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道德与庶民的尊严
——解读《烧马棚》中的艾伯纳·斯诺普斯

2022-08-15 00:42梁伊涵湖南大学长沙410000
名作欣赏 2022年27期
关键词:福克纳

⊙梁伊涵[湖南大学,长沙 410000]

福克纳是美国现代主义著名作家,于194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在他四十年的写作生涯中,意识流、多角度叙述、《圣经》原型等文学手法的运用和十九部长篇、七十五篇小说构成了完整饱满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福克纳本人也因对美国南方社会经济和伦理道德的深切关怀而成为公认的南方文学领袖,对后代作家创作有着深刻影响。

《烧马棚》作为美国年度最佳短篇小说获得1939年首届“欧亨利纪念奖”,福克纳以小儿子沙多里斯·斯诺普斯的视角讲述了父亲艾伯纳·斯诺普斯两次纵火烧别人家马棚的故事。在福克纳的小说中,父子模式的对立冲突常常偏向于代表着希望的下一代,父亲艾伯纳是缺乏道义的、典型的斯诺普斯,是需要被儿子沙多里斯“启蒙”的时代旧人,没有公义和体面可言。国内外研究也多以小儿子的两难境地和出走结局为讨论对象。

关于父亲艾伯纳·斯诺普斯的形象解读不多,但研究更有深度,如李燕发表于《名作欣赏》的《〈烧马棚〉中父亲形象的解读》、冯镔和仇云龙《一篇小说与一个国家的社会变革——论生产关系变革和阿伯纳“烧马棚”之关系》等。这一方面的研究多结合时代背景和社会现实,从美国内战结束后社会生产关系变革的角度来解读艾伯纳烧马棚的行为,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艾伯纳作为庶民的尊严在内战后的美国南方社会里无法得到保障,超道德的行为简单地定义为暴力、凶残,农民的精神困境一直以来都被忽略了,本文结合相关研究成果,通过文本细读,结合现实背景对艾伯纳·斯诺普斯这一形象进行解读,深入挖掘其反社会人格下的心灵世界和战后南方社会里的阶级、种族冲突,对艾伯纳复杂的心理和变化的思维进行分析,从他超道德的行为中解读一个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庶民为何用畸形的手段维护扭曲的尊严。

一、内战后的佃农处境

《烧马棚》文本里没有明确指出故事的时间,但根据具体细节可以大致推算出来,“三十年前,父亲偷了匹马,策马逃跑时,脚后跟上吃过南军宪兵的子弹。”美国内战开始于1861年,结束于 1865年,由此可见故事发生于1891—1895年间。

美国独立时国内的经济成分十分复杂,南方和北方发展方向完全不同。北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迅速,工人和资本家虽然依旧是压榨与被压榨的关系,但雇主没有雇员们人身自由上的所有权。而南方仍然实行种植园黑人奴隶制度,庄园里的棉花和橡胶都是黑奴们的血汗灌溉而成的。为了发展资本主义,废除奴隶制度,南北双方进行历时四年的武装斗争,以北方资产阶级胜利为结局。战后的南方在历史巨变三十年后形成了新的社会秩序,福克纳小说中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就在密西西比州的北部,这里人数最多的就是佃农。

克林斯·布鲁克斯在《普通人——自耕农、佃农和穷白人》中介绍过佃农的生存状况,他们拥有牲畜但没有土地,极端贫困的条件下,佃农们只能去地主家种田做活,自耕农还可以自给自足,但佃农的地位和居住条件还不如内战前上等种植园里的黑奴。而在内战前,南方的黑人甚至都不算是“人”,只是种植园主家像牛、马一样的私产或是生产工具,任何一个白人,哪怕贫穷如斯诺普斯一家也可以在黑人面前居高临下。

南方奴隶制解体后,穷白人成了社会的底层,他们最后的遮羞布也被掀开,战争前的美好岁月一去不复返。此间的心理落差对曾经在战场上盗马为生、刀尖舔血的艾伯纳难以接受,他渐渐在经济和阶级的鸿沟下异化成了一个充满恶意和不甘的“畸零人”。

二、斯诺普斯的超道德神话

美国评论家乔治·马里恩·奥唐奈提出一个重要观点,福克纳的小说从精神境界划分有两个不同的世界:沙多里斯世界和斯诺普斯世界。沙多里斯们拥有传统的道德,荣誉、勇气、希望、尊严、同情、怜悯以及牺牲精神,是人道主义的代表。斯诺普斯们反传统,从自身立场而言,他们是超道德的,言行从个人利益出发,有着自成一体的逻辑,他们代表的是自然主义。

