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氢能标准化对企业创新扩散是促进还是约束?
——基于演化博弈模型视角的研究

2022-07-04 13:31张明震
科技管理研究 2022年11期
关键词:氢能行业协会收益

张 灿,陈 凡,张明震

(1.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2.宁波大学中国乡村政策与实践研究院,浙江宁波 315211;3.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氢能分会,北京 100080)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氢能是构建清洁、高效、可持续发展能源体系的重要载体之一。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氢能标准体系建设与企业技术创新均十分重视[1],中国氢能近年已取得积极进展,随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最新批准发布的GB/T40045—2021《氢能汽车用燃料液氢》、GB/T40060—2021《液氢贮存和运输技术要求》、GB/T40061—2021《液氢生产系统技术规范》等三项氢能国标的正式实施,我国已初步构建了完善的氢能标准体系[2]。

1 研究背景

我国在1983 年颁布的GB 3935.1—83《标准化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中定义到:标准是对重复性事务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各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与国际电工委员会联合发布的ISO/IEC 第2 号指南《标准化与相关活动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1991 年第六版)中定义到:标准化是对实际与潜在问题作出统一规定,供共同和重复使用,以在相关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的效益活动,其中标准化活动由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所构成。标准和标准化的定义略有不同,但均包括共同遵守和统一规定等特质,符合减少交易成本的合法性原理、综合效益优的系统效应原理、可改造性的结构优化原理、可预见性的结构有序原理、可监测控制的反馈控制原理等基本的标准化原理[3]。

创新是一种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更新、改变或创造新东西的概念化过程[4],一般认为创新应转化为生产力并产生经济效益。具体到企业创新,一般包括管理创新、商业创新和技术创新,本研究主要集中讨论的是氢能标准化下的企业创新。

关于标准化和企业创新,部分研究认为,一方面,在企业技术创新迭代、不断探索市场的产业生命周期曲线的上升阶段[5],刘纳[4]、徐莹莹等[6]、常悦等[7]关于创新和标准的研究均表明标准化可能会禁锢企业创新思想并设置技术和路径锁定,成为企业创新的藩篱和阻力;另一方面,企业创新挑战已有和现有的标准化体系,使得企业创新成为标准化的对抗者。从西方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之后逐步构建并完善各行各业的标准化体系来看[8],标准化长期是促进企业创新,短期又限制企业创新。

标准化和企业创新在相互促进和约束的博弈过程中不断演化,是一种复杂的动态过程[9],氢能标准化在促进氢能为人类经济社会做出更大贡献发挥了巨大作用,本研究尝试构建演化博弈模型,并以此视角来分析中国氢能标准化和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分析

2.1 氢能标准化和企业创新的相关背景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国积极推动氢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在氢能领域的标准化方面,美国在液氢领域标准化水平领先,欧盟促进区域标准化工作成果显著,日本在热电联产标准化方面具备优势[1]。目前,国际上的氢能标准体系已覆盖整个产业链,在氢气制备、储氢输运、氢加注和氢能终端利用等环节均有较为具体的标准规范。与此同时,作为氢能终端利用最重要的方式,氢燃料电池的标准体系已覆盖系统性能、安全、可靠性等三大层面。截至2020 年年底,全球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发布200 余项氢能及燃料电池标准,氢能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并在动态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我国非常重视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发展,GB 4962—1985《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现行版为GB 4962—2008)于1985 年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氢能产业开启标准化进程。2009 年年底,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中国第一批燃料电池汽车国家标准,即GB/T 24548—2009《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术语》与GB/T 24549—2009《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标志着我国氢能及燃料电池标准化体系构建进入快速发展期[10]。目前,我国氢能标准化已形成了氢能标准化委员会牵头,氢能行业协会协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等多层级标准化工作组织密切配合的良好格局。

