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精神的畸变与霸王道杂之的实践

2022-06-24 17:48林洪威
今古文创 2022年22期
关键词:汉书史记

林洪威

【摘要】 西汉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二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其政治原则和政治实践都处在一个草创阶段。在这样一个政治架构还尚付阙如的时代,处在政治框架中的官吏行事模式,也必然会呈现出一种高度的变动性。这种行事方式与风格必然是会受到时代的政治思潮影响的。由此前提出发,本文以王霸之辨为视域,以《史记·酷吏列传》和《汉书·酷吏传》为中心,聚焦于西汉时期酷吏群体的多重价值取向和行事特征,试通过分析西汉不同阶段的酷吏在文本中表现出来的特性,梳理西汉统治者对王霸道政治哲学的取舍与西汉酷吏行事方式之间相互作用的历史脉络。

【关键词】 酷吏;汉书;史记;王霸之辩

【中图分类号】K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2)22-0050-07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2.22.016

《史记·酷吏列传》和《汉书·酷吏传》是我国最早把“酷吏”作为一个独立的群体,展开详细论述的文本。这两者虽然言简意赅,只以人物为线索,着重叙述了西汉年间十几个重要酷吏的生平经历,但其叙事结构完备,寥寥数千字便勾勒出“酷吏”作为一个群体,在西汉时期的生存状况和演变历程。正因为此文本兼备了综上所述的特点,其不仅仅成了研究西汉吏治情形的权威文献,也成了研究西汉法律沿革、政治情况和官民关系的重要材料。

西汉的酷吏记载如此经典,经前人多角度分析,已取得丰厚的成果,本文试图从酷吏群体的演化史和王道、霸道政治思路的变迁史入手,尝试探讨酷吏与王霸道的政治理想之间的关系。

一、汉代以前的王霸之辩

王霸之辩,帝国究竟应该行“王道”,还是应该行“霸道”,这既是儒家政治哲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实践中所必然要回答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所涉及的“王”与“霸”渊远流长,根植于古老的传统文化当中。王霸之辩中的“王”,起殷商西周时期,那时的周人,就把王道概括为:“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1]

按照周人的理解来讲,王道就是坦坦荡荡、公正无私、没有党争的政治状况。后来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群雄并起,争霸天下,随着“僭越”礼制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逐渐发展出了“霸道”的概念[2]。

后来战國时代开始,兼并战争和编户齐民政策在大国中普及,“王道”与“霸道”也逐渐跟政治实践联系起来,孕育出了“王政”与“霸政”的政治理论学说[3]。

关于王霸两种政治学说的优劣的大讨论,主要集中在儒家阵营。儒家这边对王霸政治的观点不是铁板一块的,而是随着现实政治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在早期的孔子那里,霸主政治还能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赞许和理解,如孔子评管仲时就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4]体现了其对管仲的认可,只有当孔子发现管仲的霸道政策只是为了齐国的富强服务,并不是为了王道政治铺路,孔子才转向批评态度说:“管仲之器小哉。”[5]

但到了天下形势更加严峻的战国时期,血腥的兼并战争取代了本来温文尔雅的贵族战争,孟子则表现出了王道和霸道势不两立的态度,他说:“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6]从这时开始,王霸有别,逐渐成了儒家普遍接受的共识。

当然,后世的儒学家,如荀子,也清醒地意识到霸道虽不及王道,但也是仅次于王道的次优选择,所以荀子说:“德虽未至也,义虽未济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7]

