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中侦查人员提问的问题编制研究

2022-10-04 09:45毕惜茜
关键词:侦查人员嫌疑人案件

毕惜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就审讯而言,通常是侦查人员通过言辞等方式对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推进审讯的。由于审讯语言在审讯学研究中的重要性,学界对语言应用技巧研究的热度一直不减。其中,侦查人员提问与犯罪嫌疑人回答构成的会话研究是审讯语言研究的重点。会话就是问题的对话,问题是会话的核心,侦查人员所提问题的质量如何在整个审讯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对问题编制的探讨不仅有利于更深入地开展审讯语言的研究,还能对审讯实践起着借鉴和引导作用,以提高审讯的质量和效率。

一、概述

(一)研究背景

审讯中的问题就是要求嫌疑人回答或解释的题目。审讯是一项依法进行的具有特定内容、要求和形式的侦查活动,侦查人员提出问题要求嫌疑人回答,目的是获取其供述,以查明案件事实[1]。问题是侦讯双方对话的缘起和唯一理由[2],审讯中的问题是侦查人员审讯意图的外化,审讯的策略也需要通过侦查人员提问来实现[3]。侦查员的“问”与嫌疑人的“答”之间的关联度可以体现会话双方的合作程度,也可以体现问题的有效度[4]。可以说,犯罪嫌疑人回答问题的正确与完整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提问者所问问题的质量[5]。

从学界研究看,关于审讯语言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侦查人员提问方法技巧方面。从已有研究看,学者们就侦查人员提问的句式、结构、语言的语体风格及提问技巧等方面进行了探讨。近年来,有学者将语用学的理论运用到审讯语言的研究中,就提问的合作原则、顺应原则及审讯语篇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虽然提问和问题编制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但鲜有专门研究问题编制的成果。

从审讯实践看,审讯中提什么样的问题主要是侦查人员依据经验现场发挥。有学者称:“讯问是一种经验,实践中调查人员都是通过经验提高自身的讯问水平的”[6]。诚然经验是宝贵的,不可或缺的,但经验有其局限性,当面对复杂的审讯局面时,仅凭经验往往在策略的实现、问题质量、语言组织等方面无法保证其有效和科学合理。因此,编制有效的问题来实现审讯策略、突破僵局就成为审讯的关键。审讯中的问题编制涉及对案情的把握、犯罪嫌疑人心理的分析、语用策略等诸多因素,因此,有必要就审讯中问题编制的相关理论、问题类型、问题序列等进行专门的研究和探讨,以提高问题的有效性。

(二)相关技术评述

在心理测试技术领域,问题编制是该领域的一个主要研究内容,科学有效地编题对该技术的应用效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经过多年的研究,心理测试技术已经形成了以准绳问题测试为主、犯罪情节测试为辅、紧张峰等测试法为补充的编题方法[7]。该技术将问题分为中性问题、目标问题(又称直接相关问题)、准绳问题、相关问题[8]。①心理测试技术不同的理论在问题编制、测试方法上有一定差异,本文选取代表性的观点进行分析。心理测试技术是根据被测人对相关问题和准绳问题反应的差异,把撒谎者和无辜者区分出来[9]。不同的测试问题反映不同的编题方法,问题的数量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而定,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不同的测试对象编制不同的问题(见表1)。

表1 心理测试技术问题类型描述

从域外研究看,可供借鉴的主要是英国警方倡导的侦查访谈技术中的问题类型设置和应用。②英国、新西兰警方已经使用“侦查访谈(Investigative Interviewing)”一词取代了“讯问”(Interrogation)用于描述向犯罪嫌疑人提问的活动。与讯问相比,访谈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访谈以获取信息为主,包括询问。侦查访谈技术中设置了五种主要的问题类型,包括开放型问题、追问型问题(又称封闭型问题)、强制选择型问题、组合型问题和诱导型问题(见表2)。③本文所提的问题类型为侦查访谈基本的、主要的问题类型,而对于未成年人、醉酒和受药物影响的被访谈人,其问题的类型有所调整。由于侦查访谈技术专业性较强,英国、新西兰警方都制定了相关的指南和访谈手册进行指导,并就侦查访谈技术包括其结构化的访谈框架和问题类型设置等对警察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大幅提高了访谈的成功率[10]。目前,英国侦查访谈已经形成了结构化的访谈技术和问题类型,并被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及欧洲等国借鉴[11]。

