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有三,无後为大”之“後”的训义答辨(补论)

2022-08-18 14:11:00刘霖映
大众文艺 2022年14期
关键词:刘文附言错位

刘霖映

(怀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怀化 418099)

韩传瑜博士的争鸣文(下称“韩文”),对拙作(下称“刘文”)提出全方位异议,笔者一一答辩,补论篇处理次要内容。——所辨之语在《孟子·离娄上》第26章:“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後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後也;君子以为犹告也。’”东汉赵岐《孟子章句》注:……“君子知:舜告焉,不得而娶。娶而告父母,礼也;舜不以告,权也。故曰犹告,与告同也。”

一、韩对刘“破”论部分的其他异议

(一)“为”字释作系词“是”:韩有误解

刘文“破”论部分的论据三谈语气的连贯性而判断两个“为”字应该是系词,韩说不能成立:

只要语义衔接顺畅……是可根据表达需要来自由选择的。……“语气连贯”,缺乏客观的衡量标准。

这里的韩议比较混乱,误解了刘文。第一,“只要语义衔接顺畅……”,隐意是如果语义不顺畅则不能“自由选择”。语义包括词义、句义,词义乃句义之基。于相连短句而言,一词同义则顺畅,异义则损降之,而刘文辨析的就是相连短句里后个“为”字的词义,看法符合韩的标准。而且孟子号称雄辩家,对话环境的雄辩者比常人更重视话语力量:语义的顺畅性、单元内相邻用词的协调性,等等。顺畅优于不顺畅,是次要理由,无关语法规则。第二,刘是具体辨析,韩则泛泛而论。什么样的情境?刘分析的对象是《孟子》小段话里的相连短句内第2个“为”字。于相连短句而言,一词异义就是词义变一下、跳一下、断一下,断是连贯的反面,语之气感随之而变,而一词同义则语气连贯。语义是否顺畅影响语气是否连贯,不能割裂关系(汉语加英语加日语等构成的句子能明显地体现此理)。客观标准在词义变不变。说明:刘谈词义而谈语气,重视默默朗诵时的语意之气、内在的气感,非谈音类口气(刘文没解释这一点而容易误解)。

(二)“论据四”:韩错位认知

韩曰:“至于论据四……《万章上》的那段话……不能作为……‘为’是系词的直接证据。”其实,刘是说:增“惧”字“……是曲解原意。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论点在“曲解原意”而非“‘为’是系词”(这么简单的层次关系被韩错位化,离谱)。所谈四项属论证,但不曰证据,可称理由或论据,自身还需被论证。

韩的异议之二:“刘文对‘人之大伦’的理解也不见得准确”,后面举出张国钧说法里孟子语“(男女居室)人之大伦即男女结合、生育以延续种族”。刘文“破”论语境里的第四点内容,当然是驳议旧解的(张国钧等都属赵注的传承系统),刘文提出了两个理由(“……否则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指孟子言辞,“成家之后能否生育后代,有两种可能”是谈通理,逻辑结构包含了论点和理由。韩引用刘文所驳的旧解系统(之一者)作答,乃重复,非驳,真正的反驳是提出分析去否定刘的理由,否则低于已有的辩论层次,不谈理由,错位了,乃“杠”(抬杠是反对、但无理由或错位或避重就轻)。

二、韩对刘译文部分的异议皆错位

刘文第五部分(属立论)关注翻译及解说。

(一)韩版刘译太搞怪

韩文将刘的系词论路线译为:

a.不孝有三等,以目无尊长为首。舜不告而娶,就是目无尊长,所以君子认为,舜娶妻虽然未禀告父母,但也相当于禀告过了。

并且评曰:读不通,“把舜说成大不孝之人”,违反了孟子本意。

按刘的系词论路线,“无後为大”本义是“目无尊长是首位者”,转释成“目无尊长居首”或“以目无尊长为首”,表意相同,符合现代汉语的习惯,无损原意,可行。然而,韩版刘译如哈哈镜搞怪:

第一,“君子”之前,原文无关联词,中性做法是不用关联词;韩虚构刘文路线的翻译时,增设因果类关联词“所以”,凭什么?韩采用杨伯峻译文添加的、符合赵注路线的“因此”,写作“所以”,做法是错位搭配、刘头杨身,造出怪物。——刘译加“但是”而放括号里即区别于原文部分;若尊重刘文,当用“但是”。刘和赵岐都谈了礼、权之异,于礼不合、于权可行,刘认为乃转折。

第二,韩文以“就是”取代“是”,是偷换,是韩版刘译。刘文所释系词“是”,表示等于或属于;“就是”非系词,比“是”增加了确定力,带有倾向性、强调性,语义有变。在刘文路线里,“舜不告而娶,为无後也”不是被强调的,孟子谈特殊情况下弃礼用权,所弃之礼不会被强调。

