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媒体时代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风险治理研究

2022-07-19 13:13赵小雨吴学琴
理论导刊 2022年7期
关键词:意识形态安全主流意识形态风险防范

赵小雨 吴学琴

摘 要:媒体的智能化方向发展悄无声息地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秩序,赋予新时期主流意识形态智能化传播的可能性,但也给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了一系列挑战:“茧房效应”诱发主流意识形态智能化传播孤岛困局,数字致瘾机制消解受众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主体理性,算法操纵引发主流意识形态社会价值共识被解构风险,传统媒介边缘化削弱主流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引领功能。为此,必须通过消除智能媒体技术弊端与强化伦理道德约束相结合来实现数据正义,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引导与提升智能媒体素养相结合以提升主体自律,优化主流内容表达形式与创新主流内容传播相结合实现供给革新,推动各类媒体融合发展与巩固制度刚性规范相结合优化传播环境。

关键词:智能媒體时代;主流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2)07-0038-08

随着智能技术与人类传播活动的深度融合,智能媒体呈现不可阻挡的发展态势,深刻改变了网络空间舆论信息的生成、分发和反馈方式,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产生了重要影响。智能媒体借助新技术极大提升信息采集和分发的效率,为新时期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但与此同时,智能媒体空间复杂的大舆论场也日益成为各种社会思潮生成发酵的温床,成为意识形态斗争主战场,主体的“动能”也逐渐被“智能”所遮蔽,给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到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1]44基于此,探讨智能媒体时代对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可能带来的挑战及其解决路径,不仅关系到主流意识形态网络传播的实效,更是事关新时代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主动仗、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议题。

一、智能媒体发展与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耦合机理

(一)智能媒体的概念与意识形态传播新特征

近年来,基于智能技术与传统媒介的深度融合以及人们逐渐媒介化生存的现实,“智能媒体”从一个计算机科学范畴的概念进入到媒介社会学领域。从学理上来看,国内外学者对智能媒体的概念尚未达成共识,对智能媒体语义的理解也存在“智能化媒体”和“智能化媒介”之争,但从学者们对其概念阐释的维度来看可以分为技术构成和用户体验感两个角度。从技术视角来看,智能媒体是由媒体、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和数据共同构成的体系,是以包括传感器、虚拟现实、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人工智能技术为特征的媒体技术。从用户体验感而言,智能媒体是“一种贴合用户需求的综合性媒体, 可以智能地识别用户喜好, 从而为其在服务和信息两方面提供上乘的使用感受”[2],是“能够感知用户并为用户带来更佳体验的信息客户端与服务端的总和”[3]。在此基础上,可以将智能媒体解读为智能技术(大数据、深度学习、超级计算等)介入人类信息传播活动而衍生出的新的传播样态。这一定义突破了一般语境中对“媒体”和“媒介”的具象化理解,既包含相关的应用者,也包括信息传播过程中所运用的智能化载体、平台和传播网络。

智能媒体时代“受众需求越来越多样,参与意识越来越强,思想观念越来越多元化,新闻传播日益呈现人人传播、多向传播、海量传播的特征”[1]174。智能媒体的兴起深度重构传统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机制并深刻改变了信息传播方式和媒体生态格局,呈现出信息传播主体多元化、信息生产内容感性化、信息传播模式互动化的新特征。具体而言,信息传播主体多元化主要是指智能媒体的低技术门槛和新时代人们表达自我意识的迸发,使得传统由官方主导传播资源的“中心化”格局被打破,其他新兴草根主体、电商主体及二次元虚拟主体兴起,官方单一的信息中心衍变为多信息中心,智能媒体空间呈现出众声喧哗的热闹景象。信息生产内容感性化指智能媒体在人工智能技术、增强现实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等新技术的加持下,赋予传统印刷媒体中的理性文字以影像、音乐和图片等感性表达形式,从而构建起集视觉、听觉为一体的虚拟互动情境,意识形态在全方位、立体化、沉浸式的场景与画面中被不知觉传达出去,传播效果跃升到新的层级。信息传播模式互动化是相对于传统媒体以“一对一”或“一对多”为主的单向传播模式而言的,智能技术的嵌入使得话语表达权下沉,评论和点赞等互动机制使得以用户为中心的“多对多”传播模式成为可能,用户在超越时空的虚拟互动中生成更为广泛的共鸣,其传播效果由于互动而产生的情感连带衔接更能深入人心。

