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宝莹
(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平凉 744600)
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当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城乡发展差异客观存在,乡村振兴战略能够提高农村发展水平,缩小城乡经济差距;而土地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必须要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乡村振兴进行深入研究,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一系列发展措施建议,为乡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理论依据,保证乡村经济稳步发展。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推进,有关制度的实行对于我国土地改革制度水平的提高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为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进而带动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方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实施的重要动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来可以强化土地交易的公平性和流动性,提高土地交易的质量,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二来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进而提高加强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避免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农业生产带来的收入。另一方面,土地制度改革当中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也有一定促进作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是指将农村用地的增减与城市用地的增减结合起来,将部分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合,减少对耕地的占用,保证各类农村用地的比例合理性。通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制度,能够有效维护农民的耕地所有权,保证农民经济收益;同时保证农村农业生产不受影响,保证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最主要动力之一,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二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只有认识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关系,才能提高乡村建设水平。
在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农村人口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流失,人口变动较为频繁,这对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产权安排造成了较大的阻碍,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要对产权的归属进行调整和管理。首先要做到公共基础服务的集中配置,将乡村内的公共服务资源进行集中,保证服务资源的分配权力具有一定集中性,帮助乡村建设综合体的建成,做到产权的统一调配,增强产权调配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其次要充分使用城郊振兴战略,将土地制度改革与城郊振兴充分融合,拓展乡村现有的土地资源,使乡村建设与城市建设接轨,进而提高土地质量,增强农民的产权购买意愿,方便产权分配工作的进行。最后要对农民之间产权的买卖做好监管,保证买卖行为合理合法,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产权,增强产权管理工作的合法性。
实施土地制度改革,可以极大程度丰富农村产业增值的渠道,带动农村经济发展。首先,土地制度的改革可以帮助实现融资权能的实时抵押,并帮助形成完备的抵押贷款体系,可以扩大农村消费,实现多个方面的产业增值。例如,在实施土地改革之后,农房财产权、土地经营承包权等方面的产权交易都可以允许抵押贷款,降低了参与土地产业的门槛,可以有效扩大农村产业规模。在进行抵押贷款体系的建设时,乡村有关部门要注意强化对于基金的监管,同时对抵押贷款做好全流程监控,减少抵押贷款风险,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到乡村建设当中。其次,也要对金融权能进行创新,丰富农村产业形式,增加经济收入渠道。最后,要加强对于各个产业的扶持,维护产业增值渠道的稳定性,保证农村经济发展步调能够稳定加快。
当前农村用地矛盾问题客观存在,因此要对用地制度管理方法进行优化和调整。在进行用地制度管理方法的调整优化之前,首先要对当前客观存在的用地矛盾具有充分的了解,例如如果发现当前存在用地产权边界模糊不清的情况,就要强调管理制度对于产权边界的规定,做到管理方法对症下药。其次要对农村各项活动进行统筹管理,明确在各项活动中用地的变化状况,做好动态把控工作,完善用地制度管理问题。最后要充分鼓励集体用地,增强集体项目的建设强度,进而带动相关集体产业发展,拓展土地的使用方式;同时对于相关集体项目的建设管理,强化用地制度管理的全面性。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为保障,为此必须要加强用地制度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土地制度改革管理能力。
土地制度改革的正常进行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因此有关部门要对该项工作长期实施资金支持,保证土地制度改革工作能够稳定开展。首先要加大对于土地整治的资金支持。农村用地除去耕地,还有矿山用地、生态保护用地等,要对上述土地项目的整治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只有保护好多种用地,土地制度改革才有开展的空间。其次要做好耕地相关的补偿政策建设,除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应用之外,还要对部分情况特殊的耕地进行平衡补充,例如对于跨区域的耕地就要明确好耕地的管理归属和补偿政策实行。最后要对乡村当中的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对历史文化建筑进行保护,有利于划清历史文化建筑用地与其他用地之间的界限,避免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行对于古建筑造成影响,保证土地制度改革可以更加自由地展开。
