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铭 王 瑜 济南海关课题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1]尤其强调高质量发展不仅仅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体要求。[2]中国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在促进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海关总署在《“十四五”海关发展规划》中确立了要把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十四五”期间要以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服务我国外贸的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达到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水平开放、保障高标准安全、提高高效能治理的目标。[3]
海关信用管理服务于进出口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它是以信用作为联结海关与进出口企业的纽带,影响着海关与进出口企业的联结方式和行为路径,影响着我国外贸营商环境的优劣。在进出口领域,经海关认定的高级认证企业(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简称AEO)已作为“金字招牌”受到广大外贸企业的关注。AEO认证体系是一种国际化的企业认证体系,[4]申请到海关AEO企业资质已成为中国外贸企业走出国门的一个“绿色通行证”。因此,越来越多的进出口企业开始向海关递交AEO认证申请,这直接导致外贸企业持续增长的认证培育需求与海关有限人力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而且传统海关信用培育中存在着“耗时间、耗精力、重复性高”的痛点,也面临着“说不清、道不明、时空限制”的难点,如何实现以一种“高效率、低成本、即时性、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方式推动海关信用培育是当下海关信用管理工作面临的难题。
因此,本研究在充分梳理海关信用培育发展现状,剖析海关信用培育现实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在“制度+科技”理念下构建双轨式海关智慧信用培育模式,以期化解当下海关信用培育工作的痛点与难点,助力新时代海关信用培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信用培育,简而言之是对信用的培育,通过培育活动激发信用的生成与建立。信用的概念,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经济领域范畴,信用表现为以经济债权债务关系为核心的借贷关系。聚焦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的概念俨然已经超越了经济领域的范畴,[5]更加突出了社会治理的内容,是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的状态,[6]它既包含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社会道德约束的诚信概念,又包含了对法律法规的遵循、对合同义务履行的状态。现代汉语词典中关于“培育”一词主要有两种释义:一种是指培养幼小生物,使其发育成长;另一种是指培养教育。[7]建立在对此概念释义理解的基础上,海关信用培育是指海关借助多种方式和途径,有意识地对进出口企业开展有关信用管理政策、制度、措施等方面的宣传、培训、辅导等活动,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激发企业遵守信用的内在动力,孵化出更多守法合规、诚信经营、信用突出的企业。尤其在海关信用管理工作中,海关信用培育更重要的是为AEO认证做前期准备,辅导进出口企业对照海关AEO认证标准审视自身进出口经营管理活动,全面梳理企业的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是否符合海关AEO认证标准。在海关信用培育时,如果企业信用状况良好,符合海关AEO认证标准,则可以有效推进后续海关AEO认证工作实施;如果企业信用状况不佳,与海关AEO认证标准仍有差距,则可以引导企业进一步规范内部经营管理。
海关企业管理部门通过信用培育全方位宣传解读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快速扩大海关信用管理在进出口企业中的影响力,通过提升进出口企业对信用的认知水平,强化企业自觉守法、自律管理的意识,这对完善政府治理体系,优化政府服务和提升监管效能有着重要意义。而且信用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基石所在,信用与营商环境之间是一种孪生和相互映射的关系,[8]所以信用培育为进出口营商环境的改善提供重要保障。
