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旭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0 年4 月27 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面对青少年体质日渐衰弱、传统体育学校运动队建设不佳、学生课堂以及课外体育活动不足、运动员学训矛盾突出、师资力量不够等情况,《意见》的提出主要是作为一个指导手段,引领学校体育进行相应的改革。在体教融合背景下,体育俱乐部在小学中的开展和发展前景涉及体育政策的革新、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的改革,同时自身也面临着俱乐部经营模式、运动员培养模式和规则制度变革等等。本文旨在了解体教融合的发展历程,发现体育俱乐部进入小学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并根据目前小学在体和教上的双困境提出改革策略,从而促进体教融合的育人层面的落实。
《意见》第二十五条指出,要鼓励青少年俱乐部发展,教育部、体育总局共同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由学校自主选择合作俱乐部。中国在2016 年颁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也指出要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社会体育组织在健身领域所发挥的作用。《意见》的出台就是把竞技人才的培养融合到国民教育体教之中,其内容丰富、内涵深邃,是教育、体育融合发展的指导性纲要文件。社会体育俱乐部与学校的联合旨在整合社会体育资源,对体制机制进行优化,通过政府购买社会体育组织的服务或学校自主引入体育俱乐部的形式,充分利用社会体育俱乐部在场地资源、专业技能、项目形式等方面的优势,满足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便于校内、校外竞赛组织的开展以及有利于弥补学校体育师资的不足。根据《2018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育与健康监测结果报告》显示,学生的体质健康不断下降,近视眼、小胖墩等数量增多,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这些问题,不仅仅是学校层面要承担起应有的教育义务,同时社会体育俱乐部也应尽到自身的社会责任,因此《意见》提出“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只有把有效的体育资源整合起来、把离散的教练员系统组织起来、把空闲的体育场馆利用起来,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体育俱乐部在小学课程上的优势。
近年来,我国不断强调体制机制的改革,通过管办分离的形式以达到实现治理体制现代化,在这当中就非常强调市场需求的引导作用,通过市场调节来促进体育的高质量发展,并且也激起了较好的市场反馈。体教融合强调的学校引进社会体育俱乐部,对于体育课程的开展和俱乐部自身的发展都有相互促进作用,但在不同的体制下,要达到一种融合状态终究是一种难题。社会体育俱乐部的市场性突出了其自身的盈利性和灵活性,它所提供的服务是一种消费属性,通过多元化的消费结构来为消费者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从而帮助消费者达到其体育消费的目的;而学校体育层面,则是以学生为主体,专注于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以实现一种育人的目的。社会体育俱乐部和学校的联合在经营管理上必然会遇到分歧,在经费投入、场地维护、人才管理等一系列管理问题上都将导致学校较难引入社会体育俱乐部。过于灵活多元的经营体制,必然会导致学校在管理层面上的担忧,学校体育管理是一种系统且有条理的课程安排,更加强调其整体效益,在管理体制上需紧跟政策走,服从大局;而社会体育俱乐部的管理较为松散,没有严格的制度标准,容易在市场的调节下过分强调盈利性,使双方在管理体制上会遇到分歧,从而阻碍了学校真正愿意去引进社会体育俱乐部。
“少年强,则国强”,突出强调青少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但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物质条件持续发展,学生的体质却不断衰弱,身体问题、心理问题不断让社会各界和家长所感到焦虑。在小学,体育课程的态度呈现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这不利于小学生的身心发展。《意见》的出台为中小学体育的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其中一点表示学校应根据自身情况与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通过购买其服务来丰富学校体育课程。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社会体育俱乐部的专职教练员和学校体育课程的教师在课程指导方面的分工界限模糊,以至于会出现几套评价标准和教学风格的冲突,给学生的体育学习带来困扰。目前,小学的体育课通常是一周两到三节课,在引入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学校后,学生所能选择的体育项目多元化,但是在人员分配和测试指标方面的不统一会导致课程效率的低下。尽管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体育项目,但是学校的教师和俱乐部的教练员容易对课程分工产生模糊,从而出现消极课程和在期末测试上的重复。分工的不明确,会给教师和教练员带来不必要的任务,并且对于学生运动技能的掌握以及身心愉悦产生不好的影响。
体教融合政策的提出,旨在将政府、学校、市场等资料融合利用,而社会资源的利用也会提高体育的认知程度。在当前,只教授简单几种运动项目的体育课程已经不能满足学生们全面发展的需要了,这也是《意见》出台的宗旨之一。学生是体教融合中规模最大、数量最多的人群,并且也是开展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的主力军,但也因为人数的庞大和体育资源的短缺,同时有许多项目由于地域差异和学校条件而不能开设,对于学生身体机能的发育以及对新事物的接受都会有不利的影响。在满足了学生的体育需求后,社会体育俱乐部和学校在学生责任管理和意外事件的处理上并没有一个很好的统一标准。体育运动带有一定风险性,其中运动竞赛更是具有较高受伤的风险。学校和社会体育俱乐部对于相关责任的处理,以及责任边界的划定必须有清晰明确的制定,不能相互推诿。小学生爱动好动的性格决定了其需承担高损伤风险,为了避免更大的伤害的出现,不管是俱乐部的教练员还是学校的体育教师都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且充分利用好师资配置,把以往一个班几十个学生重新分班达到小班教学。例如游泳课程,我国大部分小学没有条件开展,并且每年对于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宣传也都限于理论教学,很少进行真正的实操教学。在引入社会体育俱乐部后,小学就具备开设游泳课程的条件,让学生懂水并充分满足学生对水的好奇心。在此基础上需要学校和俱乐部明晰各自的责任边界。
