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
(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儿科,山东济南 250132)
肺炎支原体肺炎是目前最常见的儿童社区获得性肺炎类型,也是导致儿童住院治疗的主要原因。该病由肺炎支原体引起,主要表现为发热、刺激性干咳、呼吸急促、肺部干湿性啰音等,部分患儿可进展为重症或难治性肺炎支原体肺炎,增加临床治疗难度,严重影响患儿的身心发展[1]。现阶段,临床针对肺炎支原体肺炎患儿仍以药物治疗为主,包括抗生素、布地奈德雾化吸入、祛痰止咳药物等,但因促排痰药物的治疗效果有限,还需在药物治疗基础上采取有效的排痰方式促进患儿病情恢复[2]。既往采用的人工扣背排痰,难以有效控制力度及频率,且需护士全程参与,临床应用严重受限。而机械辅助排痰可于患儿身体表面产生特定方向的治疗力,以促进痰液排出体外,现已在呼吸系统疾病治疗中广泛应用[3-4]。基于此,本研究选择本院2020 年12 月—2021 年12 月收治的136 例肺炎支原体肺炎患儿为对象,通过分组对照,探讨机械辅助排痰治疗对其临床症状及相关临床指标的影响。报道如下。
选取本院收治的136 例肺炎支原体肺炎患儿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依据《儿童肺炎支原体肺炎诊治专家共识(2015 年版)》[5],患儿有肺炎表现和/或影像学改变,结合MP 病原学检查诊断为肺炎支原体肺炎;入组前未接受过相关药物治疗;无机械辅助排痰禁忌证;认知沟通无障碍,依从性良好。排除标准:存在免疫功能障碍;患有严重基础疾病及先天性疾病;肺炎合并气胸、脓气胸、肺大疱等。本研究获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患儿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患儿分为对照组 (n=68) 和观察组(n=68)。对照组中有38 例男,30 例女;年龄2~10 岁,平均年龄(6.11±1.37)岁;病程2~8 d,平均病程(5.14±1.03)d。观察组中有36 例男,32 例女;年龄2~10 岁,平均年龄(6.15±1.41)岁;病程2~8 d,平均病程(5.17±1.10)d。两组的各项一般资料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1 对照组
采用基础治疗。首先给予患儿注射用阿奇霉素(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00197,规格:0.125 g/支)静脉滴注,10 mg/(kg·d),1 次/d,连续用药5 d,停药4 d;之后给予患儿阿奇霉素干混悬剂(辉瑞制药,国药准字H10960112,规格:0.1 g/包)口服,5 mg/(kg·d),并给予其布地奈德混悬液(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213357,规格:2 mL∶1 mg)雾化吸入,2 mg/次,2 次/d,连续用药3 d。
1.2.2 观察组
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机械振荡排痰治疗。采用机械辅助排痰机(郑州阳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YK800型,豫械注准20192090362),操作者均需培训后方可上岗,依据患儿体型选择适宜的气囊背心,调整松紧确保可容纳1 拳,后将软管与背心相连;根据患儿年龄设置机械排痰频率为3~5 Hz,强度为3~5 cps,时间为10 min,启动开始键,通过充气、放气对胸腔进行挤压,以产生共振拍打。辅助排痰时间为1 周。
(1)治疗效果:根据患儿临床症状、肺部体征积分进行评估,临床症状包括发热、咳嗽,按严重程度分为0 分、2 分、4 分、6 分,总积分=发热积分+咳嗽积分+肺部体征积分,疗效指数=[(治疗前总积分-治疗后总积分)/治疗前总积分]×100%。痊愈:患儿临床症状、肺部体征均消失,疗效指数为100%;显效:患儿临床症状、肺部体征显著改善,疗效指数为70%~99%;有效:患儿临床症状、肺部体征有所改善,疗效指数为50%~69%;无效:患儿临床症状、肺部体征无明显改善,疗效指数<50%。治疗总有效率=(痊愈+显效+有效)/总例数×100%。(2)临床症状消失时间:记录两组患儿发热、咳嗽及肺部啰音的消失时间。(3)肺功能:治疗前后,采用肺功能仪(德迅医疗电子有限公司,Power-Cube Body+型,国械注进20202070507)检测患儿的用力肺活量(FVC)、用力呼气25%时瞬时流量(PEF25)、呼吸峰流速(PEF)及第1 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4)炎症指标:治疗前后,抽取患儿晨起空腹静脉血,检测白细胞、血沉、C-反应蛋白、降钙素原水平。(5)不良反应:包括胸痛、胸闷、呼吸困难、呕吐、恶心等。
