商的瞬时总利润函数分别为
由此得到开发商和运营商的目标泛函:
构建如下微分博弈模型:
为得到开发商和运营商的反馈均衡策略,使用HJB 方程进行模型求解。在不显含时间变量条件下进行微分博弈模型求解,依据HJB 方程求解得到命题2。
命题2 分散式决策下的微分博弈均衡结果如下所述。
(2) 开发商和运营商的利润最优值函数分别为
(1) 供应链系统最优决策 w、p和k分别为
(3) 分散决策下,金融科技服务技术先进度和市场需求曲线分别为
均衡的金融科技服务中间价格曲线、市场价格曲线和技术创新曲线分别为
由命题2 可知,中间价格、市场价格和开发商技术创新投入是关于服务技术先进度的正向线性函数,这表明随着金融科技服务内在技术先进度的提高,市场价格和开发商技术创新投入逐渐提高,且开发商的定价主导权也逐渐提高。开发商和运营商的值函数都是服务技术先进度的凸函数,即博弈双方都可以从服务技术先进度的提高中受益。使用Python 软件仿真分析参数变化下无契约分散决策的稳态策略、需求及技术先进度的比较静态结果。由比较静态分析结果可知,随参数、、、、、变化,无契约分散决策模式下稳态的金融科技服务技术先进度、开发商技术创新投入、中间价格、市场需求和市场价格变化趋势不同,主要表现在市场需求的变化上。具体而言,当消费者价格敏感程度、技术先进度衰减因子、折现因子、创新成本系数增加时,中间价格和市场价格降低的幅度较大,可以有效弥补服务技术先进度降低对市场需求的负向影响,使得市场需求提高;相反,当消费者技术先进度敏感程度提高时,市场价格增加的幅度较大,抵消了服务技术先进度提高对市场需求的正向影响,使得市场需求降低。从消费者反馈角度来看,消费者满意度的降低会降低开发商的技术创新投入和中间价格,但对终端市场价格影响不大。
考虑技术创新成本共担契约,即运营商给开发商提供比例为的技术创新成本补贴(0<<1 ),激励开发商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以达到增强运营商的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客户满意度的目的(使用上标s 表示成本共担契约情形)。
在成本共担契约模式下,开发商和运营商的瞬时总利润函数分别为
由此得到开发商和运营商的目标泛函:
构建如下微分博弈模型:
为得到开发商和运营商的反馈均衡策略,使用HJB 方程进行模型求解。在不显含时间变量条件下进行微分博弈模型求解,依据HJB 方程求解得到命题3。
命题3 成本共担契约下的微分博弈均衡结果如下所述。
(1) 开发商和运营商的最优决策 w、p和 k分别为
(2) 开发商和运营商的利润最优值函数分别为
(3) 成本共担契约下,产品技术先进度和市场需求的最优轨迹为
金融科技服务中间价格曲线、市场价格曲线和技术创新曲线分别为
命题3 的比较静态分析结果表明,随着参数、、 、、提高,成本分担契约的分散决策模式与集中决策模式下稳态的金融科技服务技术先进度、开发商技术创新投入、中间价格、市场需求和市场价格的变化趋势相同;随着开发商转嫁的研发投入比例提高,开发商的技术创新意愿不断增强,金融科技服务的内在技术先进度不断提高,但对终端市场的刺激作用相对较小,市场价格和市场需求增长幅度较低。
考虑市场终端收益共享契约,即运营商将比例为的(0<<1 )市场终端收入转移给开发商,以收益共享的方式达成开发商和运营商的合作,实现供应链系统协调(使用上标y 表示收益共享契约情形)。
在收益共享契约模式下,开发商和运营商的瞬时总利润函数分别为
由此得到开发商和运营商的目标泛函:
构建如下微分博弈模型:
为得到开发商和运营商的反馈均衡策略,使用HJB 方程进行模型求解。在不显含时间变量条件下进行微分博弈模型求解,依据HJB 方程求解得到命题4。
命题4 收益共享契约决策下的微分博弈均衡结果如下文所述。
(1) 开发商和运营商的最优决策 w、p和 k分别为
(2) 开发商和运营商的利润最优值函数分别为
(3) 收益共享契约下,技术先进度和市场需求曲线为
金融科技服务中间价格曲线、市场价格曲线和技术创新曲线分别为
命题4 证明过程与命题3 类似,在此不做赘述。命题4 的比较静态分析结果表明,在收益共享契约的分散决策模式中,随着开发商得到的收益补贴比例增加,开发商技术创新投入增加,金融科技服务的内在技术先进度提高,且由于开发商已经在运营商处得到足够多的额外收益,因此随补贴比例的增加中间价格和市场价格会降低。