(二)智能媒体发展与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嵌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强调新闻媒体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坚定的政治立场,社会主义国家的新闻活动应旗帜鲜明地反映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诸如凝练抽象的印刷媒体、生动具体的电子媒介和基础的数字媒体等传统媒体,由于传播方式较为固定、传播手段较为单一等易控制特征往往能够成为党和国家的官方宣传媒介。这一时期,信息传播活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传播者是专业化媒介组织或职业传播者;受众是广泛而分散的、不定量多数的一般社会成员;单向性强、反馈延迟,导致受众对传播过程缺乏即时和直接的干预能力;传播效果往往处于传播者在传播信息之初预设的框架内。因此,传统媒介的阶级性和意识形态性仅仅取决于官方传播者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本身。然而,智能媒体技术与传播活动的深度融合,彻底颠覆了传统媒介意识形态的单一价值取向,智能媒介成为信息内容、智能媒体技术的设计者和应用者,以及传播活动互动过程各个环节所附带的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的杂糅体。

从智能媒体传播信息的过程来看,首先,多元传播主体为争夺话语权、重建权力结构而生产出海量信息,在千人千面的信息浪潮中每个主体的价值立场都得到充分展现,特定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可以在信息的输送和接收中实现传递。其次,智能媒体时代大众话语权的赋予使得传播模式从单向传播变为双向互动,每位信息接受者可以通过评论、转发等智能媒体功能发布个人观点而成为新的信息传播者,从而在与信息原始传播者、其他信息接收者的互动中干预原始信息负载的意识形态性。最后,以大数据和智能算法为代表的智能技术在传播活动中的深度嵌入,使智能媒体还受到智能技术自身所负载的意识形态性的影响和控制:一方面,智能算法技术日新月异,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是拥有能动主体性的、现实的人为其编写的算法程序代码,故而算法程序以及由算法推荐的信息不可避免地带有代码编写者的价值倾向;另一方面,智能算法根据用户数据产生新的数据并反馈给用户,其结果也会在反馈过程中影响用户的思想观念甚至价值选择。

因此,智能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并不是客观中立的信息传递,而是渗透着智能技术以及因人的介入而掺杂政治、资本、文化等多方权力结构的综合信息载体,蕴藏着特定的价值导向,对主流意识形态安全产生了极大影响。我们作为智能媒体的发明者、智能技术的设计者及其应用者,必须自觉地用主流意识形态来驾驭智能媒体与智能技术,通过“发挥主流价值观的引领、凝聚、激励、调节和转化功能”,形成智能媒体与主流意识形态“深度融合的智能闭环”[4],进而对智能媒体用户进行价值观引导,规避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

二、智能媒体时代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风险透视

智能媒体时代背景下,“茧房效应”、数字致瘾机制、算法操纵以及传统媒介边缘化等都给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了诸多挑战。我们在展望智能媒体的美好前景时,更应该深刻认识其所导致的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复杂而严峻的形势。

(一)“茧房效应”诱发主流意识形态智能化传播孤岛困局

按照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的观点,“信息茧房”是指“公众只注意自己选择的东西和使自己愉悦的东西的通讯领域。久而久之,会将自身束缚于像蚕茧一般的‘茧房’中”[5]。而智能媒体与算法技术的出现与应用,使得信息的生产和分发能够根据用户的兴趣点实现智能推荐和精准投放,同时对其他信息实施过滤和屏蔽,从而进一步为“信息茧房”的建立和强化提供技术层面的支撑。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智能媒体空间传播而言,“茧房效应”也在无形中构筑起主流意识形态与“茧房”内主体间的信息围墙,造成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孤岛境地。

