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钰晶
摘 要: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内的丹寨县排调镇麻鸟村和雷山县大塘镇新桥村都是以短裙为主要服饰类型的苗族支系村落,都流传有苗族芦笙舞(锦鸡舞)。而“锦鸡舞”在当代逐渐成为代表这一支系的文化符号,从两个村落内的服饰、传说、音乐与舞蹈三者入手,分析两村本土性知识下“芦笙舞”的相同之处与不同之处,能够看到这一文化符号被接受和认同的认知基础。但由于目前两村落所处的不同语境,村民们对“锦鸡舞”这一文化符号的符号所指意义认知产生了差异,也影响了村民们对其的认同。
关键词:锦鸡舞;文化符号;文化认同
中图分类号:J72 文献标识码:A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内的丹寨县与雷山县,所接壤的区域内多为以短裙为主要服饰类型的苗族支系,都流传有苗族芦笙舞(锦鸡舞)。“笔者考察的贵州黔东南州苗族芦笙舞中的锦鸡舞在丹寨县和雷山县都有流传,这两个县的苗族人同属一个支系,同在雷公山区,具有相同的语言和风俗,都有鸟神崇拜的观念。但是在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丹寨县申报成功,使雷山县的人为此不满。”[1]117苗族芦笙舞(锦鸡舞)被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为丹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但在雷山县文化精英和县内以短裙为主要服饰类型的支系村寨村民的认知中,这一舞蹈由雷山县和丹寨县所共同享有。国家层面上“非遗”保护制度的推动,使得“锦鸡舞”逐渐成为丹寨县内这一支以短裙为主要服饰类型苗族支系的文化符号,被地方所接受,被村民们所认可。同时,丹寨县内这一民族支系的“他称”与“自称”,均在不同程度被引申为锦鸡(苗)支系。而雷山县虽然也能够接受这一被建构的文化符号,但因文化消费语境,其文化符号所指内容与丹寨县“非遗”传承语境中的符号所指内容产生了差异。
一、从“锦鸡舞”到锦鸡(苗)支系
“锦鸡舞”是黔东南苗族芦笙乐舞的一种形式。因苗族族群支系众多,每一支系所使用的苗族服饰、芦笙样式、芦笙组合方式、乐舞呈现内容上皆有差别,故每一支系皆将年节当中所跳芦笙乐舞称作“芦笙舞”,苗语则为“zuk gix”,而不同地区、不同支系的苗族在读“zuk gix”时的读音有所差异,故而不同的读音也代表各支系的芦笙乐舞,是各苗族支系在辨别自身芦笙舞与其他支系芦笙舞不同之处的一个凭借。另一个凭借则为苗语中具体的乐舞名称,每一苗族支系都流传有数十首之上的乐曲,每一首曲子都有专属于自己的苗语名称与对应的舞蹈形式,不同支系之间具体的乐舞称谓和内容都不相同。例如在雷山县内,以长裙为主要服饰类型的支系中,“敢略”(1)是所有这一支系的人们在年节中必备的一首曲子,而当在雷山县内其他以短裙为服饰类型的支系中,提到“敢略”,他们便会说那是他们长裙的,我们平时年节中不吹这个曲子。苗语的读音与其所代表的乐舞名称是“自称”,但在他者看来,这种类型的苗族乐舞均被称作“芦笙舞”,而“锦鸡舞”称谓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有“他称”所指向的各支系苗族文化层面上的泛化问题。
