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设计审美研究

2022-09-09 10:42王永东杨先艺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创意与设计 2022年4期
关键词:艺术设计美学主体

文/王永东,杨先艺(武汉理工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

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设计作为当代艺术设计与前沿科技相互渗透的产物,关于其艺术设计审美的研究必然是跨学科、多领域的交叉性研究。关于方法类问题的研究一向与研究者的立场和观点密不可分,首先应该厘清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设计与美学结合的逻辑起点和理论结构,在同一维度中找寻科学方法、设计方法与审美活动在审美认知过程中的契合点[1]。这种“契合”就是苏联艺术理论家苏霍金在其著作《艺术与科学》中所提到的艺术与科学的“相含性”[2]。因此,关于人工智能时代艺术设计审美维度的研究必须从艺术设计、科学技术以及美学的多重视角展开,并从艺术设计实践与审美感知结合的层面,弄清技术化语境下人工智能艺术设计的审美问题。结合当下人工智能与艺术设计结合的最新成果对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设计审美的发展与走向进行深度的探索与讨论。

纵观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每一次革命性的技术突破背后迎来的必定是一次次大的时代跨步。从原始社会向农业社会过渡的过程中作为工具的火和石器的应用,到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中期掀起的通过水力和蒸汽机实现的工业机械化时代,再到19世纪后半期至20世纪后半期的电力广泛应用和基于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的生产电力自动化时代,一直到今天大数据、互联网、数字化席卷的人工智能时代。无一不是人类社会在技术驱动下的一次次大的变革。而设计作为人类通过主观意识创造性地改变世界的社会性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着物质、功利和社会等一系列的属性。在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学技术的冲击下,设计从构思、创造、生产、流通、消费、评价的各个环节,势必会因为技术化的过渡融入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3]。本文将从形而上和形而下之维度分别讨论人工智能时代艺术设计审美在价值、心理、技术、形式和艺术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的新设计美学。

一、新设计美学之方法论溯源

美国学者托马斯·门罗1956年在《走向科学的美学》中主张美学应走向实证化、经验化,根据美学研究的不同对象,建立审美形态学、审美心理学和审美价值学3个分支学科,他把审美形态学限定为研究能够激起主体感觉、经验的文艺作品的形式和结构[4]。托马斯·门罗的这种审美视角更加趋向于一种哲学美学和艺术美学的维度,就艺术设计领域而言,托马斯·门罗的审美理论未能触及设计本身的美,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设计本身的美学修辞和审美形态。尽管如此,托马斯·门罗的美学思想也为艺术设计审美在形而上的美学之根本层面建立了深厚的理论基础。1995年徐恒醇主编的《实用技术美学:产品审美设计》一书侧向于从设计本身出发,从设计的功利属性角度研究作为产品的设计的审美,该书中将艺术设计的审美形态分为技术美、形式美和艺术美3个层次(见图1)。主要从形而下之维度分析艺术设计审美中的“技”与“器”的思想,其内容涵盖设计功能、形式、技术和艺术等多个方面的审美[5]。但其却遗漏了技术科学对艺术设计审美的重要作用,以及艺术设计审美本身作为美学分支的哲学基础。这就使得艺术设计的审美从理论上就忽略了新兴科学技术对人类认知和意识形态的塑造作用,使得艺术设计的审美流于设计作为客观具象的表面存在,未能准确意识到艺术技术化发展过程中,作为审美主体的人的心理、感知和认知的方式变化,尤其是忽略了进入21世纪以来,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科学技术对审美主体智能、感知、体验等审美方式的革新。笔者综合托马斯·门罗的美学思想和徐恒醇的实用技术美学,分别从审美发生的主客体视角对人工智能时代艺术设计在技术、形式、艺术、审美心理和审美价值等维度进行审美分析。