通过信用培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减海关与企业间对海关信用管理制度标准的认知差距。海关与企业间关系是极其重要的营商环境和发展条件,[9]通过海关对企业的信用培育,可以缓解海关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等情况,既强化信息公开、实现“普法”的宣传,又从另一角度强化“守法”的监督,对海关而言,是一种执法权力的监督;对企业而言,是一种守法标准的制约,巩固了亲清的关企关系。
通过信用培育,将信用的理念渗透到进出口企业的日常行为规范中去,引导进出口企业提升内部规范管理水平,为推动中国广大进出口企业融入国际贸易规则和体系,对标国际贸易安全标准,走向国际舞台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同时也会加速中国海关信用管理进入到高质量发展的阶段。
1.海关信用培育的对象。中国海关信用培育面向的对象是所有在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的进出口企业。海关信用培育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守法规范性培育和“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培育。其中前者面向的对象辐射范围更广,涉及所有在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的进出口企业;后者面向的对象聚焦在有意愿申请或者已经提出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以及需要开展重新认证的企业。考虑到培育对象的差异,两种信用培育的方式和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前者是普适性地面向所有进出口企业宣传、解读、普及国家和海关信用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帮助企业了解信用、重视信用,提升企业整体诚信守法的意识。后者是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解读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尤其是AEO认证标准,帮助企业对标国内国际贸易规则标准,提升企业内控管理、守法规范及贸易安全水平。
2.海关信用培育的内容。海关信用培育主要围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政策和制度展开,重点立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等海关信用管理制度,海关AEO国际互认安排、跨部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制度文件等内容,开展宣传、培训、辅导等。信用培育工作遵循海关主动服务、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培育工作以帮助进出口企业达到重视信用理念、遵守信用规范、利用信用价值的目的,实现海关“信用培育—信用认证—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的全链条信用管理体系构建,真正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海关监管机制,实现新时代海关信用管理的高质量发展。
3.海关信用培育的模式。海关信用培育主要表现为三种培育模式(见表1):宣讲式培育、集中式培育和一对一式培育。宣讲式培育,是海关信用培育人员通过集中或网络视频等方式一次性地面向较大数量企业开展的培育模式。集中式培育,是海关信用培育人员根据企业行业种类、规模、业务类型等方式,有针对性地选取少量同类型企业开展的较小规模的集中政策宣讲、解读等线下培训。一对一式培育,是海关信用培育人员对企业开展的“量身定制”型培育,是海关为企业提供的定制型的专属培育模式。
表1 不同信用培育模式的区别比较
2020年12月30日,为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规范海关信用培育工作,海关总署制定印发了《海关企业信用培育工作管理办法》(署企发[2020]232号),明确了海关信用培育工作的目的、对象与内容,界定了各层级海关信用培育工作的范畴,规范了海关信用培育工作的实施流程,完善了海关信用培育人员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高度重视信用培育工作,在《海关企业信用培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指引下,全国海关开展信用培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海关信用培育建立了多元化的海关信用培育方式。全国多地海关采用多元化方式开展信用培育活动,建立认证企业微信群(如济南海关AEO企业协调服务群),实时解答企业问题;建立AEO认证实训基地(如济南海关AEO孵化中心),向企业免费开放参观,加深企业对信用的认知;建立信用培育团队(如济南海关“信芯”团队),为企业提供更为专业化的信用培育服务。