采用SPSS 20.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症状消失时间等计量资料用(±s)表示,采用t 检验;治疗效果等计数资料用[n(%)]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与对照组比较,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n(%)]
与对照组比较,观察组的发热、咳嗽、肺部啰音消失时间均较短,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症状消失时间比较[(±s),d]
表2 两组症状消失时间比较[(±s),d]
治疗前,两组的各项肺功能指标水平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的FVC、PEF25、PEF、FEV1水平均优于治疗前,且观察组各指标水平均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肺功能比较(±s)
表3 两组肺功能比较(±s)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
治疗前,两组的各项炎症指标水平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的白细胞、血沉、C-反应蛋白、降钙素原水平均低于治疗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两组各项炎症指标水平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炎症反应比较(±s)
表4 两组炎症反应比较(±s)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
两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表5 两组不良反应比较[n(%)]
小儿呼吸道管腔较为狭窄,黏膜柔嫩,纤毛运动能力较差,受到肺炎支原体感染后难以有效排痰,导致分泌物无法正常排出,若治疗不及时,会造成呼吸不畅,若病情持续进展,则会出现严重肺部并发症,甚至威胁生命[6]。临床针对肺炎支原体肺炎多从大环内酯类药物抗感染、止咳、减轻气道炎症、化痰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疗,但是药物治疗促进排痰的效果有限,故尚需在药物治疗基础上联合其他治疗方式。
传统人工扣背排痰以人工叩击背部,存在力道控制不佳、持续性差等缺点,传导难以到达肺泡;同时,该方法受操作者体力影响,持续时间较短,且力道仅作用于浅表,排痰效果有限[7]。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较对照组高,发热、咳嗽、肺部啰音消失时间均较对照组短(P<0.05),提示在药物治疗基础上联合机械辅助排痰治疗可明显改善肺炎支原体肺炎患儿的临床症状,提高治疗效果。分析其原因为,机械辅助排痰能够促使患儿支气管黏液液化、松动,还能高频振动患儿胸壁,加快呼吸道分泌物松动、脱落,并利用气流将分泌物移至气管,最终通过咳嗽反射促使痰液排出,达到减轻临床相关症状的目的[8-9]。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后的FVC、PEF25、PEF、FEV1水平均较对照组更优,两组白细胞、血沉、C-反应蛋白、降钙素原水平均较治疗前降低(P<0.05),两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表明在药物治疗基础上联合机械辅助排痰治疗利于改善肺炎支原体肺炎患儿的肺功能,减轻炎症反应,且具有较高安全性。分析原因为,机械辅助排痰利用机器控制,可根据患儿具体情况调节频率、强度,且振动具有持续性,能够传导至肺泡,防止肺泡塌陷,利于促进肺泡复张,提高患儿通气、换气功能,有效减轻炎症反应,进而改善肺功能[10]。在临床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加用机械辅助排痰治疗,具有协同作用,可进一步增强排痰效果,促进肺部炎症减轻,进而改善肺部通气功能。
综上所述,在肺炎支原体肺炎患儿中采用药物治疗联合采用机械辅助排痰治疗可获得确切的临床疗效,可改善临床症状,降低机体炎症反应,加快肺功能改善,且安全性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