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顺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乐府诗的题名与命题方式一方面反映出乐府诗的音乐形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诗歌的结构特征。因此对乐府诗题名及命题方式的研究是乐府诗体学的重要议题。广义的乐府诗包括一切歌唱形态的歌辞和魏晋时期的文人拟乐府,还有唐代的新乐府,其题名丰富多样。元稹《乐府古题序》曰:“诗之流为二十四名:赋、颂、铭、赞、文、诔、箴、诗、行、咏、吟、题、怨、叹、章、篇、操、引、谣、讴、歌、曲、词、调,皆诗人六义之余而作者之旨。由操而下八名皆起于郊祭、军宾、吉凶、苦乐之际。在音声者,因声以度词,审调以节唱,句度短长之数,声韵平上之差,莫不由之准度。而又别其在琴瑟者为操引,采民甿者为讴谣,备曲度者,总得谓之歌曲词调。斯皆由乐以定词,非选词以配乐也。由诗而下九名,皆属事而作,虽题号不同,而悉谓之为诗可也。后之审乐者,往往采取其词,度为歌曲,盖选词以配乐,非由乐以定词也。而纂撰者由诗而下十七名,尽编为《乐录》。”①元稹著,翼勤点校:《元稹集》,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291页。元稹认为,被采入《乐录》者,有诗、行、咏、吟、题、怨、叹、章、篇、操、引、谣、讴、歌、曲、词、调十七种。这十七种与音乐有关的歌辞名称,反映了其音乐形式和表演风格,即“在琴瑟者为操引,采民甿者为讴谣,备曲度者,总得谓之歌曲词调”。对这些诗题名称之“义”的辨析,有助于更好地把握乐府歌辞的体式特征。
汉魏六朝使用最广的要数歌、曲、讴、谣、操、引、行、吟等题名。在此对乐府诗所用的这些题名分为几组进行讨论。
“歌”的概念大概产生于殷商时代,其主要证据是甲骨文中有表示“咏唱”的“可”字。据许慎《说文解字》对“歌”“哥”“可”的解释,“歌”的本义是“哥”,“哥”又从“二可”,“可”是口气舒缓。“二可”则像两人口气舒缓地咏唱。《说文》曰“歌,咏也”,揭示了“歌”的咏唱行为。如“心之忧矣,我歌且谣”(《诗经·魏风·园有桃》)。后来又逐渐增加了表示“乐声”和以“长其言”咏唱的名词。《尚书·尧典》“诗言志,歌永言”①孔颖达:《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页。 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11页。及《释名》“人声曰歌”②刘熙:《释名·释乐器》卷七,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98页。,揭示了“歌”“长其言”的咏唱方式,以与“诗”的重义相区别。《毛传》“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③孔颖达:《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57页。,及《月令章句》“乐声曰歌”④桂馥:《说文解字义证》,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748页。,则揭示了“歌”的“合乐”咏唱方式,以与“谣”的徒声相区别。可见,“歌”的本质属性是其音乐性。
汉代对乐府歌辞通名之“歌诗”,又名“歌曲”或“诗”。如《史记·乐书》:“又尝得神马渥洼水中,复次以为《太一之歌》,歌曲曰……”“后伐大宛得千里马,马名蒲梢,次作以为歌,歌诗曰……”⑤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78页。《汉书·礼乐志》:“(高祖)作风起之诗,令沛中童儿百二十人习而歌之。……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⑥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45页。