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中国时代的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①
——集体行动理论对话与袁家村案例分析

2022-08-09 04:10周立王晓飞
关键词:集体行动组织化行动者

周立,王晓飞

(中国人民大学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 100872)

一、研究背景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要想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就要统揽全局,促进乡村全面发展。过去在乡土中国背景下,推动“工业优先”“城市优先”的不平衡发展战略,如今在城乡中国背景下,要以不平衡来为不平衡纠偏,推动农业与农村优先发展。这需要我们抓住时代变换的核心特征,抓住时代赋予的历史机遇,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进入21 世纪以来,一个重要的时代变换,是从费孝通20 世纪40 年代所言的“乡土中国”,转换成为“城乡中国”。费孝通提出的“乡土中国”,内涵有三:一是乡村人口的绝大多数;二是农民生产的土地粘着;三是社会生活的终老是乡。而21 世纪头20 年,上述三个内涵已转变为:一是乡村人口不再占绝大多数,乃是城乡各半;二是农民生产不再以土地产出为主,而是收入多元;三是社会生活已经高度流动,不再终老是乡。显然,“乡土中国”已然转型为“城乡中国”[1]。

城乡中国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使得城乡互动模式不再是简单的“农民进城”“产品进城”的乡城单向流动,而是相伴而生“市民下乡”“消费下乡”等城乡双向互动。城市居民对乡村优质的食物、清新的空气、优美的景观、健康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乡村文化、风俗体验等充满向往,“四洗三慢两养”的新需求催生节假日出城游、乡村休闲养生与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据估算,“四洗三慢两养”产生的新需求每年会超过12 万亿元,在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不可限量。而农业的多功能性使得乡村具有满足城市居民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生态环境等新需求的潜力[2]。城乡中国时代的到来,给长期处于“衰而未亡”状态的村庄,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带来走向共同富裕的可能性。

面对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转型的历史性机遇,虽有少数村庄脱颖而出,但绝大多数村庄未能抓住这一跨越性发展的机遇。究其原因,与村庄的去组织化有关。村庄空心化、农村人口老龄化、村民原子化的现状,根源于一系列“分的过度、统的不足”的制度安排。伴随分田到户、外出务工、全面取消农业税等制度安排,农村经历四十多年的去组织化过程[3]。诚然,去组织化赋予农民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激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但也为乡村诸多问题的出现埋下伏笔。在城乡中国时代,去组织化不仅使衰落的乡村无法抓住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带来的新机遇,反而加速劳动力、资本、原材料等要素从乡村场域流出。核心生产要素不断外流,乡村何以振兴,农民如何富裕?因此,在城乡中国的时代,亟需将分散的农民再组织起来,对接城市要素、输送乡村价值,最终实现城乡由割裂、对立的二元状态,走向互有供求、有序互动的融合状态,发挥城乡循环在国内大循环中的重要作用。

时代不同,农民组织化的内涵也不同。人类社会的组织化,有“自组织”和“他组织”两种路径[4],两者本质区别在于组织秩序形成的决定性力量,是来源于内部,还是外部[5]。20 世纪50-80 年代的集体化时期,组织化是由国家行政力量主导、自上而下推动来实现,是典型的“他组织”;1984 年人民公社解体后,以个人利益为主导、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建立了具有合作意识、公私兼顾的关系模式和以群体为单位的社会组织,却出现明显的“去组织化”。为区别于集体化时期的“他组织”,和集体化解体后的“去组织”,本研究将2007 年以来,以合作社法出台为标志的城乡中国时代的农民组织化,称为“再组织化”。“再组织化”一方面体现出乡村在组织化问题上的动态性,即它是“他组织化-去组织化-再组织化”动态过程中的一个新阶段;另一方面“再”字蕴含着该阶段的组织化,与集体化时期不同。从组织成本的角度看,要提高长期处于分散状态的小农的组织化程度,促使其开展合作,就要解决“谁来支付合作初期的巨大组织成本”[6],及“如何产生稳定的收益以维持合作的持续”[7]这两个基本问题。从类似企业家才能的“组织者”这一核心要素看,贺东航等认为村庄社区资源的再组织化,需要能人治理与村庄优质社群并重[8];贺雪峰认为要善于利用农村中的“中坚农民”和“负担不重之人”,新乡贤是提升农村组织化的一股重要力量[9]。即,乡村经济发展是组织化的重要前提。上述研究让我们认识到,人才回流、产业发展对提高组织化程度有重要作用,但对村庄组织化,不能停留在组织行为描述和组织化经验总结层面,需要在城乡中国的新时代下,对组织化形成条件开展系统分析。文章将致力于打开城乡中国时代的乡村再组织化生成机制的黑箱,以促进乡村发展和共同富裕。