“锦鸡舞”这一称谓来源于1985年黔东南州歌舞团的编导们所创作的《锦鸡舞》舞蹈艺术作品,由其成员余富文编曲,吴延杰、王文荣编舞。作品的音乐是以丹寨县麻鸟村和养先村一带以短裙为主要服饰类型的支系所流传的民间芦笙音乐为基础创作而成,由家乡在麻鸟村的余富文负责。编舞人员吴延杰为雷山县大塘镇掌坳村人,大塘镇内多为以短裙为主要服饰类型支系村寨,而王文荣在编排舞蹈动作时,曾“深入生活下乡采风,到雷山县大唐村跟跳锦鸡舞的农民同吃同住,向他们学习锦鸡舞,整整跳了两天的锦鸡舞,指导农民说‘像了像了,你怎么跳得这样好’时她才打道回府。回来后,王文荣在民间锦鸡舞的基础上,又重新创作了新的锦鸡舞,这个版本被黔东南州歌舞团带到了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巡回演出,受到了外国朋友的喜爱,获得了很好的评价”[2] 54。
作品创作完成后,作品名称才被确定。创作人员最早将其称作为“苗族芦笙舞”,但被主创人员以“太老套”为由否定。其后作品名称一度更改为《丹寨苗族芦笙舞》和《短裙苗族芦笙舞》,能够看出在第一个名称的基础上加入了区域和类别的限制,名称的针对性更强。后由作品的编曲,麻鸟村的“芦笙能手”余富文老师提出,这一芦笙舞的苗族支系因身着短裙盛装与“锦鸡”相似,结合当地流传的锦鸡传说,对比云南“孔雀舞”之名,将名称定为《锦鸡舞》,这一想法受到了舞蹈编导们的赞同,于是作品名称从此确定下来。作品演出后,开始逐渐受到各方重视,曾代表黔东南州参与“首届中国民间艺术节”,并受到州政府颁发的创作一等奖以资鼓勵,影响力逐步增大。从作品的取名过程来看,能够看出艺术创作人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之前就已经有将这一民族民间舞蹈加工整理从而推向舞台的意识,而在这一意识主导下所选择出来的作品名称,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以作品的影响力为媒介开始逐渐被民间所接受。
当然,“锦鸡舞”这一称谓之所以能够被丹寨县麻鸟村及县内同一支系苗族村寨的村民们所认同,离不开麻鸟村内芦笙制作和表演的能手余富文老师,也离不开麻鸟村以及附近区域内这一支系世代流传的那些关于锦鸡的传说、苗歌、服饰与乐舞,也正是后者千百年来无意识地浸润,才能够使得前者在提出“锦鸡舞”这一名称后逐渐被民间所接受,也使得这一原本是舞蹈作品的名称超脱了它原有的意味。
随着国家层面上“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丹寨县的文化精英们开始将这一称谓所关联的民族民间舞蹈形式申报为传统舞蹈类保护项目,保护单位为丹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苗族芦笙舞(锦鸡舞)传习所”也在麻鸟村内建立和挂牌。除了“非遗”工作的传承与保护,地方政府也开始将其当做文化资源进行征用,丹寨县排调镇以麻鸟村和羊先村为代表的附近片区村落被称作锦鸡舞之乡,麻鸟村的村民们也常被政府邀请外出参与一些舞蹈比赛或展示活动,同时以自身村寨生态文化环境为主体,发展乡村旅游。
这一过程中,村民们在他者对其的重视与关注下对“锦鸡舞”这一称谓逐渐认同,取代了原有年节当中常使用的“芦笙舞”称谓。例如,2019年春节期间,麻鸟村内由村民们自发组成的青年协会所举办的舞蹈比赛称谓不再是“芦笙舞”,而是“锦鸡舞”。同样是2019年春节期间,排结村内由村两委所举办的舞蹈比赛为“锦鸡舞比赛”。2019年羊先村“吃新节”活动期间由村两委、村内青年协会所举办的“锦鸡芦笙舞比赛”。由此,锦鸡苗、锦鸡服、锦鸡曲、锦鸡调这些称谓才被引申出来,成为代表丹寨县内以短裙为主要服饰类型的这一支苗族支系的专有称谓与文化符号。
二、支系芦笙乐舞的对比——以麻鸟村和新桥村为例
