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志伟,李洪岩
(河北大学 教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空心化”、家庭离散化、劳动力老年化现象日益凸显,“谁来种地,怎样种地,如何种好地”成为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现实瓶颈。改造传统农业,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举措在于“引进具有现代科学知识、管理能力和适应市场新要素的农民”。[1]据此,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指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靠人”“吸引包括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在内的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2]其中,“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是大力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中坚力量,是实现农业转型发展、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幸福富裕的“主力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吸引人才“下乡”的实践动向。自2012年以来的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十三五”全国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不断明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理路,提倡政府、职业院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共育效益,旨在通过共育来调动资金、知识、技术融汇贯通,优化培育供应链、价值链和利益链,提升培育成效。
加快培育一批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应水平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这也引起学界广泛关注,其研究成果集中在培育模式、现实困境与优化策略、理论分析与实践指导等方面。当前学者已提出“七位一体”培育模式、[3]“阳晨模式”、[4]产教融合培育模式,[5]认为培育中较普遍存在培训方式与现实需求相脱节、对小农户带动不足,[6]知识型群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原生代务工返乡农民工等潜质群体尚未如期而至,[7]市场导向培育理念相对落后,长效帮扶培育机制尚未完善等问题,提出秉持“协同推进”意识、重塑农民价值观念、提升市场培育理念、构建多元主体帮扶机制,[8]彰显职业教育使命,发挥农村职业教育在立志、强智、持技方面的作用等对策来缓解当前困境,[9]也尝试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开发培育内部、外部和远端利益相关者潜力,[10]借助行动者网络理论探讨多元行动者的影响力,[11]或依托社会互赖理论构建多重利益主体协同共育的运行机制和路径。[12]
从现有研究来看,学界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探索紧跟时代步伐,构建了满足地区和国家发展特色的典型培育模式,探索出以解决现实困境为导向的培育路径,并结合不同学科理论、渗透多种研究方法系统分析培育的运行机制和路径,为本研究提供了一定借鉴和参考,但同时存在一些不足:涉及新型职业农民协同共育的学理性探究欠缺;对培育实践的全要素内涵探讨较少;存在培育主体、培育环境与培育模式的逻辑分析短板。共生理论强调“多元化共生单元所型构而成的共生关系”,[13]注重共生单元、共生环境、共生模式的相互整合,为分析动态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了独特的理论视角。基于此,笔者引入共生理论,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分析框架,厘清培育的行动逻辑,进而提出共育的优化路径,希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共生理论是关于不同物种的有机体之间自然联系的理论,“共生”是该理论的核心要义。德国生物学家德贝里(Anton.Debarry)最早提出“共生”概念并应用于生物学领域,随着学科间联系的加强,关于“共生”的主导思想和研究范式逐渐渗透到人文学科领域,形成了一套用于研究主体间按某种物质联系而相互依附生活在一起共同生存、协同进化或相互抑制关系的成熟理论,即“内外共生是进化抑或创新的重要来源渠道之一”。[14]共生理论用动态视角看待事物间的关系,超越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强调系统演化应遵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15]人类社会中的“共生”是指人类之间、自然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形成的一种相互依存、互惠合作共赢的可持续生活关系,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三要素”建构了共生理论模型。作为一种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共生理论所凸显的“共生”表现为“共生单元之间在一定共生环境中按某种共生模式形成的共生关系”。[16]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涉及多元培育主体参与、以追求资源利用最大化、服务乡村振兴为旨归的实践活动,其所遵循的主体间“资源共用、制度协商、技术共享”原则与共生理论所强调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基本准则相契合。基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境,共生“三要素”呈现不同意涵:基础共生单元在培育中意指多元核心利益相关主体组建的“共育单元”,是整个培育行动运作的起点;与之相应地,“共育模式”由共生理论嵌入培育系统演变而来,是“共育单元”间通过优势互补、交互合作形成的新型培育模式,因“共育单元”而生,随其合作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处于客体地位;“共生环境”是影响主体“共生”的外部环境总和,同样地,外部资源要素整合构建的“共育环境”是培育主体协同共育的重要纽带。由此,引入共生理论的核心要素,构建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三要素”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共生理论视域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分析框架