第三,“舜娶妻虽然……但也……”:韩照搬杨伯峻路线,一个是用“虽然”来贬低舜不告,二个是视“犹告”为犹舜告,俱对立于刘译路线。

(二)韩离谱地评说刘译在脱离语言

韩引用刘文对不孝章的全译,责刘译所增之辞“脱离了语言本身的分析,可谓是勉为说解”。韩又跳位了,离谱了。第一,脱离?无助理解何必译?要根据语境和背景知识去补充句意,包括小解说。第二,看杨伯峻译文:“……〔因为先禀告,妻就会娶不成〕因此君子认为……”,用龟形括号附辞,乃微型解说(较大解说他用注释),刘译的微解更多而已。第三,韩用双重标准。韩把系词“是”说成短语“就是”,强化误解;刘括号式附辞“在礼节上或行为现象上”,乃缩小“是”字所罩,释之为“于礼是”,以符合孟子的礼—权思想、避免误解。一个“是”字、两种相反的定位,说明刘韩都在说解,但方式和用词量不同。

(三)杨伯峻路线自悖而崩,刘文路线才通

犹、犹如,是类比,A与B有本质差异而在外观或行为效果上有某种一致性,完整的释义需补全一致性所在,犹如花儿指犹如花儿(漂亮)。犹非同,“同”的重点在本质一样。另外,犹如、同、相当于(某方面等于),不能用于对立的双方,否则是诡辞,如:有同无、恶相当于善、舜不告犹如舜告。

“告”指谁告?赵岐、朱熹没有明晰化,人们容易想出诡辞:舜不告犹如舜告一样在尽孝。误以为舜的孝子形象需求全。杨译“因此君子认为他虽没有禀告,实际上同禀告了一样”,韩照搬,皆视“犹告”为犹舜告。可是,如果舜告则不得娶,也不能续孝(怼父母),哪能犹之呢?自悖而崩而死路,求全失败了。——舜例之前的嫂溺例显示,孟子思想是“权宜之举犹如礼规一样适宜”,礼规对应某范围的人们,刘译“犹如人们……”,才通。

(四)韩指责刘文“把舜说成大不孝之人”,乃韩越位评判,太离谱

即便某事大不孝,哪能推出大不孝之人?看舜之大主流仍是大孝者。慈母某次不得已打了儿子,会说是凶母么?中国当代中学生都学过辩证法,知主次之异;即便不懂,也有大量的生活常识。韩求全责备,以一概全、以一敌百。网语常见乱喷的、胡搅蛮缠的,但论文吐槽不能太离谱。

何况,两种“大”,实不同,混淆则错位。三级孝序(尊否辱否养否)谈事类总体,三级之大指上等,含事很多,或轻或重,有的无尊之事不严重,高类之轻事有的不如低类之要事,起身示敬常不如实惠供养。可是,俗语“大不孝”之大属于百事观,它划分众多事情的轻重,其大者很严重。

何况,旧称的不孝之事分两类,心行俱不孝与心孝行“不孝”,前者重、后者容易被谅解。道德离不开主观性,心乃德之基,心孝行“不孝”,按理说没有道德上不孝的成分,所谓“不孝”应加双引号以另义化。刘的译文用括号附辞“在礼节上或行为现象上”,乃定位式限制,乃释“是”字为“于礼是”,乃提醒:孟子谈礼与权则本意限于礼;现象异于本质、行异于心(外事重视行,家事重视心)。

何况,舜是大龄剩男(《孔子家语》正解“男三十而娶”是言极晚点),告则不得娶,不告乃避险。(1)粗看,道德性质有两种可能:①很可能他考虑以利将来和睦、亦利父母、久孝高于短孝,则失小顾大乃智孝。立家和久孝皆大伦;件事为小,类事为大。不告一事,论粗礼是失礼貌、非失礼心,避怼心,舍愚孝、出死道——没有这次的粗礼域仪貌级大“不孝”,哪能盘活人生?会否怼到恩断义绝?哪有后来的久尊久大孝?哪有孟子称赞的“唐虞禅”、父“为天子父”、弟弟封为“有卑”国之君?——孟子首次将“仁义礼智”四项并提,在统一礼与权、礼与智,权宜而行属智。朱熹曰:“盖权而得中,则不离于正矣。”粗礼(礼规粗泛)和权(变通)统一于精礼(细设例外),得正,即:礼权辅成得精礼,辩证之法筑正道。②如果舜觉得相关效果是盲区,难预估正负,心态非利之非损之,不知不罪,道德中性,可曰零度孝。孝子逃棒,有的人评称智孝(不给息怒后的父亲留下较久的精神伤害),其实,面临紧急险境,论普通人心,几个人会多想呢?顺着生物学本性而逃,紧急避险,意向不在利父或损父,无关孝不孝。(2)细看是智孝:他父母和弟皆鄙俗者,利害思维在主导;舜知道,做天子女婿后有能力给三人大实惠,从而改善家庭关系。