其一,“茧房效应”加剧主流意识形态智能媒体空间传播的被动化态势。智能媒体算法推荐通常是通过标签分类、协同过滤等推送机制向用户大量分发同质化信息内容,基于个体信息浏览偏好来进行信息内容的筛选和推送,同时对偏好以外的信息采取排斥与忽略来实现其推荐目的。由于传统主流意识形态在内容上具有严肃性、思辨性等特征,而智能媒体中众多非主流意识形态内容大多具有娱乐性、生活性和通俗性特征,表现形式也丰富多样,相对而言,往往更容易成为公众热议和追捧的话题。基于此,智能媒体算法便根据用户的讨论热度、点击和搜索频率无限度向用户推送此类非主流意识形态信息,而主流意识形态相关话题往往因其点击率和讨论度受限而被算法程序识别为“异质化”信息,造成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愈发陷入被动境地。

其二,“茧房效应”诱发价值极化,加剧主流意识形态引导困境。由于网络空间中人们渴望被认同心理的存在,人们更乐于接受与自己价值立场相近、相似的声音,忽视甚至反感不相容或对立的意见,进而寻求个体心理情感乃至价值理念上的共意共鸣和认同互动。但“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6]。若用户始终沉浸于与自身兴趣和价值倾向相符合的感官状态,长期在单一价值导向的意识形态熏陶下,难免会因既有价值认知的固化而失去对信息进行甄别选择的批判性意识。一旦“茧房”中出现偏离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情况,主体往往在固执的认同中越走越偏,甚至会出现偏执型人格与价值立场的群体分化,群体冲突与对立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导致主流意识形态在价值极度异化的智能媒体空间中的传播变得举步维艰。

(二)数字致瘾机制消解受众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主体理性

随着智能技术的成熟和社交媒体的广泛应用,数据的触角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各方面,人们对数字媒介的依赖性也显著增加。据统计,2021年上半年,我國网民人均每周上网时长为26.9个小时,较2020年12月提升0.7个小时,而且仍呈现出增长趋势[7]。部分用户每天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守在移动终端前,将手机视为安全感的源头,高频率地解锁手机、刷新屏幕,一旦手机没电或丢失立刻陷入紧张和焦虑状态。美国心理学家亚当·奥尔特从生物学、心理学等多角度分析了这种智能媒体时代数字技术对人精神的控制和影响,认为其背后推手实际上是一套系统的智能化数字致瘾机制。对于主流意识形态安全而言,这种数字化致瘾机制实则无形中对受众正确价值认知和价值辨识形成误导和挟持,主体理性的丧失将对主流意识形态认同构建形成阻碍。

其一,智能媒体以纷繁复杂的技术手段吸引甚至控制主体的精神。从生物学和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类在自然状态下会更加关注动态的画面和变化的声音。智能媒体迎合了人类这种本能需求,用户只要随时刷新屏幕就可以得到最新资讯,快速的文字编辑、对比强烈的图像以及耀眼的高科技画面向用户袭来,本能地吸引着用户在智能媒体中消耗更多的时间,人类从智能媒体的开发者和应用者沦为智能媒体的附庸。在算法技术的帮助下,智能媒体还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用户的性别、知识结构和社会关系等私密信息,通过推荐“可能认识的人”“猜你喜欢”等诱惑性字符,在数据世界中完整地复制一个“人类社会”。无论用户在现实生活中的身份地位如何,在数据王国中只要文案足够离奇、画面足够精美就可以获得点赞、评论和转发,个人的自我价值似乎也可以在数据的直观显示下量化展示。长此以往,主体便“彻底沉迷在经过修饰和排演的自我评估里”[8]而与现实世界日渐疏离。由于现实世界中身体和精神的双重缺场,虚拟与现实之间这种不断扩大的裂缝将进一步加剧主体的精神空虚感,继而促使主体到虚拟的数字空间中寻求慰藉,造成“真正能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主流意识形态被置于边缘境地”[9]。

其二,日渐完善的算法程序也在加剧主体的思维惰性。智能媒体的精准化传播依赖于算法推荐技术的成熟,而算法推荐的基本逻辑就是以用户为中心,依据采集的数据分析用户网络行为偏好而进行符合用户内心倾向、接近其心理舒适区的算法决策。当用户长期习惯并依赖于算法推荐的信息和决策时,主体本身的理性思考和批判能力将会在这种“无微不至”的技术“关怀”下消磨殆尽,“自主意识和价值选择等主体能动性被蚕食”[10]。这便很容易造成受众一味地被动接受智能媒体各种所谓的个性化“信息投喂”,更毋言理性认识这种传播机制下智能技术所传达出来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进而引发受众价值迷茫混乱与主流意识形态凝聚力弱化的风险。