生物学意义下的共生单元系指共生行动中基本能量的生成和交换单元,[17]是共生体构建的基础物质条件。由于不同“单元”属性不同,各单元在参与共生行动时均以维护自身利益、实现自身最高价值为底线,追求实践收益最大化。然而,当各单元间存在共同目标与一致需求时,资源融通、合作互助态势自然产生,单元“共生”理念便由此萌发,初步形成“共生单元”。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中,多元核心利益相关主体将“共育”理念和“合作共赢”导向作为培育的驱动力,协同组建“共育单元”。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所构建的动态、复杂结构系统,基本形成了以政府部门为主导, 职业院校为主体, 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为基础,农业推广机构及科技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培育体系。[18]政府、院校和社会组织等核心利益相关者利用资源交互、要素互摄开展“对话”,在相互依赖与相互制约中交织错综复杂的共育关系网,衍生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共育单元”。纵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部署,“共育单元”在乡村人才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宏观上为推动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战略持续推进注入了关键力量,微观上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要素交互融合提供了核心支撑,是培育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系统中的“共育单元”将秉持资源共担、利益共享理念,积极发挥资源优势、挖掘培育潜力,平等对话、共同协商,在加快培育系统持续运行中扮演主体角色,彰显主体地位。
共生理论指出,共生环境是指影响共生体之间共生关系与交互作用过程的外部因素的总和,[19]是共生系统中多种外部资源要素的统称。在“共生”理念推动下,任何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都离不开资源的内部驱动与外部摄入,仅依靠一方发挥要素作用很难满足参与者的利益需求,亟需依托多重外在环境为资源共享提供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亦是如此,传统培育中存在的资源利用局限思维使培育多拘泥于本地区、本单位的资源开发,忽略了外在资源的优势作用,严重削弱了培育效益。为转变这一现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践中的利益相关主体逐渐树立“合作”“共生”价值观,在利用好参与主体内部资源的同时,积极吸收系统外部的社会资本、信息技术、市场资源和文化知识等要素,打破资源融通“壁垒”,创建资源充沛的“共育环境”,旨在为建立权责清晰、优势互补、分工合理的联动培育机制提供重要纽带。“共育环境”成为共生理论嵌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链条的一个关键节点,是融合利用外部资源要素,推动共育系统发展、共育体建构、共育关系交互的重要力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共育环境”吸收了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等多重外在力量,逐渐形成资源生成与循环交互的复杂系统,不断推动培育系统融合创新,弥补内部资源总量分布不均衡、资源利用率不足等缺陷,在丰富资源要素储备量方面发挥内部与外部资源“合力”的最大价值。
共生理论中的共生模式,又称“共生关系”,是指共生单元之间相互作用或相互结合的形式,能够表现共生单元间相互作用的强度,[20]反映物质信息交流和资源交换关系。按共生组织维度和组织间联系的紧密程度可分为“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和一体化共生”模式,[21]而这四种模式的变迁是伴随人类认知水平和社会综合实力的提升而不断更新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为着力解决“三农”问题,迈向城乡一体化和融合发展新阶段而产生的一项实践活动,经过不断探索,培育系统中多元组织间的合作密度逐步提升,培育主体由点及面的从独立迈向合作,资源共享、对策协商和合作共育的稳定性水平持续提升,“共育模式”呈现出由低阶段向高阶段演变的态势。在“互惠”“共赢”“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引领下,“共育模式”初具雏形,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多部委合力出台培育综合指导意见、多方力量协同完善培育保障机制、社会组织积极携带“资本下乡”、农科专家和农技人员等“高知识型人才”热衷于下乡为农的良好态势。该模式形成一种“进入主体活动领域和视野范围内并与主体相联系相对应的物质和精神世界”,[22]基于共育单元而生,受共育单元间相互依赖性和专一性水平影响,始终与其保持密切的物质和精神联系,清晰反映共育单元间的交互关系,可谓是依附于共育单元的客体要素。“共育模式”的形成有利于明确资源链,组建资源生成、交换与传输的无限循环系统,发挥共生单元的最大价值,提升培育效率。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参与主体趋于多元化,培育目标从追求数量转向质量提升,激发了各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开拓培育新思路。依托逻辑学理论体系中的逻辑起点、逻辑中介和逻辑终点“三元素”,同时引入共生理论“三要素”,建构出一套发端于共育单元,经过共育环境演绎,落脚于共育模式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逻辑。该逻辑是以共育单元为主体,吸收多元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内生资源,融合社会、经济和自然三大子系统组建的共育环境,最终打造内外资源交互共享、多类主体互利共赢的一体化共育模式,如图2所示。
