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在《情人》里写道:“才十五岁半……我想写作……我想做的就是这个,写文章,写作……我在做其他一切事情之前首先想做的就是写书,此外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做。”
当我在远远大于十五岁半的年纪读到这些文字时,有惭愧,有笃定。
我的十五岁半,是混沌未开、朦胧迷茫的。还不懂得思考人生、未来和意义,像是校园里准时响起的铃声,只知道上课等下课,下课盼放学。日子如一眼细细的清泉,毫无波澜地无声无息地流淌着。想着找寻一些喜欢的事,来打发一大段一大段不知所措的光阴。
听歌,我是喜欢的。尤其在睡前,轻柔舒缓的歌曲能让人在黑暗中忘却杂念,迅速入睡。我听小虎队、S.H.E、水木年华的歌,也听邓丽君、王菲、周杰伦的歌。
年少的心情是天边的流云,飘忽不定。我没有固定喜欢的偶像,听歌只凭心情。听多了,自然而然会记在心里。听着歌,记着词,渐渐地,发觉旋律好听,歌词也好美。
“月儿像柠檬,淡淡地挂天空……”简简单单的字眼,画面却美得像一个缥缈的梦境。
“小雨敲醒梦中的睡荷,展开微笑的脸庞,我把青春做个风筝往天上爬。”“小河躺在森林的怀抱,唱着春天写的歌,我把岁月慢慢编织一幅画。”平常的文字组合在一起,营造出无比纯净的氛围,似清风吹来,让人喜悦着迷。
“遇见一场烟火的表演,用一场轮回的时间,紫微星流过,来不及说再见,已经远离我一光年。”原来文字自带韵脚,每个词都能自成诗行。
文字是美好的,是鲜活的,是可爱的。通过歌曲的传递,透过耳朵的聆听,我喜欢上了它。
我把这些文字工工整整地抄写在笔记本上,把这些美好像个小秘密一样深深藏于心底。因为在那样的岁月里,我模糊而清晰地懂得,“分数”才能惊艳时光。
日历撕到了很多年后,我工作了。工作给了我衣食,给了生活踏实有力的保障。可茫然和焦虑时而像下雨前的乌云,笼罩在心头。
我开始认真思考,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
答案是文字,还是文字!
我试着由当初的“抄写”转换成“创作”,用文字展现一个故事,并分享出去。很惊喜,我收获了一笔额外的奖赏。
此后,我跌跌撞撞地走上了写作的路,写自发的、向心的、向上的字、词、句,只为悦己。赏一朵花开,听一场雨落,等一阵风来,我把一个念头、一点心绪、一种感知,用文字记录下来。
很快,身体储存的“文字能量”变成了“文字倦怠”,每次下笔,仿佛在凿一口深深的井,才能挖掘出一丁点儿,还不能正确表述内心。任何喜愛都是一架天平,文字也如此,写作的输出需要阅读的供给。
于是,我重新做回学生,开始读书。我多了一份从容与淡定,不会刻意在乎“有用”和“无用”,纯粹为了喜欢。
文字,成了我生活里的支柱,成了一种恰到好处的救赎。不管是“读”还是“写”,都让我有了一份坚定的信念,一份兀自的乐趣,一份行走在诗行里的人生。
就像木心先生说的 :“我的‘自救’,全靠读书。”
一个字,能让心长出春日的嫩草芽色。
一组词,能让心开出一朵花开的时间。
一句话,能让心生出安宁平和的美意。
文字于我,是喜欢,只是喜欢。
毛小六,不是诗人,但想要做一个行走在诗行里的人。在《中学生百科》发表了《十六岁的笔记》《像树一样,姿态优雅地活着》《爱,一直在》等作品。
编辑/胡雅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