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喆
(南通大学,江苏 南通 226000)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上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北欧五国贸易合作往来密切,农业成为双方合作的重点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根据联合国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统计数据可知,近年来北欧国家与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迅速。其中,北欧国家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尤为显著,从2005 年的5.3 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17.64 亿美元。但从贸易总额来看,中国与北欧国家农产品贸易额仍处于较低水平,比如2018 年双边贸易额为22.39 亿美元,仅占当年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1.03%。随着中国与北欧国家贸易往来日益频繁,农产品贸易呈现广阔的合作空间,贸易潜力巨大。为了促进双边经贸合作不断深化,本文从互补性、增长性和贸易潜力三个方面,深入分析中国与北欧国家农产品贸易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
目前学术界研究中国与北欧各国的农产品贸易问题的文献主要包括:一是关于农产品的互补性和竞争性分析。何敏(2016)运用RCA 指数和TCI 指数研究相关数据,得出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农产品贸易同时具有竞争性与互补性,而且互补性表现更为明显;耿仲钟和肖海峰(2016 年)在分析了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特征后,指出中国对这些国家农产品出口的贸易有一定的互补性。二是运用引力模型研究农产品贸易潜力。如王睿和温怀德(2016)研究了中国对“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国家农产品出口潜力,发现中国对沿线国家的农产品的贸易效率和潜力不断增加;王瑞和王永龙(2017 年)就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口潜力进行研究,发现这些国家的农产品对中国出口效率逐渐提高。中国的人均GDP 和人口规模促进农产品贸易发展。三是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农产品贸易进行定性分析。孙致陆和李先德(2016 年)发现,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农产品贸易中具有高度互补性,双方具有合作潜力;闫艳和王秀东(2016)研究了中国和中亚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潜力,得出双方应加大互补的农产品贸易往来的力度,加深农产品深加工领域合作的结论。
从现有文献来看,国内学者主要从互补性、竞争优势和增长潜力中的一方面或两方面分析中国与北欧国家双边贸易,为了从多方面系统研究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情况,需要对具体区域或国家进行专业研究。基于此,利用联合国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中的相关数据,分析中国与北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竞争性及贸易潜力,以扩大潜在合作空间,促进中国与北欧国家的贸易合作。
中国与北欧国家在2005~2018 年农产品贸易额增长迅速,2018 年双方的贸易总额为22.39 亿美元,是2005 年贸易额的4 倍,年均增长率为23.03%。由于双方贸易进出口额增长速度不同,中国从北欧各国进口额远远超过出口额,因此贸易逆差不断扩大且快速增长,2018 年的逆差额高达12.89 亿美元,较2005 年扩大了5.6 倍。
在中国与北欧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中,中国与丹麦的贸易额占比较大,2018 年中丹贸易量为10.63亿美元,在中国与北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总额中占比高达47.48%。其次是挪威(6.74 亿美元),占比为30.10%;芬兰(0.90 亿美元)、冰岛(1.44 亿美元)和瑞典(2.67 亿美元),占比分别为4.02%、6.43%和11.92%。
为了研究中国与北欧国家农产品贸易结构,基于HS 两位码的商品分类标准,综合前人研究,将农产品界定为HS 01~24 章和HS 50~53 章。根据联合国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数据库相关统计数据,对中国与北欧各国农产品的贸易结构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双方农产品贸易潜在合作空间,以便及时调整中国进出口农产品的类别,获得更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研究表明:中国对北欧国家出口以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为主,主要为水果、蔬菜、纺织原料以及鱼类。北欧国家由于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渔业、畜牧业资源丰富,主要出口土地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总体看来,中国与北欧国家的农产品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贸易合作前景非常广阔。
