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兴县科学技术局
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2021年6月,浙江省长兴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全力支持打造人才强县创新强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除了提出九项支持科技创新的举措,还设立了长兴“人才科技日”,对人才的重视可见一斑。近年来,长兴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突破资源要素瓶颈制约,充分调动起全社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在《决定》出台的基础上,长兴县举办科技创新大会,持续掀起县域创新发展高潮和造浓高质量发展氛围,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县不断夯基垒台、立柱架梁。
全力抓科技创新。长兴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对科技创新工作高度重视、极为关注,推动部门和乡镇(园区)齐抓共管。长兴修订出台“科技新政12条”,科技政策含金量越来越高。2021年认定县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项目)86个,不断完善项目认定标准,持续优化申报程序,2021年10月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专场遴选优质项目。长兴大力推广创新券,将发明专利评估纳入适用范围,全年发放额度2580万元,惠及企业达744家。强力推进科技孵化平台建设、运维,优化考核办法,加大指导力度,推动孵化平台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煤山的南太湖青年科技创业园获得浙江省绩效评价优秀(湖州市唯一)。同时,2021年长兴新入选国家级外专人才项目3项,新立项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5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2家、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40家,入选浙江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创建名单,预计新增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1个,共争取浙江省级及以上资金7212万元。长江推动高新区获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融结合示范园区(湖州市唯一)和浙江省突出贡献集体,多项工作获得浙江省级以上宣传报道。成功争取省、市两级“科技贷”改革试点,在探索开发“奖—投—贷”联动多跨应用场景方面先行先试。2022年以来,长兴谋划编制两张工作清单,聚力推动《决定》深入落实;强化助企服务,精准梳理典型服务事项40项,合力指导建设顾渚“画溪谷”,联系争创省技术创新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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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抓人才引育。长兴加速培育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提升人才承载能力。2021年,新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获评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组织申报“启明计划”“火炬计划”人才项目61个,进入初选名单13个,浙江省级引才计划入选率及入选数分别为湖州市第一和第二;成功入选省“万人计划”传统工艺领军人才1人,实现湖州市“零的突破”,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8人;全速引留大学生,2021年招引大学生2.1万人,其中青年大学生7222人、青年博士132人。2021全年长兴累计完成各类技能培训2.04万人次,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1509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3841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3%。
谋划知识产权发展。长兴专门制定《长兴县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的目标,系统部署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设定12项定量指标。同时,长兴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实施人才强县创新强县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目标、重要载体和主要指标;在《长兴县长兴县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中安排专门板块明确“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内容,加快健全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实质化运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畅通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机制和诉调对接渠道。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长兴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建设,组建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共受理知识产权纠纷72件,审结64件,平均审理天数27天,调撤率达71.3%;健全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开展涉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调对接、纠纷化解、业务培训、联合走访等;组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新平台,成立长兴县知识产权人民调解中心,为湖州市首家专门调解知识产权的人民调解组织,2021年化解知识产权纠纷51起,涉及金额515万元;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体系,在纠纷频发的乡镇(园区)、行业、协会、市场建立基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16家。
推进招商引才。长兴组织开展招商培训,不断提升招商队伍整体能力,长兴在县委党校开展三天的招商引资综合业务培训,并结合选商引资引才会议专门安排科技人才招引、产业链招商等课程的学习。同时,长兴加强科技、人才政策宣传,营造招商引才浓厚氛围,举办杭州、昆山推介会、长洽会等推介活动,推动科技人才项目精准对接。除此之外,长兴还建立外语志愿服务团队,为外商来长活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推进双创升级。长兴引导各孵化平台完善项目入园、孵化和毕业清退等管理机制,将项目团队力量、科技含量作为进驻孵化的首要标准。国家大学科技园作为长兴县唯一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持续集聚科创资源,累计引进科技型小微企业121家、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158名。此外,超威电源、盛发印染、长兴制药、天能电池、诺力机械被先后认定为浙江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推进科金融合。长兴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积极开展“科创贷”业务,围绕科技企业清单推动银行通过“百名行长进千企”活动主动上门服务;完善投贷联动奖励机制,在服务业政策中增设投贷联动奖励条款,定期更新已获得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企业名单,鼓励银行开展融资对接服务;推动银行开展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业务,解决轻资产企业融资难题;推动50强企业、科技企业、人才企业等优质企业上市,通过“一对一”分析梳理形成全县50家挂牌上市后备资源企业库,2021年新增上市企业1家、申报上市材料企业1家、申报上市辅导备案企业2家。
突出财力保障。长兴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支持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育。切实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不断加大科技、人才经费投入,2022年预算安排科技专项资金1亿元,人才专项资金1.16亿元,大学生就业资金3500万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导向功能,推动“创新型”产品推广应用。发挥财政国资的引导作用,推动国企创新发展。
突出统计服务。长兴以软投入统计创建省级地方标准为抓手,推动研发费用增长和高新产业发展。2020年,长兴县全社会软投入52.0亿元,占GDP比重达7.4%,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强化“飞地”企业统计,长兴县有杭州“飞地”和上海“飞地”。上海“飞地”位于浦东新区,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杭州“飞地”于2016年组建,总面积2.7万平方,先后引进项目47个,现有企业27家,2021年新增纳统企业5家。
未来,长兴县将聚焦《决定》内容深入推进贯彻落实,精准聚焦高水平创新型县建设,以更好路径融合双创要素,以更多办法保障创新发展,以更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接续当好全县科创事业组织者和研发活动服务员,为加快建设“富美长兴”美好未来提供科创方案、作出科创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