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士榕,蒋兴海
(哈尔滨音乐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荀子是先秦时期的一位儒学大家,他主张“君子必辩”的观点,换言之,就是要对各家、各学派都进行总结性批评,来巩固自己学说的主导地位。总的来讲,荀子将儒家思想作为根本,同时取道、法、名、墨等百家之长处,进而建构属于自己的思想体系。作为先秦时期著名的思想家,他在《乐论》一文中,对于墨子主张的“非乐”思想予以重点批判,与此同时,对于他自己所主张的“乐”的思想进行系统性阐述。《乐论》作为荀子的代表作之一,是我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较早的集合,“在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等方面引起后人的高度重视”,正如冯友兰所言,“荀子的哲学,可以说是教养的哲学”。总而言之,在荀子的思想中,如何教育人性和改造人性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尤其是《乐论》对于乐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其极大地丰富了音乐教育思想,同时对于专业音乐院校音乐教育的有序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荀子在《乐论》中提出:“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鉴于此,专业音乐院校应高度重视音乐教育和人在本质层面的同一性,要站在人性的角度,坚持荀子的“乐者乐也”的音乐教育本质论,切实为学生提供较为丰富多元的音乐教育资源,构建以学生为核心的音乐教育体系,进而实现“智慧校园”的建设目标。
通过研读荀子的相关著述,我们可以发现,在荀子的思想体系里,所谓“性”是人生而就有的东西,所谓“伪”是指人后天经过创造或习得的东西。《荀子·正名》中指出,“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由此,音乐教育的功能和作用可见一斑。在种类繁多的艺术教育表现形式中,音乐是一种相对浅显易懂的,易于被学生接受的艺术形式。作为专业音乐院校,要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教化作用,引导青年向上向好发展,让荀子的“性伪合”音乐教育功能思想绽放光华。
我们都知道,“乐”作为一种独特文化,能给人带来感官的享受,也能较好地满足内心的欲望。但是,如果一个人过度沉溺某种感官享受,又不加以约束,就会放纵自己。在荀子看来,“乐也可以给人带来不良的后果,导致人心的颓废与道德的堕落”。对于当代的青年来说,这种观点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自控意识,不断完善自身人格。荀子的“以道制欲”作为音乐教育的方法论,对于专业音乐院校的音乐教育来讲具有重要价值,能够较好地维护音乐教育教学秩序,同时有助于任课教师正确引导青年学生。
荀子对于人的自觉努力表示充分认可。荀子表示:“礼乐之统,管乎人心”,所以,从理论层面来讲,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拥有理想人格。不管是个体学习践行礼乐之道,还是通过社会的礼乐实现教化,都可以充分调动个体意识。“音乐在人民的感情将萌未萌之际,对其进行鼓舞,在鼓舞中使其弃恶而向善,这是没有形迹的积极的教化,所以荀子说‘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礼乐所发挥的教化作用,要人民以自己的力量完善自己的人格,达到社会风俗的和谐。”然而,荀子作为春秋时期颇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他所提倡的“乐者乐也”音乐教育的本质论、“性伪合”音乐教育功能论、“以道制欲”音乐教育方法论等相关理论,在当前的形势下,运用到专业音乐院校音乐教育实践中的效果尚不明显。结合专业音乐院校音乐教育实际,笔者认为,其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依据荀子“乐者乐也”音乐教育本质论,应进一步强化“美善相乐”观念。专业音乐院校作为专业音乐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应进一步强化“美善相乐”观念,充分发挥育人功能,如建设“立志修礼的人格建设工程;修身调气的健康建设工程;移风易俗的改造工程”。音乐教育的作用是多元化的,不仅体现在可以提升学生的精神文明素养,同时也体现在可以增强学生的健康心理素质。专业音乐院校借助音乐艺术的教育教学实践,培养学生执着追求高雅艺术的志趣,陶冶学生的情操,提升学生的文化艺术水平,完善学生人格,实现美育目标。音乐教育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其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所谓“美善相乐”指的就是美善结合,相得益彰。这也是美学的最高境界。“美善相乐”思想,是“乐者乐也”音乐教育本质论的表现,专业音乐院校如果做到“美善相乐”,就能更好地培养高质量高水平的音乐艺术人才。鉴于此,专业音乐院校不仅要使学生具备音乐理论知识和音乐表演能力,同时更应该帮助学生达到“美善相乐”的境界。
根据荀子“性伪合”的音乐教育功能论,专业音乐院校为了更好地开展音乐教育教学与实践,应进一步加强音乐教育专业内涵建设。专业音乐院校应将音乐教育专业发展成重点专业,重点推进,并将其打造成院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亮点。要通过音乐教育专业的内涵建设,更好地推动专业音乐院校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专业音乐院校在实现音乐教育专业内涵建设的过程中,应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模式,合理设立人才培养方向,努力培养“品德优良、专业优秀、气质优雅”的“三优人才”,积极打造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培养链。笔者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一部分专业音乐院校的毕业生难以胜任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归根结底是因为专业音乐院校音乐教育存在弊端和不足。专业音乐院校在培养专业型音乐艺术人才时更多采用单一的传授方式,而对于学生音乐艺术气质的培养有所忽略。音乐教育,究其实质,并非专门培养音乐大家的教育,而是对人的教育。它将德智体美等多种教育融合在一起,对人进行全方位综合教育,提升人的综合素养。音乐教育有助于培养人的想象能力、创造能力、思维能力,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由此可以看出,音乐教育对于人的教育远远大于音乐本身的教育。鉴于此,专业音乐院校应进一步加强音乐教育专业内涵建设,充分发挥“性伪合”的音乐教育功能,注重学生潜质的培养,同时注重对于学生后天的引导,充分利用好音乐教育专业这个平台,更好地培养学生。
依照荀子“以道制欲”音乐教育方法论,学生应进一步提升自我控制能力,自觉对音乐不正当商业化趋势予以抵制。我们都知道,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价值变得更加多元化,因此音乐的形式也变得越来越丰富多样,学生在校园内接触的音乐种类也越来越多。在音乐商业化日渐明显的背景下,学院教师应当予以学生正确的引导和规范。尽管学生注重音乐唱法的创新,但是真实情感的流露还是捉襟见肘。学生的音乐演唱追求形式创新,而忽视了内容,因此就出现了音乐无病呻吟的情况,这对于专业音乐院校来讲产生了不利的影响。鉴于此,专业音乐院校应进一步梳理音乐教育和学生教育二者之间的关系,注重音乐的教育作用。音乐教育不仅能够增进学生的智慧,也能够陶冶学生的情操,进而促进学生全面而自由地发展。专业音乐院校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要坚持“以道制欲”音乐教育方法论,切实提升学生的自控能力,清醒地杜绝音乐的不正当的商业化趋势。
总而言之,专业音乐院校在开展音乐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合理地借鉴荀子的“乐者乐也”音乐教育本质论、“性伪合”的音乐教育功能论、“以道制欲”音乐教育方法论,进一步强化“美善相乐”观念,加强音乐教育专业内涵建设,提高学生的自控能力和自觉抵制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实现专业音乐院校音乐教育目标,更好地培养音乐艺术类高水平人才。
①李润生.荀子〈乐论〉研究50 年(1958—2008)[J].中国音乐学,2010,(01):85-89.
②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172.
③④田姗.荀子“乐论”对职业技术院校音乐教育的启示[J].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11,1(03):79-83.
⑤邹然.中国文学批评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43.
⑥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4.
⑦陈望衡.中国美学史[M].人民出版社,20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