在一个更广泛的意义上,王道是以仁和礼为核心的道德理想主义[8],它意味着在政治实践中体恤民力,教化百姓,行礼乐之治,而霸道则更偏重于通过暴力征服、武力威吓、权谋算计等手段获得现实的统治效益[9]。若要更好地呈现王霸之辩在政治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必须将两种政治理念放在其话语体系并存的时代进行考察,秦兴法家,汉初黄老之学盛行,皆属于讲求实际政治绩效的霸道时期,至汉武帝即位,一方面重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议立明堂,制礼服,以兴太平。”[10]另一方面又“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11]属于霸道与王道理念争夺话语权的过渡阶段,在武帝以后,儒法逐渐融合,儒家思想逐渐渗透到法律和吏治策略中[12],“王道”的影响力跃居“霸道”之上,西汉的政治实践模式也出现了重大的转向与调整。为了更好地阐释这个转变过程是如何发生的,本文将聚焦于西汉“酷吏”这一群体,以《史记·酷吏列传》与《汉书·酷吏传》的文本为中心,讨论在不同话语体系占主流的时代,酷吏群体会呈现出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和行为特质。

二、酷吏之辩

在讨论酷吏在不同时期呈现的行事风格以前,本文试图以“酷”为切入点,探讨一下酷吏指向的多义性问题。“酷”字在最早的时候与政治、法律和人物品行无关,其指代的是一种烈酒的味道。如许慎就曾指出“酷,酒厚味也。” [13]这种用法又在司马相如的《上林赋》中出现了一次,“芬芳沤郁,酷烈淑郁”中的酷,也形容的是一种烈酒的香味。而真正把“酷”与政治、人物特质结合在一起的用法出自荀子,其文“秦人其生民也陿阸,其使民也酷烈”[14]中的酷,和《汉书·酷吏传》“自郅都以下皆以酷烈为声”中的“酷”一致,皆指一种人物的特性,这才把“酷”同吏的行事风格联系起来。

前人在《史记》《汉书》酷吏之辩方面的研究成果甚多。王绪霞就指出,酷吏之“酷”,有“武健严酷”“刻深少恩”(冷酷) 和“残酷”三种意思,武健严酷指的是执法严格,公正无私;刻深少恩指的是执法严苛,不讲人情,冷酷不厚道;而残酷才指的是酷吏滥杀无辜、行事暴虐的一面[15]。

谢季祥认为酷吏是指执法严厉、酷烈的官吏,意义扩大以后才出现残酷暴虐的内涵[16]。殷爽和谢培莲则认为酷吏之酷分两种,一为文深,即执法苛刻;一为残酷,即执法残忍[17]。

通过总结前人有关酷吏之“酷”的辨义,本文提炼出了酷吏的三重意义取向。第一个层面从酷吏本身的职能出发,其存在的基本意义在于保境安民,用严刑峻法惩戒犯法者,震慑意图不轨者。在某种意义上,酷吏在发挥“宽猛相济”的职责过程中,存在着引申到儒学价值的可能性,因为在酷吏执行法律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化“律法式”的他律为“心性式”的自律的可能性,外在固定的法度可以在酷吏执法的过程中内化为人心性上的信念,促成“开化”目的[18]的实现。

另外,这种儒学价值的倾向也表现在酷吏所执行的“律令”上。西汉中后期出现的“春秋决狱”现象,各种形式的引经入律、引经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的“主教化”“亲人伦”现象[19],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出儒家对司法实践的深远影响。

所以,在本文的论述中,履行保境安民职责,甚至按照儒家原则来行事的酷吏,在”酷吏”群体中更接近王道政治的要求。

酷吏存在的第二层意义在于协助统治者实现特殊政治目标,这种意义上的“酷吏”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政治丑角,而不是一种具有稳定性的群体。他们之所以成为“酷吏”,更多的出于“事其君”的要求[20]。杨燕起就指出“行其酷者酷吏也,而成其酷者天子也”[21],酷吏在某一特定时刻掌握的大权不具备权力结构上的稳定性,完全来自皇帝的宠幸和恩赐,所以他们的“酷”更大程度上是出于表忠心意图而作的“表演”,他们唯上是从,具有很强的依附性,因此在政治舞臺上也只是皇帝的工具和刽子手,难有自己独立的主见和作为。