农民再组织化是个宽泛的概念,缺乏明显边界,而村庄是农民生产、生活的主要时空载体,为开展更具操控性的研究,文章将农民再组织化问题降维到村庄层面,即将再组织化落实到具体的村庄场域——村庄再组织化,毕竟,村庄再组织化是实现农民再组织化的重要基础。文章将村庄再组织化作为分析的逻辑起点,通过剖析袁家村案例,提炼出城乡中国时代村庄再组织化的生成机制,揭示村庄再组织化何以创造乡村新供给、满足城市新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

二、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在创造新供给、满足新需求过程中,在村村民为实现个人利益与共同富裕的双重目标而采取的协同行动,符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奥斯托洛姆(E.Ostrom)对集体行动的定义,即社会成员为实现共同目标而采取的协同行动[10]。城乡中国时代的村庄再组织化可视为一种村庄自发而非外力强制的集体行动,基于集体行动理论的拓展分析,有助于我们打开再组织化生成机制的黑箱。

(一)对话与继承:理性选择与结构主义

以理性选择理论和结构主义学派为代表,自发性集体行动更加关注对参与者的动机分析。理性选择理论从微观角度揭示集体行动的机制,关于个人理性选择是否会促进集体利益的实现,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是亚当·斯密代表的乐观理性选择论,认为“各个人都不断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斯密考虑的不是社会利益,而是其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自然会或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11],即个体理性会带来集体理性,个人基于自身利益的行为选择会促进社会共同利益的实现;二是奥尔森代表的悲观理性选择论,认为“除非一个集团中的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它某些特殊手段促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动,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将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的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12],即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并非总是一致。在小规模群体中,行动者更易于对其他行动者进行监督,并且每个行动者在集体行动成果中占有的份额更大,因此更容易发生为实现共同利益的集体行动;较大规模群体易产生“搭便车”行为,阻碍为实现共同利益的集体行动的发生,选择性激励成为遏制“搭便车”行为、促发集体行动的重要方式。

与理性选择理论不同,结构主义研究反对将个体行动者从社会情境中剥离出来,更关注结构性因素的影响。20 世纪80 年代前,结构主义研究关注宏大的社会结构,认为社会资源占有不平等带来的阶级分化导致处于弱势或者被统治地位的阶级或群体感知到被剥夺感、不公正感,引发集体行动[13]。80 年代后,结构主义研究关注更具操作性的结构性因素,如社会规范、社会网络等。有学者指出,社会规范具有塑造者行动者认知和推动合作秩序生成的作用,行动者会因规范性因素(如公平)的影响而不采取“搭便车”的行为[14]。处于特定社会网络中的行动者,会借助社会网络进行信息交换,决策之间相互影响,最终会做出符合自己在社会网络中的角色/地位的行为[15]。社会网络的强度能增强社会规范的作用力,在信息通畅、互动频繁的情境中,足够强的互动网络使社会规范具有自我执行的能力,群体规模大小不再是影响集体行动的关键因素[16,17]。

理性选择理论和结构主义研究对我们理解现实世界中各种类型的集体行动的产生有重要启发,但两者的解释力不足。理性选择理论中的集体行动悖论反映出该理论的不足:方法上过于强调个人主义,将个体行动者视为脱离具体社会情境的同质化个体,忽视社会结构对个体行为的塑造和个体的异质性;理论上过于强调个体行动者的经济理性,将集体行动视为孤立个体进行经济利益计算的过程,忽视人的多元理性。结构主义研究则更加关注宏观、中观层面上的结构性因素,是一种整体主义的方法论,对微观个体行动者的理性选择如何影响集体行动有所忽视。

对中国村庄场域中的集体行动,宏观的社会结构与微观的个体行动者因素均不能忽视,两类因素的交织互动最终体现在村庄这一中观场域。在村庄场域中对微观个体与宏观结构因素的交织互动展开分析,探寻由村庄内部力量主导的集体行动逻辑,才能打开再组织化生成机制的黑箱。

(二) 讨论与阐发:村庄再组织化是否必要与如何可能

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最不平衡的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最不充分的是乡村发展的不充分。这一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状况,对村庄再组织化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第一,城市居民消费升级加速,新需求不断产生;第二,村庄青壮年人口大量外流,留守村庄的“三八六一九九”部队在发展意识与能力、集体协作意识与能力等方面都较为欠缺[18],“组织衰败”的村庄无法意识到城市新需求带来的发展机遇,更没有能力挖掘乡村资源价值;第三,为追求城市美好生活而作出“入城不回乡”选择的农民[19],既感受到因经济层面不对等而带来的不公平感[20],也感受到因社会关系和社会参与不对等而带来的被排斥感[21]。可见,村庄再组织化对于抓住城乡中国时代的新机遇,促进城乡发展的再平衡,赋予农民公平感与融入感,都十分必要。

