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逻辑机理与现实路径

2022-06-10 20:27:29徐玉德李昌振
财会月刊·下半月 2022年8期
关键词:资本市场创新驱动科技创新

徐玉德 李昌振

【摘要】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科技创新驱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亟待培育的新动能。 资本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生产要素, 资本市场是推动资本、技术等各项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通道, 对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 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必须在深入分析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逻辑机理和作用机制的基础上, 进一步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基础制度体系建设, 提升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效能, 加快培育和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动能。

【关键词】资本市场;科技创新;逻辑机理;创新驱动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2)16-0141-6

党的十九大以来, 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驱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正从单纯依靠要素投入的规模扩张向依靠创新引领的效率提升转变。 在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理论中, 研发和创新是推动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的核心因素, 创新不仅能够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引导新兴产业发展, 而且有利于提升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综合竞争能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 “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 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科技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 离不开长期资本的引领和催化。 资本市场作为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的重要枢纽, 能够高效引导社会资源配置, 对于科技创新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1] 。 国外发达经济体的科技发展经验表明, 一个强大、高效的资本市场对促进科技创新具有重大引领、推动作用, 并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田轩[2] 利用32个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跨国数据研究发现, 金融市场对企业创新具有重要影响, 资本市场越发达的国家, 企业创新情况就越好; 信贷市场越发达, 企业创新情况反而越不好, 尤其是依赖外部资本的行业和高科技行业更明显。 我国资本市场较国外发达经济体起步晚, 且基础制度体系建设尚不完善, 长期以来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市场也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形成制约, 致使科创企业融资困难和资本投入不足。 在全面实施以注册制为导向的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背景下, 深入分析并厘清资本市场促进科技创新的逻辑机理, 对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发展效能, 进而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循环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经济高质量发展视角下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理论分析

科技创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 但经济学界对经济增長动因的认识尤其是对科技创新影响的认识, 却经历了一个较长历史时期的探索。 从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西方古典学派开始, 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就被视为对经济增长有积极影响的因素。 但是, 古典学派没有将技术进步纳入经济增长分析框架中, 而是主要从社会分工角度探讨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积极影响, 即认为社会分工有利于提升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熟练程度, 从而促进技术进步, 提高劳动力水平[3] 。 因此, 古典学派中的经济增长仅被视为是由资本、劳动和土地等要素投入数量增长及其比例调整的结果。 新古典学派重视并深入探讨了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和影响路径, 哈罗德-多马模型、索洛模型等弥补了古典学派对技术进步作用认识不足的局限。 这些理论不仅深入分析了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 而且将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拓展到技术进步。 新古典学派进一步将技术进步内生化, 从索洛模型的外生变量转变为经济分析的内生变量, 将技术进步作为独立因素纳入经济增长分析框架中, 探讨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影响的机理路径。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 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具有决定性作用, 而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则在批判继承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的基础上, 将技术进步内化到自身经济增长模型, 并深刻阐述人力资本、知识等因素对长期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 熊彼特作为第一个提出创新概念的经济学家, 认为经济发展有别于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只是数量和规模的扩张, 经济发展则是经济要素通过新的组合实现质的改变, 创新是经济发展最本质的属性。 在现代西方经济学增长理论的影响下, 西方发达经济体基于国家发展和国际竞争战略高度, 从法律制度、财税政策、资本市场等方面给予科技创新企业全方位支持, 因而在愈演愈烈的国际竞争中通过专利技术壁垒等保持科技竞争优势。

科技创新是新时代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经济学理论研究和发达经济体的科技发展实践均表明, 科技创新是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来, 发展动力已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向科技创新驱动转变。 从经济学理论分析看, 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主要表现在供给侧和需求侧, 而供给侧的动力则主要是资本、技术等要素驱动。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 增长动力要求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高质量发展则要求进一步在供给侧塑造创新动力, 并通过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和质量变革来全面提高要素生产率。 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视角看, 科技创新有利于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水平[4] 。 科技创新通过优化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 深化社会分工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并通过加快技术创新转换速度淘汰落后产能, 促进经济资源向先进技术企业转移。 因此, 科技创新有助于提升我国全要素生产率, 并在供给侧重塑经济增长动力,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资本市场是实现科技创新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通道。 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全要素生产率[4] 。 从资源配置视角看, 资本市场是推动资本、技术等各项要素实现市场化配置、发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作用的重要通道。 在现代经济运行中实现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一方面取决于要素流动没有任何人为障碍、市场垄断和行政限制, 另一方面取决于便利要素自由流动的金融通道[5] 。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在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中, 金融市场具有技术和制度优势, 将要素资源商品化、产权证券化, 推动各要素资源实现商品化定价, 利用市场价格机制引导各项要素的自由流动, 推动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现代生产要素理论中, 资本对其他要素有促进作用, 资本要素和技术等要素深度融合可以更好地支持经济转型和发展; 资本的有效配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劳动力、技术、土地、数据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进程[6] 。 科技创新作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和核心要素投入, 是一项高投入、高风险、高度不确定的投资活动, 在传统的金融系统中难以满足信贷资金和债权资金的低风险偏好要求。 在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 积极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并完善基础制度体系, 有助于提高我国科技创新水平, 切实增强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效能。