又曰:“《安世房中歌》十七章,其诗曰……《郊祀歌》十九章,其诗曰……”⑦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46—1052页。《汉书·艺文志》著录汉代歌辞二十八家三百一十四篇,通称“歌诗”。可见,在汉代“歌诗”连称时多指乐府歌辞,而“歌”与“诗”分述时,“歌”多指“歌曲”,“诗”专指歌辞。在汉代,“歌”是一种普遍的音乐形态,据《宋书》对相和歌的描述,“相和,汉旧歌也,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⑧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03页。,可见,“歌”虽然“合乐”,但未必有严格的调式和乐器伴奏。这种音乐形态在各地民歌中普遍使用,所以《乐府诗集》“杂歌谣辞”中收录的各地杂歌,均用“歌”命名,如早自尧舜时期的《击壤歌》《卿云歌》,晚至晋宋时期的《庾公歌》《凤凰歌》《历阳歌》等。
曲,指音乐曲调。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又乐章为曲,谓音宛曲而成章也。”⑨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637页。《国语·周语上》载:“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韦昭注云:“曲,乐曲也。”⑩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1页。《乐府诗集》“燕射歌辞”收录《周五声调曲》之《宫调曲》五首、《变宫调曲》二首、《商调曲》四首、《角调曲》二首、《徵调曲》六首、《羽调曲》五首。汉有《朱鹭》等二十二曲列于《鼓吹曲》,谓使缪袭改制《魏鼓吹曲》十二曲,吴使韦昭改制《吴鼓吹曲》十二曲,晋使傅玄制《晋鼓吹曲》二十二曲,谢朓制《齐随王鼓吹曲》十曲。
《乐府解题》曰:“汉横吹曲二十八解,李延年造。”魏晋以来传十曲:《黄鹄》《陇头》《出关》《入关》《出塞》《折杨柳》《黄覃子》《赤之扬》《望行人》。后又有《关山月》《洛阳道》《长安道》《梅花落》《紫骝马》《骢马》《雨雪》《刘生》八曲,合十八曲。⑪孔颖达:《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页。 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11页。又有《梁鼓角横吹曲》六十六曲。⑫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62页。
清商曲辞之“西曲”中有《乌栖曲》《莫愁曲》《襄阳曲》《雍州曲》《大堤曲》等称曲,梁武帝改制的《江南弄》七首中,有《龙笛曲》《采莲曲》《凤笙曲》《采菱曲》《游女曲》《朝云曲》,沈约作《江南弄》四首称《赵瑟曲》《秦筝曲》《阳春曲》《朝云曲》。
综合来看,凡称曲者大多为器乐曲和舞曲,重在突出曲调自身的旋律特征和风格。
“讴”与“谣”是对民间歌曲的通称,如元稹所说,“采民甿者为讴谣”。班固曰:“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⑬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45页。《乐府诗集》“杂歌谣辞”解题所举周之秦青、雍门之韩娥、卫人王豹、齐人绵驹、鲁人虞公等皆善讴者。从对韩娥之讴的描述看,讴乃“曼声哀哭”“曼声长歌”,即为抑扬其声的徒歌。
《尔雅》曰:“徒歌谓之谣。”“谣”也是徒歌的一种。汉魏六朝现存谣歌,多为童谣,即儿歌。诸多谣辞,文献所载仅指明其兴起的地方,未必指明是童谣,但其实就是童谣。如《后汉书·马廖传》载马廖上疏长乐宫以劝成德政,引“长安语”曰“‘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①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853页。唐李贤注“长安语”曰:“当时谚言。”《玉台新咏》称为“汉时童谣歌”,《乐府诗集》称“《城中谣》”。有的谣歌虽然是成人用于特殊政治目的而撰写的,这是成人借助谣歌这种儿童传唱的艺术形式达到其特殊目的。最典型的是北周韦孝宽利用谣歌离间北齐皇帝与大将斛律光的故事。