酷吏存在的第三层面的价值是个体价值,在这个层面上,酷吏在史书的记载中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独立的追求和人格特质,他们会运用自己手中的权柄为自己服务,媚上欺下,徇私舞弊,甚至实现自己人生的抱负,如果身为“酷吏”不能满足他们的这些需求,他们就会选择全身而退。这个层面的酷吏脱胎于第一个层面,却也时刻受到第二层面(皇帝的命令与控制)价值的制约与限制。

基于上述三种意义上的酷吏类型,再结合王道、霸道在政治实践层面上的范式转换,西汉的酷吏政治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霸道时期(大约对应汉朝初建至文景之治时期),在这个时期,统治者基于现实主义的效用策略来选任官吏、制定大政方针,这时候的酷吏主要是为统治者特定政治目的服务的工具,在司马迁和班固的历史叙述中既不凸显其独特的个人追求,也不体现“酷吏”形象给他们带来的稳定权力与固定职责。

第二个阶段是过渡时期(大至对应汉武帝统治时期),在汉武帝统治的时期,汉帝国一方面“征讨四夷,锐志武功”,穷兵黩武,内耗民力,极尽霸王之道,另一方面,汉武帝又召贤良文学,应对策问,欲“章先帝之洪业休德,上参尧舜,下配三王”[22],追求王者之道。在武帝一朝,王霸两种为政思路并举呈现出了一种紧张关系,于是也给了酷吏更多野蛮生长的空间,酷吏作为一个群体,在汉武帝时期也呈现出了多层次的价值追求,在职分层面和统治者实现个人目标以外的意义范畴上,表现出了更多个体化的人格特质。

第三个阶段是王霸融合时期(宣帝即位以后),在这个阶段,酷吏群体不仅更多地受到了儒家经典的影响,而且在政治舞台上逐渐被边缘化,本来属于他们人格特质的价值层面,也逐渐湮没于历史的长河之中。

三、西汉酷吏之治的演变历程

(一)第一个阶段:霸道时期

在亲历了秦朝的暴虐统治和秦末大动乱以后,汉初的统治者们都采取了宽松的吏治来逆转秦朝严刑峻法的恶劣影响。刘邦入关中以后,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杀,伤人及盗抵罪。”法令简单明确,生民大悦,而后因“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刘邦才让萧何选取秦法合时宜者,作律九章。从汉朝初立一直到汉武帝亲政,将近七十年的时间里,汉代的法律一直都以简单明了著称,所以《汉书》称其“刑罚用稀”“禁罔疏阔”“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号为罔漏吞舟之鱼”[23],虽然法律条文众多,但大多数执行的都很宽松,所以“吏治蒸蒸,不至于奸,黎民艾安”。吏治的情况蒸蒸日上,社会上没有什么作奸犯科的人,百姓们都安居乐业。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酷吏是缺少生存空间的,一方面是法网疏疏,指引官员们行事的不是纸面上的律令,而是道德背后深远而广泛的人性;另一方面,在汉初“与民休息”“从民之欲,而不扰乱”的政策逻辑下,即便有法令,也不随便动用,动用了,重点也不在于惩罚,而在于纠正。在这种大环境下,酷吏群体是没有容身之处的。

不过,此时汉朝出此策略,不是源于对儒家礼教的崇信,更多的是实用主义原则妥协下的产物。在刘邦建立汉朝之初,陆贾著《新语》,每成书一篇,便呈给刘邦阅读“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24]。陆贾能得到统治者的青睐,因为他是儒道兼通的人物,他的执政策略从现实问题入手,思想以实用为要旨,而非他的儒家背景。后来的文帝,史书就记载“本修黄老之言,不甚好儒学,其治尚清静无为”甚至连景帝也在其父亲文帝的影响下“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25]儒学在这个时代的尴尬地位,跃然于纸上。

