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色情犯罪研究:现状、原因及治理

2022-07-20 02:58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色情主播犯罪

赵 晓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3)

2016年后,各类直播平台竞相涌出,网络直播行业得到快速发展,直播用户达2亿人①2016年中国在线直播行业分析报告[EB/OL].http://www.iimedia.cn/45009.Html,2021-07-14.,显然已经进入“全民直播”时代,但是,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活动的现象也越来越突出,截至2021年7月,涉及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活动的裁判文书有659份②中国裁判文书网[EB/OL].https://wenshu.court.gov.cn/,2021-07-14.。从伦理道德层面上讲,淫秽色情泛滥将导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风气败坏和伦理价值观丧失;从法律层面上讲,色情直播具有社会危害性,属违法犯罪活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世界范围内讲,虽有文化和性开放程度的不同,但淫秽色情都受到各国政府不同程度的管控。虽然2017年后,政府逐渐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力度,全国扫黄打非办通过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色情直播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了犯罪。但是目前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活动的形势依然严峻,产生违法犯罪的土壤仍然存在。为有效遏制色情直播犯罪活动,寻求有效的治理措施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活动的现状

(一)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活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2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其中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17亿,占网民整体的62.4%③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www.cnnic.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2102/t20210203_71361.htm,2021-09-06.。2020年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市场规模达到1930.3亿元,目前行业的主播数量超过1.3亿,用户规模6.17亿,并且每天还以4.3万人的新增主播数量增加④2020直播行业发展报告发布,主播数量超1.3 亿,大多数收入几千元[EB/OL].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013013 0112299188&wfr=s pider&for=pc,2021-09-06.。从2016年的2亿直播用户到2020年的6亿直播用户,可以看出我国直播行业发展迅猛,但是,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活动的现象也越来越突出。

司法实践中,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活动主要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笔者以色情主播犯罪涉及的各类罪名为案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了检索,情况如下:以“组织淫秽表演罪”为案由,以“直播”为关键词,检索到83份一审判决书(截至2021年7月14日),判决数的年份区间为2017年至2021年;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案由,以“直播”为关键词,检索到576份一审判决书(截至2021年7月14日),判决书的年份区间为2016年至2021年,具体见图1。

图1 主播从事色情活动的主要判例情况

通过对上述两类罪名判决书的分析,近年来,主播从事色情犯罪活动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2019年、2020年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的判例分别达到238件、263件,共占已有判例的76.02%。但上述方法的局限性在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库未涵盖实际犯罪数量,检索结果不包括被行政处罚、情节轻微未被处罚,以及未被发现的色情主播犯罪等,因此实际发生主播犯罪案件的数量,可能比我们了解的更多。由于本研究重点在于对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活动的现状分析,因此通过对两类罪名判决书的分析,可以客观地反映出该类犯罪活动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二)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活动的相关研究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网络主播及直播犯罪引发的一系列犯罪问题逐步引起学术界的关注。笔者在中国知网以“色情主播”为主题检索发现,有期刊文献25篇、学位论文23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①中国知网[EB/OL].https://kns.cnki.net/kns8/defaultresult/index,2021-12-23 .。通过对已有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分析,刘聪颖基于道德与法律价值的考量,认为刑法应保持其谦抑性,提出规制网络直播应从事后惩罚转向与事先治理相结合[1];夏军、孙树峰通过分析网络色情直播泛滥的国际背景,借鉴国际社会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提出了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信息权益的种种措施[2];陈奕屹通过对比淫秽表演与淫秽电子信息间的区别,分析了网络色情直播行为的定性及直播平台的刑事责任[3]。从已有成果来看,网络主播的有关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然而问题在于,色情直播行业及主播犯罪起步较晚,针对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的原因分析较为贫乏。隗辉、严语等人通过解读网络直播泛娱乐化乱象的根源,试图寻求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4];许向东副教授则在分析直播乱象的表现与根源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网络直播的治理现状和问题,提出了构建网络直播治理体系的建议[5];赵智敏副教授则针对网络直播的失范行为,通过中国传统伦理“五常”视角,提出以“义”“信”“仁”“礼”来应对构建网络直播行为失范的规制,以“智”来统摄网络空间的伦理道德规范[6]。