表2 侦查访谈问题类型描述

上述两种技术中,心理测试技术主要依据情绪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相关原理,目的是要达到对被测试人的心理刺激,从而引起被测试人的心理生物反应活动。因为一个心理刺激触发相应的生理反应,会引起呼吸、血压、脑电波、瞳孔等一系列生理参数的变化,检测人员通过分析这些参数的变化来评判其是否诚实及与案件的关系。其中,准绳问题和目标问题是两组关键问题[12]。准绳问题是对被测试人员可能撒谎的一些事实来编题的,目标问题是根据案情中的事实和情节编题的。例如,对盗窃案件常用的准绳问题是:“你偷过东西吗?”目标问题是:“你偷了东西吗?”通过比较被测试人员在准绳问题和目标问题上的反应,来判断被测试人员是否撒谎。

侦查访谈技术同样是基于心理学基础研究的。访谈是一个人际交互过程中的信息传递和接受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包含着人际交往中的沟通、交流等心理学原理和诸多技巧,重点在于通过沟通和交流改变对方的态度。基于此,在访谈技术中开放型问题被认为是最佳的问题类型,因为开放型问题使得访谈对象以他们自己的口吻和话语向侦查员提供细节丰富的详尽陈述,最大程度避免侦查员对访谈对象的影响,如“这事儿你是怎么干的?”而当需要追问细节的时候则可使用追问型问题或封闭型问题、具体问题,如:“你是用菜刀还是用匕首?”这类问题给访谈对象的回答限定了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所以,追问型问题是第二选择,可用于获取案件的具体细节,或是对开放型问题得到的信息进行追问。

客观地看,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谈话,都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问题单,问题编制都应因人而异、因案而异。而审讯与心理测试技术、侦查访谈技术无论是在应用场景、需要遵循的基本原理、基本规律乃至编题的要求等方面有着诸多相通相似之处,心理测试技术和侦查访谈技术中的问题编制原理和类型设置值得借鉴和参考。

二、审讯中问题编制的基本原理和要求

(一)问题编制的基本原理

问题的编制要科学、有效就必须遵循一定的原理,符合一定的要求。审讯中涉及人的记忆、注意、情绪情感、人际交流和沟通以及语用的策略,因此,问题的编制不仅涉及心理学的相关原理,还涉及语言应用的语用学的相关理论。

心理学认为,行为是心理活动的外化,其实质是行为人的行为动机、个性特点、当时的心理状态、知识经验、技能技巧、习惯、认知特点等因素构成的主体状况与特定情境、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心理活动的产物和心理状态的反映[13]。人在感知外界事物时,会在大脑中留下心理痕迹,如果这种心理痕迹伴随着强烈的情绪体验,则高级神经中枢必然会留下相关的兴奋点。一般来说,心理痕迹越深刻,其相关的兴奋点就越容易被激活[14]。审讯中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实施了犯罪,那么就存储了特定犯罪心理痕迹,可通过提出相关的问题唤起其回忆、引起其注意和触发其相关的情绪反应,这些反应必然会通过其相关的外显行为显现。不同的问题给嫌疑人在心理上的刺激是不一样的,所触发出来的心理生理反应也不同,编题时要考虑嫌疑人的犯罪经历、记忆特点、心理状态、个性特点和供述态度等。

审讯中如何编制更为有效的问题突破嫌疑人心理防线获取其供述呢?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对问题的接受更多依赖于问题所引起的认知反应,合乎情理、合乎逻辑、与自己利益有关的问题更容易吸引对方,也更为有效和具有说服力。当问题所引发的认知反应与提问者倡导的观点一致的时候,就会达到态度改变的目的。从归因理论来看,人们总是选择与自己在某些方面相似性的人或事保持一致,如果被审讯人与你产生了共鸣,那么他会相信自己的判断和选择是正确的。审讯中,侦查人员可针对嫌疑人的需求、关注点、心理状态等来编制问题,积极寻找与嫌疑人之间的共同点,因为这样的问题可能引发他们与侦查员一致的认知反应,即与嫌疑人产生共鸣,在此基础上讯问其犯罪事实更为顺畅[15]。

