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平 郑雪丹
(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甘肃 兰州730070)
随着中国经济兴盛,城镇化、工业化获得重大成果,人民生活基本所需得以满足,但环境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社会间的矛盾随之而来。在工业化初期,快速的经济增长使人们的生活质量日益提高,幸福感不断增加,但同时过度的工业污染物排放又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当人民收入与生活条件到某一水准时,其幸福感并不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强,反而会因感知的环境污染出现减弱,这一现象是发达国家在以往发展中所普遍经历的。由于环境污染极具外部性,对其进行政府规制也成为社会发展中的必然选择。尽管我国在工业化初中期一直强调经济增长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但还是难以避免这一矛盾的尖锐化。党和政府对环境污染问题高度重视,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环境保护的地位史无前例,并出台实施例如“大气十条”“水十条”等多项十分严格的环保政策措施,获得了巨大成果。此后,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将建设生态文明推上新高地。2018年,党和政府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并列到2020年必须打赢的“三大战役”之一,集中颁布多项环保政策,进一步加强环保力度。《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于2021年5月公开发布,根据公报,中国生态环境状况持续优化。那么,在这一背景下,环境规制怎样作用居民幸福效用?本文将就这一问题利用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以下简称CFPS2018)数据进行较为深入的实证分析,一是探究环境规制和居民幸福感之间的直接及间接关系,厘清其影响机制;二是就不同群体间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的差异进行实证比较研究,并予以阐释;三是就两者间是否存在明显的门槛效应问题做进一步研究。通过这些研究,以对政府环保政策的合理制定及有效实施提供一定的借鉴。
随着环境问题深入居民日常生活,且显现矛盾日益尖锐,有学者着手从环境质量问题和人民幸福感间的关系探究。相较国外,国内学者对此研究较晚,文献也相对较少,且大多是以环境污染方面为起点。就目前文献研究的方式而言,大致可分为直接、间接影响和二者兼顾三种,具体如下:
1.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幸福感
关于居民幸福感和环境质量间关系的探讨最早要追溯到2006年,Welsh通过分析54个国家的大气浑浊程度表明,NO2浓度促使居民幸福感降低[1]。就空气中的SO2来说,Menz指出降落的酸雨会损坏当地的基础设施,使经济损失严重,并会造成社会整体幸福感和福利下降[2]。类似地,Levinson探究了大气中PM10浓度对美国人民幸福感的影响,证实了两者之间存在直接负相关[3]。就国内研究发展现状来看,涉及环境污染与居民幸福感的研究还尚存不足。黄永明等以CFPS三期合成的面板数据为基础,探究城市进程中环境质量和居民幸福感的关联,研究发现,较差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会使幸福感降低[4]。
2.环境质量间接影响幸福感
一些研究是从环境质量对人们的健康、情绪等方面的间接影响进行的。对于人们身体健康在幸福感影响方面上,存有健康问题的人往往觉得所处生活并不幸福[5]。联系到环境污染,许多研究都证实,空气污染的加剧会使人的身体抵抗力愈发低下,健康受到一定威胁,故而降低人们幸福感水平。如:杨继东等表明空气污染会影响健康水平和情绪,从而降低幸福感[6]。陆洁华等[7]也得到同样结果。李梦洁等利用CFPS2012数据的分析结果表明,空气污染相对严重的区域其居民健康状况会显著降低,居民的幸福感也会因此减弱[8]。而叶林祥等讨论了收入水平的影响,认为收入越高则环境污染负向影响幸福感的效应也越大[9]。
3.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二者兼顾的研究
还有一些学者同时从直接和间接影响两个方面进行实证分析,如:李梦洁等表明环境污染与居民幸福感间存有双重效应[10]。郑君君等得出既存在居民对环境污染的知觉直接影响幸福感产生负向直接效应,又存在自然环境污染通过经济增长提升幸福感的间接效应[11]。宋德勇等认为环境规制直接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且存在健康、创新效应两种方式间接地增强幸福感[12]。
从以上可见,学术界对环境和幸福感研究已有一些进展,无论采用何种研究方式,其结论一致,即环境污染的存在会显著降低幸福感,并且基于研究结论所提政策建议就是要加强环境规制,促使居民幸福感和环境福利提高。总体来看,相关研究文献还是有限,且主要是从环境污染角度研究,从反向即环境规制视角研究较少,特别是对提升幸福感环境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的环境规制力度是否存在门槛效应方面的研究更少。因此,本文利用CFPS2018微观调查数据和官方公布的相应宏观环境数据进行匹配,就上述问题进行探究。
环境问题对居民幸福感有着直接的影响。环境规制是针对现有环境质量的问题提出的应对措施,适度的环境规制有利于缩减能源损耗、减轻污染物的排出,通过改善环境问题,可以进一步提升居民幸福感。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从传统的认知角度考虑,环境规制的增强可对居民幸福感产生直接影响,两者之间呈正相关关系。
