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规范化建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2022-08-24 03:30李志文刘烨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江西农业 2022年15期
关键词:执法人员大队行政

文/李志文 刘烨(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四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位列其中,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是全省三个获评者之一。

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业农村的各项政策方针,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制假贩假行为,严惩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同时强化队伍建设,狠抓执法能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队伍建设

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安福县农业农村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队伍建设、保障措施、规范执法和强化执法成效等方面狠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健全执法机构。按照县委编办批文安编发[2019]32 号关于印发《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安编发[2021]25 号《中共安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农业农村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要求,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明确为安福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定编26 人,现有在编人员23 人。

明确执法职能。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农业农村局赋予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主要承担辖区内种子、化肥、农药、植物检疫、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粮食经营、兽医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生猪屠宰、生鲜乳收购、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以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及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农业执法依据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职责、范围》《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车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农业执法人员公示栏已悬挂于办公场所走廊。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以罚代管,明确目标,分解责任,细化任务,强化落实,执法公正,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和乱罚款,树立清正廉洁的队伍形象。

规范执法程序。执法人员严格履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查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裁量合理,执法案卷制作规范,做到不徇私情,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业务学习。为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增强执法水平,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周一组织执法人员集中讨论学习涉农法律法规及举行案件分析会,邀请驻局纪检组领导给执法人员上课,学习党风廉政知识,贯彻省市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开展的业务培训,强化专业知识,提高执法能力。

狠抓能力提升

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始终秉承“执法为民、服务三农”执法理念,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通过规范化建设补齐短板、规范办公场所建设和加强执法装备配置,严格执法程序,创新执法理念,优化服务意识,围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定点屠宰稽查、植物检疫、农资打假、渔政管理等各类执法行动,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全面规范农资市场监管,及时有效查处农业行政违法行为。近三年来,共查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60 余起。

近年来,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聚焦主要任务,狠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助推全县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设施装备,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会议室(具有问询、调解功能)、听证室等,配备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服和相应的电脑、电话、打印机、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装备,确保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持续稳定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近三年来,办理各类涉农案件51 起,其中查处农资打假违法案件24 起、动物屠宰(防疫)违法案件9 起、农产品违法案件3 起、渔政违法案件13 起、植物检疫违法案件2 起。受理农民投诉10 余起、网络信访9 起,承办人大、政府转交事项5 件;查办的多个案件先后被评为市、县优秀案卷,在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中,选派代表获得全省第四名、集体三等奖的优异成绩,2022 年,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单位(第四批)。

安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以获此国字号荣誉为新起点,增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本领,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法律和程序意识,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全力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公众法治意识,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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