同时,在汉初统治者行黄老之道的同时,也完成了对秦代法制的继承,甚至有学者表示,汉初“道家与刑名,实际上是一回事。”[26]秦代残忍的酷刑,几乎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即便文帝一朝废除了肉刑,对刑法改革而言也不过杯水车薪。所以某种意义上,汉初所遵循的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清静无为”道家原则,而是一种实用主义和现实功用的霸道策略。只是基于秦鉴在前的缘故,才不得不弃刑而不用。这种统治者实用主义的心态,同样也反映在酷吏身上。这时的酷吏,更多是以一种“实现统治者特殊目的的工具”的身份,出现在史书记载中的。比如侯封,他就是吕后把权力从刘氏宗亲手里夺过来的工具,所以,侯封“刻轹宗室,侮辱功臣”不过是在为吕后的政治野心服务。再比如晁错,他“以刻深,颇用术辅其资”[27],也是为了辅佐景帝处理诸侯国势力作大的问题而出现的临时性角色。所以,当他们依附的当权者出问题,他们就立刻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侯封最后“遂禽夷侯封之家”便是一例,晁错最后“七国之乱发怒于错,错卒被戮”又是一例。

除了上述两个为了统治者特定政治目的孕育而生的酷吏,还有因自己一眼一板地履行自己职责而成为酷吏的人。比如郅都,他僵化地按照纸面上的规定理解自己的职分,他和景帝,还有景帝的宠妃贾姬去上林苑途中遇到野猪,景帝要求郅都保护贾妃的安全,“上目都,都不行”,景帝看了郅都几次,郅都都不行动,只有等到景帝“欲自持兵救贾姬”,郅都才说:“亡一姬复一姬进,天下所少宁贾姬等乎?陛下纵自轻,奈宗庙太后何!”郅都只知道法律执事,认为自己只负有保护皇帝的职责,而贾姬的生死他却可以置若罔闻。但正因如此,郅都受到景帝赏识,出任济南太守,替皇帝处理“瞯氏宗人三百余家”、又下狱临江王,虽然其结怨人众多,但受皇帝器重,又以“已倍亲而仕,身固当奉职死节官下,终不顾妻子矣”为志,故“列侯宗室见都,侧目而视,号曰”苍鹰’。”

还有一位酷吏,名叫赵禹,他是景帝时期“事太尉周亚夫”的丞相史,他和郅都一样,一方面廉洁无私,另一方面,又有刻板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倾向,正如周亚夫曰之“文深”,他虽然没有滥杀无辜,但也因为严苛执法,成了酷吏中的一员。

总的来讲,汉武帝时代以前,酷吏要么是皇帝委以特殊使命的宠臣,要么是固执己见、全凭法律字面意思来执法的古怪官员,他们是官员当中的异类,是独来独往的存在。

而到了汉武帝时期,酷吏将成为炙手可热的红人,如过江之鲫般成群结队地出现在政治舞台上。在辅佐汉武帝实现他霸业之余,也带给汉朝无远弗届的苦难与后患。

(二)第二个阶段:过渡时期

汉武帝的统治既是西汉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方面的转折点,又是酷吏演变过程中的一个转折点。汉武帝执政过程中始终坚持“外儒内法”的“霸王政”策略,以公羊春秋中的“大一统”理念作为出发点[28],这一套政治逻辑贯穿了汉武帝统治的始终。也正因如此,汉武帝终其一生的统治都围绕着北讨匈奴这个目标进行奋斗,他引发的一系列政治变革、文化变革与经济变革,也围绕着维持战争和募集战争经费依次铺开。这种变革不仅对百姓的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将帝国的政治和王道、霸道策略更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在政治实践层面上,为了能更好地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将讨伐匈奴的战争进行到底,汉武帝令“唐蒙、司马相如始开西夷”“彭吴穿秽貊、朝鲜,置沧海郡”“募豪民田南夷”“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于是“百姓抏敝以巧法,财赂衰耗而不澹”。百姓一方面财力枯竭,另一方面只得靠钻法律漏洞来逃避惩罚。

汉武帝又推行盐铁专营,令“盗铸诸金钱罪皆死”[29],于是“法既益严”。在这个过程中,酷吏群体扮演了搜刮民产,掠夺民力,打击私自铸币煮铁的大户,没收宗亲贵族的财产和土地的严酷角色,此外,汉武帝为了继续战事,又强化了对酷吏的依赖,在这时,酷吏政治和帝国的大业奇迹般地挂钩在了一起。

