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雷雷
(南京体育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4)
我国在2020年发布体教融合的相关政策,各地体育部门纷纷响应。在体教融合的背景下,国家将高校的运动队建设和省队建设相衔接,将职业体育与学校体育有机融合,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和体育资源。体教融合是一种更为先进、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与美国、德国有很大区别,能够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节奏,突破体育事业的困境。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本三级训练的体育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适应国家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需要,青少年运动员的培养成为重要目标,运动员退役再就业的问题逐渐凸显。针对退役运动员的问题,我国曾经在2000年和2014年颁布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安置政策,但是依然不能完全解决退役运动员的就业问题。在后备人才培养方面,优秀青少年运动员的数量较少;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单方面培养竞技体育人才,难以提高体育人才的综合素养,造成体育人才发展不充分、不协调的问题[1]。
体教融合在学理分析上还存在很多问题,体育包含了竞技体育、体育教育、体育运动等多个方面,针对体教融合的概念,内部还存在一些不一致的理解。比如体育本身属于教育的一部分,教育提倡五育并举,其中就包含了体育,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体教融合将体育和教育分割开,否定了体育是教育的一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去谈融合,是一个不够准确的提法[2]。在具体实施层面,教育系统和体育系统难以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达到一致,这也会给体教融合造成诸多问题。
当前,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还存在很多凸出问题,学校体育教育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方面缺乏明确的目标设计,课程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严重影响运动员的培养。另外,我国体育竞技人才培养缺乏优秀的教练员,人才参与竞赛的机会较少,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存在阻碍。总而言之,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在质量和数量上均存在不足,人才培养模式、训练模式还存在较多问题[3]。
从本质上来说,体教融合就是将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联系起来,让两个部门在人才培养的价值观和目标上实现统一,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坚实基础。我国实施体教融合策略,能够推动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走向专业化、规范化,提高竞技体育人才储备数量,增强竞技体育人才的文化水平,助力体育强国的实现[4]。体教融合不但能够对我国竞技体育事业产生积极作用,还能推动竞技体育人才的个人发展,是一项有效的人才培养战略。
在体教融合的具体实施中,教育部门的关注点在于体育训练的普及,希望通过体育训练来提高青少年的体质,促进青少年身体健康。但是体育部门则把关注点放在体育竞技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方面,这与教育部门有很大区别,两者在目标和价值观上容易出现分歧。在体育人才培养的资源配置方面,教育体系中的训练条件、团队配置、教练员水平、经费投入存在不足,导致学校的体育人才培养难以向体育部门看齐[5]。从国际视角上来说,美国、欧盟等国家同样遇到过体教融合的困境,美国曾经在大学体育招生、队伍训练等方面发生过很多事件,甚至爆出过很多丑闻,欧盟等国家的教育和职业培训也存在很多矛盾,这说明体教融合需要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也需要社会群体、企业的支持。
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十分重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在体育竞技人才的培养方面经历了体教结合阶段,并逐渐发展为体教融合,注重运动员的培养全过程,包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当前我国在运动员的安置体系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绝大多数的运动员都希望通过参加竞技体育来获得个人发展,这是运动员自身的发展目标,如果不能得到妥善安置,就会造成人才就业压力,不利于后备人才培养。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我国2005——2010年有60%以上的退役运动员等待安置,这些人面临着巨大的社会竞争,其中还有很多运动员缺乏文化素质,在就业方面比较困难[6]。
学训矛盾是竞技人才培养的突出矛盾,运动员的学业和运动训练会产生时间上的冲突,整个运动生涯包含了中学、大学阶段,学生从基础教育一直到高等教育,会面临很多学业与运动训练的冲突,经常顾此失彼,难以调和不同层面所出现的问题。运动员不但要进行体育训练,还要学习文化知识,这就需要教师、家长、教练员相互配合,共同帮助体育人才,使其获得全面发展,最大程度地降低学训矛盾[7]。日本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方面与学校紧密结合,通过学校体育和职业俱乐部、企业俱乐部的方式培养竞技体育人才,不断平衡体育训练和学业发展的关系。近些年来,日本对自身的大学竞技体育进行改革,希望推动学生运动员全面发展,真正践行体教融合思想。
竞技体育的商业化、职业化等问题会对整个体育事业造成冲击,容易造成体教融合的困境。商业化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必然现象,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竞技体育得到快速发展,一大批有经验的体育管理人才涌现出来,竞技体育的商业化趋势越发明显。在竞技体育商业化的浪潮中,如果不能快速提高运动员思想素质,就会使运动员成为金钱的傀儡。基于这种情况,国家必须加强竞技体育管理,推动竞技体育事业健康发展[8]。
在新时代,中国必须探索出适合自身体育事业发展的后备人才培养理论,紧抓体教融合重点,形成科学的人才培养体系。体教融合是国家的重要决策,必须自上而下地开展,为体育竞技人才的培养扫清障碍,不断提高学校的体育教育水平,将体育竞技人才培养放到学校中,解决体育竞技人才数量和人才质量的问题[9]。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开展了多个层面的改革,国家可以在教育改革的浪潮中抓住机遇,让体教融合更加成熟。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教育部门需要将竞技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部分,成为体育教学的一种手段。一方面,能够推动青少年身体素质发展;另一方面,也能为运动员选拔奠定基础,实现“优中选优”。
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运动员安置体系,让退役运动员没有后顾之忧,进一步提高体育竞技运动员职业的吸引力,为运动员就业扫除障碍。有关部门可以创建运动员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平台,为运动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退役运动员与企业的对接,帮助运动员融入社会,在社会当中找准自身定位,发挥自身价值。在退役运动员的安置中,国家可以将推荐就业、提供物质帮助、实行创业支持结合起来,让运动员重新融入社会生活中,完成职业转变。除了优化安置体系之外,国家还需要从源头入手,为运动员提供更加良好的学习机会,帮助运动员在学业上深造,提高运动员的就业能力[10]。
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改革,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体育人才。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需要进行长期合作,体教融合并非意味着两者合并,这种激进的改革是不可取的,必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改革政策,通过战略合作、中短期人才培养、教育培训、体育竞技队伍共建等方法,培养出更多高质量的体育竞技人才,推动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的交流与合作[11]。通过创新体教融合模式,体育竞技人才能够有更好的教练员和训练场地,适应职业体育的训练强度和训练模式。通过充分利用职业体育的训练场馆,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在文化素养提升方面,体教融合改革能够进一步优化体育竞技人才的学习资源和学习环境,让体育训练和学校教育得到更好地衔接,协调学训矛盾,使体育人才获得全面发展。
竞技体育的商业化发展是一把双刃剑,这种发展形式能够有效推动我国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推动相关产业的举办(包括体育器材、体育服装等产业),促进大型运动会的开展(比如世界杯、全运会等),提高举办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在竞技体育的商业化发展过程中,国家需要制定竞技体育商业化的相关制度,完善竞技体育法律规范,保障我国竞技体育事业顺利发展。除此之外,国家还应该充分利用好经济杠杆,不断调节竞技体育商业化进程,一方面可以繁荣我国商业,另一方面也能做到人尽其才。在微观层面,国家需要对教练员和运动员加强管理,同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防止腐败堕落等问题发生[12]。
竞技体育人才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只有保证竞技体育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优化整合人才培养体系,才能推动体育事业长足发展,为体育强国打下坚实基础。当前我国体育人才培养还面临着诸多困境,包括资源配置不齐全、体教融合存在目标差异、退役运动员缺乏完善的安置体系等,为了推进体育人才培养,需要提高体育人才的文化素质和体育竞技水平,打通体教融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