这个二元对立的神话模式可以基本概括小说中的冲突和矛盾,《烧马棚》中斯诺普斯一家就是超道德的化身。小说一开始,艾伯纳就和邻居哈里斯先生对簿公堂,在这桩简单的案子中艾伯纳不占任何正义和公理。斯诺普斯家的猪吃了邻居的玉米,在哈里斯先生三次友好的提醒和警告之后,艾伯纳让一个黑人提前通知了一声,然后半夜把哈里斯家的马棚烧了个一干二净。虽然案情简单,但治安官还是需要一个证人来指认纵火者,唯一的目击者只有斯诺普斯家的小男孩。

“他这是要我撒谎来着”,“这谎是不撒不行了”,小儿子沙多里斯绝望而悲伤地想,他在恐惧的挣扎中保持了沉默,最终法庭无法判罪,只能劝斯诺普斯家离开。父亲艾伯纳却并不满意:“你当时打算坦白了吧,你差点就对他说了。”艾伯纳不带火气地打了沙多里斯一巴掌,在他眼中维护自身血统是不需要理由的,同为斯诺普斯,小儿子的犹豫和挣扎不可原谅。而对于邻居的无理行为和残忍报复,艾伯纳似乎并无充足的行为动机。在法庭上他穿着自己最体面的黑外套,不是因为打官司,而是为了搬家,被要求离开之后他平静地说:“我的确准备搬走。何必要待在这种地方,尽是些……”从这里可以看出艾伯纳陷入“招惹,打官司,纵火,再搬迁”的循环中,一家人已经“历经十余次的搬迁”,意味着这种困境已经上演了十余次。

艾伯纳总是在愤懑中纵火来实现报复和反抗,他有一个独属于斯诺普斯的世界,对这个世界而言外来的安定有序和礼仪正义都是一种侵扰和破坏,正如原始人看到文明人也会同样大吃一惊——他无法接受衣冠楚楚的“人”。所以艾伯纳采取了应激措施,这是他对非斯诺普斯行为的对抗。这里有一个细节,艾伯纳在烧马棚前还叫一个黑人去通知哈里斯:“他要我关照你:木头干草,一点就着。”当天夜里哈里斯家的马棚被烧得一干二净,但是牲口毫发无损。其实对于同阶级的哈里斯,艾伯纳的所作所为还不算“暴行”。

第二次纵火的对象是他的新雇主德·斯班少校家的马棚,地主家的马棚更加值钱,损失也会更大,而这次艾伯纳毫无预警,沙多里斯大喊:“你连个黑鬼也不派去吗?以前你至少还派个黑鬼过去!”这意味着艾伯纳对于地主的报复升级了,明明对方的权力和地位远远高出他,主人都不用出面就可以用一张毯子抵去斯诺普斯一家一整年的收成,但艾伯纳的对抗却更为激烈了,他甚至是主动去给自己惹麻烦。去往德·斯班少校的豪门大宅途中有一条车道,车道上停过马,留有新鲜的马粪,艾伯纳稍挪一步就可以避开这些麻烦,但他“如时针落定般不由分说,一下又一下,清晰可闻”地踏了过去,踏上了地主家金色的地毯。在沙多里斯看来,面对着象征安宁体面的地主府邸,艾伯纳虽说只是“一只嗡嗡作响的黄蜂,除了偶尔会蜇人一下,没啥别的能耐”,但他毫无“矮了三分”的感觉,在静谧高大的府邸下,艾伯纳反而显得越发无法摧折。看门的黑人“花白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穿着一件亚麻布夹克”,他用身子把门堵上,对不体面的艾伯纳说:“把鞋擦干净再进来,白人,少校不在家。”这也印证了佃农低下的社会地位,三十年前的南方还没有黑人敢这样和白人说话,但如今贫穷的艾伯纳还不如他曾经不当人看的黑人,他强行进入大厅后又从容不迫地在地毯上留下了沾着马粪的脚印,引得贵夫人惊愕恐惧至极,仿佛进来的是一个青面獠牙的怪物而非手无寸铁的穷佃农。“请你出去好吗?德·斯班少校不在家,请你出去好吗?”如果说象征地位的豪宅是艾伯纳经受的第一重压迫,那么黑人的轻蔑就是种族上的第二重打击,贵妇的惊慌对艾伯纳是第三重的伤害。我们无从知晓他当时的内心世界是否处于崩溃边缘,表面上艾伯纳一直一语不发,毫不在意,他的平静正如他坚守的超道德一样牢不可破,临走时他还“费了不少劲,用那只跛脚划了个圆弧,在地毯上留下最后一道长长的淡迹”。