在霸道政治大行其道之时,王道政治也在朝廷中冒尖。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更受到新儒学“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等观念的启发,前往泰山封禅,试图借助天神的赋权,强化统治的神圣性[30],又在中央设立太学,地方设立乡学,又下诏“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戳”[31],以一种颇为儒家化的王道姿态,营造出政教文化上的礼乐典范和美政理想的复兴氛围。

而这一切有关于王道和霸道方面的策略应用,作用在酷吏群体上就产生了一个群体性行为的剧变。这种剧变具体表现在酷吏个体价值的萌发、唯上性的增强、酷吏吏治血腥化的升级和整体素质水平的下移上,这几层剧变一环扣着一环,形成了整个武帝时期“酷吏演变史”的脉络。

在景帝时期,酷吏要么是统治者用之即弃的工具,要么是表里如一、咬文嚼字的“文深”官员,可到了武帝一朝,酷吏拥有了自己更多的价值追求,它不再只是有着某种“固执”“古怪”性格官员的集合,而成了一种常态化的身份,在这种身份背后,每个酷吏都呈现出了自己不同的价值追求和欲望。比如武帝时期的酷吏宁成,受到外戚记恨,被检举下狱,于是被“抵罪髡钳”,而他却解脱镣铐,此后隐姓埋名,称曰:“仕不至二千石,贾不至万万,安可比人乎!”他只是为了荣华富贵,才成为酷吏。

后来的酷吏周阳由“暴酷骄恣”“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只用跟自己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判断是否要让这个人脱罪或重罚,在他这里,法律成了公报私仇的工具,只要他愿意,他就能编造一切理由来杀人。

后来的张汤也亦如此,为了能在官场上步步高升,他先“舞智以御人”“与长安富贾田甲、鱼翁叔之属交私”“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又不择手段谋害李文等人,尽显贪得无厌和野心勃勃。

更有甚者,如后进的新酷吏王温舒“为人谄,善事有势者,即无势者,视之如奴。有势家,虽有奸如山,弗犯;无势者,贵戚必侵辱。”尽显个性中的傲慢,而且死后“家直累千金”,杜周“家訾累数巨万矣”,这个特殊时代中的酷吏,将个体欲望和追求与其权职结合的行径演变成了一种常态,并且逐渐促成了武帝一朝的吏治风格转向。

是谁给了酷吏突破法度的特权,答案在于汉武帝。汉武帝“以经术润饰吏事” [32],又要追求“有为”的伟大功业,“有为”的功业耗资巨大、劳民伤财,就必须要有人充当汉武帝的捉刀人,而酷吏的适时出现,则使汉武帝在王道的遮羞布以外,多了一群可以推卸责任的替罪羊,张学成把这种政策手段称为“内暴外宽”[33],王道的理想在这一刻,就成了霸道实质的一种虚饰。也正是因为汉武帝与酷吏之间的双向关系,酷吏的人格特质突破了非人格化权责的界限,同样在此作用下,酷吏行事的风格也呈现出朝残忍暴虐,血腥化方向发展的趋向。越血腥,越能向汉武帝表忠心,而酷吏在滥杀无辜之后,之所以还能逍遥法外,又离不开汉武帝的纵容,这种情况反过来又加强了酷吏群体的唯上性。

細数汉武帝时期的酷吏,论残忍,有过之而无不及者,而且新一代的酷吏也有比旧一代的酷吏更加心狠手辣的趋向。周阳由只是对己所憎者“曲法诛灭之”,张汤是处理狱案时,会揪出所有涉案的同党,而到了王温舒那里,是为了族灭豪强而“流血十余里”一个也不放过,到了更晚时期的杜周那里,更是无差别地“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万余人。”《史记》《汉书》皆记载:“其治暴酷皆甚于王温舒等矣。”而在这些酷吏每每涂炭生灵之后,《史记》《汉书》总是会补充一句“上以为能”,这像谶言一样的首肯就是酷吏步步高升的奥秘。