《北史·斛律金传》载:
周将韦孝宽惧光,乃作谣言,令间谍漏之于邺曰:“百升飞上天,明月照长安。”又曰:“高山不摧自崩,槲树不扶自竖。”珽续之曰:“盲老公背上下大斧,饶舌老母不得语。”令小儿歌之于路。提婆闻,以告其母。令萱以饶舌为斥己,盲老公谓祖珽也,遂协谋,以谣言启帝曰:“斛律累世大将,明月声震关西,丰乐威行突厥,女为皇后,男尚公主,谣言可畏。”②李延寿:《北史》卷五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969—1970页。
先是北周韦孝宽令人制作,并由北周间谍带到北齐邺城,经北齐朝臣祖珽的补充,并授意儿童在道路上歌唱,最终达到诛杀斛律光的目的。这组歌谣虽是北周人撰写的,非源自民间的自发行为,但它使用了“小儿歌之于路”的童谣形式。从现存谣歌的内容及艺术风格看,“谣”应该就是儿歌。
元稹说“在琴瑟者为操引”,是指“操”“引”二名为琴曲歌辞的专名。《乐府诗集》“琴曲歌辞”解题曰:“自伏羲制作之后,有瓠巴、师文、师襄、成连、伯牙、方子春、钟子期,皆善琴。而其曲有操、有引、有弄。”又引《琴论》曰:“和乐而作,命之曰畅,言达则兼济天下而美畅其道也。忧愁而作,命之曰操,言穷则独善其身而不失其操也。引者,进德修业申达之名也。弄者,情性和畅,宽泰之名也。”③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821—822页。据《琴论》载,古琴曲有五曲、九引、十二操,即《鹿鸣》《伐檀》《驺虞》《鹊巢》《白驹》五曲,《烈女引》《伯妃引》《贞女引》《思归引》《霹雳引》《走马引》《箜篌引》《琴引》《楚引》九引,《将归操》《猗兰操》《龟山操》《越裳操》《拘幽操》《岐山操》《履霜操》《朝飞操》《别鹤操》《残行操》《水仙操》《襄陵操》十二操。
行,主要指相和三调中的弦奏曲。《尔雅·释乐》曰:“徒鼓瑟谓之步,徒吹谓之和,徒歌谓之谣。”清郝懿行注曰:“徒者,空也,但也,犹独也。徒鼓瑟谓之步者,‘步’犹‘行’也。《文选·乐府诗》注引《歌录》有《齐瑟行》,‘行’即步之意也。”④郝懿行:《尔雅义疏》,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544页。《文选》所载曹植《名都篇》《美女篇》《白马篇》三篇皆曰“齐瑟行”⑤萧统编,李善注:《文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287—1289页。。《齐瑟行》之“行”即“步”之意,又“步”即“徒鼓瑟”,那么,“行”与“步”一样,也是“徒鼓瑟”。所谓“徒鼓瑟”是指没有歌辞的弦奏曲。逯钦立先生对相和歌与清商三调音乐结构进行了分析:“丝竹更相和”的相和歌,歌的时候只用节打着拍子清唱,并不配弦索。而清商三调歌辞未唱前有几部“弦”,唱的时候有几部“歌弦”,唱罢一解还有“送声弦”,歌辞的头腹尾三部分都应用了“弦”。认为三调歌辞特别加“行”,乃歌辞本身加上弦奏以后所命的新名。⑥逯钦立:《相和歌曲调考》,《文史》第十四辑,中华书局1982年版。又见《逯钦立文存》,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57页。可见,相和三调称“行”,意味着徒弦在其音乐结构中占据了主体地位。
“行”这种弦奏曲,往往在相和三调正曲之前作为引曲使用。①参王立增《乐府诗题“行”“篇”的音乐含义与诗体特征》,《文学遗产》2007年第3期。《文选·乐府上》李善注“饮马长城窟行”曰:“《音义》曰:‘行,曲也。’”②萧统编,李善注:《文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278页。《隋书·经籍志》著录有应劭撰《汉书集解音义》二十四卷、韦昭撰《汉书音义》七卷、萧该撰《汉书音义》十二卷,又著录萧该撰《文选音》三卷。③魏征等:《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53页。