二、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内在逻辑

市场是一种高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通过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等, 引导市场各类资源流动并最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科技创新所形成的技术要素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依附性和嵌入性特征, 必须嵌入物质载体并与具体的人、工艺、产品和服务相结合才能实现交易, 实践中进一步表现为人的流动、产品和服务的交易、组织的扩展及股权的交易[7] 。 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突出表现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引领、支持和培育, 通过市场价值发现机制、投融资机制等引导资本向优秀的科技企业聚集。 一方面, 资本市场通过价值发现机制、投融资机制对科技创新企业予以价值量化, 并通过市场估值变化引导资源优化配置, 防止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以及研发成果转化效率低等问题。 另一方面, 资本市场风险分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有助于化解技术创新风险, 并对科技创新企业和人才给予市场化、长期化的激励, 进而促使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良性循环。 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逻辑机理如图1所示。

1. 价值发现机制提升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 市场主体之间谈判形成的价格符合双方利益最大化原则, 通过谈判价格的变化可引导市场资源的流动并优化资源配置。 资本市场促进科技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主要通过价值发现机制来实现。 价值发现机制是市场交易双方根据未来可能的价值变化趋势谈判协商确定企业价值, 并通过价值变化这一信号机制引导资源的配置。 价值发现机制受到市场交易双方的数量、风险偏好以及市场信息研判差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交易双方基于各自的信息研判、风险偏好等对科创资源进行价值估计, 在评估科创企业未来发展趋势和价值的基础上, 以竞价交易方式达成市场交易, 从而引导市场资源投向高估值科创企业。

资本市场的价值发现机制使得科创企业的价值能够及时得到反映, 并引导市场交易双方根据价值评估结果进行决策。 一方面, 资本市场具有强大的风险定价能力, 有利于实现科技企业的价值评估并促成交易。 在科技创新中技术要素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 因技术要素的专业性强、保密性高等因素导致信息不对称而严重影响其价格确定。 资本市场具有传统信贷市场所不具备的风险偏好迥异的各类专业投资者, 具备对科创企业进行估值判断的专业优势; 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则保障了市场信息的透明度, 减少了交易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交易成本, 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效率。 资本市场各类投资资本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和专业能力优势, 对技术创新企业进行合理估值定价。 资本市场通过价格机制引导资本要素向科技领域转移, 并引领和推动土地、劳动力、技术、数据等要素向核心技术环节和关键领域协同集聚, 提高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效率, 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8] 。 另一方面, 现代资本市场的价值发现机制契合了科创企业复杂的发展特征。 科技创新的独特性、不确定性以及保密性等导致科技价值评估难。 资本市场价值发现机制促使市场交易各方不断修正自身对交易标的的价值判断, 促进市场交易双方通过连续竞价交易等方式, 引导、推动资源流向高市值、高成长的科创企业。

2. 投融资机制契合科创企业差异化的投融资需求。 资本市场契合了科创企业差异化的融资需求。 科技创新活动所具有的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等特征, 决定了科创企业发展的复杂性, 其发展离不开长期资本的引领和催化。 科创企业往往要经历种子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 在不同发展阶段因创新进度、产业化程度等因素差异而面临差异化的融资需求。 在初创期, 科创企业对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具有较大的资本需求, 资本市场的天使投资、种子基金和创投资本等偏好风险的创业资本可以为此阶段具有较高风险但拥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企业提供支持。 在成长期, 随着科创企业的快速成长, 资本市场的各类风险投资和战略投资逐步调整其投资领域, 满足成长期科创企业的资本、管理等资源需求, 推动科創企业规范发展并实现快速增长。 在成熟期, 资本市场对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提供多元化上市标准体系, 允许并鼓励科创企业自行选择上市标准, 通过IPO等方式从资本市场实现更大规模的长期资本融资, 满足企业持续发展需要。 在衰退期, 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等机制推动了科技资源的重组整合, 也成为各类风险投资资本多元化的退出渠道之一, 进一步提高了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