身体健康状况受到人们的长期重视,更是左右居民幸福感的关键因素。较差的环境将使居民健康受到巨大损害。政府有效增强环境规制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质量,其生活环境的改善又会降低其患病概率,最终居民因自身健康转优而感受到幸福感提升。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环境规制以改善居民健康状况的方式进而增强居民幸福感。
对于不同群体来说,环境污染影响幸福感的水平存在显著差异性[10]。通过环境规制,能够完成环保与发展经济相协调的目标,推动居民福祉和环境福利的提高。处于经济地位、收入较高的居民,他们对于周围环境、自身健康的要求更为关注,加强环境规制可以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提高幸福感。对于环境严重污染的区域,提高环境规制,使居民生活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提升,健康状况转优,幸福感加强。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针对不同群体居民,环境规制对其幸福感的影响存在差异。
为检验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设,本文基于Zhang等[13]的研究,设置如下计量模型:
其中,i代表省份,j代表个体,Happyij为i省份第j个受访者的自评幸福感,使用受访者自我报告的生活满意度加以衡量。核心解释变量Envij代表被访者j所处的i省份的环境规制强度。Aij和Bij都是表示控制变量的集合,前者表示i省第j个受访者的性别、年龄等一系列微观个体特征;后者代表被访者j所处的i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失业率。εij为误差项。
1.被解释变量
将居民幸福感设定为因变量,使用被访问者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中的问题“您对自己生活的满意程度?”的回答来衡量居民幸福感。受访者被要求从1—5中选择一个来对此问题作答,值越大表明越幸福。这种测度较为简单,目前大多数学者研究均采用类似的测量办法[14]。在估计方法中,由于因变量是有序离散变量,因此,本文利用有序Probit方法对该模型回归并探析。
2.核心解释变量
本文主要解释变量为环境规制。因环境规制不容易被测量,所以使用环境规制强度来体现。该指标可以采用污染物治理支出或投资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基于多种污染物指标构建的综合指标等。现有文献使用污染治理成本占工业产值的比重或污染治理投资额占GDP比重来估算环境规制强度。从环境污染物治理投资强度的角度,并充分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衡量环境规制强度的指标使用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占GDP比重。
3.控制变量
在回归模型中,本文引入被访问者个体数据和地区部分宏观数据作为控制变量。其中,个体特征数据包括:性别、年龄和健康状况等。以CFPS2018问卷中被访问者自评健康来表示其健康状况,取值介于1—5之间,取值越大表明身体越健康。宏观控制变量包括人均GDP对数和地区失业率两个指标,分别用来衡量不同地区的经济增长水平和就业情况。
上述微观数据来自CFPS2018,宏观数据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由于CFPS访问时间通常横跨两个年度,对每个个体的调查时间不一致,而且宏观环境对个体的影响具有滞后效应,为使检验更加准确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2017年数据进行研究。首先从各年CFPS数据中选取主要研究变量,并按家庭编码合并CFPS成人库与家庭库数据,然后按省份编码将环境规制变量和宏观控制变量与个人进行匹配,最后剔除缺失值和异常值,得到25103个调查个体的横截面数据,具体变量描述统计见表1。
表1 描述性统计
为了防止异方差问题对回归结果造成影响,本文均考虑了回归方程的稳健标准差。同时为了排除内生性造成的干扰,验证实证结果是否稳健,对计量模型的核心变量滞后一期(2016年)和两期(2015年)的数据进行回归检验,另外,对模型数据换用有序Logit回归方法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包括核心解释变量及其他各个解释变量回归系数的显著性和方向基本与原模型所得结果一致,表明原模型的回归具备可信的稳健性。
首先,由表2模型1显示的回归结果可知,环境规制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当控制变量不变时,环境规制对居民幸福感有着直接作用,加强环境规制可使居民幸福感增强,这也验证了假设1。
其次,从居民微观个体特征来看,性别回归结果显著为负,说明相比女性,男性的幸福水平处于劣势,这可能是因为现代男性在工作晋升和家庭责任方面比女性面临更重的压力,激烈的竞争使他们幸福感较低。从年龄的系数来看,显著为正,但其二次项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当年龄增加到一定阶段时随着年龄的再增加幸福感反而会降低。当人们处于身强力壮之时,由于健康良好、事业、收入等预期良好,这一阶段其幸福感自然会有不断提升的过程;当到了一定年龄,如临近退休、事业或达顶峰或健康出现问题等,幸福感自然会趋于下降。工作和收入对幸福感影响显著为正,拥有工作并保持收入是生活的保障,对普通收入群体来说,收入水平越高其幸福感越强。同时,政治面貌和婚姻状况也会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就受教育年限来看,其系数表现显著为负,表明居民受教育年限越高反而越不幸福,但根据以往研究(黄嘉文,2013;胡宏兵等,2019)[15-16],一个人如果学历越高则感到越幸福,因为高学历可能带来较高的收入,生活水平得以提高,幸福感增加。出现这样结果,本文认为与当今中国经济的发展阶段有着重要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高收入带来的物质刺激对人们幸福感提升作用在明显下降,更多较高收入人群开始更关注精神和内心世界,针对此问题日后还有待探究。另外,个体特征中城乡分类显著为负。