尽管开发商和运营商的利润表达式较为清晰,但是鉴于其复杂性,使用表达式很难直接比较出不同情境间开发商、运营商及供应链系统利润的大小关系。为进一步了解两种合作模式对供应链的协调优化效果,本文通过数值算例进行分析考察,借此给出参考和管理意义。
在相关文献给出的数值条件基础上(Liu,2016),针对金融科技服务研发成本更高、技术迭代频率更快的特点,将成本系数和技术创新衰减系数向上调整为0.3、0.3,并针对金融科技服务期望收益率较高的特点,借鉴已有研究(侯璐璐和刘元春,2016;朱伟民等,2019),将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企业的利润折现率设定为0.1,其他相关参数值为a=50、c =2、c=1.2、=0.3,同时借鉴朱桂菊和游达明(2017)的研究,设定对照数组以验证本文结论稳健性。
首先分析消费者价格敏感系数对供应链系统总利润以及各成员利润的影响,此时取值为0.2。根据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比例取值的大小,分为两种情形进行分析。
情形1: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比例均较高,选取=0.7,=0.7,得到图1。由图1(a)可以看出,在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比例均较高的情形下,随消费者对价格敏感程度逐渐提高,各决策模式下系统总利润都会逐渐下降,即随价格敏感度提高,消费者需求明显下降,导致系统利润减少。较小时,成本分担契约对系统利润的Pareto 改善效果最为明显,但随着增大,成本分担契约系统总利润下降幅度也最大。在消费者价格敏感程度较高时(>1.16),协同控制的集中式决策优于其他三种决策模式;消费者价格敏感程度较低时(<1.16),有成本分担契约的分散式决策优于其他三种决策模式。
由图1(b)可以看出,在较高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比例情形下,随消费者对价格敏感程度逐渐提高,成本分担契约中开发商的利润逐渐下降,运营商利润先下降后升高。在消费者对价格不够敏感时,开发商在利润激励下,技术创新投入水平较高,此时高价格、高技术先进度的金融科技服务市场需求也较高,为开发商创造了高额的利润空间,同时较高的成本补偿机制使得运营商成本负担过高,导致运营商的利润水平较低。由前文比较静态分析可知,随着增大,市场需求、技术创新投入和金融科技服务的技术先进度将会下降,因此随着继续提高,价格偏高的高技术先进度金融科技服务不再受市场追捧,开发商面对的市场不确定性增加,将大幅减少技术创新投入,运营商所负担的成本将大幅度降低,可以弥补市场需求降低带来的收益损失,从而运营商利润缓慢上升。在收益共享契约模式下,随着消费者对价格敏感程度的逐渐提高,开发商和运营商的利润都逐渐下降,但开发商的总利润一直低于成本分担契约下的总利润。因此,在较高的成本分担/收益共享比例下,成本分担契约始终是开发商的优势策略;<1.03 时,成本分担契约是运营商的优势策略,>1.03 时,收益分享契约是运营商的优势策略。
图1 消费者价格敏感度α 对系统利润的影响(I)
情形2: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比例均较低,选取=0.1,=0.1,得到图2。由图2(a)可以看出,在较低的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比例条件下,协同控制的集中决策一直优于其他三种决策模式,两种契约相较于无契约的分散决策模式均可实现Pareto 改善,有收益共享契约的分散式决策的Pareto 改善作用更为明显。
图2 消费者价格敏感度α 对系统利润的影响(Ⅱ)