参照宏观结构主义,结构性问题导致个体行动者产生不公平感与被排斥感会促发集体行动。如果遵循这一理论,再组织化应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源于行动者个体层面的不公平感与被排斥感的累积并没有在普遍意义上促成中国农民的再组织化。因此,仅有必要性分析不足以打开再组织化生成机制的黑箱,需要聚焦到村庄这一中观场域分析可能性。

人口大量外流导致村庄呈现出“社会联结衰败”和“组织衰败”,无法形成集体协作,需要“外出的内部人”由“离乡出走”转变为带着资源“返乡回家”。作为个体行动者,村民返乡与否受到理性的支配[22]。城乡中国时代带来的发展机遇,为具有乡土情怀和责任感的行动者提供“返乡回家”契机。最初的“返乡回家”行动者更多是出于对社会地位、声誉或向大众负责的社会理性,具备感知城市新需求、撬动村庄资源要素进而创造新供给的能力,是村庄再组织化的中心人物。中心人物充分利用组织化的社会基础——村庄熟人社会,确定关键群体并进行动员。这一过程中,村民之间基于血缘、地缘、业缘、互惠关系、共同经历等形成的各种联结得以加强,关键群体更多基于社会理性而非经济理性再次嵌入村庄社会。中心人物和关键群体初步组织起来,承担村庄产业发展初始成本,开启创造新供给、满足城市新需求的第一步,并产生示范效应。经过“陌生人社会”和市场竞争洗礼的外出农民在经济理性的驱动下回流乡村,同时将陌生人社会中的规则意识、人际关系模式带回村庄,促使新时代新村庄社会结构的形成[23]。个体层面的理性选择既受到传统社会结构的影响,也对现有社会结构产生新的冲击。行动者的理性选择与结构性因素在村庄场域的交织互动为村庄再组织化提供了可能。村庄再组织化“是否必要”和“如何可能”,成为本研究村庄再组织化生成机制的基本框架,如表1 所示。

表1 村庄再组织化的集体行动生成的关键因素及解释性理论

三、研究设计

本研究采用探索式单案例的研究方法,有如下两个原因:第一,在城乡中国时代,“村庄再组织化的集体行动如何生成”属于“怎么样”问题范畴,宜采用探索式的案例研究方法;第二,本研究旨在深入系统地探索村庄再组织化这一集体行动的生成机制,对数据丰富性有较高要求,探索式单案例的研究方法有助于跟踪案例村庄的发展史,按时间线对案例村集体进行故事线梳理,并提取案例的关键事件进行分析,从而利于纵贯式、整体性和动态性地展示研究问题的机理。

本研究选取陕西省袁家村案例展开研究,严格遵循以下三项原则:第一项是重要性和代表性原则。一是袁家村的发展得到高度认可,获得“中国十大美丽乡村”“中国传统村落”“中国魅力乡村”等荣誉称号;二是袁家村最初发展时的乡村状态,同中国大部分没有村集体资产、青壮年劳动力流失的村庄一样;第二项是理论目标与案例一致性原则。袁家村的发展离不开村民的协同行动,发展之初,以郭占武为核心凝聚村庄留守老人、引入在外发展的朋友,形成第一轮的集体行动,而后越来越多的行动者加入,集体行动的规模不断扩大,最终形成稳定中有序发展的“再组织化的村庄”,实现共同富裕;第三项是理论抽样性原则。袁家村的发展既不能为结构主义的理论所解释,也不能被理性选择主义的理论所解释,提供一种将结构性因素与个体理性选择相结合的实践场域,体现了理论抽样原则。

(一)案例背景

袁家村位于关中平原腹地,与中国绝大部分村庄一样,虽在时间节点上存在差异,但都经历了“他组织化-去组织化-再组织化”的起伏过程。20 世纪60 年代,袁家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穷村、烂杆村,如其村史描述:“男人讨不到媳妇,姑娘嫁不出去”。1970 年,响应政策要求,老书记郭裕禄组织村民先是走农业增产的一产化道路,之后是走村办企业发展的二产化道路。90 年代以后,由于市场和宏观环境的变化,袁家村开始去组织化进程,村办企业日趋没落,村民纷纷外出,各自寻求新的出路,袁家村沦为“空心村”。直至2007 年,老书记的儿子、在外打拼多年的郭占武不甘见到家乡凋敝,离城回到袁家村。郭占武先以返乡帮扶干部,后以村书记的身份,通过调动村民及其之间的联结,将村庄内各种资源重新整合,走出了一条乡村旅游发展的三产化道路,袁家村再次成为一个高度组织化的村庄。目前,袁家村已形成统一规划的生产经营性街区、八大作坊以及在此基础上成立的合作社和作坊合作社联社,街区与街区之间、街区与合作社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此外,在乡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村里的祠堂等公共池塘资源也得到维护,关中地区的传统文化风俗得到传承。