他们都试图通过寻找网络直播乱象的原因提出相关治理措施,但主要研究还是集中在直播乱象或失范这一现象,而较少关注色情直播犯罪。因此本文将拓展以往研究,关注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活动的原因,并结合分析该犯罪活动的现状,尝试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二、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活动的原因

(一)推动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的因素解析

推动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的因素多样,如猎奇心理、性需求、准入门槛低等,实践中,推动因素主要包括高收益回报和AV(成人色情录像)等亚文化影响。

首先,色情直播具有高收益回报。目前,色情主播犯罪的非法收益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种来源于粉丝的“打赏”或“刷礼物”,即直播观众在直播平台内充值或购买虚拟道具,后将购得的虚拟道具在平台内以奖励的形式赠送给主播;另一种来源于入场的“门票”或“观看费”,这种付费方式往往带有一段免费观看内容,当吸引到足够人气时,主播便要求观众支付费用,才能正式观看直播表演或进入直播平台继续观看。这两种非法收益都是观众在平台内消费,然后由直播平台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费后返还给主播,一般直播平台收取费用不超过40%。但是,主播在直播间内的表演可以说是“零成本”的,只需一部带摄像头的智能手机便能不分场所、时间进行表演,所消耗的费用仅仅是手机的电量和数据流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色情主播的收益是非常高的。

其次,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处于社会文化边缘的AV亚文化变得尤其活跃。AV亚文化不仅与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相背离,而且是法律所禁止的。据中新网报道,2013年4月12日,第十届上海国际成人用品展在上海开幕,当日一早大量波多野结衣(日本AV女优)粉丝聚集在展台前等候,当波多野结衣登台亮相时引爆全场气氛,同时波多野结衣在中国有大量微博粉丝①日人气AV 女优波多野结衣亮相成人展引爆全场[EB/OL].https://www.chinanews.com/shipin/cnstv/2013/04-12/news199703.shtml,2021-07-18 .。AV亚文化的传播在一定程度上模糊、混淆了原本的主流文化,影响了传统道德文化的发展。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每个人都是主角,但是受到当前AV亚文化的影响,部分主播置伦理道德与法律规范于不顾,为成为“网红”名人在直播平台进行淫秽表演推销自己,从而获得更多粉丝关注,实现名利双收的“网红”梦。

(二)监管困境分析

网络直播的准入门槛低,主播素质参差不齐,从而导致直播表演内容乱象丛生。同时,直播过程具有实时性,难以留下犯罪证据,因此给直播监管造成一定的难度。

1.低准入门槛导致直播内容乱象丛生

与大多数正规直播平台的要求不同,色情直播平台的准入门槛很低。大多数正规直播平台的商家要求主播签署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内容的承诺书,同时对主播表演的内容、实名认证和后台监管等方面有要求。然而色情主播基于自己色情表演的意愿,一般通过一个直播平台账户,一部带摄像头的智能手机或电脑,在有互联网信号覆盖的地方便可以进行色情直播犯罪[12]。因此对色情主播而言,从事直播的门槛取决于个人意愿,如此低的准入门槛吸引着素质参差不齐的主播进入直播行业,导致直播内容乱象丛生。

2.直播过程的实时性增加了监管难度

在传统网络视频中,视频内容需要严格审核后才能上传至网络空间,因此能确保网络视频的质量。但是网络直播具有实时性的特点,具体直播内容是主播和观众在互动过程中产生的,直播内容无需通过审核即可分享至直播平台,在监管技术层面上属于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并且直播互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预测,直播过程不可储存和重复,难以留下犯罪痕迹,所以直播监管的难度大于传统网络视频监管的难度。此外,一些非法直播平台为了逃避打击,通过技术处理或删除留存直播内容,以此增加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

