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卫星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群众路线四个维度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和定位提出了要求,是一个逻辑严密、系统完善、环环相扣的完整体系,指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方向以及人大职能作用发挥的途径,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时刻以“四个机关”定位为指导,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上海人大各项工作。
首先,政治机关定位体现了人大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党的领导是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政治属性是人大机关的根本属性,是“四个机关”要求的核心。地方人大各项工作都要积极主动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中央、市委的要求部署对标对表,切实做到中央和市委的工作重心聚焦在哪里,地方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我们要把握好政治机关定位,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工作大局履职尽责,主动提高站位、主动服务大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体现人大工作的政治效果,用法治手段、法治方式把中央、市委确定的方针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实践充分证明,人大工作对于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得越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人大工作的政治基础和民意基础就越牢固。
其次,国家权力机关定位体现了人大工作的民主属性。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人大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途径。在人大制度构架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地方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我们要坚持人大工作的民主属性,始终坚守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人大的主要民主渠道作用,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地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我们要立足国家权力机关的定位,深刻认识把握上海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首提地的责任和使命,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探索和实践,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大制度行使国家权力,确保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各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第三,工作机关定位体现了人大工作的法治属性。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对于地方人大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使命任务。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将立法监督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相结合,将依法保障更高水平改革开放作为立法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要立足于为全市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提供法治保障;要立足于为助力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能级、促进和保障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支持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第四,代表机关定位体现了人大工作的人民属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是人大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的关键所在。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是人大作为代表机关的题中之义,体现了人大工作的人民属性。我们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支持代表通过调研、视察等活动以及代表“家、站、点”等平台了解和收集民意,支持代表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要鼓励代表积极依法履职,在常委会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监督等各项工作中扩大代表的参与,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充分听取代表转达的人民群众的意见。
上海人大要认真落实“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真正把人大工作的政治属性、民主属性、法治属性、人民属性有机统一起来,真正保证地方人大的各项工作环环相扣、落地落实,真正保证党领导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有效治理国家、治理城市。我们要毫不动摇地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坚持做好上海人大的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贯彻中央、市委部署,有效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提供更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