海关信用培育创新了定向化的精准海关信用培育。近年来,海关创新开展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企业信用培育工作。海关总署专门组织了针对西部贫困地区企业的信用培育政策宣传专讲;印发支持加大对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的信用培育,同时面向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进出口活动的企业开展定向信用培育。
海关信用培育作为海关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承担着宣传解读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引导并帮助企业提升内部规范管理水平,支持更多守信企业提升信用等级、享受通关便利等重要作用,这对持续推进进出口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进出口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海关监管机制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只有当信用深入民心,融入到进出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去,以信用作为进出口企业的行为规范和准绳,同时在外在制度约束转化为内在行动自觉时,才能最大化地发挥信用的价值,才能彰显中国海关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
海关信用培育是海关向进出口企业提供的有关信用管理政策、制度、措施等方面的宣传、培训、辅导等服务活动,它是非强制性的行政执法行为,是海关向进出口企业提供的行政服务活动,是一种主动的服务输出。因此,要完整地剖析海关信用培育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势必要基于海关与进出口企业二元视角进行分析。
1.信用培育理念的差异
随着海关信用管理工作的不断开展,海关信用管理人员对信用管理政策、制度、措施的理解与把握也愈发深入。但鉴于海关信用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属地特性,因此可能会产生同一直属海关内不同隶属海关关区间对海关信用管理政策、制度、措施的理解与把握存在区域差异,以及同一关区不同信用培育人员间存在的人为主观差异。由于差异的客观存在,建立在信用培育理念差异性的基础上,可能会引发三种问题:一是培育人员与认证人员对认证标准解释权的问题。按照《海关企业信用培育工作管理办法》,在实际的工作中,参与AEO认证培育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对同一家企业的认证工作。企业最终是否可以通过海关AEO认证,是由海关认证人员在实际认证时进行评估得出的。假若海关信用培育人员与海关认证人员对AEO认证标准理解不一致时,原先接受过海关信用培育人员完整整改的企业档案资料内容,海关认证人员可能会认定为其达不到认证标准,或者部分达标,企业可能会产生对信用培育人员工作能力、工作专业性的质疑,会对海关信用培育工作产生负面评价。二是培育人员与认证人员的权力范畴问题。海关信用管理囊括了围绕进出口企业的“信用培育—信用认证—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的完整链条,实质上,海关信用培育与信用认证是逻辑串联关系,彼此之间并不存在谁优于谁,谁高于谁的层级关系。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信用培育人员的培育效果需要到信用认证环节进行检验,因此海关信用培育人员易出现一种“被上级检查工作”的主观不适感,特别是信用培育人员与信用认证人员对AEO认证标准理解不统一时,常处于被动地位。这种情况会导致信用培育人员易于产生对自身信用培育工作价值的怀疑,引发消极的工作情绪,进而影响海关信用培育的质量,甚至影响海关信用管理工作效能。三是培育人员对培育深度与尺度的把握问题。在实际信用培育工作中,绝大多数企业会向信用培育人员提出预审企业认证资料的需求,信用培育人员是否有义务、有责任帮助企业预审资料目前尚未明确。而且对于“帮助企业预审资料并提出修改意见”这种行为是否超越职责边界,其是否属于帮助企业修改认证资料的行为也尚缺乏明确的界定,因此在培育深度与尺度的把握上还存在着模糊不清的状态。
2.信用培育手段较为单一