在企业创新方面,王长刚等[11]评述熊彼特在19 世纪初率先提出的“企业家精神”和“技术创新”等理论对后世具有广泛影响力,概况来看,创新理论指出了技术变革三阶段范式,即发明研发-技术创新-创新扩散,简明指出了企业创新和创新扩散的发展过程。如图1 所示,企业创新除了自身组织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需经构思、设计、创造和重启等才能转型到突破性增长阶段,创新只有在广泛地扩散之后才能产生更大范围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氢能产业导入期进行标准化,是对氢能企业创新的促进还是约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图1 企业创新矩阵

2.2 理论分析

市场经济的效用理论是假设一切生产活动都追求效用最大化,现代商业认为企业应追求利润效益最大化,而企业创新则是对已有标准化的突破和提升。标准可看作是一个参照系或一种尺度,因标准化本身自带约束性质,这种公共理性必须有法律法规的强制介入才能保证标准和标准化系统的公开性和公认性[3],这意味着企业通过不断创新迭代追求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将受到约束[12]。另外,经济学认为标准化本质上是一种合同,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监督成本以及不可预见性的风险,但合同作为一种协议,附带了一定的约束机制以保证该协议可以履行,使得标准化带有一定的强制约束特性[3]。有约束就有反抗,这使得标准化与企业创新可看成是一种博弈,双方在动态博弈状态中不断演化并寻求一种均衡状态。

标准化是专业化分工的结果,专业企业的创新又反作用于标准化,因此,标准化、技术创新和其中包含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复杂的三螺旋动态关系[9],属于学科交叉前沿研究。学界已有较多对标准化和企业创新进行研究,发现特定的标准可降低成本,实现规模经济,但标准化却导致了一定的技术锁定和路径依赖,并限制了企业创新和技术扩散。针对能源产业,类似于孙耀吾等[9]对技术标准化和创新的机理探讨,孙威威等[13]、Sun 等[14]利用演化博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技术扩散的专利策略进行仿真与优化研究,发现专利这种类似于标准的约束规则对专利持有人是正效应,但对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创新和技术扩散是负效应。

演化博弈思想源于生物进化理论,Friedman[15]、黄凯南[16]等论述均认为最初是分析对象的冲突与合作行为,其前提是有限理性假设,且博弈群体有一定规模,博弈双方通过反复博弈、模仿和改进之后,所有博弈方均会趋于某个稳定的均衡策略,即演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ESS)。演化博弈模型除了包括表征博弈演化的稳定状态,还包括模仿者动态(replicator dynamic),即向稳定状态的动态收敛过程。王永平等[17]研究表明演化博弈模型强调博弈行为的长期交互性,适用于分析社会学、规范、制度等的形成及影响因素等。氢能标准化对企业创新及其技术扩散是约束还是非约束,企业创新对氢能标准化的反作用效应如何,双方在博弈状态中演化并寻求均衡状态,这便是本研究的基本假设。

3 研究方法和情境分析

3.1 构建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的演化博弈模型

在该演化博弈模型中,设定中国氢能标准化为群体A,企业创新扩散为群体B,该模型的合作意为促进,对抗意为约束,其最完美均衡的状态是氢能标准化促进企业创新及其技术扩散,企业创新又反作用标准修订迭代更新,即:

群体A:氢能标准化。

群体B:企业创新扩散。

构建的中国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的演化博弈模型矩阵如表1 所示。

表1 中国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的演化博弈模型矩阵

其中:MXC/MXY分别为修订标准、标准促进/约束创新扩散时,群体A的收益,意为此时中国氢能标准促进/约束企业创新扩散,企业创新扩散反作用中国氢能标准修订迭代更新;

MWC/MWY分别为维持标准、标准促进/约束创新扩散时,群体A的收益,意为此时中国氢能标准促进/约束企业创新扩散,但企业创新扩散没有反作用中国氢能标准修订迭代更新;

NXC/NXY分别为修订标准、标准促进/约束创新扩散时,群体B的收益,意为此时中国氢能标准促进/约束企业创新扩散,企业创新扩散反作用中国氢能标准修订迭代更新;