(三)算法操纵引发主流意识形态社会价值共识被解构风险

智能媒体算法设计者掌握着算法的“可见性权力”,即算法推荐的对象是哪些人、向用户推荐或过滤掉什么样的内容、期望达到什么样的效果等在算法程序被设计之初就已经附加了设计者的价值倾向。因此,智能媒体算法看似客观中立,却不可避免地将人的价值倾向注入算法规则之中。在资本、权利、利益关系的驱动下,这种无意识的价值注入便会演变为对智能媒体算法的人为性操纵,潜藏着“劣币驱赶良币”的信息传播规律。当前智能媒体的发展总体上是依据市场经济规则发展起来的,资本逻辑主导智能媒体不可避免地带来网络信息传播重流量、轻质量的结构性失衡现象,主流意识形态社会价值共识很容易在这一过程中被解构。

其一,智能媒体算法的人为性操纵实则暗含文化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逻辑,网络信息传播往往表现为“文化功利化、过度娱乐化、真实虚幻化、趣味自由化”[11]等文化消费主义表征。在这种价值导向下,智能媒体算法推荐往往充斥着对猎奇心理、娱乐需求等低级趣味的迎合倾向,各种活跃于网络空间的价值诉求、认同力量使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在潜移默化中被感染、控制和支配。同时,在智能技术的挟持下,人们往往对感官文化消费的虚拟情境过度沉迷而忽略了现实的主体在场,在人工智能工具理性的强制力量与网络话语的柔性力量的作用下,原本作为掌控技术的主体往往被异化为技术的被动接受者,这使受众在自觉或不自觉中机械地接受或认可某种意识形态。

其二,智能媒体算法的人为性操纵隐含着不良社会思潮渗透的威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在各种“流量载体”的伪装下变得更为隐蔽化。诸如泛娱乐化思潮借助娱乐化的外衣大肆传播导致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消蚀,网络伪善言论刻意制造道德假象挑拨受众的情绪对立并无形中对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进行扭曲,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借“还原历史”“重写历史”之名全盘否定党史、歪曲国史等,这些无处不在的渗透风险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地位造成严重冲击和消解。近年来这些不良思潮随着智能媒体的发展大有重燃起之势,智能媒体算法操纵无疑为其传播提供了更为便捷有效的技术载体,导致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

(四)传统媒介边缘化削弱主流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引领功能

在智能媒体时代,自媒体的广泛应用和生产信息权利的下沉使得传播格局中各方力量被重新分配。正如加拿大传播学家麦克卢汉所言:“计算机挟其散播信息的强大能力, 正在创造崭新的权力结构, 一种‘处处皆中心, 无处是边缘’的新权力结构。”[12]这种新权力结构的形成不但意味着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介的边缘化趋势,也意味着以此为主要媒介的主流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引领功能的弱化态势。

其一,传统媒介边缘化削弱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性。由于传统媒介在信息传播的内容、方式和平台等方面具有固定化特点,主流意识形态又因其官方地位相较于非主流社会思潮在传播过程中具有绝对优势,主流价值观因而能够得到有效传播和弘扬,错误思潮也能够得到及时批判和治理。但在智能媒体时代,伴随着话语表达权的泛化与智能媒体算法技术加持,任何碎片化的观点都有可能引爆舆论从而对主流价值观形成冲击,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伴随着自媒体的扩张不断侵占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空间。而主流意识形态则由于传播内容、传播形式、传播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存在传播的相对滞后性,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价值冲突并正确引导受众的价值导向,从而给错误价值的渗透留下了机会,造成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影响力和引领力被极大削弱。

其二,传统媒介边缘化致使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旁落。智能媒体时代带来了信息“爆炸”,信息的供给量无穷无尽,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也发生了颠覆性变化。人们逐渐将目光转移到技术手段更新奇、场景更丰富、内容更有趣的各种智能媒体平台上,看似是信息渠道革新的表象,实质上是以传统媒介为主要传播介质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弱化。意识形态工作是做人的工作,人在哪里重点就在哪里。智能媒体造成传统媒体与受众的分离,使得长期以来主流意识形态所建构的话语优势地位被分解弱化,导致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愈发疏离,进一步加剧了受众对传统主流媒体的偏见。