现行海关信用培育工作面临较大的体量,培育需求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新申请认证企业的培育需求,二是重新认证企业的培育需求。随着新申请认证企业的认证培育需求与重新认证企业的定期性认证培育需求与日俱增,企业日益增长的培育需求与海关培育人员人力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也愈发突出。由于信用培育实施中对信用培育如何开展、开展几次、开展到何种程度没有明确规定,面对企业对信用培育的强烈诉求,基层关员通常积极响应、提供信用培育服务,这直接导致海关信用培育人员面临着大量重复性培育工作。尤其当出现部分企业改进速度慢、理解能力弱、培育效果差时,有些企业甚至利用其“社会影响力”侧面给海关信用培育人员施压,要求海关为其提供多次培育服务,这直接造成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
考虑到当前海关信用培育宣讲式培育、集中式培育、一对一式培育三种培育模式的差异,其中宣讲式培育一次培育较多企业,每家企业可以委派1-2名员工参加;集中式培育一次培育2-3家等少量企业,每家企业可安排各业务条线10人及以上参加;一对一式培育属于专属定制培育,每次集中培育一家企业,每家企业参加人员数量可弹性安排。不管是三种培育模式中的哪一种,在目前海关信用培育过程中,信用培育人员与企业人员之间仍主要依赖传统信息交互手段,比如面对面座谈、电话或微信沟通。其中面对面座谈效果最好,但耗用时间成本及人力成本最高;电话与微信沟通方式灵活,但只适宜于沟通较为简单的问题。在这种传统培育方式下,信用培育工作面临着“说不清、道不明、时空限制”的难点,而且也存在着“耗时间、耗精力、重复性高”的痛点。如何改变当下传统信息交互方式,打破时间、空间、认知等障碍的限制,实现以一种“高效率、低成本、即时性、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方式进行信用培育是当下面临的难题。
3.信用培育绩效难以评估
一直以来海关信用培育工作,缺乏有效评估培育工作过程和结果的工具,海关尚未建立专门的信用培育信息化系统。目前在海关信用管理工作中,主要使用的是“信用信息调查子系统”,这个系统更关注业务作业的审批流转,对企业认证的具体工作环节缺少描述。由于企业认证资料多,文件审核强度大,信用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常常较难全面把握企业完整情况。因此,在现行信用培育中,既无法实现对信用培育工作量的完整有效记录,又缺乏对工作绩效的合理核定,较难衡量培育工作效果,同时也无法实现对培育工作过程进行有效监督,造成信用培育工作难以追溯、难以量化、难以评估,使信用培育工作成为一种“良心活”。
由于信用培育绩效难以量化,是依据“以海关关员完成培育了多少家企业”,还是“以海关关员成功培育了多少家企业拿到AEO资质”作为衡量标准目前尚未明确,然而不同的量化指标将直接影响着信用培育人员不同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信用培育是海关对进出口企业进行的帮助指导活动,企业是否可以有效改进、是否可以通过AEO认证均属于企业自身行为,看似与信用培育人员无关,可是在实际工作中,若是信用培育人员培育企业的AEO认证通过率较高,易被认为其存在帮助企业“改资料”的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因此,尚未明确的培育绩效评估指标和不良的主观偏见给信用培育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1.企业高层认识不足
信用培育实际工作中可以发现,新申请的及重新认证的企业对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程度的认知,也渴望获得或者保持海关AEO资质为企业带来的利益,如通关便利化、AEO国际互认便利等有形利益,以及企业社会声誉等无形利益,但部分企业高层对海关信用培育工作认识和理解的完整性和全局性把控不足,直接导致对信用培育效果产生负面影响。这主要表现为:一是重视程度不足,企业高层对海关信用培育工作的参与程度不足,将企业信用认证工作授权给具体业务部门办理,忽略了高层管理人员在整个认证中能动性和引领性作用的发挥,导致海关信用培育工作开展不畅,导致部分标准无法达标。也有部分企业高层对企业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盲目自信,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自身距离认证标准存有实质性差距。二是没有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部门,部分企业高层认为海关认证工作就是进出口业务相关部门的工作,没有充分认识到海关信用认证是对企业内部管理全方位的审视。当企业牵头部门缺少足够的授权与调度时,自然无法顺畅调度公司资源、无法形成有效合力,导致海关信用培育工作进展缓慢。
2.企业侥幸应付认证审核
