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区委编办
聊城市东昌府区将职能运行监管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切入点,不断优化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多维监管,以高质量的监管工作推动各部门高效履职。
印发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办法(试行)和监管评估工作方案,指导区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职能运行监管评估科学化、规范化开展。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明确监管范围。明确机构编制部门作为监管主体,负责全区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的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研究评价、结果运用等。将区委工作部门、区政府工作部门、区群团机关等部门全部纳入职能运行监管范围。将部门履职情况按照相关标准归类为重点工作落实成效指标、主要职责履行成效指标、流程再造成效指标三类,由监管主体根据评估情况和指标规则评分赋值。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多元评估。聚焦中心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查看部门(单位)落实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区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工作成效。聚焦部门主责主业,查看各部门对“三定”规定中的主要职责的履行情况。聚焦内部机构职能配置,评估各部门内设科室之间运转机制是否流畅、协作配合是否到位、工作边界是否明晰。聚焦外部协作机制,重点评估各部门牵头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是否正常运转,牵头部门是否发挥作用,议事协调机构具体运作以及是否按照要求调整和撤销的情况。
三是完善评估流程,健全监管路径。以工作目标为评估“核心点”,贯穿职能运行监管的全过程,形成“安排部署—指标审定—日常监管—年终评定—情况反馈”闭环监管机制。在每年年初,被评估部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向区委编办提报年度工作目标,并列明内设科室对应的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和完成时限。被评估部门提报的工作目标按照程序研究审定后,纳入履职评估的指标范围。对区直各部门日常工作按时进行调度,了解日常运作情况。年底,由编办组成工作小组对区直单位进行评估,按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审核履职成效。
将“三张清单”运用作为开展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编好清单、管好清单、用好清单,不断完善清单体系,真正将职责履行抓实抓细。
一是聚焦职责定位,完善职责任务清单。以“三定”规定为主要依据,对部门职责进行颗粒化拆分,指导部门科学定岗定责。将部门主要职责分解到各个内设科室,细化内设机构岗位职责,分解工作任务,编制工作流程图,形成工作规范。在履职评估过程中依据职责任务清单的责任划分,检查内设机构的履职成效,确保“事事有人干、件件有着落”。
二是聚焦边界清晰,用好职责边界清单。将26个区政府工作部门、7个在区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政府机构、3个市直属管理部门纳入职责边界清单编制范围。对由两个以上部门承担、职责交叉需要明确边界事项的,明确职责分工,界定主办、协办责任,避免职责交叉、推诿扯皮。针对行政审批、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重要领域,共梳理职责边界事项80项。
三是聚焦权责一致,优化权责清单。按照权责法定要求,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明确清单事项的名称、编码、类型、条款、设定和行使的依据等内容。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发展形势的变化,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多维监管,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综合评判”的原则,对部门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评估,提升职能运行监管水平。
一是“自我评价+外部评价”相结合。建立部门自我评价机制。在履职过程中,对照履职评估内容指标进行自查自纠,梳理职能运行中的相关问题,形成自评报告,积极与编办对接,主动化解相关问题。注重外部评价。通过调度各部门12345市民热线工单完成情况以及群众评价,了解群众满意度;组织公众对区直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以群众监督倒逼部门履职尽责;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巡察和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等机制,形成问题清单,反映部门职能运行情况。
二是“综合评估+专项评估”相结合。聚焦各部门职能运行日常监管,要求各部门建立日常工作台账,由编办跟进调度,定期抽查清单落实、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将日常监管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通过实地走访、数据核验、资料查询、座谈交流、专家评议等方式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对于专业性强、测评难度大、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重点领域,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专项评估。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职能监管运行问题整改台账,因地施策,销号管理,确保监管发挥效力。
一是将监管结果与绩效考核工作相结合。将职能运行监管的结果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区直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区直机关主要职能运行成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对于履职尽责、充分释放效能的单位,视情形给予加分;对于履职不到位的,给予扣分。将绩效成绩与干部任用、绩效奖金挂钩,倒逼机关部门高效履职。
二是将监管结果与编制资源统筹相结合。对于工作任务重、职能不断加强的领域,在编制资源上给予倾斜,对于职能不断弱化的领域,通过编制回收、机构合并等方式进行调整,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确保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的用编需求。
三是将监管结果与机构优化设置相结合。通过职能运行监管过程,了解党政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具体运作,尤其是新组建部门的职能开展情况。检验各部门职能履行是否达到优化协同高效,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总结实践过程中部门创新做法和经验教训,及时调整优化机构设置,为下一步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四是将监管结果与清单动态调整相结合。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新的职责定位不清、工作边界不明、相互推诿扯皮问题以及薄弱环节,进一步制定措施,优化调整“三张清单”,为各部门履职尽责提供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