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霖,龙小平,李 娟,冯 莉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泸州 646000)
规范的产前保健(antenatal care,ANC)和检查可降低孕妇及新生儿的并发症发病率,改善母婴结局[1-2]。配偶参与孕妇ANC对孕妇保健服务具有积极影响[3-6],但也有一些负面报道,如配偶参与孕妇ANC会导致家庭不和[7-10]。目前,关于配偶参与孕妇保健服务的作用研究还存在一定争议。本研究拟调查配偶参与孕妇ANC的现状,及其对孕妇ANC的影响。
选取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产检的孕妇及其配偶各412名为研究对象。本调查对象均是已婚夫妻,受教育年限3~23年。1)孕妇及配偶纳入标准:①年龄≥21岁;②认知清楚,能正常沟通、交流。2)孕妇及配偶排除标准:①不愿意参与调查;②既往有心理疾病、精神疾病史。调查中的孕妇工作、平均月收入、吸烟、饮酒均指本次孕前状况,因孕妇在确诊怀孕后可能会辞职、改变生活方式。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表1)。纳入对象均签署知情同意书,本研究通过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
表1 调查对象基线资料比较
采用横断面调查方法,应用问卷和量表调查配偶在孕妇最近一次分娩前的ANC参与状况。问卷由本院医生根据既往文献在流行病学专家指导下设计。问卷内容包括:1)社会人口学资料;2)ANC参与状况及相关影响因素。孕妇社会人口学资料从孕妇在孕期建立的保健手册或病历中提取。
1.2.1 配偶参与孕妇ANC的基本情况 配偶参与孕妇ANC情况参考相关研究[11-12],将其调查内容细分为8个项目。将配偶参与孕妇ANC活动≤4个项目作为低度参与组,配偶参与孕妇ANC活动≥5个项目作为高度参与组。
1.2.2 婚姻满意度 应用程灶火等[13]编制的《中国人婚姻质量问卷》进行调查,Cronbach′α为0.925,信度系数为0.462~0.745。该问卷由调查对象自行填写,特殊情况下可通过询问后代为填写。量表共包含10个维度,每个维度包含9个条目,共计90个条目。每个条目采用李科特5级评分法,“确实如此”“可能是这样”“不同意也不反对”“基本上不是”“绝对不是”分别赋值1、2、3、4、5分。总体婚姻满意度经粗分换算为标准分,取值范围为0~100分。量表得分越高,说明总体满意度水平越高。>90分为非常满意,71~90分为比较满意,50~70分为一般满意,30~49分为不满意,0~29分为极不满意。
1.2.3 自尊 应用陈菲菲等[14]编制的Rosenberg自尊量表进行调查,Cronbach′α系数为0.83~0.89,重测信度系数为0.76。该量表由10个条目构成,应用李科特4级评分法。“非常符合”为4分,“符合”为3分,“不符合”为2分,“很不符合”为1分。条目3、5、8、9、10为反向计分。量表得分越高,说明自尊水平越高。
1.2.4 产前检查 根据国际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标准[15]:孕13周前完成第1次检查;孕16~20周完成第2次检查;孕21~24周完成第3次检查;孕28~36周完成第4次检查;孕37~40周完成第5次检查。本研究对在5个时间段内完成每次产前检查者定义为完全符合规范,未能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每次检查者定义为不符合规范。
1.2.5 家庭结构 1)核心家庭: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2)主干家庭:以父母为主干的家庭形式,由父母(或父母一方)和一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3)单亲家庭:只有父亲(或母亲)和未婚子女所构成的家庭;4)联合家庭:任意一代中含有两对或两对以上夫妻的家庭,如兄弟姐妹结婚后未分家的家庭或父母与两对以上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2.1.1 孕妇产检基本情况 412名孕妇在最近的分娩中接受产检0次者19名(4.61%);1~3次者133名(32.28%);≥4次者260名(63.11%)。393名接受产检的孕妇中,产检次数(4.69±0.43)次。产检完全符合规范者187名(45.39%),不符合规范者225名(54.61%)。177名(42.96%)孕妇在妊娠前3个月接受首次产检,其孕周中位数为14周。