袁家村的组织化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再组织化是其现阶段发展成就的重要基石。郭占武指出,学习研究袁家村“怎么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产业,怎么用这个产业把老百姓怎么捆绑在一起”这个问题是有价值的,从乡村振兴的角度来说,“组织有效,才能治理有效”。宰建伟多次告诉我们,“袁家村的成功取决于它的两个模式:一是商业模式,二是组织模式,而这个商业模式不是普通的商业模式,是建立在袁家村组织模式基础之上的”。在高度组织化的村庄基础上,袁家村建立起自己的商业模式,创造出一个奇迹,2017 年村庄经济收入超过4 亿,村民人均年收入10 万以上,同时创造出3000 个以上的就业机会,2018-2021 年又不断刷新自己创造的记录,即使在新冠疫情冲击下,袁家村营业收入也连续超过10 亿元,村民人均年收入超过20 万元,更进一步,在关中印象体验基地基础上,开拓出进城体验店、外省乡村生活印象基地,创造了“三个袁家村”,以“乡村生活共同体”的城乡互动模式,带来上万个就业机会。

(二)数据收集

袁家村是笔者研究团队的长期调研基地,通过多次互访,笔者与袁家村的村干部、管理者、外部知识分子、村民以及商户建立良好的关系。本研究的访谈材料来自2018-2021 年期间深度访谈和参与式观察相结合的案例研究。根据撰文需要,后期做了多次回访和信息跟踪。

深度访谈以面对面、一对一的半结构化访谈为主,访谈对象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村庄领导者及村委会成员,用以掌握袁家村再组织化的整体历程;二是各个街区的商户、作坊主,用以了解他们参与袁家村再组织化的过程及关键抉择;三是关键信息掌握者,通过外部人了解袁家村再组织化过程中的集体行动。不同类别的访谈对象有助于获得饱和信息,形成证据的“三角印证”。参与式观察包括三种形式:一是跟随游览团队,听取村史馆的讲解;二是参加村庄管理者之间、村庄管理者与外部主体之间的会议;三是参加农民夜校,观察村民与村民以及村民管理者、授课者间的互动。

在深度访谈和参与式观察的过程中,团队成员在征得相关人员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录音。离开现场后,由调研团队协作将录音整理成文字,整理过程中将三类不同对象的访谈资料与会议中获取的关键信息进行交叉比对,按照统一的标准编码建立起案例库。目前,已经建立起包含42 个受访者、52 次访谈,录音时长2268 分钟,文本资料约29 万字的案例库。

四、案例分析

(一)袁家村的空心化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特别是2000 年以来,袁家村村民深切感受到村庄与城市之间的巨大差距,凋敝的村庄无法为村民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过去曾取得成功的一产化、二产化道路,在城乡中国时代下已步履维艰,赖以生存的农业生产不仅赚不到钱,还常常处于亏本状态,村办企业在小生产大市场的浪潮冲刷下一个个亏损关闭。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社会结构下,村民纷纷外出,各自寻求新的出路,袁家村逐渐沦为“空心村”,见案例1。

案例1:王先生,本村人,农家乐11 号经营者。“村上不搞农家乐,不搞小吃街(的话),大家都出去打工,村都成空心村了。当时工业全部清了,因为小型企业成本没有大型的低,利润没人高,绝对死。另外,农业绝对不挣钱,我们当时把土地给别人种的大有人在,毕竟亏本,不如去打工。”(YJC-NJLWXS01-1016)

外出务工能够获得高于在村就业的工资收入,一定程度上改善村民的经济状况,但却难以使其享受到与市民均等化的待遇,只有极少数的“幸运儿”可以在城市比较好的地段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并改善自家的教育、医疗状况,见案例2。

案例2:王先生,本村人,农家乐88 号经营者。他(郭占武)比我大几岁,是一起长大的。最早农村娃都想出去,……出去上班,过去人都是到城里去,但是(面临)下岗、买房等问题。我就比较幸运,2004 年在西安买房,……在市中心的高层,虽然吵一点,但是周围有学校、医院,很方便。(YJC-NJLWQS03-1017)

(二)袁家村的新机遇

三千年中国历史看陕西,历史的积淀给陕西省留下深厚的文旅资源。袁家村在红色延安、巍巍秦岭、盛唐昭陵等周边旅游区面前,毫无优势。但是,伴随着城乡中国时代的到来,厌倦了“混凝土森林”的城市居民渴望在闲暇时回归乡土民俗,这一新需求的产生为衰败的村庄提供发展的新机遇。2007 年,中心人物郭占武对袁家村发展定位如下,“袁家村发展‘历史’敌不过兵马俑,发展‘红色’比不上延安,‘关中民俗’才是村庄旅游产业的卖点”。在这一定位下,关中地区的传统建筑、传统生产技艺与农家乐成为袁家村发展的突破点。按照关中地区的传统建筑风格对袁家村的街道和房屋进行设计改造,并收集各种可以展示关中地区民俗的物件加以陈列,成为袁家村发展的第一步。同时,通过在具有关中特色的街区——康庄老街上,用安全的食材、上好的原料,现场展示油、粉条、辣子、酸奶等关中小吃的全部加工过程,加工过程中不添加任何添加剂,既展示关中小吃的传统生产技艺,也做到让游客看得见,从而“吃得放心、买得放心”。农家乐则为想要停下脚步在村庄短暂休憩的城市居民提供选择。