图1 新设计美学之理论架构

二、主体视域下美感产生的心理与价值之维

设计美学作为美学研究的重要分支,其有关审美主体和主体性问题的研究整体上归属于主体性哲学的范畴。因此,审美主体视域下的审美心理与价值问题的研究深受主体性哲学的影响。自从西方现代哲学大师勒内·笛卡尔 (RenéDescartes)提出“二元对立”的“二元论”哲学思想以来,美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就被定义为主体的判断和对象之间的关系,其审美活动的实现被认为是主体对客体的征服。在这种情况下,理性主义哲学对美学审美的影响使得艺术设计审美过程中有关感性的经验与认识完全被搁置,艺术美学的审美完全通过“审美静观”的方式实现,审美主体对客体采取一种忘却自我、全神贯注的欣赏方式,这完全忽略了审美过程中有关主体的感性经验。在人工智能时代,由于技术的飞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倒逼着人类开始对自身进行重新认识,人类开始思考艺术设计审美过程中感性经验的意义与价值。 “人之为人”的观念在新兴科学技术不断颠覆人类主体性的过程中愈发引人深思。在这种情况下,人类对科技化不断渗入的艺术设计怀有一种什么样的审美心理,这将是本文研究的重要内容。笔者从人工智能时代的技术化浪潮对人类作为艺术设计审美主体的概念和美感产生的心理、价值等内容展开研究。

2.1 艺术设计审美主体身份的定义与重塑

近代以来,随着“二元对立”的哲学思维被破除,古典美学长期以来在理性主义哲学思想下奠定的“静观”的审美方式也逐渐被打破。人工智能时代以来,非生物智能技术的发展让人类重新思考自身的“主体性”地位,传统艺术设计审美中,审美“静观”所形成的“单向度”的审美关系逐渐发展为一种双向交互的审美关系。艺术设计美学和审美所关注的问题开始从“主体性”转变为“交互主体性”的范畴。其实早在上个世纪初,西方现象学哲学大师胡塞尔在涉及有关认识论和先验论哲学理论时首次使用了“交互主体性”的概念(见图2),他认为交互主体性存在于主体之间,将客观的世界先验作为可能的共同性[6]。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主体性哲学的主要内涵,并将艺术设计美学的审美关系建立在一种“主体间”存在基础上。根据胡塞尔提出的“交互主体性”的现象学哲学,艺术设计的审美关系应该存在于审美主体与对象主体之间,传统艺术设计审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由单向度的被动模式转变为双向度的互动模式。法国哲学家杜夫海纳在继承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现象学哲学的基础上进而提出了“准主体”的概念,这对西方主体性哲学的进一步推动也使得传统美学的审美关系发展为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之间的对话与交往。这一转变使得艺术设计的美学与审美带有明显的哲学本体论的含义。艺术设计审美活动中对象主体的确立重塑了艺术设计审美中有关“主体”的身份与定义[7]。

图2 胡塞尔的审美交互主体性示意图

人类的主体性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无论是生物意义上主体性,还是美学上作为审美主体的主体性,都是一个动态的进化过程。早在中世纪之前,人类匍匐于神灵脚下,神便是统治万物的主体,这一状态一直持续到文艺复兴时期。此后,达芬奇以完美的“维特鲁威人”的形象,开启了人文主义的崛起之路。随着人类对技术的发明与应用,人类以绝对的智慧优势获得了自然间的主体性。但是,随着人工智能等非生物智能的发展,人类对自身主体性地位开始怀疑,对未知的主体性发展开始变得恐惧与抗拒。日本机器人专家森昌弘有一个“恐怖谷”理论 (见图3),这个理论指出人类对于动态和静态的非人类实体感觉随着后者拟人程度的变化而呈现出相应的变化,在相关的静态和动态实体表现得“不够拟人”时,其拟人程度越高,该实体的类人特征就会越显眼并且越容易辨认,人类对其就会产生越多的“好感”。反之,当相关的静态和动态实体表现得“足够拟人”时,其拟人程度的增加反而会引起人类对其的负面情感和不适。例如机器人的设计经历了早期的工业机器人,发展至后来的人型机器人。时至今日,随着人工智能深度算法、自然语言处理和情感模拟等技术的发展,智能机器人的拟人程度表现得过于拟人,从而让人类在反思自身主体身份与地位的同时弱化了对智能机器人的好感,甚至表现出一种反感与不适的情绪。