图2 共生理论视域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行动逻辑
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核心利益相关主体,政府、产业、行业、协会、企业、学校等参与者在培育行动中发挥关键作用,然而诸多主体力量并非均衡,在培育行动中存在合作、竞争与博弈,无序性行为持续不断,只有积极发挥核心主体的主导作用,组建“政产行会企校”共同体,才能实现多种力量的有机整合,规划有序发展脉络,产生整体大于部分的合力。逻辑学理论体系指出,逻辑起点是一个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不以任何东西为前提,不以任何东西为中介,作为整个体系赖以建构生成的“全息摄影”,能够揭示对象最本质的规定。[23]基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政产行会企校”共同体是一个依靠内部张力有效集聚分散力量,协调政策优势、资源优势、服务优势,以协同共育价值引导共育合力的群体,是整个培育体系得以运行的基础前提。因此,立足“政产行会企校”共同体成为实施培育行动的逻辑起点。
传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制着眼于以政府行政委派方式开展上下级间分层培育,委派方与执行主体之间没有利益牵制,造成社会培育机构积极性不强。为充分提升培育效益,培育导向转为推动政府、培训机构、企业等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乡村人才培养,解决制约乡村人才振兴问题,形成工作合力。[24]政府逐渐下放权力,联合人力资源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等合力出台相关培育政策,扮演宏观调控和微观配置的双重指引者,调动多元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引领培育体制健全发展。同时,受利益驱使和社会名誉声望影响,产教融合、现代学徒制等培育模式拓宽了社会组织参与培育的空间,激发社会群体传递技术知识、参与农民创新力培养的兴趣,逐步打通行业、企业、产业与协会间资源融通渠道,联结政府和学校实现资源优势互补。相较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办学便于与行业、产业利益相关者统筹合作,[25]一批农业高校、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涉农院校为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标准,加强实用主义与人本主义结合,致力农民核心素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将优秀人才回馈社会。“政产行会企校”共同体激发了各主体的潜在力量,将隐性的培育联结关系显性化,构建牢固的共育关系网,不断稳固根基,调整培育方向。
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部署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并不是一个独立发展的过程,而是共育主体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相互耦合探索培育模式的过程,其培育范围、层次和深度受多重动因影响。社会环境中的社会待遇和服务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民职业认同感低、农民自身认知水平不足等现象导致更多农民流出农村,流向城市谋生,造成农村空心化、农业从业者老龄化。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城乡之间的经济环境存在一定差距,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粮食直补等财政补贴不足,资金扶持额度不高等问题严重影响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身份转变动力。同时,自然环境有着明显异质性的区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资源利用率和农民培育意愿有明显差异。由此来看,多样性的外部环境均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涌现和流动,决定了培育的多维样态,重组多种外在环境的核心资源,发挥资源积极作用显得极为重要。
复合生态系统给出了由社会子系统、经济子系统、自然子系统复合而成的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理论模型,三者间的相互耦合关系与作用机制直接影响人类社会发展与演替的方向。[26]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中,无论是宏观调控,还是微观实践,社会、经济、自然三大系统始终源源不断为培育实践提供支持,趋于为谋求资源合力开拓深厚力量,以弥补共育单元内部资源短缺的问题,推动共育模式的生成,承担着两者之间的桥梁。逻辑学视角下的逻辑中介是联结逻辑起点和逻辑终点的中间环节,是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以形成系统理论而确定的,即逻辑范畴体系中的逻辑中项,也叫中介范畴。[27]重构社会、经济、自然系统组成的多元复合子系统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持续开展的重要支柱,处于行动逻辑的中介范畴,其中,社会子系统中的制度、观念和文化环境能够指明培育方向,经济子系统中的财政、市场和资金环境提供资本支撑,自然子系统中的生态和技术环境有利于推动培育“可持续”发展。因此,以社会子系统为制度基础,挖掘经济子系统中可利用资本的最大价值,积极吸收自然子系统中的边际效益,满足培育系统中资源要素总需求量。