资本市场也为市场各类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和投资对象。 资本市场各类投资资本以股权投资为主, 具有风险承受能力强、投资期限长、规模大等特征。 科创企业由于所处发展阶段不同, 融资需求差异显著, 从而为资本市场各类投资资本提供了丰富的投资对象。 在科创企业融资差异化需求的推动下, 资本市场的天使投资、种子基金、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各类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资本得以不断发展壮大, 并通过不同方式深度参与公司治理, 促进了科创企业的规范发展。 资本市场为投资者尤其是境外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投资渠道。 现行的沪港通、深港通、沪伦通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制, 已成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资本市场的重要渠道。 对于已经实现上市的科创企业而言, 资本市场再融资及并购重组等制度设计也进一步优化了市场投融资机制。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股权、协议等多种方式进行参股、控股、并购、重组, 通过产业横向并购高效整合市场资源, 进而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资本市场契合科技创新需求的投融资机制, 既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了高效的资源交易平台, 也为科创企业突破信贷融资约束创造了条件, 推动了资本与科技的融合发展。

3. 风险分散机制可以有效化解科技创新风险。 科技创新的高风险和长周期对科创企业及其投资者都是巨大挑战。 不同的上市公司、公司的不同发展阶段所具有的不同风险和收益特征决定了其估值的差异。 这些风险特征客观上要求市场主体具有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融资风险。 资本市场的风险分散机制主要表现在资本市场体系及其制度设计和具体的投融资交易。 从资本市场的制度设计看,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构建、不同层次市场差异化的上市标准以及投资者投资门槛要求等制度设计, 均体现了风险管理的理念并在实践中有利于降低市场主体风险, 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化解科创企业的创新风险。 例如,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于不同上市企业以及不同投资者的要求, 均是将不同风险的企业及其投资者限制在不同的市场板块内, 以区别于其他板块市场, 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交易风险。 强制性披露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及时、高效的信息传递则进一步缓解了市场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 有利于市场主体及时识别与管控市场风险。

从具体投融资交易看, 资本市场上风险偏好迥异的各类专业投资者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契合了科创企业差异化融资需求, 而差异化、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则降低了科创企业的融资风险。 从投资者角度看, 资本市场提供了不同证券投资组合, 投资者可采用投资组合的方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对科技创新风险具有较强风险偏好的风险投资, 在实践中通过采取多次、分阶段投资科创企业以及分散化投资等机制, 有效降低投资失败风险。 资本市场的创新试错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降低了风险投资的投资风险, 部分化解了科技创新风险。 从融资者角度看, 以直接融资为主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因社会投资者众多、资金来源广泛, 更适合科技创新的融资要求。 具有科技创新优势的企业可以借助资本市场, 根据自身融资需求选择股权出让、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从而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4. 激励约束机制能够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动力。 科技创新的源动力是科技人才, 不断激发科技人才的创造力是科技创新的前提。 创新型人力资本是实现科技创新最重要的资本, 也是最稀缺的高端生产要素。 科技创新具有长期性、人力资本密集等特殊属性, 意味着创新型人力资本不同于一般的人力资本, 因传统的工资报酬等短期物质激励对科技人才的激励效果有限, 客观要求新的激励机制以适应科技人才的激励需要。 发达经济体科技发展经验表明, 科技创新高度依赖创新型人力资本, 构建符合创新型人力资本特征的激励制度, 激发创新型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才可能推动科技创新的持续发展。 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 一旦被赋予明晰的产权, 人们就有动机对人力资源进行投资或采取更先进的技术。 相关利益主体通过股票期权等方式取得公司股权, 就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享有明晰的产权, 不仅可以有效分配资源, 而且能够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9] 。