最后,观察地区变量系数可知,人均GDP显著为负,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能完全地提高幸福感,越来越多的人可能在追求精神上的满足。地区失业率显著为正,即较高的失业率反而会提高居民幸福感,这一结果或许由于多年来中国各行各业的工作压力一直处于较高强度,特别是近年来政府管理工作在各方面的强化,以及企业竞争不断激烈,使得在正规行业就业的职工普遍感觉到工作压力格外沉重。
对健康的关注从来都是居民生活的重点,身体越健康,对幸福感的主观感受越高。居民健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居住状况[17]、收入状况[18]、环境状况[19]等,其中,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影响的研究最早是基于Grossman[20]提出的健康生产函数理论。随着环境污染加重,学术界也对此问题进行相关探究,大都得出一致结论,即环境污染与健康间存有负向效应。因此,环境规制除了会对居民幸福感有直接加强作用外,可能还会间接通过提升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幸福感。
根据表2,环境规制和居民健康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都显著为正,且健康状况的回归系数较大,由此可见,环境规制不仅直接作用于居民幸福感,还可以通过改善居民健康状况的方式进而间接地增强居民幸福感,假设2得以证实。
表2 环境规制对居民幸福感的机制分析
1.按不同收入层次划分
将被访问者收入按高低进行分组,将小于总样本收入均值的个体划分为较低收入群体,其余为较高收入群体。回归结果显示,低收入群体环境规制系数比高收入群体要高,说明对比高收入人群,环境规制更能有效地促进低收入群体幸福感不断提升。第一,从理论上讲,依照“比较优势”的分工理论,高收入群体一般学历较高,大部分从事智力和技术工作,且工作场所多在室内;而低收入群体正相反,一般会比高收入群体更接近外部环境,更能体会到环境现状,环境规制对其影响要比高收入群体影响要大。第二,高收入群体因为其自身的经济条件较好,住房和生活环境等都会避开那些环境较差的地域,因本身已享受到了环境的利益,所以环境规制对其影响没有低收入群体大;低收入群体因为经济条件约束,自身迁移能力差,因此会接受较差环境条件,带来幸福感损失。所以,增强环境规制更有益于低收入群体幸福感提高。
2.按社会地位层次划分
根据被访者认为自己在本地社会地位高低来划分群体进行检验,分类类别为1—5,数字越大,表明社会地位越高,将分类为1、2的群体认定为低地位,分类为4、5的群体认定为高地位,为了将分类为3的群体进行均分,采取居民受教育年限作为划分标准,将年限低于总样本均值的划分为低地位,其余为高地位。比较两个群体环境规制系数,都正向显著,且低地位系数高于高地位群体,说明相较于高地位群体,环境规制更能推动低地位群体幸福感提升。社会地位较高的群体因为自身条件优越,对于环境污染的规避能力较强;相反,地位较低的群体受束缚较强,需要在经济资本和环境健康间权衡利弊,大多数人会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而放弃选择较好的环境条件,因环境问题造成幸福感降低。由于较差环境会带来健康的威胁,健康的损害对幸福感也有很大折损,这也是环境不公平的现状。提高环境规制会给低地位群体带来很大程度上的福利效益,所以,加强环境规制更有利于增强低地位群体的居民幸福感。
3.按地区地理分布划分
本文按被访问者所处省份划分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从结果来看,环境规制并未显著改善中西部居民幸福感,甚至对中部的影响呈负向结果,但对东部产生了影响。导致这一结果的可能原因:一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环境问题的感知一定是基于相应经济发展水平上的精神需求层次问题,只有当物质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才会在精神需求上更多地体会到环境改善带来的心情舒畅。二是受特定地域环境影响甚或也具有一定历史适应原因。对西部地区来说,环境污染主要发生在工矿地区或工业集中的城市地区,对农村人口而言,环境问题的感知可能处于一个较弱层次。另外,他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还具有历史适应性,如西部地区每年春天刮起的沙尘,对长期生活在那里的人来说早已适应,并将此作为一种自然现象。从上述两个方面而言,我国东部和中西部地区有着巨大差异,东部工业化和城镇化已远远超越中西部地区,即使在东部沿海的一些农村,其水平也已很高。总之,在东部地区无论是人口还是经济,其集聚程度可谓国内最高,与之相伴的环境污染也较为严重,因而导致环境规制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上出现这一显著的地域差异。
由表2模型3回归结果可见,健康系数大于环境规制,这一结果是否意味着健康对幸福感的影响总是要比环境规制高?通常来看,如果环境规制较低,居民对环境状况的转变感知不高,身体健康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同理,如果环境规制力度够强,居民明显可以感受到周围环境的改变,那么环境规制对幸福感的影响是否要强于健康程度?即是否可能存在门槛效应。为了深入探究不同环境规制强度下环境规制与健康效应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将环境规制强度设定为该效应检验的门槛变量,并设定如下门槛方程进行检验:
其中,x为解释变量(包括Env和health),Env为门槛变量,q是要估计的门槛值,示性函数T(i)如果该式为真则取值为1,反之为0,X表示控制变量,其他变量含义同前。
