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
(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 200444)
2020年对我国乃至世界都是不平凡的一年,一场疫情席卷全国,给经济社会发展等带来一定的冲击与挑战。在新冠疫情影响下,虽然我国农业、制造业、旅游业等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但数字经济得到了强有力的发展。数字经济在新冠疫情期间的运作方式不仅表现在患者诊疗、疫情地图、人群追踪等抗疫方面,还在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生产等方面具有一定的重要作用。比如,疫情期间的在线学习、在线办公、网络直播、线上购物等,都成为应对疫情危机的重要方法,也刺激着我国 5G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的不断发展。
夏杰长等(2021)研究指出,数字经济规模能显著促进创新投入,从而提高创新产出能力。姚维瀚、姚战琪(2021),李英杰、韩平(2021)也指出,数字经济发展能通过促进地区创新最终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任保平(2020),王晓红、李雅欣(2021)也指出,数字经济通过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发展和数字普惠金融三个维度显著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由此可以发现,数字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基于此,本文对后疫情时代背景下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系统研究,分析其目前发展进程中的机遇与存在的挑战和问题,更好地推动数字经济的良性发展。
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数字经济在技术创新、科技进步等影响因素的作用下,发展规模总体上不断增大,呈现了从小到大、从发展不稳定到规范化发展的过程。由图1可以看出,在2008年经济危机之前,受到全球金融风险的影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规模相对较小,占GDP的比重不是很高,处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随着科技创新趋势的不断增强,数字经济规模也在不断扩大,2011年与2008年相比,其产值增加至9.5万亿元,占GDP的比重由15.2%上升至20.3%。2016年,数字经济规模和比重也在不断上升,并实现双突破,其中规模突破20万亿元、比重突破30%。随着技术创新对我国数字经济的作用不断增强,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认可,数字经济的发展状况在此机遇下得以快速发展,发展规模在2018年达到了30万亿元以上,并且在之后的2019年和2020年,数字经济的总体规模还是呈一个继续增长的态势,所占比重也不断上升。
图1 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与比重
在2008年经济危机之前,由于技术创新水平低下等问题,我国大多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数字技术的运用存在一定的欠缺,产业数字化发展相对较慢。由图2可以发现,2005年我国数字经济刚刚起步时,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各占一半的构成比例组成,之后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并与其他产业不断融合,产业数字化在该比例的作用不断凸显。与此同时,其数字产业化的作用不断弱化,最明显的现象就是其所占比重不断下降,在2019年所占比重跌出20%,反而产业数字化占比高达80.2%。这种变化趋势恰恰反映了随着经济、技术创新等的不断发展,产业数字化的比重越来越高,正不断优化数字经济的内部结构。
图2 中国数字经济内部组成部分比重
对于数字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对数字经济的发展指出,要不断加快促进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双向推进,带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相互深入交融,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同时,为了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在其他阶段我国政府实施了关于助推数字经济发展的积极政策,例如早期政府实施的“先试水、后监管”的宽容政策,使得很多数字企业在积极政策的刺激下不断扩大规模,为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与欧盟、美国相比,我国在互联网群体上数额较大,目前互联网群体早已超过9亿人,远超欧盟与美国,且互联网的普及率也达到64.5%以上。受新冠疫情影响,虽然我国经济社会和产业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医疗供给紧张、人员就医困难等问题,社会性问题不断凸显,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线上诊疗的发展,疫情期间在线诊疗App使用人数的快速增长足以证明此观点。此外,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许多学生和上班族无法继续线下上学办公,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在线办公、网课学习教育的不断发展,也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数字经济领域发展过程中,我国不断凸显一大批出色的、具有引领作用的企业标杆,这些企业在抗击新冠疫情的过程中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此次疫情中,根据防疫需要,我国数字企业纷纷研发创新疫情防控所需相关产品,与世界其他数字企业相比处于领先地位,不断彰显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受新冠疫情影响,原有线下工厂的工人人数不断减少,对智能化无人生产的需求不断增大,推进我国数字企业不断向智能工厂方向转型。我国数字经济在这些强有力的数字企业的带领下,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受行业利润水平、规模化程度的影响,三次产业的数字化转型速率呈现较大差异,第三产业明显高于第二产业、第二产业高于第一产业,发展规模具有较大的差异。除此之外,在同一产业内,数字化水平也差异较大,比如在服务业内部,我国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水平要高于生活性服务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一般资本密集型企业要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数字化水平高,重化工业的企业数字化水平高于轻工业。进一步说明了我国目前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产业间差异化较大的问题。
与传统行业类似,数字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呈现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成为我国“数字鸿沟”的一个重要体现,也制约着经济的发展。除此之外,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呈现由东部向西部逐渐递减的状态,与GDP的发展态势几乎相同,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也恰恰说明了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密切。根据胡焕庸线对我国数字经济进行划分,在数字经济指数加总得分项中,东南地区为887.7分,在全国省份的占比高达89.5%,而与之对应的西北地区情况并不乐观,加总得分仅为104.4分,相当于东南地区指数加总得分的11.8%,在全国省份占比也仅为10.5%,进一步表明了东南沿海是我国数字贸易发展势头良好的主要集中区,而中西部与之差距甚大。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企业虽然在快速发展,但将其置于国际领域,与世界上的数字企业相比,我国数字企业的弱项还很大,国际化程度和竞争能力还不强,并且呈现国际市场份额小等现象。一方面,由于国内外市场环境、竞争模式的差异,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方式差异很大,适应国内市场的企业经营方式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无法适应国际化要求。另一方面,我国数字企业缺乏国际化经验,很多企业国际化运营的原动力不强,只可局限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中,不会选择具有一定风险性的国际市场。
在技术创新的不断驱动下,我国数字经济得以稳步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不难发现,我国在核心技术与基础研究方面存在一定的短板,许多关键性数字技术仍然依靠西方国家,数字创新能力远远落后于发达经济体,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仍未从根本上改变。这就意味着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卡脖子”问题仍然存在,技术创新水平、高质量发展程度、生产力水平等还有一定的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提高。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虽然是人口大国,在劳动力方面占据一定的优势,但对于数字经济创新人才而言,我国的挑战和弱项十分明显,并且对该领域的创新人才、高端研发技术人才等还不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的需求,很大程度上受其培养周期长等问题的困扰。目前,我国很多高校虽开设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专业,但相对而言,起步较晚,并且培养一个合格的数据工程师周期较长,使得我国数字人才的培养速度明显低于数字技术发展与应用的速度,导致了数字经济领域人才供给不足。
近年来,数字经济的日益发展已成为各国在国际竞争中争夺话语权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虽国际地位和话语权有所提高,并提交关于数字贸易的相关议案,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数字经济起步较晚,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在关于数字贸易等相关法律建设方面相对滞后,使得我国提出的贸易交易标准与其他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在交易过程中很大程度上是被动适应别国完善的贸易准则,也就使得我国在数字贸易中的国际话语权不断降低,无法得到大家的认可与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