(三)监管困境的根源分析

直播准入门槛低,直播过程实时性强,这些都给直播监管带来了困境。而产生监管困境的深层次原因还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监管部门监管方式落后

目前,对于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监管部门主要采用机器监管和人工识别两种方式,可针对具有实时性的直播内容而言,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式难以发挥高效的作用。机器监管是通过抓拍瞬间直播截图,将识别有疑问或违法信息的截图转至人工处理;人工识别是监管人员通过对直播屏幕的随机筛查,以及对机器监管转送的信息进行进一步分析,然后查看有问题截图的平台是否有违法直播的情况,并对违法平台作出相应的处理。统计显示,直播平台的监管人员每天要审核50万张直播截图,并且直播截图不是完整的直播过程,只是随机截取的[7],而机器监管对一些复杂行为难以发挥识别效能。比如,可能将抓拍显示不完整性器官的截图误认为是其他身体组织或者生活物品,可能把着衣物女上男下的性行为误以为是正常娱乐活动等。

2.直播平台监管流于表面

直播平台虽然负有监管主播行为的职责,但本质上与主播属于利益共同体。平台收益部分源于主播“打赏”业绩的抽成,基于利益的驱动,直播平台的监管往往流于表面,从而增加了监管难度。据搜狐新闻报道,2016年7月28日,直播平台“嘿秀”因涉黄问题被责令停业整顿,但不久后,该平台又出现了主播从事色情直播的问题①扫黄打非办:嘿秀直播多次涉黄[EB/OL].http://mt.sohu.com/20160814/n464116968.shtml,2021-07-21 .,该事件无疑暴露出直播平台对直播内容的监管趋于形式化。此外,一些直播平台为谋取利益,甚至存在暗中默许主播从事色情直播的情况,置平台监管责任于不顾。

3.色情直播犯罪打击力度不够

色情直播犯罪打击力度不够,是网络主播敢于从事色情犯罪活动的重要原因。色情直播犯罪打击力度不够,让更多网络主播心存侥幸,甘愿在违法犯罪与经济利益面前以身试险。一方面,一些网络主播以异性挑逗、低俗言语、暴露穿着等行为作为直播内容,不属于犯罪行为,但有失传统道德规范,一定程度上还会败坏社会风气,对表演该类行为的主播仅能作出警告或罚款等轻微行政处罚,之后主播又可以重操旧业,如上述“嘿秀”直播平台被整顿后不久,平台主播再次从事色情直播。另一方面,因直播具有实时性、监管难度大等客观原因,直播犯罪活动很难被监管部门发现,此外,一些直播平台的服务器及直播表演活动均在境外,进一步增加了破案难度。

三、网络主播从事色情犯罪活动的治理措施

近年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色情直播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产生色情直播犯罪的土壤仍然存在。为有效治理色情直播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空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规范行业管理,加强监管力度

1.规范直播行业准入标准

网络直播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准入标准方面还存在缺陷,不仅缺乏直播平台的统一准入标准,而且缺乏规范主播从业者的准入限制,从而让色情直播犯罪有“空子”可钻,因此,应当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准入标准。一方面,要规范直播平台的准入标准,直播内容限定在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合法领域,并对直播内容进行备案,同时接受监管机关的管理和指导。为了进一步加强直播公司的责任心,要严格审核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资格,防止出现违法替罪羊的情况。另一方面,直播平台要从法律知识、道德层面、职业素养方面对注册主播进行岗前培训以及不定期的业务测试,拒绝测试不合格人员与平台合作,并视情将有非法直播行为的主播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落实直播平台连带责任制