基于科技创新的长期性和对科技人才的高度依赖, 资本市场激励约束机制适应了科技创新人力资本激励约束的特殊要求。 一方面, 现代资本市场为科技人才提供了满足科技创新要求的长期性激励工具。 除传统短期物质激励外, 上市企业还可以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采用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期权等多样化工具, 缓解科技创新人才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的激励相容问题。 另一方面, 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及严格的监管制度保障了激励约束机制的实现。 在公开公平的激励约束机制下, 创新水平高、竞争能力强、业绩质量好的企业更容易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 市场的价值发现机制也会引导各类资源向高价值的科创企业聚集, 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创新投入。 资本市场特有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贯穿于科技创新全过程, 从而激励科技人才长期、持续地投入到研发创新中, 不断地促进企业研发水平的提高。

三、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现实路径

1. 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 完善多元化資源配置平台。 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是促进各类投资资本与科创企业有机结合、决定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基础。 在当前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 科创板市场的设立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成立, 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尤其是场内交易市场体系, 有力地推动了科创企业的发展壮大。 但与科创企业发展要求相比, 仍存在场外交易市场改革滞后等市场体系整体不协调等诸多问题。 未来应加快场内沪深主板市场板块改革, 推动各场内交易市场板块改革协调进行。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改革采取了增量市场建设和存量市场改革同步进行的方式, 一些创新的制度和改革措施主要集中在科创板、北交所等增量市场, 较少涉及创业板等存量市场, 尤其是沪深主板市场的改革与创新明显滞后于其他市场板块, 影响和制约了市场资源在各层次市场板块的高效流动。 因此, 监管部门应在总结现有市场板块注册制改革的基础上, 加快主板市场改革, 推动各市场板块改革的协调统一, 以尽快形成统一高效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同时, 应支持并提升场外交易市场服务科创企业的培育服务力度。

由于科技创新周期长, 科创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面临差异化的需求, 尤其是科创企业发展初期亟需资本市场的培育、支持。 作为资本市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新三板等场外交易市场, 对培育和引领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的中小科技企业具有积极作用, 越来越多的新三板企业转板科创板、创业板市场也凸显了场外市场对科创企业发展的重要培育功能。 但是, 场外交易市场如新三板市场仍然存在投融资失衡、流动性缺乏等问题, 影响和制约市场估值和融资功能的发挥。 因此, 监管部门应着力推动新三板市场板块和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的改革, 完善场外市场挂牌企业的后续服务机制, 将场外交易市场打造为中小科技企业对接场内交易市场的孵化器和平台, 从而使涵盖场内外交易市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2. 健全注册制导向的基础制度体系, 完善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机制。 资本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功能离不开完善的运行机制。 现代资本市场作为一个高度信用化的市场, 完善的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明确的市场交易规则是破除资源配置障碍、夯实资本市场高效运行的基础[10] 。 首先, 需加快推进全市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统一市场股票发行制度, 破除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障碍。 股票发行注册制作为一种高度市场化的发行制度, 有利于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并已在我国科创板、创业板市场成功实践, 但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尚未统一股票发行制度, 沪深主板市场仍在实施核准制的发行制度。 股票发行制度影响和制约市场其他基础制度的实施, 不仅影响不同层次市场板块的定价机制, 而且可能会损害不同市场板块投资的公平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在总结现有注册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 加快推进涵盖主板市场的全面注册制改革, 以减少主板市场和科创板、创业板市场在市场定价等方面的差异, 提升整个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其次, 应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转板机制。 完善的转板机制是联系整个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纽带。 重视并加强现有转板机制改革, 在完善科创企业从场外市场转向场内市场的转板机制的同时, 也应为企业建立畅通的退出机制以帮助其稳妥地退出市场。 最后, 应建立完善注册制导向的上市、发行及退市等基础制度体系。 在上市标准方面, 应结合科创企业特点淡化盈利方面的财务指标要求, 进一步细化多元化指标体系, 切实增强市场对科创企业的灵活性、包容性。 在发行定价方面, 应积极引入做市商制度以约束规范发行定价, 并加强对市场发行定价的常态化监督, 以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信号作用。 在退市制度方面, 进一步完善能够与各市场板块上市标准相匹配的多元退市制度, 确保应退尽退, 引导市场资源流向优秀的科创企业, 从而真正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