虽不能确知李善所引《音义》为何书,但可以肯定最迟是隋代萧该时代的著作。唐代颜师古注《汉书·司马相如传》“为鼓一再行”曰:“行,谓曲引也。古乐府《长歌行》《短歌行》,此其义也。”④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531页。可见,隋唐时期,释“行”为“曲”“曲引”。所谓“曲引”即引曲,乐章开头的序曲。陈智匠《古今乐录》曰:“若《罗敷》《何尝》《双鸿》《福钟》等行,亦皆‘艳歌’。”⑤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79页。《乐府诗集》“相和歌”解题曰:“大曲又有艳,有趋,有乱……艳在曲之前,趋与乱在曲之后。”⑥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77页。
《说文解字》释“篇”曰:“篇,书也。一曰关西谓榜曰篇。从竹扁声。”段注曰:“书,著也,著于简牍者也,亦谓之篇。汉人亦曰卷,卷者,缣帛可卷也。”⑦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90页。唐成玄英《南华真经疏序》曰:“篇以编简为义,古者杀青为简,以韦为编,编简成篇,犹今连纸成卷也。”⑧董诰等:《全唐文》卷九二三,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第9615页。可见,“篇”是与“卷”相对的书写概念,指简牍书写中编简而成的单位,在乐府诗中主要用于相和三调歌辞的文人拟作和杂曲歌辞。
乐府诗的命题方式主要有据辞拟题、因事立题、以曲代题和曲辞合题等四种类型。
所谓据辞立题,是指取歌辞头两字或头一句作为歌辞的标题。汉《郊祀歌》均以每首歌辞的头两字或三字为题,如《练时日》《青阳》《西颢》《天马》等;相和歌之古辞如《江南》《东光》《鸡鸣》《乌生》《平陵》等。这些歌辞都是诸如“郊祀歌”“铙歌”“相和歌”等一类或一组歌辞的集合,前面大标题中往往以表示功能或音乐方式的名称为标题。如“郊祀歌”指示音乐的功能,“铙歌”“相和歌”指示音乐方式,“歌”则是一种音乐类别的泛称。据以为题的头两字或三字仅仅用来具体指称该首歌辞,以与同类或同组的其他歌辞相区别,不具有概括歌辞内容和意义的功能。汉魏六朝乐府诗大多是以这种方式命题的,反映了人们对乐府诗音乐特性的重视。
所谓因事立题,是指以歌辞的内容和音乐功能为导向的诗歌命题方式。晋宋以降的郊庙歌辞多用这种命题方式,如傅玄《晋郊祀歌》的诗题名称有“夕牲歌”“迎送神歌”“享神歌”,傅玄《晋天地郊明堂歌》的诗题名称“夕牲歌”“降神歌”“天郊享神歌”“地郊享神歌”“明堂享神歌”,颜延之《宋南郊登歌》的诗体名称“夕牲歌”“迎送神歌”“享神歌”,张华、成公绥的“晋四厢乐歌”的诗歌名称有“王公上寿诗”“食举东西厢诗”“正旦大会行礼诗”等。这是从歌曲的音乐文化功能角度对歌辞的命题。又如缪袭《魏鼓吹曲十二首》、韦昭《吴鼓吹曲十二曲》的诗歌虽然是取歌辞的头二字为题,但多数诗题名与诗歌主题一致,《宋书·乐志》曰:“汉第三曲《艾如张》,今第三曲《获吕布》,言曹公东围临淮,生擒吕布也。”“汉第四曲《上之回》,今第四曲《克官渡》,言曹公与袁绍战,破之于官渡也。”“今第五曲《旧邦》,言曹公胜袁绍于官渡,还谯收藏死亡士卒也。”“今第六曲《定武功》,言曹公初破邺,武功之定,始乎此也。”“今第七曲《屠柳城》,言曹公越北塞,历白檀,破三郡乌桓于柳城也。”“今第八曲《平南荆》,言曹公平荆州也。”“今第九曲《平关中》,言曹公征马超,定关中也。”“今第十曲《应帝期》,言曹文帝以圣德受命,应运期也。”“今第十二曲《太和》,言魏明帝继体承统,太和改元,德泽流布。”①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44—647页。《吴鼓吹曲》,如《乌林》是“言曹操既破荆州,从流东下,欲来争锋。大皇帝命将周瑜逆击之于乌林而破走也”。又如《克皖城》是“言曹操志图并兼,而令朱光为庐江太守。上亲征光,破之于皖城也”②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57—658页。。这种命题方式,虽然诗歌标题与诗歌主题开始趋近吻合,但主要还是以诗歌所配合的礼乐文化功能为主,与唐代新乐府“因事立题,无复依傍”的情况有所不同。这种命题方式在魏晋及以后的礼乐歌辞中逐渐兴起。