由图2(b)可以看出,在较低的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比例条件下,随着消费者价格敏感程度升高,三种分散决策模式下的成员利润均逐渐降低。对三种模式下的供应链成员利润比较而言,开发商将更倾向于选择成本分担契约,运营商更倾向于选择收益共享契约。对比图1 和图2 可知,即使高比例的成本分担契约能够实现最为显著的Pareto 改善,但是开发商获得高利润的同时,运营商面临较为严重的利润损失,供应链系统中显然存在明显的收益分配不公平问题,运营商的合作意愿将受影响。
然后分析消费者对金融科技服务技术先进度的敏感系数对供应链系统总利润以及各成员利润的影响,此时=1.6。与前文研究思路相同,分别在较高和较低的成本分担/收益共享比例条件下进行比较分析。
情形1:较高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比例,选取=0.7,=0.7,得到图3。由图3(a)可以看出,在较高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比例条件下,随消费者对产品内在技术先进度敏感程度提高,四种决策模式下系统总利润都逐渐增大,且协同控制的集中式决策下系统总利润最大,无契约的分散式决策系统下系统总利润最小;当消费者对技术先进度不够敏感(<0.185)时,收益共享契约对系统利润的Pareto 改善效果更明显;当消费者对技术先进度较为敏感(>0.185)时,成本分担契约对系统利润的Pareto 改善效果更明显。
图3 消费者产品内在技术先进度敏感度β 对系统利润的影响(Ⅰ)
由图3(b)可以看出,在较高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比例条件下,成本分担契约模式中,随着消费者对产品内在技术先进度敏感程度的提高,开发商利润逐渐上升;与之相反,运营商利润随消费者对产品内在技术先进度敏感程度提高而逐渐降低。消费者对产品内在技术先进度越敏感,高技术先进度的金融科技服务越受市场追捧,市场需求提高,开发商的利润将提高。在利润激励下,开发商大幅增加技术创新投入,使得运营商的成本负担加重,进一步提高时,市场需求提高带来的收益增加将无法覆盖过高的技术投入成本,导致利润下降。收益共享契约模式下,随消费者对产品内在技术先进度敏感程度提高,开发商利润逐渐上升,而在收益转移机制作用下,运营商的利润变化不大,但一直高于成本分担契约下的利润。因此,<0.146 时,收益共享契约是开发商的优势策略,>0.146 时,成本分担契约是开发商的优势策略;收益共享契约是运营商的优势策略。
情形2:较低的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比例情形,选取=0.1,=0.1,得到图4。由图4(a)可以看出,随着消费者技术先进度敏感度的提高,供应链系统总利润逐渐增加,且当<0.243 时,收益共享契约对系统利润的Pareto 改善效果更明显;当>0.243 时,成本分担契约对系统利润的Pareto 改善效果更明显。
图4 消费者产品内在技术先进度敏感度β 对系统利润的影响(Ⅱ)
由图4(b)可以看出,在较低的成本分担和收益共享比例条件下,随着消费者技术先进度敏感程度的升高,三种分散决策下开发商和运营商利润逐渐增加,仅有收益共享契约下的运营商利润略有下降,且一直高于其余两种决策模式下的运营商利润。对比图3 和图4 可知,两种情形下得到的结论基本相似,但在成本分担契约模式中,高成本分担比例下的开发商利润增加主要原因在于运营商代替其负担了大部分研发成本,而低成本分担比例下开发商的利润增加不会给运营商带来利润损失。
综合图1~图2 和图3~图4 可知,较高成本分担比例下,消费者对价格不敏感或消费者对技术先进度敏感时产生的高额总利润和运营商利润均以运营商的利润损失为代价,此时运营商的合作意愿是极低的,此情形下的研发合作关系并不稳定,而较低的成本分担比例产生的Pareto 改善相对温和,运营商的利润不低于无契约分散决策的利润,开发商利润则高于无契约分散决策的利润,此时运营商的合作意愿相对较高。因此,考虑成本分担契约时,低成本分担比例更有利于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企业研发合作关系的相对稳定。
最后分析成本分担/收益共享比例(以下统称)对供应链系统总利润以及各成员利润的影响,此时=1.6、=0.2,得到图5。由图5(a)可以看出,随成本分担/收益共享比例逐渐增加,系统总利润将会逐渐下降,<0.125 时,成本分担契约下的系统总利润更高,>0.125 时,收益共享契约下的系统总利润更高。
