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升莉
摘 要:所谓项目教学法是小学数学教师在具体的课堂教学中,以项目的形式对相应的基础知识内容进行讲解的一种具体教学模式,通过积极地开展项目教学研究,可以对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从而激发学生兴趣、促进课程教学效益和质量的不断提升,小学数学教师要进一步深化对项目教学法的研究和实践化应用,以更好地发挥该教学模式的应用价值和应用优势,服务课程教学目标的高质量达成。
关键词:项目教学法;小学;数学;应用;探索
积极地将项目教学法引入到小学数学课堂教学实施的各个环节和模块之中,对于优化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益和服务每个学生不断发展和提升具有积极地促进价值。本文将立足小学数学课程教学的基本现状,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着手就项目教学法在小学数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开展讨论和研究,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更好的服务每个学生的不断发展和提高。
一、做好项目教学准备
小学数学教师是否在具体的项目教学实施之前做了细致化、精准化、全面化和有效化的准备工作,会对后续的高质量项目教学实施产生重要的和直接的影响,而从目前的基本情况来看,部分教师对项目教学前的准备工作认识不到位,导致准备不够细致化、精准化和全面化,制约着备课效益的提升,需要小学数学教师积极地认识到项目教学前准备工作的重要性,并进一步提升准备工作的细致性和精准性,为后续更为高质量的项目教学实施打好坚实的基础。
例如,在讲解《负数》内容时,教师要认真对教材内容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在把握教材教学重难点的基础上设计具有较强概括性、启发性和针对性的主题,还要让项目教学主题有一定的开放性,如设计以“负数应用我知道”为主题的项目学习内容。同时教师要结合需要将学生划分互补性小组,如在小组划分过程中教师要积极地将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和学习基础薄弱的学生进行小组划分,并确定不同小组的人数构成、每个小组的学困生数量、提高层次学生数量,真正確确保小组划分是科学的、合理的与有效的。并积极地明确项目实施的流程、具体的项目任务,如该节课的项目目标可以设计为:借助项目实践来促使学生掌握负数在生活中的具体应用。此外,教师还要积极地项目实施后续的总结和评价环节进行明确,继而借助高质量的项目教学准备工作为后续的教学指引方向。
二、强化项目教学实施
积极地强化项目实践,进一步借助项目实践来培养学生的专业化素养,是小学数学教师强弱化项目教学实施的关键与核心所在,小学数学教师要积极地重视起项目教学实践环节,并在项目实践环节中引导每个学生全面地参与进来,积极地开展实践开展探究性学习,同时教师要强化对学生的指导,全面地破解学生项目实践过程中存在的瓶颈,从而真正地借助高质量的项目实践来发展学生的专业化素养和专业化能力。
例如,在讲解《条形统计图》内容时,该节课的项目主题为:在兴趣爱好调查与展示实践中把握条形统计图的具体应用。教师可以将学生划分为不同的小组,并开展项目实践,各自当采访者、被采访者、数据记录者等,一起开展项目实践,并在实践过程中积极参与,对所获取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制作成对应的条形统计图。教师则要积极地注重给予学生引导,教授给学生具体的方法,还要积极地给予学生鼓励,让学生在项目实践中感受条形统计图的绘制、数据读取和实际应用,进一步强化学生认识,继而深化对教材内容的学习和理解,促进课堂教学效益和质量的不断提升。
三、注重项目学习总结
积极地强化项目学习后的总结和归纳,是小学数学教师破解项目教学瓶颈,巩固项目学习效果和发展学生专业素养的有效渠道,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少教师对项目教学后的总结与归纳环节重视力度不够高,使得项目教学的效果打了折扣,需要教师积极地重视起项目教学后的总结与归纳环节,并在总结环节中客观地评价学生的项目学习情况,指引学生的改进方向。
例如,在学习了“负数应用我知道”为主题的项目内容后,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以小组的方式对项目实践过程中进行全面化展示和讲解,并在展示过程中说说项目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和具体成果,同时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展示给予科学化与合理化评价,及时帮助学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为学生指引改进的具体方向,继而真正借助项目教学总结来促进学生学习效果的巩固。
综上所述,积极地探索项目教学法在小学数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方法和应用对策,是小学数学教师强化课堂教学实施、提升课堂教学效益和服务每个学生不断发展和提升的主动选择。小学数学教师要进一步结合数学课程教学的需要,全面地深化对项目教学法的研究,并在具体的项目教学实践过程中做好项目教学准备、注重项目教学实践、强化项目学习总结等,全面破解项目教学瓶颈,进一步在课堂教学中发挥项目教学法的应用优势和应用价值,服务课程教学目标的高质量和有效化达成。
参考文献
[1]李欣.项目化教学模式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应用实践探究[J].读写算,2021(17):157-158.
[2]胡国良.项目式教学在小学数学课中的应用[J].安徽教育科研,2020(24):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