企业侥幸应付认证审核的心理是制约培育效果的重要因素。不管是企业通过第三方中介辅导机构准备AEO认证申请材料,还是企业自行准备AEO认证申请材料,都存在着部分企业为通过AEO认证,脱离企业经营实际,参照认证标准编造内部管理制度与记录的现象。部分认证中介辅导机构,为了迎合企业意图轻松通过认证的侥幸心理,帮助企业编写认证“专属”制度与记录,意图蒙混海关认证人员。这类企业并未在主观意识上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意义,因此也就完全没有通过信用培育规范及提升自身管理的意愿,违背了海关信用培育工作帮助企业规范提升经营管理的初衷,海关信用培育工作的真正价值就无法实现。
3.信用培育效果无法持续保持
在对比重新认证企业的信用培育与新申请认证企业信用培育的效果时,可以发现部分重新认证企业与新申请认证企业对海关信用管理制度的理解并没有明显差别。原先海关在对其进行首次信用培育时所规范提升的企业管理手段多数没有得以延续,造成信用培育资源的巨大浪费,主要原因表现为以下两点:一是传统管理理念根深蒂固,部分认证企业无法适应AEO认证标准中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特别是针对“贸易安全标准”,部分企业认为中国国内形势整体安全平稳,不需要制定如AEO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般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只是在认证期间营造“严格”的假象,企业本身从思想上没有破除原来传统的粗放管理理念,没有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严格自律管理。二是日常管理松懈,很多企业在通过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后,仿佛拿到了一张永久的“通行证”,认为获得海关AEO企业的认证资质可以一劳永逸,因此在首次信用培育后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未能够在后续日常管理中持续贯彻,日常管理松懈是企业无法保持培育效果的主要原因。而企业面对AEO认证存有的“应试”心理,认为只要重新认证前由海关再重新开展一轮新的信用培育,在AEO认证期间临时严管企业,就可以轻松通过AEO认证,这种心理进一步滋长了企业日常管理松懈的现状。
为推动海关信用培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打破传统海关信用培育工作难点,直击痛点,拓展海关信用培育方式的多样化与灵活性,提升信用培育的针对性和应用性,增加信用培育的互动性与沉浸式体验。因此,在“制度+科技”的背景下,构建“AEO智慧培育体验中心+智慧培育辅助系统”实现“线下+线上”双轨式海关智慧信用培育模式,助推海关信用培育工作呈现以“高效率、低成本、即时性、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方式提供智慧信用培育服务,从而形成新型的海关信用培育模式。
制度,通常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实现某种功能和特定目标的社会组织乃至整个社会的一系列规范体系。[7]约翰⋅康芒斯将制度定义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10]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游戏规则,它是为了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11]科技,即科学技术。“制度+科技”是基于制度的基础上,以强化制度执行为关键,以运用现代科技为支撑,将制度执行过程转化为标准工作流程,以信息科技手段固化到系统设计中去,确保制度执行“客观公允、公开透明、行动留痕、全程受控”,力求形成一整套有效机制,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制度+科技”理念下双轨式海关信用培育,是指为贯彻落实海关信用管理制度,海关借助现代科学技术创新传统海关信用培育形式,以“AEO智慧培育体验中心+智慧培育辅助系统”的“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向进出口企业开展信用管理政策、制度和措施等方面的宣传、培训、辅导等服务活动。在这种方式下,以“线下”AEO智慧培育体验中心向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AEO智慧培育实训基地,企业通过情景式沉浸体验更加精准直观地理解信用管理办法及海关认证标准;通过“线上”智慧培育辅助系统,以人机互动的方式,便捷信息交互,实现培育过程“标准化、进系统、留痕迹、可追溯”。
1.缓解持续增长的信用培育需求与有限人力资源之间的矛盾
随着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受到越来越多进出口企业的关注,向海关提出信用培育需求的企业数量与日俱增,海关信用培育人员面临较大工作压力。通过“线上”智慧培育辅助系统,进出口企业可以随时接受在线信用培育,改变原来面对面沟通所受时空限制,节约人力成本与时间成本。通过档案材料的电子化传输功能,企业材料可以实现远程上传,降低企业递送材料的次数,减少纸质资料的打印数量,提高企业资料筹备的效率。通过认证系统远程审核功能,共建工作平台,认证专家“足不出户”就可以“老带新”“传帮带”,实现知识扩散最大程度释放,统一执法尺度、提升工作质量。