图3 森昌弘的“恐怖谷”理论

显然,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设计正在无限逼近“恐怖谷”理论的临界点,在这个过程中,人类作为艺术设计审美主体,在很大程度上会将自身存在的价值与心理和艺术设计所呈现的价值联系在一起。这使得人类对艺术设计在审美上带有一定的怀疑与抗拒。例如人类本能地拒绝给机器人完全仿生的形象,无论是家政机器人(见图4)还是工业机器人 (见图5),往往都以机械化部件的形式出现,这些机器人形象设计的审美源于人类对自身主体性身份怀疑与不自信。

图4 家政机器人

图5 工业机器人

2.2 艺术设计审美主体概念的模糊与泛化

在传统美学中,普遍认为审美主体是审美关系的构成要素。通常指的是认识、欣赏、评判审美对象和创造美的社会的人。在人工智能时代,随着技术化的演进,构成传统审美主体的创作者、欣赏者、表演者和评论者的身份受到非生物智性因素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种是以技术媒介的形式参与到艺术设计的审美活动中。另外一种则是以机械化有机体的形式实现对艺术设计的认识、欣赏、评判和创造。无论是哪一种形式,艺术设计审美主体的概念较之以往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

非生物的智性因素以技术媒介身份参与到艺术设计审美的活动中,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人类作为艺术设计审美主体的“主体性”地位。随着技术化趋势的不断推进,技术与设计在更多的场域得以契合。以全息投影、虚拟现实、模式识别等为代表的新技术与设计的联姻,使得传统艺术设计的审美和交互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具体表现为审美者在艺术设计审美和交互过程中的感知方式变得丰富,实现了多通道融合的感知和交互方式。但是这也在侧面反映出人作为审美主体对主观性思维和意识形态发挥的选择性变少了,人类更多的是在审美活动中扮演着一种“适配”的角色。智能语音交互、模式识别、智能机器人等交互方式都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人工智能艺术设计审美交互的双向主体性基础[8]。人类在与设计进行输入、输出、反馈的过程中,设计本身通过其非生物的智性因素,选择、处理相关语料库语言,与人类实现无障碍沟通。这种沟通不再是设计师将设计的观念、内容进行单向传递的过程,更不是受众通过主观思维和审美经验单向接受的过程。而是设计本身和受众互为主体,共同完成审美过程中观念和情感的自然交往。相比传统的“只读艺术”形式,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设计更像是依附于高技术手段的“可读写艺术”[9]。

当科学技术以机械化有机体的形式实现对艺术设计的认识、欣赏、评判和创造,就意味着人类主体性地位的丧失,非生物主体的完全确立。届时新的审美主体将会诞生,非生物智能体以新的审美主体的身份参与到艺术设计的认识、欣赏、评判和创造过程中,甚至是完全主宰艺术设计的整个过程。人类作为第二审美主体,应该如何去审视这些完全由非生物智能体完成的设计。当下人类在评价一个由机器人完成的作品时,总是习惯性用“呆板”“没有灵气”“忽略人性”等一系列人类以自身为主体评价设计的词汇。随着人类主体性地位的完全消亡,人类最终也会被非生物智能体所同化,就像电影中那样变成机器的“附庸”[10]。

三、客体视域下美感呈现的技术与形式之维

在前文中笔者主要从审美主体的视角论述了主体对美的感知和认知,接下来笔者将主要从客体(艺术设计本身)的角度分析人工智能时代如何进行艺术设计审美的呈现与产生。设计美学作为美学研究的重要分支,其理论基础和研究范式势必属于美学研究的范畴。除了在形而上之角度对设计的人文、观念、思想等进行抽象的分析和阐释之外,从形而下之维度对设计的技术、形式研究同样是必不可少的。设计技术方面,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不断朝着智能化、多样化的方向迈进,人类活动对于技术化的依赖愈发明显,设计作为人类重要的创造性活动也不例外。设计形式方面,随着设计与技术的不断融合,设计与技术的融合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对传统艺术设计的形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笔者主要从艺术设计审美客体存在样态与交互的形式虚拟性和艺术设计审美客体美感发生与呈现的技术依赖性两个视角,来论述人工智能时代客体视域下美感呈现的技术与形式。