在武帝时期的酷吏,都是踩着累累的白骨才实现权势的飞跃的。但这种权势同时也是不稳定的,随着酷吏越来越没有原则,越来越不择手段,他们被汉武帝抓住的把柄越多,他们的命运也越来越与汉武帝的意志绑在一起。杜周就很敏锐地意识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他所需要遵循的根本不是法律上的条文,而是君主的意志,君主的好恶就是丛林法则中的铁律。但即便酷吏洞悉了帝国法律的真相,又怎么掌握自己的命运呢?君主喜怒无常,变化多端,注定了酷吏正如钢丝上的小丑,不论精明强悍,都不可避免地身陷惨死的圄囹,被处决的宁成、周阳由、义纵,因罪被追究而自杀的张汤、王温舒(后被诛五族)、减宣[34],都只是其唯上性的一个缩影罢了。

随着一个个酷吏扶摇直上,权倾朝野,“酷吏精神”便成了一种时代政治行事的风尚,“自宁成、周阳由之后,事益多,民巧法,大抵吏之治类多成、由等矣。”“自温舒等以恶为治,而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其治大抵尽放温舒,而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当一种为官风格成为一种常态,那么必然导致此类型官员整体素质下降,开始时的周阳由、张汤,还是“宰相必起于州部”的典型,可到了后来,义纵是盗匪出身“为少年时,尝与张次公俱攻剽为群盗”,王温舒更是曾经杀人逃逸过,“少时椎埋为奸”,而且他们还以盗为治,要么任用与他们一样残忍好杀的酷吏,要么任用过去犯过重罪的盗匪。

《史记·酷吏列传》中出现了5次“上以为能”[35],每一次汉武帝的“以为能”,其心怀的都不是对人才的怜惜和肯定,而是别有用心的利用。

于是,天下官吏无不以暴为治,以宽政为耻,酷吏甚至暴吏在中原大地泛滥成灾,在成就汉武帝的霸道之业的同时,也给整个汉帝国的百姓带来了沉重的浩劫与灾难。

在践行以暴制暴的赤裸裸霸道政策之外,酷吏也为了顺应汉武帝独尊儒术的思想转向,做出了一些行为上的调整举措。

张汤“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亭疑法。”“依于文学之士”以儒家经典为凭据来解释补充法律条文,与儒生文上交好,草菅人命的王温舒也在杀人盈野之后感叹“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遵守了儒家王道秋冬行刑,立春时不处决犯人的原则。

汉武帝时期的酷吏气焰熏天、暴虐升级和迎合儒家思想的双重性特点,是有其时代特殊性的。一方面武帝追求霸道,需要鹰击而治帮他强化内部秩序,助力前线战事的进展,另一方面,在思想文化领域,汉武帝又塑造了王道的典范,构建出了礼乐复兴的美政理想,汉武帝不得亲自实施暴虐统治,必须借酷吏之手,达成自己敛财集权,扫清异己的目标,等酷吏们完成自己的使命,他们又会被以正当的理由诛杀,美其名曰“为民除害”。

所以某种意义上,上述乱象都是表面上的王道和实际上的霸道之间紧张关系的必然结果,实际与理想之间的真空地带赋予了酷吏暴虐恣睢的巨大空间,也带给汉朝无穷的贻害。

(三)第三个阶段:王霸融合时期

汉武帝统治结束以后的西汉历史,也是酷吏政治在西汉走向式微的历史。自昭宣时代以来,严刑峻法的霸道策略逐渐丧失了对统治者的吸引力。昭帝继位时年纪尚小,由霍光主政,霍光就以“宽民”“养民”为本,虽“因循守职,无所改作”,但根据“时务之要”,吏治宽松,轻徭薄赋,一改武帝朝的严酷。而后又召全国的贤良文学与桑弘羊等人举行盐铁之议,提出“故治民之道,务笃其教而已。”“非网疏而罪漏,礼义废而刑罚任也”[36],深化了对儒学王道理念对现实政治的影响与介入。