问题要围绕着能够让会话顺利展开的目标来编制,这是问题编制的基础。语用学家格瑞斯的合作原则由于其高度的概括力和普遍性成为人们交际的一种规约和普遍的范式,合作原则作为语用的核心也为不同语境下的会话提供了理论基础[16]。格瑞斯提出了制约会话和交际的合作原则,即根据交际的目的,双方只有相互配合,才能使会话顺利进行下去[17]。审讯是围绕“提出的问题”和“问题的提出”形成的侦讯双方一问一答的会话。这一会话是侦讯双方的言语互动、人际交往、思想沟通与情感交流的活动,因此,必须遵循会话交际的相关原理来编题。与其他会话不同的是,在审讯场景中侦讯双方的会话往往带有冲突性和对抗性,审讯会话多是在相互冲突和“让步”中完成的[18]。例如,侦查人员的问题是:“前天晚上你在哪里?” 嫌疑人回答:“我在家看电视。”那么不管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会话是可以继续进行下去的;如果嫌疑人回答:“和你没啥关系吧”或干脆沉默不语,这一回答显示嫌疑人不愿意合作,会话则难以进行,如果要将会话进行下去,双方或某一方需要做出调整或让步。如果侦查人员继续发问:“你现在遇到麻烦了,我们是来帮你的,明白吗?”显然基于“合作原则”侦查人员将问题进行了调整,以利于会话的继续。“合作原则”规约了会话的双方都要适时作出一定的调整或者让步,审讯会话才能由“不合作”向“合作”转变。尽管审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千变万化,但即便是最简单的审讯会话也需要遵循语用的合作,以寻求审讯的顺利和成功。在编题中,语用合作体现在问题的质量、数量、关联性等方面,即问题要清楚、提供的信息要恰当,且问题要有关联性[19]。

(二)问题编制的要求

1.问题具有开启性

开启性是指问题能够触发侦讯双方的会话。开启性的问题可以是陈述句也可以是疑问句。例如:“你是什么时间到昆明的?”“说说吧,你是怎么办这事儿的?”陈述句问题是通过描述一个话题,有时不一定需要嫌疑人马上作出回答,但是能够将嫌疑人引入到某种情境中,便于会话的展开[20]。如:“12号发生的事儿,你13号就跑了,你跑得挺快啊!心虚了!”还有一些表示问候、命令、建议、赞扬、叙述、警示、感慨等的语句也具有开启性:“说说吧!”“你很有头脑啊!”等。

2.问题具有开放性

开放性是问题的重要特征之一。开放性问题给与嫌疑人回答问题的空间较大,获取的信息量也较大。一般来说,审讯初期或案情尚未完全明朗时需要开放性的问题以获取更多的案件信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问题也具有有限性的特点,表现为问题的设置给对方的空间较小,通常表现为封闭性问题形式。一般来说,问题编制以开放性为主,当追问细节时可设置有边界的封闭性问题。

3.问题要能准确地激活相关兴奋点,唤起案件相关信息

一般来说,如果在嫌疑人头脑中已经存储了案件信息,一旦与此相关的信息被激活,那么案件信息也能被激活,其激活程度受信息之间的联系紧密度的影响,联系越紧密,就越容易被激活。因此,编制的问题所涉及的信息最好是犯罪人在作案时经历到的并被记忆存储、反映案件具体情况、能够对具有特定认知经历的人形成有效刺激内容[21],审讯中的问题需要唤起的正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并被存储的记忆。在一起夫妇二人合谋将第三者杀害并碎尸的案件中,侦查人员提审妻子时问:“这事儿(杀人)你不认也无法掩盖事实,这种事儿你轻易忘不了。你想想当时的情形,能想起来吧,(拍拍左臂)你们是不是先砍人家(被害人)的左胳膊?”侦查员就“砍左胳膊”这一情节入手来编制问题,问题与案件紧密相关,刺激强度大,能将嫌疑人引入作案的情境,具有开启性的特点,对于案件具有很强的突破作用。