3.1 艺术设计审美客体存在样态与交互的形式虚拟性

首先是艺术设计内容的虚拟性,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设计除了运用技术化手段对设计过程、形式进行重构之外,由于计算机技术对人类感知通道的拓展,使得受众对设计在感官体验方面的认识有了新的看法。传统设计在审美和实用方面的功能被延伸。无论是对传统艺术设计的科技化介入,还是以人工智能为技术导向的全新艺术设计形式,其本质都是将人类审美的视觉、听觉、触觉等艺术设计感知通道通过计算机数据的形式进行编码、重组、可视化。以智能硬件设备为载体,进行艺术设计的传递、接受和呈现[11]。

其次是艺术设计表现形式的虚拟性。早在20世纪初期,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瓦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就敏锐地洞察到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艺术设计美学的影响,他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一书中重点考察了从照相、电影的出现,深刻改变了艺术设计的表现形式,也改变了人们对艺术的感知方式。本雅明认为照相技术代替平版印刷,使得传统艺术设计中“手”的功能被转移到镜头中的眼睛。到了人工智能时代,数字化虚拟技术将照相和平版印刷下的视觉图像转变为非物质化的图像,传统艺术设计中物质材料所表现的想象性现实被数字化质感的影像所代替。艺术设计形象或艺术情景通常是由声音、光和影等视、听元素构成,是一种“看得见,摸不着”的艺术形象[12]。传统艺术设计审美中的二维图像被声、光、电技术营造的拟像环境所代替,艺术设计的审美更加注重对物理真实的刻画,对感官真实的模拟。

最后是艺术设计存在的虚拟性,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艺术设计的存在形式由以往的三维空间转为虚拟的赛博空间。例如线上展出的各类艺术设计作品展,通过互联网进入观众的视线。各类销售网站将艺术设计产品以虚拟数字化的形式呈现在虚拟平台之上,供消费者进行审美和消费选择。此外,像各类服装店和鞋店推出的“一键换装”功能(见图6),运用虚拟现实等技术将设计以光影效果的形式,从虚拟赛博空间呈现于立体空间之中,满足消费者视觉上的审美。这种虚拟存在的设计虽然未能真正满足用户对产品功能的需求,但在很大程度上却增加了用户审美上的多维层次感。

图6 AR虚拟试衣间

3.2 艺术设计审美客体美感发生与呈现的技术依赖性

技艺同源的观念根源于当代技术哲学对人的基本理解。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设计对于技术手段的依赖性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与此同时,从艺术设计审美价值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时代艺术设计审美的技术依赖性还表现为技术哲学作为形而上的思想观念在艺术设计与审美中的融入。这主要表现为随着智能化技术对人类生活和自身存在的影响,让人类对人工智能产生技术意义上的反思与恐惧。一方面,人类追求自然主义立场,反对自然的技术化与人工化是人工智能时代美学发展重要方向。人类在依赖技术进行社会生产和艺术实践的同时,担心技术会破坏自然生态、腐蚀人的心灵、污染道德风尚,从而贬低和排斥技术。另一方面,人类担心人工智能代替人类智能,破坏人类智能的进化,颠覆自然人类的存在,削弱人类主体性地位。此外,人类无法接受技术革新对人类既有生活习惯的冲击而对人工智能产生排斥和恐惧的心理,以及非生物智能的发展导致人类对“泛主体”语境下的安全考量和伦理忧思等都是技术性的观念对艺术设计审美的影响,这也从技术哲学的角度构成了人工智能时代艺术设计审美的价值核心。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作为设计师还是消费者的人类,对于艺术设计的审美选择将无法避开“智能”和“反智能”等议题。图7是一款“反智能”手机,其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戒掉手机”“远离智能”,这种“反智能”的审美源于对人类技术化趋势的恐惧与逆反。