由图5(b)可以看出,成本分担/收益共享比例<0.3 时,随着增大开发商的利润降低,运营商的利润缓慢上升。由前文比较静态分析可知,随着成本分担/收益共享比例的增大,开发商技术创新投入和市场需求增加。因此,当成本分担/收益共享比例较低时,开发商的技术创新成本较高,较低的成本分担/收益共享比例不能有效弥补开发商的技术创新投入,导致利润降低,而运营商可以从良好的市场需求中获益。但当这一比例过大时(>0.77),开发商将大部分成本都转嫁给运营商(或运营商将大部分收益都转移给开发商),导致开发商利润逐渐上升,而运营商利润逐渐下降。两种契约模式比较而言,<0.3 或>0.77 时,开发商将优先选择成本分担契约,0.3<<0.77 时,开发商将优先选择收益共享契约,运营商一直优先选择收益共享契约。
图5 分担/共享比例φ 对系统利润的影响
本文从消费者反馈角度出发,考虑时间因素对金融科技服务质量的影响,构建四种微分博弈模型来研究金融科技企业和商业银行研发合作中的行为决策。通过对模型的求解与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①消费者满意度降低,从长期来看对运营商的定价策略和利润影响不大,但会降低开发商技术创新投入水平和中间价格,并降低金融科技服务内在技术先进度。②消费者对金融科技服务内在技术先进度的敏感度提高,可以提高稳态的金融科技服务技术先进度、开发商技术创新投入、市场需求和市场价格,显著增加系统总利润和开发商利润,但在无契约的分散决策模式下,消费者技术先进度敏感程度提高反而会降低市场需求。③消费者对价格较不敏感或对技术先进度较敏感时,较高比例的成本分担契约会以牺牲运营商利益为前提实现系统总利润的大幅增加,其余情形下集中决策模式均为最优的决策模式,相较于分散式决策,收益共享契约和较低比例的成本分担契约能实现较为温和的Pareto 改善,有利于合作关系稳定。④成本分担比例增加会小幅提高产品中间价格和市场价格,但会减少供应链系统总利润,收益共享比例增加会降低产品中间价格和市场价格,并增加供应链系统总利润,因此较低的成本分担比例或较高的收益共享比例对供应链系统协调更加有利。⑤消费者对市场价格和金融科技服务内在技术先进度较为敏感,或是成本分担/收益共享比例失当时,开发商和运营商将会优先选择不同的研发合作模式,为实现供应链协调和系统利润最大化,可以通过一次性转让合同使双方决策行为一致。
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有如下管理启示:第一,商业银行应牢牢把握金融科技发展契机,加速金融科技技术融合和业务场景应用。对大型商业银行而言,在内部成立全资金融科技企业,实现协同控制的集中式决策是最优选择;对中小型商业银行而言,集中决策模式较难实现,但作为金融科技服务供应链动态定价博弈中的主导者,应当摒弃传统的博弈理念,主动与第三方金融科技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根据消费者偏好灵活使用不同合作契约和一次性转让合同,以保持合作承诺的稳定性。第二,对金融科技企业而言,在市场需求与服务技术日新月异的情境下,提供与金融消费者需求相匹配的服务,构建与商业银行的良好合作生态是大势所趋。随着消费者对金融科技服务内在技术质量要求越来越苛刻,企业间竞争复杂程度不断提高,金融科技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可成为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利润空间的重要举措。第三,商业银行在和金融科技企业合作时,应增强消费者中心观念,加强以客户为中心的供应链管理。商业银行面对终端客户,需要密切关注并把握消费者的金融科技服务消费需求,金融科技企业则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进而提高消费者对金融科技产品的满意度,带来系统整体利润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