4.问题之间要关联,信息表露要恰当

审讯中围绕犯罪事实或某个犯罪情节往往需要数个话轮组成问题群或问题系列,问题与问题之间要有着内在的联系,且信息表露恰当。信息是指问题中包含的案件事实、情节或证据。问题中的信息量过多为信息冗余,有可能造成隐彼露己,审讯容易陷入被动;信息量过少为信息节省,由于信息量过少,背离了合作原则,会话可能无法进行。因此,信息传达的饱和度要以尽量少的信息获取更多的未知的或待求证的案件信息并能使会话进行为恰当。如张某离婚后追求李某未成,因怨恨而将李某儿子杀害,并制造李某儿子溺水身亡的假象。审讯中侦查人员提出以下主要问题:①“你离婚后,与哪些女人打过交道?”②“‘生死两妇人,存亡一知己’(张以前写给李的信中的一句话)是什么意思?”③“你以为你耍手腕这事儿就过去了?我告诉你这事儿没过去,你怎么连人家的名字(被害人名字)都不敢提,心虚了?”④“7月12日午后你究竟干什么去了?”上述四个问题表面看起来都未直接提及杀人,也没提及被害人的名字,但相互关联,嫌疑人能够明白问题的指向性,问题具有开放性,且信息表露恰当。

三、审讯中的问题类型及问题库构建

(一)审讯中的问题类型描述

依据编题的原理和要求,笔者将审讯中的问题分为基本信息问题、试探问题、铺垫问题、刺激问题、突破问题、调整问题等不同的问题类型(见表3)。基本信息问题是为了确定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是每一个案件第一次讯问中必须涉及的问题,也是履行法定程序。实践中可视需要附加基本信息调整问题,拓展相关信息;试探问题和铺垫问题是对被嫌疑人不造成压力,不会引起特异心理生物反应的问题,试探问题侧重对嫌疑人进行摸底,了解熟悉犯罪嫌疑人心理、态度等,铺垫问题可从嫌疑人感兴趣的、注意的话题入手,并进行教育感化,在审讯中铺垫问题可与试探问题结合,形成策略问题序列;突破问题是明确涉及案情的问题或案件关键、核心的问题;刺激问题是能引起嫌疑人较强的心理反应,且是嫌疑人担心的不愿回答的问题;调整问题是当审讯中如需要深追细问或者遇到不合作的情况时可对问题进行调整以便继续会话。在审讯的不同阶段每一个问题类型都可设置调整问题,与其他问题类型结合构成不同的策略问题序列。

表3 审讯中的主要问题类型

(二)审讯问题库构建

笔者依据不同类型问题的组合构建问题库。由于文章篇幅所限,每一个类型的问题编制了数个常见问题作为样例,期望通过不断的实践和积累形成一个有着较大样例的问题库,并应用于审讯实践(见表4)。

表4 审讯问题库样例

上表中策略问题序列是依据审讯问题类型,按照对问题认识的规律及有利于实现审讯的策略意图进行编排的。序列是指问题的先后顺序和难易程度,问题的顺序和难易是否恰当是有效提问的重要标志[22]。问题如何编排体现了审讯的艺术和策略。审讯实践中,有时单个问题的提出不足以应对嫌疑人的拒供,难以实现侦查人员的策略意图,此时需要将问题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编排以实现审讯目标,据此进行特定编排的问题序列为策略序列,一般可以按照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弱到强的顺序进行排列,同时考虑对嫌疑人心理刺激程度、信息披露程度、上下关联性等因素。为了更好地应用于审讯实践,笔者将策略问题序列分为直接问题序列、迂回问题序列、循序问题序列、跳跃问题序列,在审讯场景中根据不同的案件,因人因案实施。