我国社会体育俱乐部大部分是以盈利为目的,通过招收学员来维持自身发展和规模扩大,根据学员需求进行相应的教学和指导。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它主要依托政府以及学校场地进行相应的教学活动,在资源配置上与学校有所交融,人员主要以专职的教练员为主,有着明确的指向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学校中,体育活动的开展是由学校组织并领导的,学生无须缴纳相应的费用,具有公益和义务性。但是由于部分小学体育资源的不足,不能满足学生在体育上的全面发展,由此需要引入社会体育俱乐部来进行补充,这是学校体育的一种延伸,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和推动学校体育课程改革以及社会体育俱乐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措施。与此同时,《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出台也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双减的实施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时间参与体育锻炼,并且小学体育主要以享受乐趣为主,无须提供专项化的技能教学。这表明小学生有着大量的体育需求,而社会体育俱乐部可以为其提供优质的服务并从中获得收益,达到一种学生体育得到满足、社会体育俱乐部可持续发展的双赢局面。由此看出小学引入体育俱乐部的开展是极为迫切的,我们要转变应试教育唯分数论的观念,开足开好体育课程,让青少年学生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期得到身心的全面发展。
体教融合的提出不仅强调体育锻炼可以提升文化学习,同时也强调学生在学习生涯中养成好的锻炼行为。学校体育的目标指向是育人,通过开展体育课程来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确保其在运动中享受乐趣和增强体质,而体育俱乐部的目标指向是唤起学生、会员以及运动员的主体性并对其进行技能指导。同时双方在管理边际、运营资源、体育项目上也有着不同的目标要求,为了使体育俱乐部更好地发挥其自身作用,必须使其与学校体育进行融合,在体制和运营管理上进行相应的转变。以体教融合为枢纽、学生为目标导向,社会体育俱乐部与学校体育之间的联合要以促进学校体育的发展和满足学生体育需求为主要目的,建立好相应的规章制度,力争达到一校一品,甚至一校多品,以实现学生体育的多元化和个性化发展。此外由于学校学生有着巨大的消费市场,在学生体育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也反过来促进社会体育俱乐部的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从落实税收政策、场馆使用政策、行政审批政策、购买服务政策等方面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整合社会资本和构建网络关系,逐步实现青少年体育赛事、训练和培训体系社会化、市场化、校园化课程资源的统一,主要体现在人力和物力上要形成系统的体系,使社会体育俱乐部和学校在融合过程中逐渐形成一种新的竞争合作关系,并且找到双方的需求点和互动点。学校在管理和教学编排更加系统和有效率,但是由于场地和师资力量的不足,导致体育教师在课程安排上压力大、任务多,部分教师上课热情低、教学手段单一机械,而社会体育俱乐部的专职教练员可以弥补学校体育在这方面的不足。通过双方资源融合,相互补充,这样既可以使俱乐部场馆设施得到最高效的利用,也能缓解学校师资短缺的现象。此外,还需加强双方之间的交流沟通,统一好课程测试指标和标准,还应该避免一些重复测试,以实现体育课程在效率上的提升。
体育改革和发展是一项艰巨且系统的工程,不仅要求体育教师在课程安排上创新,同时也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助力。《意见》的出台是国家层面在体育方面的一个重大政策指引,并且未来还会有更多相关政策法规来对体育进行指导。过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简称两个《条例》)的制定为我国学校体育在宏观层面上提供了指示,但是具体落实到位时却不尽人意。当前在体教融合的背景下,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小学,也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据当地实际情况来进行引进。只有在政策的引领下,学校体育才能焕发巨大的动力,打消家长、学生以及教师的多重担忧。同时,完善《体育法》中对于事故责任评定的具体条款,保护体育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这样才能发挥体育教师和教练员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来对课程进行创造,以实现让学生在体育课上学有所获、学有所乐。并且社会体育俱乐部也可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课余体育训练和举行体育竞赛活动,来进一步挖掘体育后备人才,让学生在竞赛中找到自我价值观。
产业市场的明晰有助于学校找准自身定位,并且在引入时要明确自身在哪些体育项目上缺失场地设施和体育师资,以求来满足学生体育需求。而在社会体育俱乐部方面,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体育俱乐部的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和维护,体教融合的提出不仅仅是体和教的简单融合,也推动着学校体育内部与外部产业相互关联、互补和升级创新的过程,体育俱乐部融于学校中,对于体育产业的活力有着巨大的激发作用,例如现在的“体育+文化、体旅融合、体育+健康等”多元产业,必然也会将体育产业助力为我国支柱型产业。并且,在建立以学生需求为导向的市场基础上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对于社会体育俱乐部所提供的体育服务进行监管,以此促进其体育服务、体育内容以及体育管理等进一步创新,从而不断提高俱乐部的社会影响力。
体教融合的提出是对于青少年体质健康以及我国未来长期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会增强学校、社会、家长对于体育的重视,从而达到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教学目标。在新时代下,学校引入社会体育俱乐部必定是大势所趋,是多方资源的融合,不仅能促进学校育人和俱乐部经营,也必然会促进社会经济转型和市场行业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