2008 年,适逢三聚氰胺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风波,能不能吃得放心突然成为全体国民的头等大事,这再次为袁家村传统生产技艺和农家乐所提供的安全食品提供发展的新机遇。中心人物郭占武又一次为关中民俗找到新的突破口——“农民捍卫食品安全”。当时的食品安全威胁主要产生在城市而非乡村,主要问题出在食品产业链的品质管控上。与城市食品工业相比,乡村的传统生产技艺虽然是粗加工,但能将整个食品生产链条掌控在农民自己手中。正是发现了这一乡土供给优势,中心人物郭占武打出“农民捍卫食品安全”的口号。但仅有的一条康庄老街及老街上传统技艺生产出的产品,已难以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新需求,在郭占武的带领下,到2009 年,村庄62 户老村民全部办起了农家乐袁家村。同时,村庄开始打造小吃街,并推动原以展示关中传统生产方式的康庄老街向“前店后厂”的生产方式转变。2010 年,村庄开始考虑由“日光下的袁家村”向“月光下的袁家村”转型,规划建设以文娱为主要功能的街区(酒吧街、书院街、祠堂街、回民街等)。上述发展规划,使得袁家村能紧抓新机遇,全方位、多层次地来满足城市居民对乡土民俗、安全食品的新需求,见案例3。

案例3:郭先生,本村人,醋坊合作社社长。“2007 年建立了康庄老街,消费者来看什么?看关中传统的生产方式。但是,业态太单一了。后来,我们书记提出来,要把关中民俗深挖。深挖后,是以食品安全破题的。小吃街就是把关中小吃集中起来,吃是民俗的一部分,把制作过程、操作过程都展示出来,也是民俗的一部分。”(YJC-ZFJGXS01-1014)

(三) 初始再组织化与传统村庄社会结构的巩固

1. 中心人物的返乡创业

郭占武是袁家村实现再组织化的中心人物,他是土生土长的袁家村人,离开家乡在城市打拼多年,仍对家乡充满感情。他在乌镇演讲说:“我从小就把袁家村当成我家,袁家村就是我家。”2007 年回乡时,家乡凋敝的情景让他十分触动,因此他决定回家乡来帮助家乡实现振兴。

回到家乡之初,郭占武凭借其企业家精神和才能、良好的信誉、强大的社会资本等专有性资源,抓住了城市居民新需求的发展机遇,并挖掘出村庄资源潜力,指明以“关中民俗”为卖点的发展方向。通过对村庄关键问题和发展愿景的剖析,他将在村的年长者和在村党员确定为关键群体,充分利用村庄熟人社会,以打感情牌、利益赋予等方式对其进行动员。郭占武返乡创业,成为以点带面,促进返乡生态圈形成进而实现村庄再组织化的关键一步。

2. 关键群体的动员响应

在郭占武动员下,关键群体率先作出响应。在村年长者大多对老书记有深厚的感情和信任,在郭占武的情感动员下,他们充分发挥其拥有的传统生产技艺,使得袁家村第一条街区——康庄老街办成,成为袁家村“关中民俗”旅游的最早卖点,见案例4。村干部中的两名党员,也是郭占武的好友,在郭占武的情感与利益赋予(村集体提供部分房屋装修补贴)的动员之下,愿意以自掏腰包的初始投资和村集体的补贴来装修改造房屋、设计餐饮,试办农家乐,见案例5。

案例4:宰建伟,外村人,外部知识分子。“谈及袁家村发展历程时,宰建伟老师说,“……团队就是我们村的村民,而且早期基本上没有年轻人,他们是(产业发展)成功以后才回来的,早期是他们(外出的年轻人的)爹妈,这些人大部分是文盲、半文盲。……他们祖祖辈辈都是干这个事的,非常自然、非常习惯。”(YJCZJW02-1019)

案例5:王先生,本村人,农家乐11 号经营者。“我比较信任郭占武,就第一个开始办农家乐。当时改造的钱是村上和个人一人一半。……别人觉得可能没生意就不敢做,怕赔本嘛。我就不一样啦,我觉得村上有补助,即使当时做生意不太好,就权当花钱装修家里,有没有生意不强求,村里还给家里装修补一半的钱呢,谁知道还真搞起来了。”(YJC-NJLWXS01-1016)