所谓以曲代题,是指以乐曲名代替诗歌标题。《梁鼓角横吹曲》六十六首中的大部分诗歌是以曲代题的,如《企喻歌辞》:“男儿欲作健,结伴不须多。鹞子经天飞,群雀两向波。”又如《紫骝马歌辞》:“高高山头树,风吹叶落去。一去数千里,何当还故处。”③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62、365页。这些诗歌仅以《企喻》《琅琊王》《巨鹿公主》《紫骝马》《黄淡思》《地驱乐》《雀劳利》《慕容垂》《陇头流水》等乐曲代替,未另标诗题。《乐府诗集》曰:“《古今乐录》有《梁鼓角横吹曲》,多叙慕容垂及姚泓时战阵之事,其曲有《企喻》等三十六曲,乐府胡吹旧曲又有《隔谷》等歌三十曲,总六十六曲,未详时用何篇也。”④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09—310页。可见,这组歌曲多是北朝鲜卑乐曲,在南北交流中被传到南方并进入梁代的音乐机关。⑤参拙作《魏晋南北朝乐府歌辞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314—315页。这种方式反映了这组歌辞是“以乐存辞”的方式保存下来的。
以曲代题的还有“吴歌”“西曲”歌辞。“吴歌”如《子夜歌》《欢闻歌》《上声歌》《前溪歌》《长史变》等,“西曲”如《石城乐》《乌夜啼》《估客乐》《襄阳乐》《三洲歌》《江陵乐》等。《宋书·乐志》曰:“吴歌杂曲,并出江东,晋宋以来,稍有增广。”⑥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49页。吴歌是建业及周边地区的民谣俗曲。西曲则是在荆、郢、樊、邓地区民歌谣曲的基础上经文人加工的歌舞曲。这些曲辞篇幅短小,乐志、乐谱载录时没有为每首歌辞命名,而是以歌曲的名称通称歌辞,这种以曲代题的方式,意在突出这些乐曲特别的音乐风格和歌唱方式。这些地方歌曲,以其特别的音乐风格得名,歌辞往往是不固定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是可以依曲而唱新辞的,所以这些歌辞并不需要特别另立标题。
所谓曲辞合题,是指将曲名与辞名组合在一起共同作为乐府诗的标题,最典型的是相和歌辞。
《古今乐录》引张永《元嘉正声技录》曰:“相和有十五曲,一曰《气出倡》,二曰《精列》,三曰《江南》,四曰《度关山》,五曰《东光》,六曰《十五》,七曰《薤露》,八曰《蒿里》,九曰《觐歌》,十曰《对酒》,十一曰《鸡鸣》,十二曰《乌生》,十三曰《平陵东》,十四曰《东门》,十五曰《陌上桑》。”⑦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82页。《气出倡》《精列》《江南》等均为曲名。
沈约《宋书·乐志》载录这些歌辞时,取歌辞头两字、三字或一句作为歌辞标题,并将曲名一并列入标题,如表1:
表1 《宋书·乐志》相和歌辞题名方式一览表①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03—608页。
从表可见,凡“古辞”,曲名与辞名是一致的,这大概是汉代乐府诗最常见的“据辞立题”拟题方式的保留;凡文人“拟辞”则曲名与辞名开始不一致了。为了区别不同的拟辞,则给每首拟辞以“据辞立题”的方式独自拟一个题,与曲名共同作为诗歌的标题。
相和歌曲清商三调歌辞的标题较相和歌有新的变化:一是所有曲调名均有“行”字;二是古辞曲调名与歌辞头二字、三字有了区别;三是曲调名与歌辞名组合为题比较普遍。这些变化从张永《元嘉正声技录》、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录》及沈约《宋书·乐志》对乐府歌辞的题录中可以见出。
如《古今乐录》曰:
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录》,平调有七曲:一曰《长歌行》,二曰《短歌行》,三曰《猛虎行》,四曰《君子行》,五曰《燕歌行》,六曰《从军行》,七曰《鞠歌行》。②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41页。