分国别来看,中国从挪威和冰岛两国进口的农产品结构相似,主要是动植物油脂、鱼类、饮料和酒类。中国从瑞典和芬兰进口水果类产品和乳制品,这两类农产品在两国具有相对较强的出口比较优势,能满足中国的进口需求。在出口方面,中国对挪威出口初级加工的鱼类和其他动物肉制品、蔬菜和水果制品;中国对芬兰出口棉花和糖类这两类大宗农产品,以及一些经过简单加工的食品工业残渣;中国对瑞典出口食品工业残渣、鱼类制品以及蔬菜和水果。中国对冰岛出口鱼类及其他动物肉其制品、淀粉等的制品。
比较优势是中国与北欧国家进行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基础。美国经济学家Balassa(1965 年)提出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来分析国家间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具体公式如下:
中国在蔬菜、鱼类、棉花以及丝织品等少数农产品上RCA 大于等于2.5,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多数农产品RCA 大于等于0.8,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因此,从整体来看,中国农产品出口在世界市场上存在较强的竞争力。挪威和冰岛两国在鱼类及其制品上具有比较优势。
为了研究中国农产品出口与北欧国家农产品进口之间的贸易互补程度,需要运用相关贸易数据,计算双边农产品贸易互补指数。目前,国内学者主要采用于津平(2003 年)提出贸易互补性指数,该指数公式可以表示为:
表1 中国与北欧各国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指数
由于各国在农产品的贸易结构存在差异,为了深入了解中国与北欧国家农产品出口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情况,本文采用Glick 和Rose(1999)提出的修正的产品出口相似性指数,该公式定义为:
图1 中国与北欧国家农产品出口相似性指数
由各国出口市场占比数据可知,中国农产品对美国和日本出口比重较大,约占中国农产品出口的20%,北欧国家普遍对美国和日本的农产品出口占比较低。2018年中国农产品出口市场分别为中国香港、日本、美国、韩国、孟加拉国一些东盟国家;北欧国家互为农产品贸易伙伴,从这些国家的出口市场分布和占比中可以看出北欧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往来较为紧密。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中国与北欧国家农产品出口市场存在较大差异,出口市场受出口国地理位置限制。中国农产品主要出口亚洲国家或地区,北欧国家出口到欧洲国家,双方在农产品出口中竞争程度较低。
利用Kojima(1964)构建的贸易强度指数来衡量中国与北欧国家之间贸易联系紧密程度,分析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潜力,该指数用公式为:
运用联合国贸易数据库统计的相关贸易数据,对2005~2018 年中国与北欧国家农产品贸易发展深入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中国与北欧国家出口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性相对较弱。中国受资源和农业生产水平的限制,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水果、蔬菜和一些初级加工的纺织原料。北欧国家农产品技术水平较高,主要出口产品以资源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为主。
第二,中国与北欧国家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较高。中国从北欧国家进口主要集中在鱼类制品和动植物制品和乳制品上,北欧国家在这些产品的出口上普遍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
第三,中国与北欧国家农产品贸易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对双边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相关数据分析可知,北欧国家在农产品的出口上可以满足中国进口,双边农产品贸易互为补充,双边农产品贸易仍具有很大的增长潜力。
为提升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中国与北欧国家农产品贸易持续增长,提出以下对策建议:第一,合理调整国内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国内产品“走出去”时,相关农产品进出口企业应充分了解当地风俗、宗教文化,在开展贸易往来的同时树立良好形象,避免因文化不同导致冲突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以防范不必要的贸易摩擦,进一步扩大国内农产品向北欧国家的出口规模,扩大北欧市场。
第二,增强中国和北欧国家互补性农产品的贸易往来。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差异,北欧国家在鱼类等资源密集型农产品和土地资源密集型农产品生产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比较优势,那么,中国可以考虑扩大对这些农产品的进口力度;而中国在蔬菜、水果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方面具有优势,则可以考虑扩大这类农产品的出口力度。
第三,加强国内对农业领域的科技投入、劳动力的培训力度以及机器设备方面的支持,提高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一方面,国家要加大对农业科技支持力度,提高农业技术的自主研发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经验,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此外,中国应积极开展与北欧国家的双边合作,如通过与北欧国家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等方式,提升海关通关的便利性等,促进中国与北欧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