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婷 胡明晖
作者单位:江西省长天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的大事,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2019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各省财政大多也安排了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用于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随着国家和各级财政对项目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在日常的审计、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效果不理想、经济分类科目串用、预算执行进度不高等问题。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审计,对推动项目实施单位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意义重大。
2019年6月,为进一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开始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了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各省收到资金后,也积极配套了补助资金,支持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工作。开支范围主要包括食品药品监管、抽查检验等工作支出,以及仪器设备购置运维、人员队伍建设等能力建设支出。为全面掌握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资金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完成和产出等情况,必须通过资金绩效审计,全面了解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食品药品监管补助经费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资金绩效审计发现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不足,通过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不断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内部绩效审计、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部门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大都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抽调财务人员、审计人员进行。他们大部分是财务会计类专业教育背景,但缺乏食品、药品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在开展绩效审计时,他们对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审核财务资料较为擅长,但由于审计组对食品药品专业知识的不足,很难通过数据探寻更为深层次的问题。缺乏多元化复合型人才给高效完成食品药品绩效审计工作带来了挑战。
在设定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时,部分基层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一是将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设置成“对两品一械零售店监督检查数量自行安排”。二是将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设置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最美药师评选活动按要求开展”。三是将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设置成“检测工作及时完成”、“抽检报告按时完成”。四是将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设置成“抽检设备采购成本有效控制”、“抽检成本逐年降低”。五是将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设置成“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有效促进”。六是将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设置成“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逐步提升”等模糊指标。这样的绩效目标任务不明确,考核难度大,佐证材料难以提供,给绩效审计带来了困难。另外,绩效目标的设定一般都由项目基层单位设定,虽然经过了主管部门和财政审核,但是这种审核一般为形式性审核。为通过考核,基层单位大都会将绩效目标设定为自己一定能完成或完成难度不太大的目标,使得绩效审计的效力打了折扣。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审计介入时间一般较晚,主要是事后审计,会在次年中旬以后开展,针对事前和事中的绩效审计往往很少涉及,这与绩效审计的“全链条、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根据以往的绩效审计结果,发现部分项目单位由于财政对市场监管部门保障力度不足,基层项目单位会使用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付水电费等公用经费、支付非相关聘用人员工资、列支非食品药品检测的租车费以及支付部分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无关的工作经费等。绩效审计查出问题后,审计结果很难被运用,财政部门由于财力的限制,一般很难提高对市场监管部门基层项目单位的保障力度,挤占项目经费的情况很难改变。
针对绩效审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改进。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开展绩效审计不应将所有的事情全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可以由行业主管部门委派食品药品专业人员和财政部门安排的财务人员一同参与。审计部门的政府绩效审计在派出审计组前,可以让市场监管部门安排业务人员针对专业背景、业务注意事项等进行审前培训,以满足绩效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
各基层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强化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强化财政部门的审核职责,对于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不合理、不科学,流于形式的应予以退回修改,使得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使绩效审计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应将绩效审计重心前移,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审计的重点应由事后绩效审计转为事后绩效审计与事前、事中绩效审计相结合,绩效审计应在绩效目标设立时、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介入。绩效审计不仅关注于绩效目标的完成、预算执行进度、资金支出的合规性等情况,还应与资金安排的合理性、资金与工作安排的匹配性、资金的产出效益性相结合。针对绩效审计结果运用不足的问题,一是财政应加强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经费的保障,避免项目单位由于工作经费安排不足,被迫去挤占专项经费;二是将资金安排与绩效审计的结果挂钩,对低效或无效的工作,减少预算安排甚至不安排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