所谓“一体化”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互不相同、互不协调的事项,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或措施,将其有机地融合为一个整体,形成协同效力以实现组织策划目标的一项措施。[28]随着合作意识的逐渐增强,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多个组织正趋向“一体化”方向发展,共同谋划培育格局,探索创新型培育模式。“一体化共育模式”是指立足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乡村人才培育实际需要,多元核心利益相关主体根据乡村人才培育标准共同确定培育目标、教学内容、培养方式和保障机制的总和,有利于缩小主体间差距,促进资源合理分布,实现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推动共育单元融为一体。
自“新型职业农民”提出以来,国家不断进行政策探索,力求做好顶层设计,调控一体化共育方向。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未升学的农村高初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29]虽然在培育内容和资金扶持上给予政策引导,但培育主体间的关联度不足,短暂性和随机性合作明显,“点对接”行为突出。随后,十三五期间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育模式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了新思路,凸显产业、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培育优势,但仍未形成完整的培育链条,培育“间歇性”合作现象突出。如今,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背景下,高等职业院校、农广校、农业科研院所等纷纷加入培育队伍,注入多种可利用资源,巩固了主体间的合作行为,使培育成效明显提升。从现有政策理路来看,多元参与主体的培育目标逐渐明确,“以农民为本”的价值观不断深化,自身追求与社会需要逐步耦合,这为聚焦“一体化”共育、实现共育共赢奠定了基础。“一体化共育模式”成为共育单元实现自身和社会双重价值、获取超额利润、赢得社会声誉的归宿,是行动逻辑的旨归。因此,明晰“政产行会企校”共同体的多边交流机制,利用多元复合子系统的介质优势,寻求物质、资源和信息技术的交互流通,为实现一体化共育模式确立关键载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在乡村振兴战略引领下,城乡关系融合、一体化发展趋势更加明显,为挖掘优势资源、构建共育网络、完善监控系统、形成一体化共育模式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策略提供了现实支撑。
共生理论指出,多元主体间存在某种共同生存、协同进化的联系,正是这种不同机体间的自然联系为“共生”创造了条件。在城乡关系融合发展中,新型职业农民的动态培育不再局限于乡村资源要素的提取,而是通过摄入城市群体要素能量,调动城市组织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联系,扩大参与主体数量,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相互补充,力求挖掘多元核心主体优势,不断实现共生、共育、共赢。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力。政府力量的大小往往影响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吸引力的大小和职业认同感的高低。从新型职业农民作为“理性经济人”角色出发,政府应满足其收益最大化,因而可通过强化各级政府力量,提高参与培育农民的社会福利和待遇水平。比如,在社保推行、风险支持、创业补贴等方面给予全方位资助,加大职业吸引力,满足农民需求。二是发挥企业牵引力。随着农业产业链的形成,农业企业与农业劳动力、管理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逐渐增强,因此,企业可利用资本优势,结合农村产业需求,建立农民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投入先进技术和生产设备供农民就地学习、观摩与操作,解决农村硬件设施不足问题,带动一批立志服务农村产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三是增强职业教育内生力。依托职业院校现有人才培养框架开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课程和专业,调节好知识提升和技能训练的关系,推动农业科研成果产业化,同时确保职业院校提升知识能力和生产力,增强健康力和组织力,实现农民文化素养和职业行动能力“双提升”,增强农村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发展动能。[30]四是用好社会组织发散力。通过社会组织的舆论优势,宣传新型职业农民的核心素养构成要素和职业发展前景,普及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社会待遇和福利政策,灵活运用信息化手段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声誉,多维度传播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发展空间和社会效益。
“共同体”意指通过自然方式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联系或者一种共同的生活方式,但这种联系或生活方式往往是基于一定情感基础之上的且具有排他性。[31]“政产行会企校”共同体依托培育资源交互作用建立合作关系,旨在培育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良好科学文化素养和自我发展能力、较强农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能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通过资源优势互补、相互配合组建纵横交错的新型职业农民共育网络。