3. 传统村庄社会结构的巩固与再组织化

在中心人物与关键群体的共同作用下,过去因人口大量外流而呈现衰败的村庄实现了初步再组织化,主要表现为基于地缘、血缘、业缘的社会联结的加强。首先,在袁家村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虽房屋内部设施焕然一新,但房屋在村中的位置布局没有改动,几代人的邻里关系没有变化,村民间基于地缘形成的关联得以巩固;其次,村庄发展注重维护村庄中的家庭关系,即使在民宿中融入城市元素,也没有改变两代人、三代人的大家庭生活方式,家庭成员间基于血缘而形成的关联并没有因旅游的发展而遭到破坏,反而愈加和谐;第三,郭占武对自己好友进行动员,好友也享受加入村庄产业发展带来的福利,由此充分利用并巩固基于业缘、共同经历的朋友关系。村庄初步再组织化的实现,满足城市居民对关中民俗体验与农家乐消费的新需求。

(四) 再组织化升级与再造新型村庄社会结构

1. 后续参与者的主动加入

中心人物与关键群体提供新供给带来经济示范效应,吸引更多后续参与者的加入(见案例6)。到2009 年,村庄62 户老村民全部办起农家乐。2010 年,伴随着小吃街的建立,在关中小吃制作上有一技之长的外村村民不断加入。同时,伴随着袁家村由“日光下的袁家村”向“月光下的袁家村”不断转型,年轻创业者不断加入,推动着以文娱为主要功能的街区逐步建立。虽然,后续参与者更多是出于经济理性的考虑加入袁家村的产业发展,但在实际经营开展中,其将多种社会性因素纳入行为选择之中,通过遵守村庄默认的约束机制以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

案例6:郭先生,本村人,辣子合作社社长。“说一千道一万,咱做生意是为啥?为了赚钱。挣钱是硬道理。”(YJC-ZFJGXS01-1018)

2. 新型村庄社会结构再造

随着参与主体不断增多,仅靠村庄传统社会结构的巩固难以约束各个行动者的行为,矛盾冲突开始显现,如农家乐经营者认为小吃街“搭便车”,抢了其客源,小吃街的低收入商户对高收入商户产生心理不平衡。为防止类似矛盾带来同质化销售与恶性竞争,袁家村以合作社与村控股企业为组织载体,再造出融合市场规则与乡土人情的新村庄社会结构,实现再组织化的升级。

股份经济合作社是袁家村再组织化升级的组织载体之一,通过设置多种股权,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型社会利益结构,有效解决了参与者之间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将行动者个人利益与村庄集体利益进行捆绑,以凝聚集体行动的利益基础(见案例7 和案例8)。首先,通过将集体土地资产盘活,量化到户,村集体和农户各占一定的百分比,形成基本股,这也是资源资本化的有益尝试;其次,袁家村产业发展的每一个参与者都可以通过资本、技术、管理才能等入股到各类合作社之中,形成交叉持股的局面,即交叉股;第三,袁家村以“入股自愿、钱少先入、钱多少入、照顾小户、限制大户”为原则,形成限制股。基本股维护了本村村民的利益,交叉股、限制股则调节了新老村民的利益分配。同时,限制股的设置更是在经济理性支配下的市场规则中融入具有乡土社会特质的社会理性,体现出新的社会结构对乡村产业发展中利益协调的重要作用。上述股份设计有效地缓解了由于行动者增多带来的个体行动与集体行动的偏离问题,而乡村场域是上述设计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案例7:袁大哥,外村人,油沱沱店老板。“(小吃街和农家乐)关系处得融洽,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他们也在里边入股了,我们搞得好,他分得多嘛,这个是利益分成。”(YJCXCJYDG01-1015)

案8:曹大哥,外村人,豆腐脑店老板。“小吃街开起来之后,农家乐慢慢有一点退步了,小吃街人多,小吃街人把钱挣了,但是村上研究后就决定让小吃街成立合作社,让大家都在里边入股,……入股也可以说就是把咱这个贫富差距拉平了,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YJCXCJCDG02-1016)

村集体控股的企业是袁家村再组织化升级的组织载体之二。袁家村成立关中印象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中印象”)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村集体分别占股60%和50%。“关中印象”主要负责袁家村内部的运营和管理,其下有各类街道和合作社。每条街道有一个街长,街道下设协会,协会下设小组,将街道按照地理位置分成一定数量的小组。组长进行组内的监督管理,街长和会长进行所在街道的监督管理,协调村委会和商户间关系。通过上述组织架构,袁家村对商户的产品品类、定价、原材料采购、财务等实现制度化的管理(见案例9、10、11)。且市场原则下的制度规范嵌入村庄熟人社会,与村庄内非正式的社会约束(如熟人社会中的声誉机制)相融合,有效降低制度的执行与监督成本。

