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余县紧抓列入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契机,在省、市的精心指导下,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构建文明乡风新路径,取得良好成效,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等荣誉称号。
以“引”樹新风,文明氛围浓起来。
通过宣传引导、示范引领、红黑榜、“时间银行”等方式,营造浓厚文明新风。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乡村大喇叭、“村村一台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清洁家园、厚养薄葬、孝敬老人、婚事简办等文明新风尚,动员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二是选树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移风易俗“最美”家庭、大余好人等先进典型创建评选活动,对获得荣誉的个人、家庭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并在大余宣传、文明大余等官方微信平台上展示,引导广大群众向先进典型学习,汲取榜样力量。近年来,涌现群众模范典型700余名。三是开展道德评议。开展“群众评、乡贤论、榜上亮”等道德评议活动,在各村(社区)设立耻辱榜、进步榜、光荣榜,营造以德育人的良好氛围,实现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近年来,各村累计发布道德“红黑榜”1370余次。四是打造“时间银行”。以“时间币”为桥梁,连接积分与时间,在全县通存通兑互换服务时间与志愿服务,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新风尚。截至目前,共开展1700余次志愿者服务活动,8600余人次参与,获得21000余个“时间币”。
以“治”革陋习,文明形象亮起来
紧紧抓住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痛点和短板,对症下药,针对性治理。一是深化殡葬改革。通过禁土葬、收棺木“堵”住缺口,杜绝增量;通过建公墓、迁坟墓“疏”通出口,疏堵结合,群众对文明新风深刻认同。全县累计回收处置棺木18000余具,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57个,搬迁坟墓和拆除“活人墓”12600余穴,遗体火化率、生态公墓覆盖率、骨灰入葬公墓率、“三沿六区”可视坟墓迁入公墓率“四个百分之百”成效持续巩固。二是狠刹奢靡之风。村(居)红白理事会积极主动介入村民红白事,引导村民签订不大操大办承诺书,全程指导、监督婚丧嫁娶等事宜,在村民中广泛宣传“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婚事新办”“文明祭祀”等文明新风,狠刹奢靡之风。三是破除封建迷信。以“风水先生”为突破口,组织全县风水先生召开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培训会,依托风水先生“特殊身份”和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引导群众破除“土工、八脚、吹手、和尚、道士”等违反规定进行抬棺游丧、乱埋乱葬等封建迷信活动,帮助群众解开思想疙瘩。
以“管”扬正气,法律法规立起来
坚持依法治理原则,把法治作为移风易俗重要抓手。一是加强普法教育。统筹法律顾问、法院干警、辅警等力量,开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宣讲。将薄养厚葬、高价彩礼、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的法律依据和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纳入普法宣传范围,让抵制陈规陋习行为有法可依,让群众从内心深处树立法治意识。为全县各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安排52名法院干警与各个村(社区)结对共建,累计开展宣讲300余场次。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志愿者、辅警优势,广泛收集上报陈规陋习问题线索,提前开展劝导和制止,确保做到监督不脱节、管理不缺位。已训诫119人、批评教育430人。三是加强依法治理。联合纪委监委、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对厚葬、高价彩礼、不赡养老人、封建迷信等现象依法进行整顿。近年来,依法打击高价彩礼100余起、不赡养老人35起。
以“制”促长效,基层自治强起来
充分发挥村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实现乡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断夯实乡村治理基础。一是发挥“一约”基石作用。“一约”即修订村规民约,由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红白事理会成员等共同参与制定,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村霸整治等,形成全体村民认同、具有本村特色的村规民约。二是发挥“四会”支撑作用。建立完善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反邪会等“四会”组织,村民议事会激发自治活力,发挥“民情联系、民主议事、民意监督、民心引导、民权维护”五项作用;道德评议会规范道德行为,挖掘宣传好人好事,遏制不良风气苗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红白理事会推动移风易俗,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封建迷信,反对盲目攀比;禁毒禁赌反邪会营造健康氛围,配合开展禁毒、禁赌、反邪教系列宣传活动,整治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推动各村形成管理依村规、办事找“四会”的新习俗。三是发挥“五老”监督作用。推荐村中有威望、公道正派且热心服务群众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医生、老工人等“五老”人员,负责监督村规民约落实情况,对多次违反村规民约、屡教不改、严重影响村庄形象或对村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纳入“红黑榜”进行公示。
以“建”焕新颜,生活环境美起来
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补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让乡村既有“面子”,又有“里子”。一是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十个无”,即无破旧土坯房、无破败附属房、无破败宗祠、无残垣断壁、无乱堆乱放、无杂乱杆线、无臭水沟塘、无污染养殖、无违章搭挂、无乱倒垃圾。截至目前,共计拆旧拆违20万余平方米,整治杂乱杆线2.2万余米,清理臭水沟塘1200余处,清理污染养殖140余处,清理乱倒垃圾4100余处,清理乱堆乱放6700余处。二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十个好”,即党建质量提升好、村庄规划布局好、“七整一管护”建设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好、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好、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好、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好、文明新风培树好、村集体经济发展好。在规划先行、上下沟通、实际结合、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科学选出34个乡村振兴示范点。三是大力推进圩镇建设实现“十个有”,即有示范街道、有农贸市场、有公共厕所、有公共停车场、有休闲健身广场、有党群(便民)服务中心、有污水处理设施、有交通消防设施、有垃圾处理设施、有常态长效的圩镇管理保障。截至目前,共铺设沥青路面10.5万平方米,沿街立面墙面改造8.2万平方米,升级改造农贸市场4个。
作者简介:赖小红,大余县委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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