王僧虔《技录》,清调有六曲:一曰《苦寒行》,二曰《豫章行》,三曰《董逃行》,四曰《相逢狭路间行》,五曰《塘上行》,六曰《秋胡行》。③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95页。
王僧虔《技录》,瑟调曲有《善哉行》《陇西行》《西门行》《东门行》《东西门行》《却东西门行》《顺东西门行》《饮马行》《上留田行》《新成安乐宫行》《妇病行》《孤子生行》《放歌行》《打墙上蒿行》《野田黄爵行》《钓竿行》《临高台行》《长安城西行》《武舍之中行》《雁门太守行》《艳歌何尝行》《艳歌福钟行》《艳歌双鸿行》《煌煌京洛行》《帝王所居行》《门有车马客行》《墙上难用趋行》《日重光行》《蜀道难行》《棹歌行》《有所思行》《蒲坂行》《采梨橘行》《白杨行》《胡无人行》《青龙行》《公无渡河行》。④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34—535页。
从《古今乐录》引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录》看,刘宋时期的“清商三调”曲调名后均加一“行”字。沈约《宋书·乐志》著录清商三调时,曲名不仅加“行”字,还对每首歌辞冠以标题,如表2:
表2 《宋书·乐志》清商三调歌诗命名方式一览表①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08—622页。
《宋书·乐志》对歌辞的冠名方式基本上是取歌辞的头二字、三字形成,属于“据辞立题”的方式。平调曲的五首、清调曲六首、瑟调曲八首,共十九首歌辞均是以此方式冠名的。
十五大曲,有十一首也是以此方式冠名,但有四首有了变化,一是《艳歌罗敷行》“罗敷”,二是《步出夏门行》“碣石”,三是《雁门太守行》“洛阳令”,四是《棹歌》“白头吟”。在此对这四首歌辞的称名略作辨析。
我们先看《艳歌罗敷行》。《乐府诗集》在相和曲解题中提到,《古今乐录》引张永《元嘉正声技录》的载录,相和歌十五曲之第十五曲曰《陌上桑》,指出《陌上桑》是“十三曲有辞”者之一,其辞乃“《陌上桑》并古辞是也”,又说“《陌上桑》歌瑟调,古辞《艳歌罗敷行》‘日出东南隅’篇”①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82页。。郭茂倩《乐府诗集》对“相和歌辞”曲调先后的排列是根据张永《元嘉正声技录》的顺序,将“日出东南隅”古辞排在相和歌曲《陌上桑》中,但在解题中特别提到《陌上桑》“一曰《艳歌罗敷行》”,并引《古今乐录》曰“《陌上桑》歌瑟调,古辞《艳歌罗敷行》‘日出东南隅篇’”②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10页。。这些文献透露出的信息有三方面:一是“日出东南隅”古辞曾配“相和歌”《陌上桑》曲,后来荀勗“撰旧词施用”于“清商三调”时,将之改成瑟调曲《艳歌罗敷行》。二是瑟调曲《艳歌罗敷行》“日出东南隅篇”还是以曲调名与歌辞头一句共同组合成诗歌的题名。三是沈约《宋书·乐志》的题名方式也有提炼歌辞内容和主题命名的“因事立题”的做法。如《艳歌罗敷行》“罗敷”、《雁门太守行》“洛阳令”都是这种拟题方式。《古今乐录》引王僧虔《技录》云:“《雁门太守行》歌古洛阳令一篇。”③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73页。
《步出夏门行》,据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录》,有《陇西行》而无《步出夏门行》。沈约《宋书·乐志》著录魏明帝《步出夏门行》“夏门”篇,其下有注曰:“一曰《陇西行》。”明帝歌辞头句为“步出夏门行”。可见,《宋书·乐志》大曲《步出夏门行》本为《陇西行》,因魏明帝歌辞头句“步出夏门”,又称此调为《步出夏门行》,沈约《宋书·乐志》取“步出夏门行”为曲调名也是遵循了汉代乐府诗“据辞立题”的习惯。沈约以“碣石”作为歌辞名,是因为歌辞“东临碣石”首句而来。《宋书·乐志》歌辞中“东临碣石”前的部分为该曲的“艳辞”,“艳”是大曲表演时的“序曲”,是相对独立于正曲之外的部分。