2.1.2 配偶参与ANC情况 配偶参与孕妇ANC活动情况:389名(94.42%)配偶负担ANC医疗/交通费用;243名(58.98%)配偶主动询问孕妇在ANC医疗机构的检查情况1次或以上;229名(55.58%)配偶主动提醒孕妇预约ANC检查时间1次或以上;208名(50.49%)配偶陪同孕妇访问ANC医疗机构1次或以上;157名(38.11%)配偶主动和孕妇讨论预防疾病母婴传播问题;142名(34.47%)配偶主动要求孕妇接受艾滋病、乙肝、地中海贫血某项筛查;109名(26.46%)配偶接受艾滋病、乙肝、地中海贫血筛查;97名(23.54%)配偶陪同孕妇进入ANC的具体科室直至检查结束1次或以上。133名(32.28%)配偶参与ANC的项目≤2个;216名(52.43%)配偶参与ANC的项目3~6个;63名(15.29%)配偶参与ANC的项目7~8个。38名(9.22%)配偶全部参与上述8项ANC活动,89名(21.60%)配偶从未参与上述8项ANC活动。配偶未参与ANC活动的原因:1)没时间25名(28.09%);2)觉得都是孕妇的事情23名(25.84%);3)不耐烦排队20名(22.47%);4)孕妇没有要求过14名(15.73%);5)有其他人照顾孕妇6名(6.74%);6)在孕妇产前处于分居状态1名(1.12%)。
以孕妇产前检查是否完全符合规范作为因变量,完成=0,未完成=1。孕妇和配偶的基线资料及配偶参与ANC活动作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对孕妇产前检查规范完成率产生影响的孕妇及其配偶基线因素(P>0.05)未被纳入统计分析。回归过程采用逐步后退法,进行自变量的选择和剔除,设定α剔除=0.10,α入选=0.05。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孕妇受教育年限高、配偶主动询问孕妇ANC检查及陪同访问ANC机构是孕妇不规范完成产前检查的保护因素(P<0.05),孕妇农村户籍是孕妇不规范完成产前检查的危险因素(P<0.05)(表2)。
表2 配偶参与孕妇ANC对孕妇保健服务影响的Logisitic回归分析
纳入的配偶中,低度参与组247名(59.95%),高度参与组165名(40.05%)。低度参与组配偶的农村户籍率、ANC机构距离、婚前单亲家庭生活率均高于高度参与组配偶(P<0.05)。低度参与组配偶的独生子率、婚前体检率、自尊水平、婚姻满意度均低于高度参与组配偶(P<0.05)(表3)。
表3 两组配偶参与孕妇ANC比较
以配偶参与孕妇ANC作为因变量,参与度低为1,参与度高为0。以配偶农村户籍、ANC机构距离、婚前单亲家庭生活、独生子、婚前体检、自尊水平、婚姻满意度作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回归过程采用逐步法,进行自变量的选择和剔除,设定α剔除=0.10,α入选=0.05。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农村户籍、自尊水平低、婚前生活于单亲家庭是配偶参与孕妇ANC低的危险因素(P<0.05,OR>1);婚前体检、独生子、婚姻满意度高是配偶参与孕妇ANC低的保护因素(P<0.05)(表4)。
表4 配偶参与孕妇ANC的Logisitic回归分析
研究[15]认为,产前检查次数≤4次不足以保证母亲和新生儿健康,我国对孕妇产前检查的基本要求是达到5次[16]。本研究中配偶参与孕妇ANC的比例较低,参与全部孕妇ANC活动的配偶仅为9.22%。也有研究[17]显示,只有20%的孕妇在产前检查时有配偶陪伴,45.39%的孕妇规范完成产前检查。
本研究结果显示,孕妇受教育年限高、配偶主动询问孕妇ANC检查及陪同访问ANC机构是孕妇不规范完成产前检查的保护因素,农村户籍是孕妇不规范完成产前检查的危险因素。赵志玲等[18]报道,外省户籍夫妻规范产前检查的完成率低,影响孕妇参与ANC检查的因素是配偶是否询问ANC检查和陪同访问ANC机构。怀孕期间,孕妇的生理、心理产生一系列变化[19],妊娠压力导致孕妇焦虑、抑郁及睡眠质量下降[20-21]。配偶主动询问、陪同可缓解孕妇的心理压力,使孕妇感受到重视,更愿意参与产前检查。本研究结果显示,21.60%的配偶从未参与全部ANC活动,工作繁忙、卫生设施因素影响配偶参与ANC活动。
本研究结果显示,农村户籍、自尊水平低、婚前生活及单亲家庭是配偶参与ANC低的危险因素;婚前体检、独生子、婚姻满意度高是配偶参与ANC低的保护因素。农村配偶参与孕妇ANC低,这可能是由于农村配偶大多为城市打工人群,文化程度和经济水平普遍较低,对医疗保健的认识不足。自尊水平低的配偶更不愿意参与孕妇ANC,这可能与配偶社交焦虑有关。夫妻参与了婚前体检,其配偶ANC的参与度更高。是否进行婚前体检取决于夫妻两人意愿[22]。夫妻主动进行婚前体检,表明其医疗保健意识较高,更愿意主动参与ANC。相较于多子女家庭,独生子更乐意参与孕妇ANC,这可能是由于独生子在成长过程中接受了更多的爱和支持,在结婚后也更愿意主动陪伴孕妇产检。
综上所述,配偶参与孕妇ANC的比例较低,促进婚姻质量和自尊水平可提高配偶的参与度。本研究存在一些不足,体现在调查评估时间单一,纳入研究对象范围窄,在未来需更全面地开展研究,以期为临床工作提供更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