三、智能媒体时代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治理的路径审思

在当前智能媒体环境下有效防范主流意识形态风险,需要从数据应用、主体自律、供给革新和环境优化四个维度综合施策,切实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控制影响范围,为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一)数据正义:消除智能媒体技术弊端与强化伦理道德约束相结合

以智能算法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对传媒产业的飞速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资本与智能技术的过度介入,不但造成了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转移,还悄然侵蚀着主体理性和自由意志。为此,我们可以通过科学理念的建立和对算法设计者的伦理道德约束来规避智能媒體技术对人类的“统治”,使智能媒体成为促进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优化的有力武器。

其一,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消除智能媒体技术弊端,限制工具理性的无限扩张。智能媒体时代,算法技术不可避免地与商业资本勾连起来,媒介流量成为资本在数字空间的新样态,在竞逐流量的行业竞争中,人逐渐沦为技术的附庸。为此,一方面要敦促各智能媒体建立用户防沉迷系统,用技术手段规劝用户戒除“数字上瘾”,在关注流量和点击率的同时更要关注用户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价值的释放。另一方面,监管平台要转变治理观念,加强对信息的人工审核。由于同一内容的语言表达形式是多样的,若仅仅通过智能屏蔽技术限定敏感词汇,那些没有直接使用敏感词但却以其他诸如拼音、谐音替代或在字里行间流露出错误观念的言论则无法被系统识别并予以规制。因此,绝不能弱化人工审核的职责,将信息审核的权利全部交由智能过滤技术,而要建立全天候人工审核机制,实现人工审核与过滤技术的相辅相成。

其二,建立和完善智能媒体行业基本伦理规范,加强对智能算法设计主体的软性约束。由于当前智能媒体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相关行业规范与准则尚待完善,由此造成技术设计主体在智能程序的设计上出现价值偏移的错误情况。为此,必须构建智能媒体全行业数字公约和行业规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智能媒体行业的技术伦理规范中。同时,还要加强对智能算法设计主体的主流价值观教育,形塑其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明确政治站位、提高政治觉悟,进而强化智能媒体算法程序设计的主流意识形态偏向。通过抓住算法设计者这个关键,在现有外部法律保障与内部伦理道德规范的双重约束下构建智能媒体算法运行的数据正义,避免资本逻辑等错误价值导向造成智能媒体的异化发展。

(二)主体自律: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引导与提升智能媒体素养相结合

在智能媒体传播环境下,由于技术赋能于普通群众,每个受众节点从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信息的主动搜寻者、意义阐释者和建构者,原本静止的节点呈现出动态景象,人成为传播链条中最大的变量。要做好人的工作,至少要从主流意识形态引导与智能媒体素养提升两个层面来提升主体利用智能媒体的自主意识。

其一,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外部引导,提升主体道德自律和素养。由于智能媒体空间信息表达的匿名性,使得主体缺少现实世界的规范与约束,人的状态更接近“本我”,加大了信息传播的不可控性,而自律意志使主体能够脱离感性情感和生理本能的控制并按照道德法则行事。这就要求社会、家庭和学校多方联动,教育培养公众尤其是青少年拥有辨析深藏在智能媒体信息中的价值观与意识形态的能力,增强分辨和抵御垃圾信息的能力,进而有效规避非主流价值观的不良影响。当普通大众能够借助自律意识主动减少对低俗、虚假和错误信息的点击与搜寻并加强对此类信息的举报与屏蔽时,以热度为王的智能算法程序便会自动将此类不良信息进行剔除,在实现信息良性循环的同时又将进一步促进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另外,由于智能媒体时代传播主体具有多元化特征,“包括新媒体从业人员和网络‘意见领袖’在内的网络人士大量涌现……”他们“往往能左右互联网的议题,能量不可小觑”[13]。因此,还必须重视这部分人道德素养的提升和政治意识的自觉,通过建立官方媒體与他们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不断增进其主流意识形态认同以及守法守规意识,从而利用其“意见领袖”身份为传播主流意识形态服务。