丹寨县排调镇麻鸟村和雷山县大塘镇新桥村都是以短裙为主要服饰类型的苗族村寨。如果依照文化整体观的角度,两者所流传的芦笙乐舞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的地方在于乐舞本体层面上的所选用的芦笙样式、芦笙组合方式、乐曲调式、舞蹈动律,不同的地方在于其服饰和传说中所包含的本土性知识。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对比,能够看出“锦鸡舞”这一文化符号被建构和被接受的基础所在。
(一)服饰
芦笙舞一般是在重大节庆所跳的集体性舞蹈,这时的人们皆穿着苗族传统服饰,盛装、便装、古装皆可,但同一支系、不同地域、不同村落的苗族服饰也有不同之处。以女性盛装为例,丹寨县麻鸟村的女性盛装服饰与雷山县新桥村的女性盛装服饰的区别主要在于上身服饰与下身百褶裙数量和长度的不同,其他穿戴方式与服饰类型基本相同。
头部饰品中,新桥村内女性原先还佩戴着银马帽,但近年来也与麻鸟村的发饰相近了,仅在发髻上插银鸟、银花、银梳,鲜少有佩戴银马帽的现象。
麻鸟村女性盛装的上衣多为用土布制作的长袖对襟窄袖短衣,用银扣子作为装饰。短裙为靛青色百褶裙,长约20厘米,穿着时要穿几十条这样的裙子使其叠加,腰系织锦腰带。裙前和裙后都有花围裙片,后围裙片上要系上十几条花带,“花带的数量和图案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想象加以丰富和创造,下半身的短裙则是层数越多越好,层数越多,堆起来的高度就会越高,就越能撑起在短裙后上方的彩色花带”[3]118。下身内穿黑色修身长裤,不打绑腿。
新桥村上衣则是用七彩花线织成的宽袖对襟敞领衣,领子后倾幅度大,上衣前后皆可钉缀银片。短裙同为靛青色百褶裙,长约在16至25厘米之间,盛装时穿3至8条,裙前后有花围裙片,同样要在后部的花围裙片上系上十几条花带,腰系织锦花带。“盛装则不穿紧身裤,改为裹织花或挑花绑腿,外穿多条短裙,前围织锦围巾,后系绣花或织锦飘带数条,脚穿绣花鞋。”[4] 20
(二)传说
麻鸟村和新橋村的服饰虽然在细节上有所差异,但同属苗族短裙服饰的类别,两村所跳的芦笙舞在一定程度上也很相似,在相关的传说主题上,两村也有一个共同的意象指向——“锦鸡”。
麻鸟村至今仍流传有关于“锦鸡”的传说,丹寨县内仍流传有关于“锦鸡”的苗歌。《走进最后的鸟图腾部落——贵州省丹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探寻》中便记载了最为主要的一则传说以及相关歌曲内容。传说,苗族的祖先们在迁移的过程中到了一个叫“展坳对社”(苗语,意为平展的沙滩边)的地方,后来又沿江而上。“到现居地时,带来的只有带来三样东西:水牛、谷种和芦笙。定居下来以后,带来的谷种没有田播种,他们就一边开田,一边打猎、摘野果、捞鱼虾充饥度日。一天,一位老人套到了一只锦鸡,在破腹清理时,将锦鸡的嗉子丢在草棚前的灰堆旁,谁知竟长出了小米。第二年,老人又把小米作为种子烧荒播散,长出了满坡的小米,小米救了这支苗民的命,自然锦鸡也就成了苗族的救命‘恩人’。于是,祖先们为了感恩,就仿照锦鸡美丽的头饰装扮自己。头戴锦鸡银饰,身着模仿锦鸡羽毛织成的衣袋,在芦笙舞蹈中,将自己装扮成美丽的锦鸡,并模仿锦鸡觅食、嬉戏、展翅翱翔、求偶等的步态、神态跳舞。”[5]78
新桥村关于“锦鸡”的传说和苗歌已失传,居住在新桥村的雷山县县级“苗族芦笙舞”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王崇益老师在谈到此事时用叹息的语气指出:“说的那些人已经去世了,现在不会讲了,以前我们老人还有蛮多的歌呢。现在歌都不会唱了,失传了。”(2)谈话间,老师还将自己家中收藏的一只锦鸡标本拿出来给笔者看,以表达自己对于锦鸡的喜爱及重视程度。