智慧培育辅助系统还提供了三个功能工具,分别是工作资料有效整合、关键信息快速定位、认证报告自动生成。系统通过对《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操作规范》、企业资料及问题记录三类资料有效整合,节省了认证人员来回翻阅资料的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通过“认证资料与认证标准分条目对应功能”及“信息自动检索功能”实现资料关键信息快速定位、精准查找,有效缩短资料审核时间。经测试,通过“认证系统”可以比传统认证模式提升资料审核效率50%以上;而且系统提供认证报告参考模板,认证人员仅需简要修改,即可实现认证报告自动生成,认证报告撰写速度与规范明显提升。
通过“线下”AEO智慧培育体验中心,改变目前国内现有海关类似培育基地因陋就简,碎片化的问题,同时对日常信用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应用性不强的问题,突出培育内容中贸易安全标准所占比重,并进一步扩展培育内容的覆盖面,以互动式、沉浸式培育体验,提高企业信用培育的满意度,落实海关“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企举措。
2.以便捷化信息交互强化认证档案与记录透明公开可追溯
“线上”智慧培育辅助系统有效破解当前传统信息交互方式中(如当面谈、电话讲、微信聊)“说不清、道不明、时空限制”的难点,打破“耗时间、耗精力、重复性高”的痛点,通过系统实现精准高效信息交互。通过“资料补充”功能,培育人员可以将培育意见一键回传企业,并设有组内意见公开功能,小组成员意见一键公开,减少小组成员面对面磋商的次数;以问题为索引,将问题与认证标准和资料精准关联,使信息交互更直观准确,当认证组成员间意见不统一时,系统可及时引入专家开展工作指导,对统一执法标准起到积极作用。
鉴于企业档案资料具有数量多、涉及面广、企业私密性强等特点,海关有义务确保企业档案资料信息安全。在传统培育工作中,企业提交的档案资料主要依靠纸质、电子U盘或电子邮箱等方式传送海关,资料在传递过程中易引发丢失、泄露的风险。当智慧培育辅助系统上线后,作为海关与企业间信息传输的平台,系统本身的安全性得以保障,从而也有利于企业档案资料管理更加规范、安全、便捷、高效。
辅助系统的加持能够改变传统认证培育中“谁认证、谁知道”“谁培育、谁知道”的信息孤岛局面,使工作作业过程“全流程”留痕。公开透明的执法环境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减少自由裁量性、防范执法风险,从而达到执法监督的目的。
3.量化认证培育便利执法监管防控执法风险
智慧培育辅助系统可以有效解决信用培育工作缺乏抓手的问题,通过系统留痕功能,清晰记录认证培育全过程,一方面可以合理核定认证培育人员工作量,推动培育人员履职尽责,另一方面上级部门及监审部门也可以轻松借助系统实现对企业认证资料档案的远程调取,通过系统查阅企业的问题、认证组审核意见等工作痕迹,使执法监督检查难度大幅度降低,有效防范企业认证的执法风险及廉政风险。
2021年2月9日,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提出“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简称“三智”)合作试点的重大倡议。“三智”合作理念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海关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的重要路径。以“三智”合作理念为引领,海关信用培育应发挥“制度+科技”的叠加效应,构建智慧信用培育模式、探索智慧信用培育方法、提升智慧信用培育成效,积极推动海关信用培育向高质量发展。
“制度+科技”理念下双轨式海关信用培育模式构建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可及性原则(Accessibility)、便利性原则(Convenience)、安全性原则(Security)、公平性原则(Fairness)。
1.可及性原则
基于“AEO智慧培育体验中心+智慧培育辅助系统”的“线下+线上”双轨运行的信用培育模式,打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障碍,任何进出口企业均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线上”系统获得海关信用管理制度、政策和措施的内容,可覆盖到所有进出口企业;而且“线下”AEO智慧培育体验中心免费对进出口企业开放,企业可以到智慧培育中心进行实景沉浸式体验。
李太嶂道:“秦捕头功力深厚,我等自愧不如,自知与阁下交手非死即伤。只是今日肩负缉拿乔十二郎重任,不敢渎职。来呀!带人!”