《棹歌行》“白头吟”,《古今乐录》引王僧虔《技录》:“楚调曲有《白头吟行》《泰山吟行》《梁甫吟行》《东武琵琶吟行》《怨诗行》。”又曰:“《白头吟行》歌古‘皑如山上雪’篇。”④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99页。可见,《白头吟行》是一首楚调曲,《宋书·乐志》收入十五大曲,并说“《白头吟》与《棹歌》同调”,《棹歌》是瑟调曲,说明《白头吟行》被纳入大曲《棹歌行》曲调中演唱。这里,沈约为了突出“皑如山上雪”歌辞既是楚调《白头吟行》,现在又进入大曲《棹歌行》演唱,所以将歌辞题目冠以《白头吟》,既突出其楚调的历史,又揭示其“白头不相离”的主题。在大曲曲名上没有明确标示《棹歌行》,只注明“与《棹歌》同调”的演唱情况,说明《白头吟》歌辞虽进入大曲与《棹歌》同调演唱,但在具体表演方式上也许存在一些差别,从与魏明帝《棹歌》“王者布大化”歌辞的对比中可窥知一些信息:《棹歌》“王者布大化”,五言四句一解,共五解,结尾有趋辞四句,共二十四句。《白头吟》古辞五解,一解五言四句,二解五言六句,三解、四解五言四句,五解五言八句,共二十六句,无趋辞。
其实,《宋书·乐志》将乐曲名与歌辞名组合在一起为诗歌冠名的方式,王僧虔《大明三年技录》中多有体现,如《古今乐录》引王僧虔《技录》云:“《短歌行》‘瞻仰’一曲,魏氏遗令,使节朔奏乐,魏文帝制此辞自扶筝和歌。”⑤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46页。
沈约《宋书》七十卷纪传成书于南齐永明六年(488),三十卷志是后来续成的,《乐志》称“邹衍”为“邹羡”,是避梁武帝萧衍的讳,《乐志》成书当在梁天监元年(502)梁武帝即位以后。张永《元嘉正声技录》和王僧虔《大明三年宴乐技录》均早于《宋书·乐志》。
相和歌曲中曲辞合题的命题方式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将表示乐器演奏旋律的“行”加在歌辞名之后作为相和曲调名,二是将曲调名与歌辞名组合在一起作为一首歌辞的冠名。曲辞合题的命题方式,既突出了曲调的音乐旋律,又明确了具体的歌辞内容,相对而言是最为规范的命题方式,后来的辞题也是以辞调名加歌辞名来命名的。
汉魏六朝使用最广的歌辞名主要有歌、曲、讴、谣、操、引、行、吟八种。这些歌辞名称反映了各自不同的音乐形式和表演风格:“歌”是对咏唱方式的指称,虽然合乐,但未必有严格的调式和乐器伴奏。“曲”指音乐曲调,凡称曲者大多为器乐曲和舞曲,突出曲调自身的旋律特征和风格。“讴”与“谣”是对民间歌曲的通称,皆为抑扬其声的徒歌,“谣”特指儿歌。“操”“引”二名为琴曲歌辞的专名。“行”主要指相和三调中的弦奏曲,往往在相和三调正曲之前作为引曲使用。“篇”则是与“卷”相对的书写概念,指简牍书写中编简而成的单位,在乐府诗中主要用于相和三调歌辞的文人拟辞和杂曲歌辞,突出歌辞文本。汉魏六朝乐府诗的命题方式主要有据辞立题、因事立题、以曲代题、曲辞合题四种,四种不同的拟题方式反映了乐府诗各自不同的音乐形态和诗乐观念。据辞立题是指取歌辞头两字或头一句作为歌辞的标题,反映了人们对乐府诗音乐特性的重视;因事立题是以歌辞内容和音乐功能为导向的诗歌命题方式,多使用于晋宋以后的郊庙歌辞和鼓吹曲辞,突出歌辞的礼乐文化功能;以曲代题是以乐曲名代替诗歌标题,《梁鼓角横吹曲》和吴歌西曲歌辞主要使用这种命题方式,反映了民间乐府歌曲“以乐存辞”“依曲而歌”的音乐性质;曲辞合题是将曲名与辞名组合在一起共同作为乐府诗的标题,这种命题方式,既突出曲调的音乐旋律,又强调歌辞的内容。汉魏晋宋的文人拟乐府也大体遵循这四类命题方式进行创作,齐梁文人拟乐府开始普遍使用“赋题法”,于是摆脱了对汉魏乐府古题、古辞或原辞的依循,逐渐构建起拟乐府主题与曲题的对应关系,极大地拓展了文人拟乐府的自由空间,不仅在体制结构方面为乐府诗随时而变提供了方便,也在诗歌题材、主题方面为随时而变奠定了基础,从而开启了唐代古题乐府、歌行体和新题乐府兴盛繁荣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