到了后来的宣帝一朝,宣帝“斋居而决事,狱刑号为平矣。”又“遣廷史与郡鞠狱”,吏治清明,涌现了如赵广汉、韩延寿、尹翁归、王成、黄霸、朱邑、龚遂等一系列以教化为任的循吏。

元帝继位以后,专意尊儒,政事不用《公羊》,而用《诗》为教。《诗》提倡温柔敦厚[37],吏治更为宽松,据班固所言:“自昭、宣、元、成、哀、平六世之间,断狱殊死,率岁千余口而一人,耐罪上至右止,三倍有余。”

在这个时期的政治思想和指导性原则上,霸王道杂之的状态已成定局,被帝王和文臣们广泛接受,这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表现为王霸并用,德刑礼法互补。另外,法律条文的设置、法律条文的解释和司法过程的运作机制,也开始朝着儒学的方向靠拢,甚至连许多著名的司法官员,都开始接受儒学教育,最典型的如丙吉“起狱法小吏,后学《诗》《礼》,皆通大义”[38]。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西汉中后期的酷吏,呈现出了边缘化和道德评价上的负面化等特征,一方面,自武帝时代以后载入《汉书·酷吏传》的官吏数量大大减少,据不完全统计,汉武帝一朝54年,共有10位酷吏载入史册,而自昭帝一直到哀帝、平帝时期,将近百年的时间里,只有4位酷吏载入史册,这说明“酷吏”作為一个群体,在西汉中后期呈现出了凋敝的状态。

同样的,在酷吏任职的地域分布上,也呈现出了一种边缘化的趋势,武帝时期的酷吏,赵禹、张汤、王温舒、杨仆、减宣、杜周都官至御史,即便没有做到御史地位的义纵、尹齐,也在中央出任要职,位极人臣,只有周阳由在地方任职时去世,没有在中央任职。而到了西汉中后期,酷吏大多数都在地方任职,《汉书·酷吏传》载入的4位西汉中后期的酷吏,只有田广明任过御史,尹赏在中央任职过,也不过拜官执金吾,而且四位酷吏任职的活动轨迹,主要在地方,不在中央。这反映出了酷吏在整个帝国政治中地位的下降趋势。

随着时间的推移,秦地出身的酷吏越来越少,在汉武帝统治时期的10位酷吏,有5位出身秦地,而在武帝以后的4位酷吏,只有1位来自秦地,酷吏出身呈现出分布地多样化的趋势,这意味着儒家教化和礼乐文化更进一步渗透了帝国的各个地域,秦地的法家文化传统也随儒家影响力的扩大而呈现消减的趋势[39]。

除了任职地域上的边缘化和出身地域的多样化以外,酷吏的名声也呈现出负面化的趋向,例如严延年的母亲“适见报囚”,便大惊以至愤怒,“便止都亭,不肯入府。延年出至都亭谒母,母闭阁不见。”等见了严延年,又责备他说:“‘幸得备郡守,专治千里,不闻仁爱教化,有以全安愚民,顾乘刑罚多刑杀人,欲以立威,岂为民父母意哉!’延年服罪,重顿首谢,因自为母御,归府舍。母毕正腊,谓延年:‘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女东归,扫除墓地耳。’”后面班固又补充说:“东海莫不贤知其母。”从中也可以看出,时人多半是认同严延年母亲的说法的,反观西汉早期,赵禹能因为其廉洁奉公,让“府中皆称其廉平”。郅都也能因有勇无私获得赞美,甚至八面玲珑的张汤也能博得“丞相弘数称其美”,而严延年廉洁无私,恪尽职守,但因为杀伐无度,依然被冠以“屠伯”的骂名,这也反映出了西汉中后期酷吏在道德评价上的负面化倾向。