2.便利性原则
双轨式信用培育模式的构建,给海关与企业都提供了充分的便利,解决了当前海关信用培育中“耗时间、耗精力、重复性高”的痛点,缓解了海关信用培育人力资源配置不足的问题;同时进出口企业也可以即时获得海关信用管理的相关知识信息,随时随地都可进行知识信息的获取和资料档案的上传补充。
3.安全性原则
传统海关信用认证培育中,面临着大量企业纸质资料或电子资料的简易传输,很容易造成数据丢失,危及企业的商业安全。在双轨式信用培育模式下,一方面确保了企业商业资料的信息安全,另一方面海关工作过程“全流程”留痕,监督部门可随时进行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安全。
4.公平性原则
双轨式信用培育模式给予所有进出口企业一剂“强心剂”,企业不会因为自身规模的大小、行业的类型、企业的性质等因素受到人为主观的差别待遇,所有信息都可以无差别获得,不会因不可控因素受到不平等待遇,由此海关也能够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廉政风险、管理风险”三大风险。
图1 海关双轨式智慧信用培育模式构建
济南海关在深入贯彻“智慧海关”建设的要求下,立足提升培育效能、强化信用管理和防控风险隐患,构建了海关双轨式智慧信用培育模式,主要亮点如下:
1.坚持“智慧企管”理念,提升信用培育效能
运用数据管理技术,建立认证标准、操作规范、企业档案、问题记录等模块,形成“资料线上报、关员线上审、意见线上提、问题线上改”的新型培育模式。通过“智能排序”功能,根据企业类型自动筛选、组合、排列8类单项认证标准,将认证项目与企业资料“1对N”细化对应,实现审核要点“一表”呈现、关键信息“精准”定位,平均审核时间由20小时压缩至4小时。(1)数据来源:济南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设计电子印章功能,依托数字模拟与图片整合技术,实现电子档案自动盖章,确保企业上传资料的法律效力。内置标准化报告模板,智能汇聚企业资料和审核记录,“一键生成”规范统一的培育报告。
2.强化“链式管理”思维,提升信用管理效能
借助双轨式培育模式,开展企业内控指导和分类培育,在规范企业、支撑认证、助力监管等方面更好发挥信用管理作用,试点期间为企业提出改进建议700余项,帮助企业完善制度500余个。(2)数据来源:济南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开发企业资料“一键转化”功能,直接将信用培育审核的制度、记录等转换为认证材料,避免重复提交、重复审核,同时为实地认证工作提供风险指引。搭建内训新平台,组织“新人”线上跟班学习,开展案例全程观摩、实战练兵,解决疫情期间集中培训难题,缓解企业培育需求增加与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建立企业档案库,多维度采集企业基础信息,制度文件、执行记录等6类海关现有系统无法掌握信息,直观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状况,为后续监管提供立体支撑。
3.运用“制度+科技”手段,提升风险防控效能
聚焦“权力寻租”专项整治指出的薄弱环节,将信用培育制度转化为8个系统内控节点,建立培育记录、问题整改、专家督查等5项工作机制,实现培育过程“标准化、进系统、留痕迹、可追溯”。找准传统培育模式“档案少、抓手少、监督少”等问题,探索动态督导检查模式,上级部门可随时在线调取培育工作档案。发挥系统无纸化、集约化优势,通过数据“点对点”封闭传输、岗位权限控制、服务器集中管理等手段,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数据安全。
海关信用培育作为海关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海关主动承担起对进出口企业进行信用政策、制度、措施的宣传解读、培训辅导等活动,它关系着进出口企业能否充分地重视信用理念、遵守信用规范、利用信用价值,对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海关监管机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进出口企业对海关信用管理的关注,尤其是中国海关认证的AEO企业在外贸领域享有越来越高的声誉,享受通关便利化措施,中国海关开始面临着日益增长的信用培育需求与有限的人力资源之间的矛盾。在“制度+科技”的理念下,通过构建“线下+线上”双轨式海关信用培育模式,基于海关信用管理制度的引领,以“线上”智慧培育系统加“线下”智慧培育体验中心为实施载体,以一种“高效率、低成本、即时性、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方式开展海关信用培育活动,实现对信用培育前、信用培育中、信用培育后海关信用培育全流程覆盖、全链条控制、全过程跟踪,充分保障进出口企业在海关信用培育中的可及性、便利性、安全性、公平性,进一步优化进出口营商环境,推动“十四五”时期海关信用培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