NWC/NWY分别为维持标准、标准促进/约束创新扩散时,群体B的收益,意为此时中国氢能标准促进/约束企业创新扩散,但企业创新扩散没有反作用中国氢能标准修订迭代更新;

对表1 的演化博弈模型矩阵进行简化,形成如表2 的收益矩阵。

表2 中国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的演化博弈收益矩阵

其中:当A与B均合作时,总体利益最大,A与B都有收益p当A与B有一方合作,而另一方对抗时,合作方收益为0,对抗方收益为q;当A与B均对抗时,总体收益最小,A与B都有收益0。

合作或对抗的概率分别如下:

群体A:合作时PA=X,对抗时PA=(1-X)。

群体B:合作时PB=Y,对抗时PB=(1-Y)。

关于收益p和收益q,在一般情况下作出如下分析:

(1)当p>q时,p是双方采取合作策略,两者均最大化的收益,此时不论双方采取何种策略,自己一方采取合作策略,即有利于另一方的策略时的收益都是最大,因此博弈均衡结果一定是双方合作。该情境下,中国氢能标准促进企业创新及其技术扩散,而企业创新扩散又反作用标准修订迭代更新,双方收益均最大;

(2)当p=q时,因q是一方采取合作策略,另一方采取对抗策略时对抗方的收益,而p是双方采取合作策略时均可获得最大化收益,如收益相等,则该情境下的博弈必然不稳定;

(3)当p<q时,表示一方合作一方对抗,即双方均有对抗动机(收益几乎均为自己所有),此时对抗收益大于合作收益。该情境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一般认为标准是一种强制性规制,对企业创新扩散有约束),博弈结果须另外加以分析。

据此,利用演化博弈模型分析如下:

(模型一)对于群体A而言,不论B如何,列出以下方程组:

根据奇点,画出系统演化路径相位示意图,如图2 所示。

图2 系统演化路径相位

演化博弈模型的收益矩阵,如表3 所示。

表3 演化博弈模型的收益矩阵

情景1:D=(x*,y*) 在区域SADO、SADB、SBDC、SCDO中时,会沿着虚弧线动态演化,A与B处于不稳定状态。此情景下,无法达到稳定均衡点,双方收益均无法最大化。

情景2:D=(x*,y*)在理论设定下,可沿着实线OB 达到稳定均衡点,在点O=(0,0),点B=(1,1)时可使双方收益最小和最大。但实际上,一是标准的宗旨是为降低交易成本,避免产业无序竞争,二是企业创新扩散是为跑马圈地抢占市场获取更多市场主导权,并反作用于已有或现有标准体系,使得标准迭代更新以符合产业发展。因此,D=(x*,y*)在点B=(1,1)是系统演化的终极稳定点,即A和B均采用合作策略。

由以上情景分析可知,在系统演化路径相位示意图内,区域SAOCD与SABCD的面积大小决定了博弈双方选择何种策略的概率。虽然两区域面积受国家能源结构、产业引导政策,甚至是创新激励以及博弈双方内生因素等影响,如氢能标准化组织为制定标准而制定的行政权力动机[18],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采取激进的创新技术扩散等影响,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情境下,国家所有政策和规范均是为了更好构建具有活力、繁荣规范、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经济[19],以及更好地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20],标准化减少交易摩擦,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企业将市场一线信息反馈至标准化体系,使得标准化体系迭代演化更新。因此,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在演化博弈中均采取合作策略时,双方收益均最大化。