图7 “反智能”手机john's phone

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中, “智能化”的技术因素渗入设计诞生的各个环节。从早期的设计构思对“智能化”议题的引入,到智能计算机辅助设计与绘图,再到智慧工厂(见图8)和智能工业机器人,甚至到最后设计审美阶段智能感知设备的引入,都会有对技术的依赖性。由此可见,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设计对于技术性的依赖贯穿于创意构思、设计、生产、呈现、传播和接受的整个过程[13]。在这个过程中,艺术设计的审美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智能化”的技术因素为导向的。例如在设计过程中,产品的形象可能会跟车间工业机器人设计的最优化选择有直接的关系,整体服从于智能机器人批量化处理的最优选择。产品在设计之初就会考虑在设计的智能化流通和运输过程中,设计形象与智能化运输设备的“适配”关系。

图8 智慧工厂

四、主客体关系视域下审美发生的感知与体验之维

在审美心理学中,人们习惯于将人类的审美感觉和审美知觉放在一起研究,称之为审美感知。因此,研究艺术设计的审美感知,将始终无法绕开艺术设计美学发生的感知与体验之维度,这是审美感知的基本心理形式。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设计审美以技术化手段突破了艺术设计审美在传统感知二维层面的单感知印象,打破了传统艺术设计的时空观念。实现了艺术设计内容的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化审美与呈现,对于设计师设计理念和美学诉求的完全表达和呈现创造了新的可能。

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设计凭借计算机、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将传统艺术设计中抽象的美学数字化、具体化。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和设备,在艺术设计和人类感知器官之间建立起审美沟通的桥梁。在人工智能时代,人类与艺术设计之间的审美感知的刻画通常是通过人工智能系统对人类感知、记忆和思维能力,以及学习、自适应及自主的行为能力等模拟,使得设计具有在特定环境中记忆、学习、判断和推理的动态感知能力[14]。具体表现为智能机器对人类视觉、听觉和触觉的多通道学习,在设计中建立起对图像、声音和触感的感应、反馈与识别功能。以人类最为熟悉的认知通道构建艺术设计的审美形式。智能计算机通过对图像进行处理、分析和理解,以识别各种不同模式的目标和对象[15]。以智能计算机为创作主体实现对艺术设计的独立审美,或以智能计算机感知技术辅助设计师实现对艺术设计审美的创作与感知。此外,智能计算机还通过对动作、触觉、语言指令的记忆、识别与捕捉,实现设计中产品与受众的多通道交互与审美(见图9)。例如通过对响尾蛇的认知机理进行深入研究,发现其热眼和光眼可以获取草丛中要猎取对象的不同特征信息,响尾蛇的大脑顶盖对来自两类眼睛的信息进行融合,最后判定是否为可捕捉的目标。通过对这一生物智能的认知与学习,研制出“响尾蛇导弹”,这种空对空导弹,能够探测来自目标的红外辐射,从而紧紧盯住目标不放,直到把目标摧毁 (见图10,11)。

图9 体感交互的审美原理示意

图10 响尾蛇

图11 响尾蛇导弹

多通道感知信息对用户审美体验的重构是人工智能时代艺术设计审美的另一重要特征(见图12)。审美体验是指充分调动创作审美主体的情感、想象、联想等心理因素,结合创作主体对特定的审美对象进行审视、体味与理解,形成设计创作的基础和前提[16]。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设计通过多通道感知方式的融合应用,给审美主体以沉浸式的审美体验,突破了传统艺术设计审美过程中的单感知模式以及视觉二维性的壁垒。通过智能计算机的模式识别、语音识别和动作捕捉等一系列技术,使得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实现以语言、手势、触觉、嗅觉和身体动作的直接交互与反馈[17]。艺术设计以立体环境、动画、环境音响、环境光效、气味等感知元素,实现审美主体关于愉悦、想象、领悟、发现、探索和成就感等审美体验的获取(见图13)。

图12 多通道审美感知模式

图13 多通道审美感知的构建方式

五、结 语

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设计审美既是人工智能等技术化要素对传统艺术设计形式的更新与丰富,是对艺术设计在技术、形式和艺术等方面的价值评判。同时也是人类作为艺术设计创作主体和审美主体,在科技化的浪潮中对艺术设计活动在主客体之维的价值认知。这种认知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人类作为审美主体在设计创作和审美活动中心理感知和生理体验,另一层面是人类作为生物智能体和人工智能等非生物智能在价值、伦理和观念领域的冲突、碰撞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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