对体面、秩序和安宁的抵触,最终具化成了对财富和地位的仇视。艾伯纳收到要求清洗的地毯后,他让家里的女人们洗地毯,自己却用石块将地毯划破。马粪可以洗去,但石块造成的损坏无法复原,艾伯纳坚持的超道德始终不屈。受到愚弄的德·斯班家派了一个骑马人送回被损坏的地毯,高高在上地说:“那毯子值一百块钱,不过,料你自打娘胎起,兜里也没揣着过一百块钱,而且就凭你,这辈子也挣不着那么多。”同时对方要求二十蒲式耳玉米作为赔偿,这时候艾伯纳实现了循环的下一步:打官司。再次穿上黑外套的艾伯纳把地主告上了法庭,之前的骑马人代表出庭,他的反应只余惊愕:世上竟有这等岂有此理之事!艾伯纳自然是败诉了,但他完成了自己程序上的步骤,接下来就是烧马棚了,在艾伯纳的认知中,侮辱了他的德·斯班一家要受到报复,连预警都不值得拥有,但打官司这一步仍然必不可少,这是艾伯纳的逻辑链。

小说的结局是忍无可忍的沙多里斯终于觉醒,他跑去向德·斯班少校报信,拥有强权的地主自然要狠狠教训这个意图不轨的佃农,艾伯纳是否中枪,文中并没有直接描述,但德·斯班家的马棚终究是被烧掉了。

艾伯纳的矛盾行径是其形象复杂的原因,作为家庭的主心骨,他带领着懦弱的母亲和姑姑以及两个女儿、两个儿子辗转多地,艰难求生。一家人搬过十多次家,行李只剩旧炉子、破床破椅和嵌贝壳的钟,这个永远停在两点十四分的钟,象征着永远活在自己世界里的艾伯纳,那个世界里他不是没有土地的穷佃农,在没有规矩和道义的世界里,艾伯纳不忠于任何军队,穿梭于南北战场,靠捡拾战利品,盗马为生。艾伯纳的前半生被超道德支配也坚守着从私利出发的原则,自由而原始地生活着。正如中国现代作家路翎在自己的作品中强调的“原始的强力”,在《烧马棚》中,艾伯纳·斯诺普斯坚定执拗,对于自己所坚守的血缘和火焰有着近乎信仰般的虔诚,并始终处于对抗之中。

三、艾伯纳的庶民尊严

法国作家安德烈·纪德在《美国新小说家》中提到:“严格地说,福克纳笔下的人物没有一个是有灵魂的。”马尔科姆·考利在《福克纳·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故事》援引了纪德的话,他认为福克纳笔下的人物没有运用自觉选择善恶的官能,他们为某种内在的需要纠缠着,蛊惑着,驱赶着。然而现实中有血有肉的农民们不是像胡风在《生死场·后记》里定义的那样“蚊子似的生活着,糊糊涂涂地生殖,乱七八糟地死亡”,受难于极度的物质匮乏和尊严压迫,被认为是麻木愚昧的农民也会有精神痛苦,在原始无序的道德下对荣誉和尊严进行毫无章法的坚持和追求,总免不了和被规训的外部世界发生冲突,从而迸发出扭曲的嘶嚎与反抗。

在艾伯纳以纵火对抗外界、维护自己尊严的过程中,有三个象征意象反复出现,对于血脉的忠诚,对于火焰的热衷,对于马和马棚的独特情感。联系三个意象的手段正是标题《烧马棚》这一行为,艾伯纳的出发点是守卫荣誉,却走入了悲剧和犯罪的命运。

(一)古老的血

艾伯纳是典型的南方人,极其重视家庭血缘,他的道义独属于斯诺普斯,而这道义由血缘维系,“记住你身上流着谁家的血,你不捍卫他,就没人会来捍卫你”。这是艾伯纳对沙多里斯没有出来作伪证后的训诫,亲缘是比外部世界的公正和法律更加重要的存在,也是艾伯纳坚信不疑的原则。这一腔古老的血由不得自己做主,是无数个斯诺普斯世代的传承,“谁知道是怎么来的?是多少愤恨、残忍、渴望,才哺育了这样一腔热血?”