其二,加强媒介知识普及教育,提升主体智能媒体素养。与智能媒体及其产物深深地交织在一起的网络原住民通常对智能媒体时代带来数字“陷阱”问题有着深刻见地,但由于媒介素养的缺失,他们在强大的技术手段面前往往束手无策。为此,必须在全社会加强媒介知识普及教育,使人们获得抵御智能媒体中操纵性势力的力量。一方面,智能算法运作的隐蔽性客观上要求普通受众必须认识、理解算法才能解蔽“信息茧房”“群体极化”等消极传播效果。因此,要帮助普通群众认识智能算法如何根据用户生产出的数据进行信息编码、排序与投放,从而以批判性态度审视智能算法对信息传播格局和自身价值观的重塑。用户自身也要积极抵御智能算法对主体理性的侵蚀,增强对信息搜寻的主动性、对多元异质信息的包容性,自觉防范数字沉迷和信息窄化陷阱。另一方面,要提升主体的信息生产能力。智能媒体时代,信息生产不再是职业媒体人的专利,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有可能成为爆炸性信息的引爆点和传播源。为保证信息空间的健康生态,还需要教育培养用户具备基本的新闻专业素养,在进行信息生产与传播时遵循真实、完整、客观、全面原则,理性参与热点话题的讨论和分享,慎重判断良莠不齐的价值观念。总之,通过对主体道德素养和媒介素养的全面培育来树立主流价值观在主体心中的权威和崇高地位,进而确立主流意识形态在信息传播中的核心地位。

(三)供给革新:优化主流内容表达形式与创新主流内容传播相结合

主流意识形态传统的“一对多”传播模式与新时期受众的“多对多”传播模式要求之间的矛盾,在智能媒体时代由算法构建的“信息茧房”和圈层文化对异质信息的排斥中进一步加剧。矛盾的出现推动着问题的解决和事物的发展,智能媒体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优化策略要着重围绕这一矛盾的化解,着眼于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表达形式优化与传播方式创新两个方面,推进“守正多样”的多元化信息供给以更好地满足多变的受众需求[14]。

其一,优化主流内容表达形式,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吸引力。一方面,构建科学灵活的话语议程解蔽“信息茧房”,使主流意识形态内容有机融入网络圈层。当前,信息舆论场域中公共讨论失焦的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公共议题很难与小众文化、亚文化及各类个性圈层之间形成有效衔接,相对固定的官方机构话语往往在这些隐匿化圈层中被各种新的议题所稀释。面对这一现状,官方机构应适时转变传播理念,针对既定的主流意识形态内容,根据受众不同的关注焦点设置不同的议题。例如,对神舟十三号载人航天的报道,可以围绕女航天员设置女性议题、围绕航天飞行器的内饰外包装设置审美等艺术议题、围绕空间站建造相关技术设置科学技术议题等。如此对同一个核心话题开展多维度的讨论,既有官方既定的话语基调,又有公众感性情绪的抒发,公众在与公共话题的互动中不知觉走出狭小的“私域”而回归“公域”中来塑造公共精神,拉近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距离。另一方面,构建新时期国家层面的文化符号,增强现实对受众的吸引力,稀释数字致瘾机制对主体理性的消蚀。数字世界之所以能够通过各种机制和手段实现对主体的“操纵”,除了数字技术本身极具诱惑力、主流意识形态吸引力相对较弱之外,主体在现实世界中存在感丧失、认同感不强也是主要原因之一。文化符号是一个民族经过时间洗涤之后沉淀下来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精华和凝结物,存储着一个民族丰富而集中的历史记忆[15],如孔子、万里长城等传统国家层面的文化符号对于提升国人身份认同和民族自豪感具有超越符号本身的重要意义。只有将这些传统文化符号与新时期人们日常生活实际相融合,构建新时期国家层面的文化符号,实现文化符号所负载价值观念在当下的重复出场,其历史穿透力才能在过去与现实的互动中充分展现出来。具体而言,可以在重大历史节点通过媒体直播国家领导人瞻仰仪式等活动以国家背景激活文化符号所承载的价值信息;注重从群众日常生活中挖掘与传统文化符号相契合的内容或事迹,用现实生活中普通个体的鲜活事例唤醒群众的集体记忆等。当主体在现实世界的主流意识形态中寻找到归属感、获得精神动力,智能媒体令人眼花缭乱的数字技术在主体面前的吸引力便会骤然下降,数字致瘾机制自然会丧失存在的根基。