除此之外,《丹寨故事》和《雷山苗族民间故事》中记载着的“锦鸡舞的传说”和“美丽的锦鸡媳妇”都带有爱情的色彩,有将姑娘比作锦鸡,或者将锦鸡拟人化的情节。而两则故事的最后也都点出了锦鸡服饰的由来和穿着这样服饰的“芦笙舞”的由来,“为了纪念阿瑙,部人用美丽的银饰和五彩花带把自己打扮成锦鸡的样子,当芦笙响起时,女人们都学着锦鸡的样子跳起舞,就这样一直流传了下来,这就是著名的‘锦鸡舞’。”[6]14在《雷山苗族民间故事》“美丽的锦鸡媳妇”这则故事中,虽没有提到舞蹈性的情节,但是仍强调了这种服饰的由来,“寨子里的姑娘们都来模仿锦鸡媳妇的穿着来刺绣,从此以后苗家姑娘在出嫁时装扮打扮像锦鸡一样美丽。”[7]187根据目前的苗族风俗来看,雷山县的苗族姑娘们在出嫁时必然穿着本支系的盛装服饰,故事所指出的姑娘们在出嫁时打扮得像锦鸡一样,已然将这种像锦鸡的服饰与这一苗族支系的盛装类型之间画了等号。同样,在雷山县的重大节庆期间,穿着盛装跳芦笙舞是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服饰中的锦鸡意象与芦笙舞的结合,也间接表明了这一苗族支系芦笙舞的独特象征意义。
(三)音乐与舞蹈
麻鸟村和新桥村所吹奏的芦笙种类和芦笙形式相同,皆是由高、中、低、倍低四支,或高、中、次中、低音四支四个八度组合而成的一套芦笙同时进行吹奏,这种芦笙会在原有的基础芦笙上佩戴笋壳做的喇叭式共鸣器和竹制的圆柱形共鸣筒,也被称作“四滴水”芦笙。此外,也可加入芒筒伴奏,被称作芒筒芦笙,但这种组合方式一般在特定的场合中使用。
麻鸟村内流传的芦笙曲根据各支曲子的功能分类大致可分为:祭祖曲,例如“鼓藏节”迎木鼓时吹奏的芦笙曲;老人去世后专用的丧葬曲;生活中各类场景所用的吹歌,例如有关于恋爱求偶的“讨花带”曲,召集姑娘们来芦笙场上跳舞的邀请曲,跳芦笙尽兴后的散场曲;纯舞曲等。不同的芦笙曲类别所对应的芦笙舞步和舞蹈风格不同,“三步一靠一颤”是最基本和常见的步伐,舞蹈时大家按逆时针方向围成一个圆跳动,男性芦笙手边吹边舞面向圈内横向跳动,女性的双手则在高高翘起的盛装裙身旁随动,人多时围成数个包围着的圆圈面向逆时针转动的方向跳动。在祭祀场合中,乐曲风格庄重肃穆,步伐微沉重。丧葬场合中,也有特定的曲目和步伐要求。在一般性的节日性场合中,舞蹈的步伐与乐曲欢快的风格相对应,步伐轻松,动作轻快,迈步间距小,双膝在步伐的限制下带着颤动,颤动时重心向上。
新桥村内流传的芦笙舞曲分类和麻鸟村内的种类大致相同,但已没有专门在鼓藏节时所用的芦笙曲,并且新桥村内以短裙为服饰样式的支系已不过鼓藏节,“知情人告知,新桥王家在解放初期那年虎年过后,因当时生活拮据,物质困乏,此活动时间长久,耗费巨大,影响生活,经鼓藏头、寨老等商议,决定不再‘吃鼓藏’,同时当地忌讳平时谈论‘吃鼓藏’。” [8]91
雷山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苗族芦笙舞”传承人王崇益老师在提到麻鸟村和新桥村内流传芦笙曲的区别时认为:“各是各,但是曲调也是有蛮多调都是相似相同的,但是尾声它都没同,它有几句都没同,但是大部分吹来都很同。”(2)在芦笙舞的基本舞蹈步伐与舞蹈形式上,也与麻鸟村内流传的步伐与形式基本相同,王崇益老师的口中,还特别强调了他们无论是跳哪一种芦笙舞,必须左脚先行迈步。老师口中对于新桥村常跳的芦笙舞步伐的分类,例如两步舞和三步舞皆是按照左脚向外迈出几步而便定义为几步舞,两步舞则对应着左脚向前走动,第二次左脚向前迈步后,右脚跟步,膝盖对应一颤,而三步舞则是在向前迈出五步之后,右脚跟步,并在原地双膝重心向上颤动两下。舞蹈形式为男性吹奏芦笙侧边走,以芦笙曲为引导,女性直接走,队形和方向为逆时针绕圆。
三、不同语境下“锦鸡舞”文化符号的认知与认同