四、审讯中策略问题序列的实践样态

(一)直接问题序列

这一问题序列是按照人的认知层级水平由低到高递进的。通常可按照问题的刺激度由弱到强、案件的信息量由少到多、犯罪事实由表至里、由浅入深、由概括到具体、由抽象到直观的路径排序。例如,在一起杀人案件的审讯中,问题序列为:1.“你认识王经理(被害人)吗?”2.“你接触过王经理吗?”3.“你单独接触过王经理吗?”三个问题环环相扣,由浅入深、由弱到强形成问题序列,通过解决问题1而达到解决问题2,通过解决问题2继而解决问题3,最后解决总问题,即追问嫌疑人与被害人王经理的关系,继而问明嫌疑人的作案嫌疑。在一起出租司机系列杀人案件中,问题编排为:1.“你平时都在哪里拉活?”2.“昨天晚上你在哪里拉活?”3.“见过这个人吗?”(出示被害人照片);4.“认识她吗?”5.“为什么手机上有你们两人长达5分钟的通话记录?”五个问题构成相互关联、由表及里、逐步深入的问题序列。同理,在一起纵火案件的审讯中,问题可编排为:1.“你进到斜坡巷子后(现场)是否停留过?”2.“你抽什么牌子的香烟?”3.“你吸的烟的烟头是什么时候丢掉的?”4.“在楼道内你是否用过明火?”这是一组信息量由少到多、案件事实由表至里的问题序列。

(二)迂回问题序列

常用于案情不明朗或犯罪嫌疑人对提出的问题非常敏感,回避对自己不利的问题的时候。迂回问题序列常常为试探问题和铺垫问题的组合,既可从试探问题开始,也可从铺垫问题引入,待时机成熟则运用突破问题予以突破。编排的问题要适应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心理,提出的问题最好是表面上看起来与犯罪无关或关系不大或嫌疑人感兴趣、关注的问题,以引发会话。笔者以一起伤害案件审讯中的问题为例(见表5)。问题1为基本信息问题,问题2为基本信息调整问题,问题3为试探问题,问题4~7均为铺垫问题,问题8为突破性问题。而从问题3~7这一序列可理解为迂回问题序列,体现了侦查人员对嫌疑人进行情感感化的策略。

表5 一起伤害案件问题示例

(三)循序问题序列

以演绎法为基础的编排顺序,一般可从已知问题入手,通过数轮会话形成包围,问题的选择可以是试探问题,也可以是铺垫问题或刺激问题,关键在于编排的层次,要层层渐进,嫌疑人回答了前面的问题就无法回避后面的问题,问题之间有严密的逻辑性,逐渐深入到核心问题。笔者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执行员枉法执行判决书的案件中两场审讯进行了比较(见表6)。审讯一中侦查员直接从判决书切入犯罪事实,审讯策略运用得不充分,嫌疑人以“记不清了”进行推诿;同样的案件,审讯二中侦查员的提问形成的问题序列是:第一,从嫌疑人何时担任执行员这一已知问题入手展开,得出因为干了十几年的执行员、业务熟悉的结论,为后面的问题打下基础;第二,嫌疑人声称自己是严格执法,为后面的审讯埋下了伏笔;第三,嫌疑人承认2019年这份判决书是自己执行的,那么后面所提的认不认识常某芳的问题就无法回避;第四,不得不承认认识常某芳;最后,上述问题已经形成包围,嫌疑人不得不承认判决书是他执行的。通过上述四个话轮层层渐进,揭开犯罪事实。两场审讯比较,审讯二中通过循序问题序列提问的效果更好。

表6 两场审讯片段比较

(四)跳跃问题序列

跳跃问题序列是将不同类型的问题按照侦查人员设计的策略和顺序编排问题序列。跳跃问题序列的问题可以是试探问题也可以是铺垫问题或突破问题、刺激问题、调整问题,关键在于要针对嫌疑人的防御体系进行编排,以跳过其防御严密之处。这种故意跳过某些逻辑阶段来编排问题能够避开嫌疑人的严密防御,起到避实击虚的效果。例如,某电器公司王经理被害,审讯中为了打破嫌疑人欧某某的防御体系,侦查员运用了跳跃问题序列来提问(见表7)。

表7 跳跃问题示例

在审讯中,审讯人员通过几次提问的跳跃(见下划线),打破嫌疑人的防御体系,然后抓住破绽进行追讯:“你指的是没去过他家,还是没去过他养父家”,使得对方防不胜防,在审讯中处于被动。

如何获取嫌疑人的真实供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问题的编制是否科学有效是审讯能否取得成功的基本保障。问题编制既涉及心理学、语言学,还涉及法学、侦查学等学科领域,需要深入研究。笔者期待能够通过对问题编制的深入研究,形成能够为实践所应用的问题库和策略提问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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