土地财产制度在农村的土地相关工作当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对于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完善土地相关财产制度,才能保证土地制度改革工作的稳定性。首先要缩小征地范围。部分相关部门对于征地范围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存在误解,一味扩大征地范围,但实际上扩大征地范围就意味着要加大在征地方面的投入,相应地就会造成征地补偿减少,长期下去会导致土地闲置,对于土地管理工作具有负面影响。其次要在乡村建立起完备的用地入市配套制度,规范土地价格,对于各项增值收益做好分配,保证参与土地经营的人员的收入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做到财产保障制度的稳定。另外要保证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的健全。要稳固耕地的经济来源,对于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有关部门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同时也要对耕地使用管理积极的农民进行一定鼓励,保证耕地在土地制度改革中充分发挥作用。最后要鼓励农民参与住房财产抵押贷款,保证农村用地产权能够得到足够的流转,避免耕地堆积的情况,保障土地相关资金的流动性,增强农村土地制度的健康程度。
要发挥出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当中的效果,首先要保证农村各项产业的兴旺,强化产业建设水平。在建设农村产业时,不仅要保证农业生产水平,还要保证其他配套产业的发展与建设,例如要对农副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生产工作加强建设,实现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加强产业的完整性。其次要对农村各个产业进行持续的优化升级,包括土地制度改革工作也要适当扩大规模,要保证产业建设工作的持续性和连贯性。还要注意加强不同产业之间的融合,加强农村产业结构的整体性。例如,可以将农业生产工作与旅游业结合起来,在农村打造生态景区,促使农业带动旅游业的发展。想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强乡村振兴,稳定先进的产业结构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必须要重视产业建设。
加强土地制度改革力度,可以使农村的土地使用情况更加科学化,进而减少土地浪费和污染的现象,带动农村的生态环境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优化乡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同时也能带动乡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要重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首先,可以通过土地制度改革规范生态用地范围,对于生态建设用地进行保护。例如,要对乡村的生态林区进行严格管理,严格禁止耕地破坏林区用地。其次,要对生态建设区域进行积极治理,解决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各种资金问题、管理问题、损害问题,提高生态建设水平。最后要提高农村用地的绿化程度,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都存在耕地比重过大,绿化程度不够的现象,在进行土地制度改革时要注意提高绿化用地的比重,优化乡村生态建设。
乡村文明的水平往往代表着农村居民对于农村环境与生活的满意程度,对于土地制度改革的进行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要在农村建立起团结友爱的人际关系氛围,加强居民对于农村的责任感与归属感,强化居民的集体意识。只有居民之间和睦的交流氛围形成,土地管理工作才能实现集中化,土地制度的改革才能统一进行,乡村建设水平才能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要保证乡村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要对乡村保有的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保护和宣传,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加强文化输出,而土地制度改革在这之中也能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可以利用部分土地资源建设文化景点,为农村创造额外的收入。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实现乡村的有效治理,带动乡村管理工作向有序性方向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利条件,首先,可以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节约土地管理开支,进而加大公共利益建设制度,让居民能够在生活中感受到土地制度改革带来的好处,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其次要充分吸收部分治理能力强的居民参与到乡村治理工作当中,为治理工作提供多种角度,使治理工作更加适应农村居民的要求,提高农村居民的满意度,进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乡村振兴,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管理方面的助力。
农村居民的生活状况是检验乡村发展水平的首要标准,因此必须要加强土地制度改革力度,并做好各类善后措施。首先,实行土地制度改革后,土地产权所有会发生一系列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可能会增加,对此可以适当鼓励农民进城参与工作,增加收入;其次,要对小农户的发展加强支持,拓展小农户的收入空间;最后,要尽可能扩大单位农户的种植面积,一来减少需要管理的人员数量,为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行提供便利;二来也可以扩大农户收入,提升农户的幸福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人才动力,带动乡村建设水平的提升。
综上所述,想要明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要点,就需要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对土地制度改革的实施手段与土地制度改革加强乡村振兴的途径进行探讨,以强化我国乡村建设水平。乡村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当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土地制度改革对于乡村经济发展又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要推动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乡村振兴,带动乡村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