案例9:郭先生,本村人,醋坊合作社社长。“采购原材料,就在作坊街,作坊街没有的,小吃街和协会就要共同发挥作用……价格向商户公示,每周一例会的时候,给大家汇报……会开完了,每个会长回去要给自己的协会传达的,会在大群里传达的,也会在各个内部群里公示的。”(YJC-ZFJGXS01-1014)

案例10:罗大哥,外村人,农家乐45 号院经营者。“村上按照房间的设施给你定价。菜价的话,袁家村所有的菜价基本上都一样。原材料在袁家村和指定地点购买,价格不会比别的地方贵。”(YJC-NJLLDG02-1016)

案例11:张飞,本村人,村委会成员。“每家有个绿箱子,钱都放在这个里面,这样就方便管理,知道每家到底赚了多少钱。每天都有邮政的人和我们财务的人,去核算这个钱。”(YJCZF01-1018)

五、案例总结

(一)城乡中国时代的新需求与新供给

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宏观社会结构早已被微观的个体行动者感知。面对村庄的凋敝与城市的繁华,“离乡出走”成为村民的理性选择。然而,村民大量出走使得村庄“空心化”,去组织化的村庄无法识别,更不用说抓住发展的新机遇,除非有外界力量的干预来打破这一发展的恶性循环,否则众多“空心村”只能沿着衰败的路径继续走下去。同时,城乡发展不平衡使得背井离乡的村民在城市中感受着经济层面的不公平与社会参与的被排斥,但却无法选择离开,只能忍受“融不进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这一现实困境。

1. 发现城市新需求

城乡中国时代下,城市居民的新需求为很多像袁家村一样“衰而未亡”的村庄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中心人物郭占武的出现,使得袁家村能够紧紧抓住这一新的发展机遇,充分挖掘村庄优势资源,从在关中传统建筑风格的老街上展示传统小吃的生产技艺开始,满足少部分城市居民对关中民俗的观赏需求,以及对能够看到全部制作过程的安全食品的购买需求,逐步发展为能够满足更多城市居民的观赏、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各种需求。

2. 创造乡村新供给

袁家村的再组织化,是其能够紧抓新机遇的前提条件,而个体行动者的理性选择与中观的村庄社会结构的交织是袁家村再组织化的关键。初始再组织化阶段,中心人物和关键群体的个人理性嵌入到村庄社会结构之中,理性选择与结构主义并行的集体行动巩固传统的社会结构,并为城市居民提供传统生产技艺、农家乐等初始新供给。中心人物郭占武作为本村在外发展较好的村民,出于乡土情结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及具有利他特征的社会理性,返乡创业带领村民发展。他依靠自身的专有性资源,对袁家村发展乡村旅游给出清晰的定位,并以此来确定需要首先团结的关键群体——在村的、具有传统生产技艺的老人与村中党员兼自己的好友,并在熟人社会场域下对其进行动员。关键群体出于对郭占武的信任、对村庄的感情等率先对郭占武的动员作出响应,社会理性在其行为选择中占主导。但这并不意味着关键群体没有经济利益的盘算,其对郭占武的信任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信他有能力带领大家走向富裕之路。可见,关键群体的选择体现出强社会理性、弱经济理性的行动逻辑。

3. 再造村庄新结构

再组织化升级阶段,后续参与者的理性选择不断冲击着传统村庄社会结构,袁家村为了协调各方利益,促进村庄产业的有序、可持续发展与不断壮大,以以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集体控股的企业为组织载体,再造出融合市场规则与乡土人情的新村庄社会结构,并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更多新供给,如关中传统小吃、关中文创、休闲娱乐活动等。其中,更多后续参与者是在看到前期村庄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出于经济理性加入到村庄产业发展的队伍之中,在进入村庄场域之后,他们能够积极融入村庄并遵守村庄各种不成文的规定。因此,后续参与者的选择体现出强经济理性、弱社会理性的行动逻辑。

(二) 城乡中国时代的村庄再组织化生成机制

在理性选择与结构主义并行的集体行动之下,行动者的共同行动促使袁家村抓住城乡中国时代的新机遇,实现村庄再组织化,进而创造新供给,并形成村庄再组织化生成机制,促进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见图1)。

图1 城乡中国时代的村庄再组织化

1. 中观层面的村庄再组织化生成机制

本研究呈现的袁家村再组织化案例与苑鹏归纳的“农民自办合作社,合作社自办企业”,实现农户为主体的纵向一体化模式[25]高度相似,但又有所不同。两者的区别不仅体现在袁家村的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中三产带动二产,倒逼一产的“逆向三产融合”路径[26],更体现在经济、社会、政治三个方面展现出城乡中国的时代特征。

2. 重塑城乡中国时代村庄组织特征

村庄再组织化的生成机制,使得经济、社会、政治三个方面,都出现城乡中国的新时代特征。

经济方面,村庄旅游业持续发展并呈现出多种业态,实现产业发展壮大,并以合作社这一经济合作组织将村民间的利益、村民与村庄之间的利益捆绑,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起“资源共建、社会共治、成果共享”的共建共治共享制度[27],极大地增强了村民之间、村民与村庄间的经济联系,集体行动的经济基础更加牢固。