作为一个斯诺普斯,艾伯纳给小儿子取了矛盾的名字,“沙多里斯·斯诺普斯”,小儿子拥有着沙多里斯们对荣耀和尊严的追求,即便流着斯诺普斯的血也无法压制他的向往。艾伯纳的举动更像是认知有了缝隙,他不是不知道在这世上沙多里斯更受赞誉,“敢叫沙多里斯上校的人,可是说不得假话的!”即便对那些贵族们鄙夷又厌弃,但艾伯纳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在血脉之外的世界里,南方联邦军沙多里斯上校广受爱戴。不知是否出于盗马生涯中隐秘的期待,艾伯纳给了小儿子这个名字。

第二次提到“血”,是艾伯纳凝视着德·斯班家雪白的大宅,对沙多里斯说:“那都是血汗。黑鬼的血汗。没准他还嫌不够白,想再浇上点白人的汗水也说不定呢。”对于富人和阶级的仇恨围绕着艾伯纳,他半生穷困潦倒,没有自己的土地,在重建秩序的南方只能出卖劳动力,但即便这样努力劳作也永远无法和那些富有的地主平起平坐,豪宅内的地毯就是艾伯纳一辈子挣不到的一百元,更不用说整栋房子了。

(二)燃烧的火

文中一共出现过三次火。第一次是在哈里斯先生家,那火把马棚烧得一干二净。第二次是在搬家途中生起的小火堆,吝啬却维系着一家人的温暖,“那小家子气的火堆就是他赖以度过漫漫长夜的‘生命之果’”,正如艾伯纳虽然没有提供给家人善意和温情,却保证了基本的生存,连沙多里斯都认为父亲“像狼一般自信满满,卓尔不群。说勇敢无畏、魄力非凡也不为过”。第三次的大火出现在德·斯班少校的马棚里,“触目惊心的滚滚浓烟无声无息,盘旋弥漫,连星光都被无情抹杀”。奔跑的沙多里斯只能回头望到“参天的火光”,这一次艾伯纳熊熊的仇恨之火终于烧了个痛快,直到把自己也吞噬了。

在艾伯纳灵魂深处,燃烧的火焰就是他的力量源泉,是捍卫自身完整的武器,他穷凶极恶地对付着一切非斯诺普斯的人和事,用火来报复他们。

(三)马与马棚

艾伯纳为亲历战争而骄傲,常和人谈及那段过往的岁月:“父亲不厌其详、悠然自得地讲起一则往事——当年,父亲靠贩马为生,连哥哥也还没出世……”而事实上,福克纳突然插入全知视角的叙述粉碎了艾伯纳的自欺欺人,“他既不穿制服,也不承认任何权威,不向任何人、任何一支军队或者任何一面旗帜效忠”,艾伯纳不是去参加战争,而是像鬣狗一样捡食着战后的物资,他是南北战争中的盗马贼,跛脚就是偷马时南方宪兵留下的纪念。

战后的艾伯纳再也没有资格拥有属于自己的马,他只有用来和自己一起劳作的骡子。而德·斯班少校家的仆人却拥有高头大马,那是一匹栗色的良驹,骑马人还用一匹“又肥又壮的枣色拉车大马”驮着艾伯纳弄脏的地毯跟在后面,两相对比之下,是赤裸裸的阶级和贫富的差异。

艾伯纳将扭曲的妒火和恶意投射在马棚上,那是他仇恨不甘的聚集地。烧别人家的马棚是艾伯纳为自己无法复得往日岁月的补偿,也是对重新分割财产、占有资源的人们的报复。

四、结语

艾伯纳既是受难者也是施暴者,纵火是他维护尊严、保持自己完整的唯一手段,可斯诺普斯家族的命运也因此更加悲惨。福克纳对艾伯纳这一类典型南方人有着复杂的情感,他们既坚强不屈,受尽苦难又顽固愚昧,残忍冷漠,超道德的行为逻辑无法实现庶民的尊严,在战后南方农村,穷佃农的生存状态和精神世界需要更深的关注和理解,封闭和自我只会导致与外界格格不入,走向没落的深渊。人如何在苦难中保持自身的完整,这也是福克纳塑造约克纳帕塔法世系探讨的永恒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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