另一方面,在《汉书·酷吏传》的西汉中后期部分,酷吏也开始呈现与武帝时期的酷吏截然不同的特征,例如严延年在宣帝即位之初,便“劾奏光‘擅废立主,无人臣礼,不道’”,呈现出了恪守儒家伦理纲常、君臣之礼的一面。在严延年叙述自己职分时,强调“其治务在摧折豪强,扶助贫弱。贫弱虽陷法,曲文以出之;其豪杰侵小民者,以文内之。”“吏忠尽节者,厚遇之如骨肉,皆亲乡之,出身不顾,以是治下无隐情。”更是反映了酷吏“严格执法”以外以民为本、关爱弱小、体恤人情的儒学民本思想。

而且,在酷吏滥杀无辜、残暴执法的时候,汉武帝以后的皇帝都表现出了零容忍的态度,对酷吏严惩不贷。例如严延年“坐杀不辜”,便遭“去官”,尹赏也因为“捕格江贼及所诛吏民甚多”,遭到免职。这既体现了西汉中后期帝王多受儒家思想影响深远,也体现了其对王道政治的追求和向往。

总体来看,西汉中后期的酷吏身上反映的价值在于保境安民的职分上,即用严酷的手段来惩戒不法行为,震慑图谋不轨者。田广明“郡国盗贼并起”,便被启用为淮阳太守;田延年“诛锄豪强,奸邪不敢发”;严延年“令行禁止,郡中正清”;尹赏“赏视事数月,盗贼止,郡国亡命散走,各归其处,不敢窥长安”,都是其例子。

不过,随着儒学的兴起和影响力扩大,王道也逐渐成了政治实践中的主流思想,西汉那种无所顾忌、以残忍手段来达成善治目的的酷吏,再难迎合国家治理和择吏的要求,在东汉,他们将被护道意识更强、更具天下情怀、手腕更加高明,也更加注重教化的酷吏取而代之。

四、总结

综上所述,西汉的酷吏政治的兴衰是和不同时期的政治思想环境密不可分的,同样也和不同时期统治者对王霸道策略的取舍是息息相关的。

西汉之初,黄老之学和实用主义的政治观大兴,政风务实,鉴秦之戒,休养民生、轻徭薄赋、少用惩罚,宽厚统治,便成了统治者统治天下的基本方略。也是因为统治者的“霸道”的现实主义功用立场,汉初并没有群体性、常态化的酷吏,只有为了统治者特殊政治目的孕育而生的酷吏,在这个时代,从严解释法律,从严执行法律的官員是官吏队伍中的异类,并不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但到了汉武帝时期,皇帝以其雄才大略“外事胡越, 内兴制度”[40],对外派卫青、霍去病讨伐匈奴,对内削藩王之权,打击诸侯王势力,中央集权。围绕着汉武帝霸王之道的政治抱负,此时的汉朝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最重要的举措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盐铁官营,搜刮豪强大户,打击宗室贵族,以严刑峻法和肉体消灭的方式来聚敛集权兴兵所需的巨额财富。另一方面是统一思想,独尊儒术,为君权至高无上的地位提供理论依据。前一方面需要酷吏以霸道的方式实现武帝敛财的目标,后一方面则需要运用王道的方式,复兴孔学。而在许多对时代讯号具有深刻把握力的酷吏身上,王道和霸道元素得到了良好的结合,一面依附贤良文学,一面以暴为治,助力汉武帝实现霸业。

不过,当酷吏成为时代的红人,酷吏就不再一个一个出现,而是成群结队地出现了。酷吏在霸道为本,王道为表的时代盛极一时,也渐渐显露出其作为政治舞台上的独立个体的端倪。

在汉武帝去世以后,随着儒士和文官在帝国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儒学的思想进一步渗入帝国的政治肌体之中,王道和霸道也更好地在政治实践中融合起来,在武帝时期盛极一时的酷吏也走向了式微。酷吏作为一个群体的命运和政治实践中的王霸道理念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当王道大兴,霸道隐退,凋敝的命运也不可避免地降临到了酷吏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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