3.2 引入一个自然参与人的检验

以上构建的演化博弈模型是对博弈行为的极度简化,但实际上,博弈双方的群体特征、行为类型均极其复杂,意味着不同的博弈主体在选择策略时,其成本收益函数均不同,是一个典型的不完全信息博弈。根据朱丹[21]关于海萨尼不完全信息博弈的评述,海萨尼于1967 年间提出了“引入一个自然的参与人,首先决定某个博弈方特征,博弈方知道自己的特征,其他博弈方不知道,这样就可以把不完全信息博弈(games of incomplete information)转换成有博弈步骤的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博弈(games of complete but imperfect information)”,即海萨尼转换(the harsanyi transformation)。因各群体利益不同,叠加信息不对称,即使氢能标准化促进企业创新扩散,且博弈双方均采取目标一致的合作策略,但博弈模型仍然无法进入稳定均衡状态,此时的氢能标准对企业创新扩散是促进还是约束仍具有不确定性。不过,现实中的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一般会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第三方组织机构上传下达,负责协调并衔接标准制定部门和企业,因此,本研究新构建一个引入了自然参与人(氢能行业协会)的演化博弈进行检验。

(1)引入氢能行业协会,氢能标准与企业创新扩散的演化博弈模型。衔接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是我国行业协会的主要特征和作用之一[22],行业协会起到了协调同业关系、增进行业共同的经济利益等作用[23]。现实中,氢能行业协会是链接氢能主管部门和氢能企业的一座桥梁,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在演化博弈中无论采取何种策略,让行业和产业健康发展是其共同目标。为此,在博弈模型中引入变量γ,以γ表示行业有序繁荣奖励,以-γ表示行业无序混乱损失。在氢能行业协会的协调下,当氢能标准化和企业创新扩散在采取合作策略时,双方除得到行业健康发展的共同利益,还会额外获得行业有序繁荣奖励;而当氢能标准与企业创新扩散有冲突或对抗(如标准过于陈旧,企业创新被标准约束),尽管双方可能都会获得自己那部分利益,但会承受行业无序混乱损失。

表4 引入氢能行业协会之后的演化博弈模型

在引入氢能行业协会的模型中,博弈双方均会有以下情况:

从式(9)可看到,复制动态方程作为一个动态微分方程公式,其意义可理解为群体对优势策略的简单模仿,是一种群体选择优势策略的趋势,可利用其分析演化博弈的稳定策略。根据以上分析可知,本模型下的双方无论采取合作策略的概率有多大,复制动态博弈的结果最终是,因p和q在本模型中设定为固定值,所以此值大小完全取决于γ的大小。由此可推论,引入氢能行业协会,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在博弈过程中采取相互促进的合作策略更有利于扩大双方收益(除了得到产业健康发展的共同收益,还额外收获了行业有序繁荣奖励,双方收益均更大)。现实中,氢能行业协会因其是主管部门和企业的链接桥梁,其发挥的作用越大,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的目标趋于一致并采取合作策略的概率也越大。

(2)效应分析。我国现实实践中,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第三方组织机构都会协助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规范、标准等方式影响行业内的各个企业,并促使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目标一致,因此构成了标准化-协会-企业之间的三元耦合结构[22]。从标准化制定系统与企业执行系统的二维视角来看,如果标准化系统和企业执行系统整体有冲突,则标准难以推进,企业也难以执行;如果标准化系统和企业创新等执行系统整体上相互适应并演化,则能产生较大协同效应。根据本文前述分析,氢能行业协会在氢能标准化和企业之间搭建了桥梁作用,使得氢能标准化和企业创新扩散目标更趋于一致,氢能标准更容易推进,企业执行也将更顺利。

氢能行业协会身处主管部门行业政策宣导的一线,同时也是市场一线企业的观察者,从引入氢能行业协会的新演化博弈模型可看到,氢能标准化和企业创新扩散在相互博弈中不断演化,除了获得行业健康发展的共同收益,也在努力追求行业有序繁荣奖励的额外收益,双方在促进和约束中博弈并演化,推动彼此不断更新和完善。

3.3 分析结果

本研究构建了极度简化的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的演化博弈模型,发现双方均选取合作(相互促进)策略时的收益最大,但因博弈双方的行为、信息不对称等影响,其成本收益函数是一个典型的不完全信息博弈,无法自动演化到收益最大化的均衡。后根据海萨尼转换思想,引入了现实中确实存在的氢能行业协会作为变量重新进行检验,发现双方无论采取合作策略的概率有多大,其复制动态博弈结果最终是取决于额外收益(本模型中是行业有序繁荣奖励),由此推论引入氢能行业协会,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在博弈过程中采取相互促进的合作策略更有利于扩大双方收益,总体归纳为:

(1)当氢能标准化、企业创新扩散均高于其成本时,双方既有采取合作策略的趋势,也有采取对抗策略的趋势,具体如何选择受行业有序繁荣奖励、行业无序混乱损失、预期市场规模等额外收益参数的影响;当不满足条件时,双方只能采取合作(此时另一方是否合作视情况而定)策略。

(2)如采取对抗策略时获得的额外收益越大,双方选择对抗策略的概率就越大,比如企业创新扩散对抗氢能标准化时,企业创新扩散获得的额外收益越大,就越倾向于选择对抗氢能标准。

(3)存在一个合理的行业有序繁荣奖励,使得博弈双方选择合作策略的概率最大,比如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促进时,使得氢能行业有序繁荣,市场规模增长,双方均获得额外收益,双方选择合作策略的概率就越大。

4 博弈主体的现实情况和研究启示

4.1 中国氢能标准化的现状

氢能标准化是本次研究和演化博弈的主体之一,本研究基于演化模型视角,对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之间的博弈演化进行了分析,伴随着氢能等新能源产业飞速发展,我国氢能标准体系虽已初步形成,但与氢能企业创新和创新扩散的博弈中也存在诸多问题。

(1)前瞻性与可行性不足。标准化工作需要紧跟产业和技术发展前沿,这就要求标准化工作与氢能产业进步和技术发展应保持同步,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标准化工作应具有一定超前性。我国氢能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尤其在核心材料和关键零部件领域差距明显,缺少前瞻性与可行性的标准引导是主要原因之一。同时,在产业生命周期的起初阶段,氢能技术发展快、变化快、更新快,这就要求与此相关的标准修订周期也越来越短,而相对滞后的标准以及繁冗的标准制定体制,无法支撑氢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快速发展。另外,企业创新和技术扩散过程中也会反作用于已有或现有标准,促进标准迭代更新,因此标准化体系的构建应更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

(2)细分领域标准缺失。我国依托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9)和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2)标准技术委员会构建了氢能技术和燃料电池标准体系,为推动我国氢能技术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相较于美国、日本氢能及燃料电池标准体系,我国标准体系较为单一,相应标准的子体系标准仍不完善。随着企业在工艺技术上不断创新,一些发展较快的氢能技术领域还存在标准缺失问题,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之间的不均衡博弈,影响产业发展。我国政府鼓励具有较高水平的企业参与制定高水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这些企业基于自身高标准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对该部分企业具有正效应作用,但目前我国氢能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对氢能标准体系的补充作用并不明显,使得标准对部分成长型企业的创新约束大于促进。

(3)标准化制定规则协调不足。氢能标准制定规则尚未建立明确的规则体系,在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的博弈过程中,博弈步骤不明晰,各群体沟通不充分,导致博弈群体均无法达到收益最大化,同时还导致既有标准审查维护不到位,部分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不能紧跟技术创新进步做迭代更新,如行业标准中CB 3521—1993《水电解制氢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自1994 年实施至今已有26 年,至今未进行修订更新,说明企业创新扩散并不能反作用推动标准迭代更新,标准化制定系统具有强烈的滞后性和迟钝性。另外,一些领域不同标准的名称或内容存在交叉重合现象,如GB/T 26779—20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与GB/T 30718—2014《压缩氢气车辆加注连接装置》在加氢口的规定上具有高度重合性(前者更为详细),这种情况长期是不利于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