社会方面,农民合作社制度异化[28]的背景下,再组织化赋予了农民合作的时代意涵,主要体现在村民之间的合作,在基于个体对自身追求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兼顾了包括弱势群体在内共同利益的追求:一方面,通过康庄老街激活了关中民俗资源,唤醒了传统的乡村记忆,由此将分散的老村民再次凝聚起来;另一方面,通过赋予商户新村民的身份,增强其融入感,实现新老村民之间的社会融合,推动乡村赋能实践和新内源发展的实现[29]。

政治方面,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首先,再组织化的利益联结机制突破了合作社理论中传统原则和罗虚代尔原则的局限性,创新了比例原则,这使得村民在产业发展中树立起主人翁意识,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极大提高;其次,村民在产业发展中树立起法治意识,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出现矛盾纠纷时,村民与村干部会积极以合法的途径化解纠纷;最后,在熟人社会场域中,村民们遵守村规民约,弘扬勤俭持家、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等传统美德,使得村庄产业发展不失人情味。

六、结论与讨论

中国已进入城乡中国时代,讨论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问题,必须具有城乡互动视野,必须深入乡村,在乡村发现中国[30,31]。长期的去组织化,使得乡村要素持续流出,无法抓住城乡中国时代的发展机遇。因此,实现再组织化,才能激发村庄创造新供给,以满足城市消费升级带来的新需求,将割裂对立的城乡二元关系,转变为互有供求、有序互动的融合状态。

本研究在理论对话基础上,通过袁家村案例,回答了城乡中国时代中国乡村如何在“再组织化”的基础上存在与发展,如何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本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中国已由乡土中国,进入城乡中国时代,村庄必须通过再组织化,才能创造乡村新供给,满足城市新需求,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经历长期“去组织化”的村庄,没有能力识别并抓住城乡中国时代传统与现代交汇所带来的新机遇,城市消费者的新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同时,农产品、劳动力、资金等要素由乡到城的单向流动,使得城乡之间无法实现再平衡。只有乡村再组织化,才能面向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培育新业态。应该说,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外部结构与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转型的新机遇,为村庄再组织化提供必要性

第二,城乡中国时代,异质化村民在村庄场域中的渐次行动,为破除“去组织化”、实现“再组织化”提供可能性。城乡中国时代的农民已由“乡土中国”时代那种以“以土为生”的均质化小农,转变为高度异质化的个体行动者,其行为选择受到多元理性的影响。一方面,再组织化促使异质化的个体行动者与村庄社会结构交织互动,是城市要素回流乡村、产生乡村发展机遇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再组织化为乡村抓住城乡中国时代发展机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路径。“中心人物-关键群体-后续参与者”相继将创造乡村新供给的设想付诸实践,促成城乡互为供求、有序互动的融合,而且进一步推动村庄再组织化不断迭代升级,促成城乡中国时代的供求匹配,实现城乡发展再平衡,推动共同富裕。

第三,理性选择主义、结构主义的集体行动理论,前者过于微观,后者过于宏观,无法解释城乡中国时代的村庄再组织化。理性选择理论从微观层面认为经济理性就会诱发集体行动,结构主义强调宏大结构导致的不公平感与被排斥感,会促使集体行动的爆发,这在中国乡村的复杂现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本文提出在村庄这一中观场域,将二者综合考虑,才能深入理解异质化个体行动者与社会结构如何交织互动,推动再组织化的实现与迭代升级。

本研究提出两个边际理论创新:一是认为村庄这一中观场域,是将个体层面的理性选择放到宏观层面的社会结构中展开分析的最好单位,“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的转型,不仅孕育大量的发展机会,也为弥补脱离社会情境的个体主义方法论与抽象的整体主义方法论的不足,提供了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土壤。另一个边际理论创新可能在于在村庄的场域中,更新了农民合作的一般理论。作为再组织化的载体之一的股份制合作社,以基本股、交叉股、限制股的股权设计,实现了对异质化行动者的利益兼顾,回应传统乡土伦理与新的组织化要求,是一种兼顾股权和人权的另一种“人人平等”,而非基于同质化个体的“均等”,这也是对原教旨主义合作社理论的更新。

文章研究的袁家村,只是中国60 多万个行政村中的一个,村庄的各类行动者也仅是亿万农民中的沧海一粟。本研究提出的村庄再组织化生成和走向共同富裕的机制,可能只能为类似情境下的村庄提供借鉴。期待在城乡中国背景下,更多鲜活的乡村实践能够带来百花齐放的理论创新,使我们能够立足中国实践,讲好中国故事,做出基于中国本土经验的研究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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