直播平台与主播存在复杂的经济利益关系,如平台的收益部分源于“打赏”主播的抽成或主播推广APP等,直播平台与主播可谓利益共同体。平台在监督、惩处等方面,对主播实施的违规直播表演难免徇私。即便直播平台在权限范围内对主播做出最严重的“封号”处罚,但在一段时间后仍可解封或者再次通过“封号”主播的注册申请。当发现主播违规时,监管部门不仅要处罚主播个人,还要落实连带问责机制,对直播平台和平台责任人予以处理,通过对直播平台的连带问责,倒逼直播平台加强内部监管,有效解决直播平台监管流于表面的问题。

(二)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率

由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科研机构研发可以内置于直播平台的检测插件,对直播过程进行实时监管,要求直播公司必须将该插件安装至直播平台。检测插件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检测平台安装功能,通过检测直播平台的运行过程,及时发现卸载插件的行为,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监管部门,确保平台插件的安装;二是文字、声音、图像检测功能,根据已破获和新发现的色情主播案件,对插件的文字、声音、图像资源库进行补充和升级,确保能够准确识别淫秽内容,同时将淫秽内容予以屏蔽并反馈至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依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三是直播账号检测功能,包括检测直播平台主播和观众的账号,根据账号登录信息,屏蔽未成年人观众及有色情主播历史的账号,以切实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此外,要加大监管保障力度,重点倾向于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的保障,解决个别监管部门“硬件”缺乏的问题,根据人员情况和技术手段科学合理制定出监管方案,提升监管效率,确保监管色情直播内容取得实效。

(三)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违法成本过低是色情直播犯罪问题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导致一些主播敢于以身试法。因此,侦查部门要高度重视,为案件的侦办提供大力支持。尤其在侦查人员数量、后勤补给、装备配置上的支持,确保有充足的侦查力量调查取证。其次,不遗漏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收集,注重取证的全面和有效,以此保证打击力度。注重平台注册会员、截屏转播次数及点播次数等方面证据的收集,以确定直播影响范围;注重平台会员充值次数、充值金额、平台收益、分红比例的证据收集,以固定平台与主播的违法收益;注重淫秽直播的次数和内容等电子证据的提取,以保证有效得出鉴定意见,便于区分犯罪情节和犯罪性质。破案后要挖掘变更名称的直播平台,以及潜在的色情主播,防止出现“漏网之鱼”的情况,从而形成“打一个、连一串”的效果。最后,办案部门与直播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沟通,及时交流有关色情直播犯罪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部署,适时破案,以此保证打击力度和打击精准性。

(四)加强法律宣讲,营造良好氛围

应当加强直播知识宣讲,弘扬价值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氛围。一是主播层面,对主播进行法律知识和道德素养培训,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生动地展示色情直播不仅是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的行为,更会败坏自己名誉,影响家人的正常生活,引导主播创新和丰富直播内容,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拒绝低俗色情的直播内容,积极宣扬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为网络空间注入更多的正能量。二是观众层面,在网络空间以广告植入、视频换权益等形式,或者在申请直播账号、会员注册时,以链接视频的方式宣传色情直播不仅危害身心健康,而且可能因下载病毒软件造成手机内的信息遗失和财产损失,引导网民培养高雅的生活情趣,树立理性文明上网的意识,坚决抵制色情直播,让色情直播失去市场来源。

(五)健全举报制度,拓宽监管渠道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仅仅依靠目前的机器监管和人工识别监管方式,难以从海量的即时性直播画面中发现违法行为。网民作为色情直播最直接的接触群体,拥有监管部门不可比拟的辨识、了解等优势,因此应当建立健全网民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接触直播的网民能够辨析是否是色情直播、是否是色情直播平台,通过建立健全网民举报制度,指导网民在第一时间对发现的色情直播进行证据固定,如用摄像机、带摄像功能的手机等对直播表演进行录制,注重声音、图像等证据的采集,以防止因直播过程不可重复而造成的证据遗失。此外要拓宽网民举报途径,采用电话、邮箱、网站等多种举报方式,鼓励部分网民争做色情直播举报的参与者,营造“防范色情直播,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以此拓宽监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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