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妍
春季开学不久,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辖区中、小学校周边文具店时,发现部分文具店存在销售“三无”玩具的情况,这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
根据相关规定,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玩具,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然而在走访中,检察官发现部分玩具、文具包装上均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系“三无”产品。还有一些“假水”、水晶泥等被孩子们称为“解压神器”黏性玩具,价格低廉,外形类似水果、冰淇淋等食物,却并没有标注“禁止饮用”“非食用”等警示语,存在误食风险。
为检测这些“三无”产品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检察官购买了热销的史莱姆、“假水”、水晶泥等14件液体或黏性玩具,委托国家玩具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有8件产品中硼元素超标,其中一款产品超标4倍。微量的硼砂可被人体分解排除,但儿童身体机能尚未成熟,即便误食的量不多,也易积少成多,最终引发硼中毒。
東西湖区检察院认为,上述不法情况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会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基于此,该院立即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辖区中、小学校周边文具店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清理、下架“三无”及含有安全隐患的儿童玩具、文具,并对相关经营者进行警示与法治教育,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表示将及时落实检察建议,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健康、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