门槛回归结果显示,该影响存在门槛效应,且门槛估计值为1.43%。在环境规制强度未达到1.43%以前,环境规制与健康影响居民幸福感的程度不相上下;而在环境规制强度超出1.43%后,居民幸福感对环境规制的依赖性增强,以门槛值为临界的环境规制与健康之间的替代效应会非常明显。即:当环境规制强度超出1.43%之后,其系数由之前的0.160上升到0.212,且远高于健康系数0.152,这表明此时环境规制会替代部分健康因素对幸福感提升发挥作用,相较于健康状况,环境规制的增强更能提高居民幸福感。
环境规制实施力度在于当地政府对本地环境治理的具体政策。由于各地区资源禀赋千差万别,所处经济发展阶段差异较大,长期形成的产业基础、结构差异等导致各地区环境污染状况不一,制定实施相应的环境规制措施、力度等也存在差异。根据2017年各地区环境规制指标计算,全国总体环境规制水平为1.15%,与所得门槛值还有一定空间,表明从全国来看,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幸福感应不断加强环境规制力度,不断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水平,促使其尽早进入门槛。分省区来看,大陆31个省区中仅有12个省区环境规制强度超过门槛值,其中东部地区仅2个,中部3个,西部7个。而延伸观察2015—2016年数据可以发现,尽管有个别省区在这一数据上有一定起伏,但这些省区环保投入占比仍然较高,总体呈现西高东低,且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恰好倒置。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长期形成的区域经济“西重东轻”基本格局,即西部地区是重要的冶金、化工基地,加之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重工业特别是重化工业主要分布在这里,治污成本高;东部地区工业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加工工业,污染治理成本相对较低,同时良好的生态环境使自然降污能力较强。二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过程中东西部地区之间进程的差异。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市化进程快,城市建设要早于西部;西部大规模城市建设是近十多年的事,且在环境治理投入占比较高。三是近多年环境污染治理政策及执行方面可能存在着“一刀切”的问题,环境治理应是一个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互协调、适应的过程,而不顾及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一刀切”的治理政策往往会“伤及弱者”,而且会扩大区域发展差距。同时,由于环境问题更是一个复杂的“外部性”难题,这对较为公平的环境政策设计提出了巨大挑战。
一是在控制了其他变量时,环境规制和居民幸福感间的关系显著为正,且滞后仍然成立,表明这一直接正向影响具有较长期效应。二是健康的好坏是影响居民幸福感受的重要因素,而增强环境规制可显著提升居民健康状况,因此,环境规制与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间接效应,加强环境规制可以提高居民幸福感。三是环境规制影响居民幸福感存在异质性。环境规制对于不同收入、社会地位、地区的群体影响程度不同,与高收入、高社会地位和位于中西部地区的居民相比,加强环境规制对低收入、低社会地位和东部地区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更大。四是环境规制和居民幸福感间有着显著的门槛效应,其门槛值为1.43%,即在环境规制力度超出1.43%后,环境规制将替代健康因素成为影响居民幸福感的最重要因素。而对应目前我国总体的环境规制力度均值,还有一定的政策空间。
第一,不断推进环境治理法治化、科学化和精准化,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将环境规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以绿色发展为引导,全面提升全社会环保意识,将环境保护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全民以及各行为主体环境保护的自觉性,把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推上新高地。
第二,围绕环境规制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两个基本属性,以提升国民幸福感为目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一是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系统治理、智慧治理。综合运用法治、经济、行政、科技和文化的手段,特别是要加强法治体系的建设,把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落到实处。二是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治理投入水平。环境质量的不断提高还是要依赖科技及投入水平提高。三是将环境保护转变为一项更具普遍意义的“全民关心的事业”,这对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促进环境公平化。负面环境后果在不同群体间的不平等分配导致利益、幸福感差异;促进环境公平化,有助于增强身处负面环境的居民幸福感。贯彻环境公平性是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旨和必要保障,应建立合理的环境权制度,使环境公平成为可能,人民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