其二,创新主流内容传播方式,扩大主流意识形态辐射面和影响力。一方面,明确受众特点和结构,丰富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形式手段。主流意识形态不应局限于传统官方媒介领域,而要主动参与到大众广泛使用的民间媒介中以不断增强自身的显见性。以青年人聚集地“b站”为例,2020年b站上网友自发制作的“短视频马克思主义”相较于2019年增加了7倍[16]。视频上传量与播放量的骤增显示了受众的意识形态需求,官方媒体若能抓住热度及时下场“吸粉”,这部分青年便可以在科学健康导向的视频影响下加强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另一方面,推动传播形式创新,致力于打造集观赏性、趣味性、深刻性为一体的主流意识形态产品。智能媒体时代个体对信息的选择和接收是完全自由的,为争取到用户的青睐,主流媒体必须将传统内容进行新包装,借助新媒体技术以图文结合、视听结合等形式呈现主流价值观,在注重技术应用与场景构建的同时重视对内容的深耕细作,全方位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产品的魅力。

(四)环境营造:推动各类媒体融合发展与巩固制度刚性规范相结合

随着智能媒体的快速崛起,传统媒体中心化格局被解构,话语权逐渐呈现出多极化中心的趋势。习近平指出:“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基本不看主流媒体,大部分信息都从网上获取。必须正视这个事实,加大力量投入,尽快掌握这个舆论战场上的主动权,不能被边缘化了。”[17]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迫在眉睫,但同时,面对智能媒体的不恰当运用对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造成的隐性和显性风险,还必须有相应的刚性制度予以巩固和保障,确保媒体融合发展在合理合法的轨道上进行。

其一,加强各传播主体协作,形成一元主导、多元协同的传播格局。一方面要坚持主流意识形态的一元主导地位不动摇。诚如马克思所言,“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若放弃主流意识形态的“一元”主导和引领,任由其他社会思潮借助“多元”传播主体攻城略地、挤占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空间,人民就会丧失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党和人民筑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也会从内部遭到瓦解。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培育官方与普通群众共同認可的“意见领袖”,使其凭借社会关系和人格魅力等自身优势吸引关注,承担起传播主旋律、防止舆论偏颇的社会责任。建立官方传播主体与民间传播主体的沟通机制,在双方的对话互动中消除误解、达成共识。另一方面,也必须正视智能媒体背景下民间多元传播主体崛起的合理性,通过媒体融合增强传播主体的影响力。加强党政机关、媒体、高校、社会组织和个人等传播主体之间的相互配合,在多方联动中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全员传播、全过程传播和全方位传播。

其二,完善传播监管体系,形成智能媒体环境平稳、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媒体融合若没有相关的监督管理体系做支撑,会加剧智能媒体传播空间鱼龙混杂的局面。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信息监管制度,以刚性手段来规范智能媒体环境。一方面,针对智能算法操纵引发的主流意识形态共识被解构的风险,要加强对智能算法运行的监管,通过与时俱进完善立法立规做好“把关人”和“监督者”。在获取数据之初,要通过人工与智能程序的结合辨别数据的真伪,以防后期数据应用偏离客观现实。在算法运行过程中,通过过滤系统与人工审核将低俗消极、虚假错误的热词和话题剔除出算法推荐程序,换置以科学导向的理性话题,加强多样化信息推送,确保公共舆论的理性走向。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媒体内外监督机制。除了继续敦促各媒体平台自身承担起屏蔽、删除、清理平台上非法言论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加强智能媒体平台的外部监督,通过打造权威性“媒体评议”等专门性媒体评议机构来监督各媒体平台及相关工作者。同时,监管部门还要做到严格执法,对违反传播规定的主体要严肃处理,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刚性规范作用构筑智能媒体空间健康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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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 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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