(4)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数量不足。自2008 年我国成为ISO 常任理事国、2011 年成为IEC 常任理事国之后,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速度加快,到2011 年年底,提交并立项国际标准230 项,其中104 项正式发布,但整体而言,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非常有限。统计显示,在2007—2016 年期间,全世界共制定约1.6 万项国际标准,而我国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仅1 705 项[24]。整体而言,我国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数量和质量均与发达国家有差距,尤其在氢能等新兴领域,这很容易造成我国标准滞后于国内和国际快速发展的产业和不断创新的技术。

4.2 研究启示

本研究通过构建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的演化博弈模型,从博弈视角看到,当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相互促进时,即双方均选取合作策略时的收益最大,在现实中有氢能行业协会参与的情境下,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在博弈过程中采取相互促进的合作策略更有利于扩大双方收益,可见:

(1)标准化指导产业发展,而企业创新也反作用于标准化体系迭代更新。标准化是现代化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它是满足企业需求和消费者期望的通用规范或程序。标准化规定了市场秩序,增加了产品或服务在市场推广的信誉,调整产品结构及其需求,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有利于实现科学管理和提高管理效率,能够促进企业创新和技术扩散。标准化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企业的创新也在反向约束标准化。标准化以市场流通为基准,为市场提供一种通用语言,因此无论是在单一市场内还是全球市场,标准化减少市场不必要成本。同时,虽然标准化和企业创新时常是处于动态博弈状态,但博弈演化的过程通常也是补充和完善相关领域规范的过程,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据可循的规制条件。

(2)当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相互合作并相互促进时,行业有序繁荣,产业健康发展。标准化体系也是国家竞争力之一[25],氢能标准化是巩固市场和强化产业竞争力的关键工具,如将国内标准推广至国际,将推动各国修订更新标准以相互兼容,可实现我国氢能领域参数标准出口,抢占全球市场份额。

5 结论

本研究基于演化博弈模型视角,围绕中国氢能标准化对企业创新扩散是促进还是约束展开研究,发现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技术扩散在博弈中选取合作(相互促进)策略,双方收益均最大,此时氢能标准化可指导产业发展、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而企业创新扩散则可在行业有序竞争下跑马圈地,并将市场一线信息反馈至标准化体系,反作用于标准化体系迭代演化更新。并且,氢能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协助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规范、标准的第三方组织机构,在我国氢能标准制定与企业创新扩散的现实中起着桥梁作用,其政策宣贯、信息衔接的功能发挥越充分,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的目标趋于一致并采取合作策略的概率也越大。不过,本研究只对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之间的博弈进行了极度简化的数理计算和图示表现,还缺少额外收益参数分析、二维动态系统的Jacobian 矩阵分析以及多情景下的均衡点稳定性分析和仿真验证,今后还可继续深入开展动态演化博弈分析。

如果把人类社会经济系统的一切活动看成是各种各样的博弈,一方面,博弈驱动了系统演化,另一方面,系统演化牵引着博弈进程。标准化是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产业发展日渐精益化,标准化活动是将复杂的产品或技术分解,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结果提供规则和指南,通过协作才能创造最大价值[26]。基于标准化对企业技术创新规制的理解[27],本研究认为,建立标准属于顶层设计,其最重要目的之一是通过标准对产业内的各类主体进行统领和协调,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增强产业内各企业的目标一致性,进而产生协同效应。区别于其他已经成熟的产业,中国的氢能产业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技术创新快,产品迭代快,使得我国氢能标准化面临很大挑战。产业标准制定者和行业监管者往往并非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虽然在标准化过程中,即使有氢能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第三方机构组织协调,标准制定者也会充分征集行业内各企业意见,但因参与市场一线的企业技术水平或资质条件的异质性,且天生具有创新竞争意识,其创新的技术扩散与具有约束性的标准化会产生冲突或对抗,所以在氢能标准化与企业创新扩散便存在着博弈关系。但标准化的初衷本质是为保障产业健康发展,避免无序竞争,因此除了应加强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建设,还应减少标准化的行政意味,并加快标准的更新迭代,让标准与企业创新扩散在合作或对抗的博弈中尽早演化并达成收益最大的均衡稳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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