正孝观:孝属义道有底线,守人道。诸德共存,协力运行。不能搞歪孝愚孝和霸道式家长制。

(五)舜例的主旨?勿求全责备、勿苛求

《离娄上》第20章说“人不足与適也”(適读谪,责备,乃误写)、第21章说“有求全之毁”,意旨是勿求全责备,配例示:第22章谈无责怪则人容易说话,第23-25章介绍孟子自醒“好为人师”且附例自己苛待学生乐正子(学界尚不知这是自醒),第26章谈“舜不告而娶”。舜例所属“章团”的主旨是勿求全责备,当代中国读书人都学过辩证法,何必求全责备?何必成为孟子批评的对象?

附言1:刘文尾部一语“‘不告’和救嫂皆是避险”,“救嫂”应当改作行为方式词“援手”。

附言2:杨伯峻把“为无後”之“为”释作“为的是”,配(非目的情绪)“怕”,自悖。

附言3:韩文的资料性内容有独立性,不属异议。韩的异议,皆是误解刘文(三语例是精华,但跳位到孟子原文也是误解);错位思维(或诡辩)几乎是满堂灌,背理一长串(仿佛诗歌沉醉者偶尔写议论文,很不习惯逻辑思维,加之多方面的知识素养有待提高);几乎全盘否定刘文且“杠”得多,如“杠精”,类似造谣文,在论文界极罕见。但应该肯定韩文异议的价值:其一,某些内容事涉难题,三语例里两例涉释读难题和沉重故训,“犹告”涉历史因袭、理解难题,意旨问题还涉及《离娄上》某些章的关系解读、其一直被分割:这些属高级学术,答辩可推进学术。其二,某些内容事涉对刘文的阅读和理解,有的涉简单真相和常识,有的涉刘言说简短即刘文缺点;答辩,虽然相关内容学术层次不高,但补说乃提醒注意。也感谢韩文,可借机全方位答解,谈谈读者界可能的正常误解和异常误解。

附言4:研究孟子名言“不孝有三无後为大”,经历了很长过程。萌芽于2011年左右因了解水书《连山易》而去了解夏文化而了解“司后”关系而想起孟子语(简化字时代有类似联想的很可能不限于笔者),小探索了,结果是无关,当时跨不过君主“后”与家长之间的巨大鸿沟,也解释不了“後”“后”关系,视为望文生义的一桩趣事。2012年研究先秦系词“是”(作文3篇已刊2篇),而广阅先秦书、而觉得《孟子》不孝章若站在雄辩家立场作文,则应该讲究协调、则其两个“为”字应该皆系词,再次小探但难突破。2014年春因事又关心一下孟子名言,这次不同,断断续续地探索了几个月,用代入法研究了“不孝有三,不告而娶之类为大”的意向、并发现“後”“后”可以通假,写出了“释为尊者”论(近一万二千字符),投稿某儒学名刊,没消息。很看重此文,不愿投普通刊物,压了几年。2018年改进旧稿。后来再探,支持点不断增加。2019年得知曾子三孝论而补入。2020年写《先秦儒家三不孝观与三孝观应该是对称关系》,系统地推翻“後嗣”论依附的赵岐所注三不孝观;2021年发现名言附近的前后语境都半隐半显式谈论曾子三孝论话题,乃重大发现,又增语境证据,在孟子有简单的正常思维的前提下这是对尊者论的确证。《对称关系》是刘文的续篇、续证,迟早会刊发。

附言5:近些年网上流传一种衍延式释义以活跃思想,释“无后”为“不尽后人的本分(或责任)”,笔者曾评之,“为大”在逻辑上无解。补论:孝就是(本人对父母等先人)尽(作为)后人的义务,此乃解释。隐释(简化字)后字为后人(后辈后代)、再衍延为“后人的X(本分等)”,是衍延式偷换概念:原字降为修饰词且可虚掉,变质了,无后变成无责、不尽责任。而且,此角色后人指自己,是孝字隐含的坐标原点,属赘称,悖于先秦文的精简风格。三点理由说明这种衍延式释义行不通。

附言6:借此说明。拙作《湖湘文化的标志词霸蛮应该纠正而写为拌蛮或扮蛮》,刊发版bàn奇怪地出现空格,变成“bá—n”,大错。《太极图的几种正确画法》补说:俗义太极图鱼眼居上下,可谓本原太极图;配卦的是生成太极图,本质不同。

附言7:《〈左传〉 9处“无後”之“後”的词义探析》拟刊于《大众文艺》今年第22期,也谈:《管子》“立无後”之後应该是通假于古后字。

①辨义涉及“後”与“后”的关系,需用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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