一是拓宽资源交互界面。由于主体间培育资源存在差异性,多种资源在互通共享过程中往往存在“延迟”现象,要素本身价值未能充分挖掘。由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间可按照资源要素类型或主体自身性质成立交互界面,吸引外生资源的再投入,不断形成跨时空合作联盟,逐步拓宽资源交互平台。比如,集合培育主体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资源,建立资源交互点,让这些资源通过专属界面呈现给农民,提高农民对农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有用性、实用性的感知水平,激发农民参与培育的积极性,随后不断提高资源交互点之间的传输效率,加大交互界面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打造共育循环体。从塑造农民价值观入手,赋予共育主体一定职责和话语权,形成权责分明、责任共担的循环体。共育单元营造一种“以农为荣”的职业氛围,宣传“农民”职业的远大前途和社会声誉,增强农民对身份、农业产业新形势、乡村发展新格局的深度认知,激发社会成员“为农”内生力,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培育的动力。同时,发挥具有社会影响力组织的带动作用,通过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具有培育意愿的组织做大做强,调动组织间协同配合的积极性,形成校企共育师资、产学共育农民、社会组织共担资本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循环体,构建由点到线、由线及面相对稳定的共育网络。
作为一种新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共生理论所构建的“共生体”是共生单元吸收复杂共生环境中的资源要素建立起来的一种互惠、合作、共赢的统一体,建立在共生单元密切联系、资源共享基础之上。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中,受信息不对称性影响,共育单元的资源投入量有时很难观测并精准计量,“搭便车”的投机行为难免发生。因此,为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发挥培育主体的最大效益,完善质量监控体系、明确约束机制成为培育行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质量监控体系的基础,是保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科学、规范运行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和当地条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确保涵盖培育核心问题和关键要素,明确各层次、各类型参与主体的权责关系,不断健全指标考核制度,保证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完备性。在制度完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多元主体意见,选择代表性群体全程参与质量监控方案的制定与运行,可针对培育工作实施步骤,利用赋值法预先设定多级下位指标,赋予每项指标相应分值,不断提升培育质量考核权重。二是优化质量监控过程。按照整体与专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本地情况成立党政统筹领导、农业部门牵头、多个相关部门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有效评估培育的主次方面,发挥质量监控在培育中的正向导向作用,同时定期开展联席会议,总结与反思培育评估情况,及时整顿,促使参与者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三是做好质量保障工作。政府部门应健全激励机制和内因决定机制,确保多元利益相关者树立益于乡村建设的培育目标和实践导向,以提升培育质量为动力,形成内部合力意识,积极优化质量监控系统,推进制度有效衔接和落实。同时,政府还应不断推广社会服务理念,发挥企业、社会组织等监督作用,构建相互监督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监控格局。
每一种模式的形成都需经历探索、延续到构建相对稳定模式的基本过程,共生理论中的共生模式同样经历了多元主体组建共生单元,依靠共生环境资源弥补内在不足等步骤,在循环往复中逐渐探索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一体化共育模式着眼于提升培育成效,亟需共育单元不断集聚能量,通过“能量”积累、增强、释放和循环过程,保持摄入和输出的动态更新,构成相对稳定的“资源交互环”,为实现一体化共育模式搭建平台。
一是保证资源积累量。以核心利益相关者为主导,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应不断扩大农民培育核心利益相关群体范围,调动多元组织参与培育的积极性,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积累资源要素。比如,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精准把握农民培育新形势,主动吸收社会资源和可利用资本,不断丰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知识、技术、资金等要素储备量,为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投入力量,将农村产业和农民素质提升到新高度。二是加快资源释放量。就现有培育网中的多元相关主体而言,应以就业为导向,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产学研一体化等方式建立农户与共育单元间的联结机制,不断丰富并拓宽资源互通传输链,以点带面,以大代小,确保培育机构之间、参与者与培育机构之间保持“对话”,提升主体间交互水平,提高资源释放量。三是增强资源循环流动性。共育单元与共育环境的互嵌互通是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资源动态循环的关键节点。因此,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管部门应时刻把控共育单元内部与共育环境中资源的可利用与可再生水平,发挥内生与外生动力,提高资金、技术、文化等资源的供给量,以资源为纽带,满足共育单元培育需求,推动培育成果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不断实现一体化共育模式的运用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