3. 充分发挥政府监管作用, 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市场决定资源的配置, 但是资本市场的垄断、信息不对称及外部性等问题容易导致市场失灵, 也亟待政府监管以弥补市场缺陷。 政府监管部门在做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顶层设计和完善市场基础制度体系的同时, 还应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 以保障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11] 。 首先, 坚持市场化理念, 加快监管机构角色转变, 推动监管转型。 在我国资本市场全面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 政府监管部门尤其是证监会的角色正在发生重大转变, 审核方式由原来的实质性审核转变为形式性审核, 亟待监管转型。 因此, 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应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监管职能由事前监管向事后监管转型, 充分放权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以适应全面注册制改革的监管要求。 其次, 树立强化“投资者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 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注册制顺利实施的核心制度之一, 充分的信息披露有利于缓解市场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 促进价值发现机制等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在核准制下, 信息披露理念因受强制性约束, 主要目标是符合监管要求, 企业自愿披露的信息动机不强; 而在注册制下, 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则以满足使用者决策为导向, 为投资者决策服务。 因此, 应转变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理念, 由服务监管部门的信息披露理念转变为服务投资者,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以引导、鼓励企业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 严厉打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不断提高披露信息质量, 切实保障投资者信息知情权。 最后, 整合市场监管力量, 强化市场监管, 提高监管的综合效能。 一是整合市场监管力量, 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会计行业监管(侧重会计准则及会计信息质量)、证监会监管及司法监管等力量的协调, 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监管标准, 尽快形成监管合力, 从而增强应对资本市场复杂问题的监管能力。 二是合理引导资本投向, 防范资本无序竞争。 监管机构应通过制度设计等措施, 引导、鼓励资本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领域, 防范资本的无序竞争。 三是严格市场监管,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和司法建设发展现状, 加快构建涵盖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相互支持的追责体系, 严惩资本市场犯罪行为,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增强各类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4.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引领, 持续提升服务科技创新效能。 资本市场上的科创企业及其各类投资者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 发达经济体的资本市场发展经验表明, 发达的资本市场总是离不开优秀的科创企业参与, 并通过这些优秀企业吸引全球各类投资者, 从而实现资本市场和科创企业融合发展的良性循环。 从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实践来看, 需要从法律保障、政策支持等方面, 加强科创企业的培育并推动其发展壮大; 加强资本市场长期投资者建设及其结构改善, 为市场提供稳定的长期资本来源。 一方面, 加大科创企业支持力度, 提高科创企业培育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配套法律制度体系, 落实各项法律, 提升支持科技创新的配套制度完善, 为科创企业发展奠定法律基础。 与此同时, 政府应通过财税政策、国有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等方式, 引领社会资源向中小科技企业倾斜, 并给予其融资、研发、市场等全方位培育服务; 重视并尊重企业家创新精神, 培育并保护创新者和企业家, 实现经济发展新旧动力的转换, 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精神的法律环境, 并从法律上保障企业家的创新收益, 以激发企业家精神, 从而更好地引领企业创新发展。 另一方面, 亟须优化资本市场长期投资者结构, 满足科技创新对长期资本的需求。 一是进一步理顺社保基金、银行理财、保险等各类机构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适当放宽投资比例限制等, 壮大长期投资规模, 为科创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本来源; 二是利用税收优惠给予投资免税等激励措施, 在鼓励发展风险投资的同时积极拓展风险投资的资本来源, 鼓励和引导天使投资、私募基金等风险投资“投早、投小、投新”, 壮大风险投资规模, 更好地支持中小科创企业发展; 三是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统一或简化外资参与我国资本市场的渠道和方式, 拓宽外资投资渠道, 推动沪伦通等机制扩容, 依法合规提高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的投资额度, 为外商投资国内资本市场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1] 徐玉德,李昌振.发达经济体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基本经验[ J].财会月刊,2022(10):140 ~ 147.

[2] 田轩.创新的资本逻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

[3] Stanley L. Brue, Randy R. Grant.經济思想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4] 孙祁祥,周新发.科技创新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140 ~ 149.

[5] 洪银兴.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改革[ J].经济学家,2020(2):5 ~ 14.

[6] 蒋健蓉,袁宇泽.深化资本市场中枢作用研究[ J].证券市场导报,2021(1):2 ~ 11.

[7] 朱常海.超越市场:论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J].科技中国,2022(4):16 ~ 19.

[8] 张望军.资本市场助力科技资本高水平循环[ J].中国金融,2021(1):20 ~ 21.

[9] 卢现祥.论产权制度、要素市场与高质量发展[ J].经济纵横,2020(1):65 ~ 73+2.

[10] 徐玉德,李昌振.我国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成效、困境及政策建议[ J].财政科学,2022(5):15 ~ 30.

[11] 徐玉德,陈旭.警惕资本无序流动 强化资本市场科技创新支持[ J].财会月刊,2021(11):22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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