语言学家索绪尔认为“符号”由符号能指和符号所指两个因素构成,符号能指主要指符号本身的含义,符号所指主要指其背后所代表的事物与意义。根据上述从服饰、传说与乐舞本体角度对麻鸟村和新桥村村内所流传的芦笙乐舞的分析,能够看出两村落都具有能够接受“锦鸡舞”这一文化符号的认知基础,但受两村落目前所处语境的影响,村民们对“锦鸡舞”符号所指层面的认知则具有差异性。
在麻鸟村及附近区域当地人的认知中,用“四滴水”芦笙吹奏芦笙调和芦笙曲被称作锦鸡调和锦鸡曲,而用这些曲子所跳的集体性舞蹈皆能够被称作“锦鸡舞”,包括在“鼓藏节”中为祭祖而进行的音乐与舞蹈。但一般情况的生活语境中,当地人在提到“锦鸡舞”时没有将丧葬类乐舞包含在内,而将其归作丧葬习俗中的“芒筒芦笙乐舞”。当麻鸟村的村民们受邀參与展演活动时,也会将展演的节目称作“锦鸡舞”,音乐往往是将几首传统曲目连在一起,也能够在其中加入芦笙乐手自己编创的新曲子,以确保作品的时间能够可控,在队形和动作编排上也会有所创新。而在年节中或平日生活当中的“锦鸡舞”,则无需考虑时间、队形和动作等要素的编排,是纯粹苗族文化礼俗当中的状态。虽然展演活动和年节中的乐舞活动的性质不同,但村民们仍习惯将其称作“锦鸡舞”,其符号能指意义可以被解释为年节和展演中的本支系芦笙乐舞,“锦鸡舞”能够指代年节中的“芦笙舞”意义,在生活中被村民们逐渐认同。
新桥村是雷山县的民族旅游村寨,寨门上挂着“短裙苗第一村”的牌子,平日里村民们也会参与为迎接游客而进行的舞蹈展演活动,“锦鸡舞”是常备的节目。年节自娱自乐的场合中也会跳“锦鸡舞”,但在村民的认知中,这一舞蹈与年节当中的芦笙舞性质不同:“过年喜欢跳你就吹,这是你问他们讲,你们跳不跳锦鸡舞啊,他们喜欢就叫吹,吹了就跳。一般我们吹的就是讲过年那种(芦笙舞),跳的都不爱翻了,你翻那个你才跳成锦鸡啊。没翻,像我们没翻你跳锦鸡没有舞姿啊,它最少也有三曲以上才成锦鸡舞啊,我们以前吹五曲。一首它是一样动作, 一曲各是一样动作。锦鸡舞它都是有花样的动作,它不是像那个‘敢勒’(3)那个直接走那个了。一般讲是,过年它(芦笙舞)只是为了大家整齐,因为你跳锦鸡,它要翻的这种,有些人不会跳他都不跳的,锦鸡它是规定多少人去跳那个节目,它不是大家笼统跳了。”(2)故而,能够看出在新桥村民的认知中,即使在年节中跳“锦鸡舞”,也必须有组合而成的固定芦笙曲目,以及相应的动作套路,与平常年节中村落全体成员能够参与的芦笙舞所不同。其符号能指意义可以被解释为本支系艺术化的芦笙舞,主要用于舞蹈展演场合,与年节当中的芦笙舞文化含义相区分,也并不能在生活中指代新桥村内年节当中的芦笙舞,“芦笙舞”的称谓仍旧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麻鸟村与新桥村村民们对于“锦鸡舞”这一文化符号所指意义的认知与认同差异表现在,“锦鸡舞”更能代表麻鸟村内流传着的芦笙舞,而“芦笙舞”则更能代表新桥村内流传的芦笙舞。麻鸟村“非遗”传承和保护语境中的“锦鸡舞”称谓起着独特的支系区分功能,是丹寨排调镇麻鸟村附近苗族区域内这一支系所独有的一种舞蹈类型,与丹寨县其他苗族支系中的“芦笙舞”相区别。“锦鸡舞”相比“芦笙舞”而言,更能突出这支苗族支系音乐、舞蹈、服饰三者在整个丹寨苗族区域中的个性所在。而在新桥村,文化消费语境下的“锦鸡舞”,因为承担着舞蹈展演的任务,使得这一称谓在当地人的认知中所表达的含义更加偏向于展演类节目的性质,与他们生活中自娱性的“芦笙舞”相区别。
注释:
(1)雷山县以长裙为主要服饰类型苗族支系芦笙曲,苗语Gix Niel汉译名称。
(2)采访对象:王崇益;采访时间:2021年11月23日;采访地点:雷山县新桥村王崇益老师家中。
(3)新桥村年节当中最常吹奏的芦笙曲,“敢勒”为苗语Gix Lal汉译名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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